A. 法院查封車輛怎麼解封 啊
如果要解封車輛,需要被申請人履行判決或者提供其他擔保。如果判決已經實際履行完畢,可以到法院申請解除查封。由法院下達解除裁定書後,拿著裁定書到車管所解封。車輛查封狀態即為解除。
解封需要法院出具解封的法律文書,由法官去車管所辦理;法律規定的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四條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1)車輛被法院凍結能解壓嗎擴展閱讀:
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或者其他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的機動車,不予辦理注冊、解除抵押、質押登記。
訴訟保全是有期限的,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三條財產保全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條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佔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
B. 車輛被法院 凍結,凍結時間是12個月,現在到期了,該怎麼去 解凍
法院對銀行存款採取的保全或執行措施,稱為凍結,期限是一年,對車輛等動產,稱為查封或扣押,期限是兩年,對房屋、土地等不動產,稱為查封,期限是三年;
車主作為被告或被執行人,可以向法院提供其他財產作為擔保,申請解除對車輛的查封或扣押。
見: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2.《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 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C. 被查封車輛能不能解壓
案件辦結,依法查處後,可以解除
D. 法院封存的車輛可以解封嗎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可以對法院查封的車輛進行解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法釋[2004]15號)
第十六條被執行人將其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根據合同約定被執行人保留所有權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內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餘款後,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E. 車子被法院查封怎麼申請解封
法律分析:如果要解封車輛,需要被申請人履行判決或者提供其他擔保。如果判決已經實際履行完畢,可以到法院申請解除查封。由法院下達解除裁定書後,拿著裁定書到車管所解封。車輛查封狀態即為解除。解封需要法院出具解封的法律文書,由法官去車管所辦理;法律規定的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F. 我的車被查封 能解壓嗎
摘要 你好,在查封狀態下,車是不能過戶或者解壓的,首先要看是怎麼查封的,要接觸查封的這個狀態。
G. 法院查封車輛多久可以自動解除
法院查封車輛3年後可以自動解除,具體如下:
1、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2、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3、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個人將欠款還清後,既可以向法院提出解封申請的。一般法院解封房產有三種途徑:
1、由提出保全的申請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請,法院解封;
2、本人提出申請並經原保全申請人同意,法院解封;
3、案件審結,法院裁定解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四條 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製法》
第二十八條 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依法對管制物項出口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對涉嫌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調查,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被調查者營業場所或者其他有關場所進行檢查;
(二)詢問被調查者、利害關系人以及其他有關組織或者個人,要求其對與被調查事件有關的事項作出說明;
(三)查閱、復制被調查者、利害關系人以及其他有關組織或者個人的有關單證、協議、會計賬簿、業務函電等文件、資料;
(四)檢查用於出口的運輸工具,制止裝載可疑的出口物項,責令運回非法出口的物項;
(五)查封、扣押相關涉案物項;
(六)查詢被調查者的銀行賬戶。採取前款第五項、第六項措施,應當經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負責人書面批准。
H. 月供車到期解壓法院又凍結啦,車管所有權解壓嗎
沒有。
法院凍結的,車管所沒有權利解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