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java 構造函數
每個類必須有一個無參的構造方法,如果一個類沒有寫構造方法,編譯器會自動為該類添加一個無參的構造方法。所以在代碼中默認可以不寫。
你寫了以下幾行代碼後,添加了一個有參的構造方法。這時候編譯器可以查找到構造方法,就不會再添加默認的無參構造方法,所以報錯。
m(Stringwords){
this.words=words;
}
添加如下代碼:
publicm(){
}
歡迎追問
『貳』 java的構造函數
構造方法用public修飾,因為建立這個類的實例對象的時候系統需要調用它,但是沒有返回值類型,構造方法的特點就是:
1.和類名相同
2.不可使用return返回數值
3.沒有返回類型修飾詞
符合的就是構造函數,當你建立這個類的實例對象的時候如Fruit s=new Fruit();這樣寫的時候,系統就會調用第一個構造方法,應為它沒有傳任何參數,要是這樣寫Fruit s=new Fruit(new String("aaa"),double w);系統會自動調用第二個構造方法。一個類可以有多個構造方法。
void setName(String n)
{
name = n;
}
String getName()
{
return name;
}
這個分開寫主要是為了安全性考慮,不讓其他人直接調用修改成員變數,只通過類的內部方法進行調用。你這個裡面的name應該用private修飾!
我知道的就這么多了!
『叄』 java中構造函數的名稱是什麼
JAVA中的構造函數就是構造方法!是構造方法,不是構造函數,後者是C++的概念!深層次理解的話其實函數名稱也就是內存的首地址!
首先要注意的是Java的構造器並不是函數,所以他並不能被繼承,這在我們extends的時候寫子類的構造器時比較的常見,即使子類構造器參數和父類的完全一樣,我們也要寫super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構造器的修飾符比較的有限,僅僅只有public private protected這三個,其他的例如任何修飾符都不能對其使用,也就是說構造器不允許被成名成抽象、同步、靜態等等訪問限制以外的形式。
因為構造器不是函數,所以它是沒有返回值的,也不允許有返回值。但是這里要說明一下,構造器中允許存在return語句,但是return什麼都不返回,如果你指定了返回值,雖然編譯器不會報出任何錯誤,但是JVM會認為他是一個與構造器同名的函數罷了,這樣就會出現一些莫名其妙的無法找到構造器的錯誤,這里是要加倍注意的。
在我們extends一個子類的時候經常會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我在這里說一些和構造器有關的。
首先說一下Java在構造實例時的順序(不討論裝載類的過程)
構造的粗略過程如下
1、分配對象空間,並將對象中成員初始化為0或者空,java不允許用戶操縱一個不定值的對象。
2、執行屬性值的顯式初始化(這里有一點變化,一會解釋,但大體是這樣的)
3、執行構造器
4、將變數關聯到堆中的對象上
介紹一下准備知識,以備一會來詳細說明這個的流程
this() super()是你如果想用傳入當前構造器中的參數或者構造器中的數據調用其他構造器或者控制父類構造器時使用的,在一個構造器中你只能使用this()或者super()之中的一個,而且調用的位置只能在構造器的第一行, 在子類中如果你希望調用父類的構造器來初始化父類的部分,那就用合適的參數來調用super(),如果你用沒有參數的super()來調用父類的構造器(同時也沒有使用this()來調用其他構造器),父類預設的構造器會被調用,如果父類沒有預設的構造器,那編譯器就會報一個錯誤,注意此處,我們經常在繼承父類的時候構造器中並不寫和父類有關的內容,此時如果父類沒有預設構造器,就會出現編譯器添加的預設構造器給你添麻煩的問題了哦。例如:Class b extends a{public b(){}}就沒有任何有關父類構造器的信息,這時父類的預設構造器就會被調用。
舉個SL-275中的例子
1 public class Manager extends Employee {
2 private String department;
3
4 public Manager(String name, double salary, String dept)
{
5 super(name, salary);
6 department = dept;
7 }
8 public Manager(String n, String dept) {
9 super(name);
10 department = dept;
11 }
12 public Manager(String dept) { // 這里就沒有super(),編譯器會自動地添加一個空參數的預設super構造器,此時如果Employee類中沒有空參數的預設構造器,那就會導致一個編譯錯誤
13 department = d;
14 }
15 }
你必須在構造器的第一行放置super或者this構造器,否則編譯器會自動地放一個空參數的super構造器的,其他的構造器也可以調用super或者this,調用成一個遞歸構造鏈,最後的結果是父類的構造器(可能有多級父類構造器)始終在子類的構造器之前執行,遞歸的調用父類構造器
在具體構造類實例的過程中,上邊過程的第二步和第三步是有一些變化的,這里的順序是這樣的,分配了對象空間及對象成員初始化為默認值之後,構造器就遞歸的從繼承樹由根部向下調用,每個構造器的執行過程是這樣的:
1、Bind構造器的參數
2、如果顯式的調用了this,那就遞歸調用this構造器然後跳到步驟5
3、遞歸調用顯式或者隱式的父類構造器,除了Object以外,因為它沒有父類
4、執行顯式的實例變數初始化(也就是上邊的流程中的第二步,調用返回以後執行,這個步驟相當於在父構造器執行後隱含執行的,看樣子像一個特殊處理)
5、執行構造器的其它部分
這里的步驟很重要哦!!!!!
從這個步驟中可以很明顯的發現這個實例初始化時的遞歸調用過程,估計看過這個你應該能夠理解這個遞歸構造鏈是怎麼樣回事了。
這里還是給出SL-275中的一個例子,讓你充分理解一下這個遞歸的過程。
public class Object {
...
public Object() {}
...
}
public class Employee extends Object {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double salary = 15000.00;
private Date birthDate;
public Employee(String n, Date DoB) {
// implicit super();
name = n;
birthDate = DoB;
}
public Employee(String n) {
this(n, null);
}
}
public class Manager extends Employee {
private String department;
public Manager(String n, String d) {
super(n);
department = d;
}
}
在創建Manager("Joe Smith","Sales"):時,步驟如下
0 basic initialization
0.1 allocate memory for the complete Manager object
0.2 initialize all instance variables to their default values (0 or null)
1 call constructor: Manager("Joe Smith", "Sales")
1.1 bind constructor parameters: n="Joe Smith", d="Sales"
1.2 no explicit this() call
1.3 call super(n) for Employee(String)
1.3.1 bind constructor parameters: n="Joe Smith"
1.3.2 call this(n, null) for Employee(String, Date)
1.3.2.1 bind constructor parameters: n="Joe Smith", DoB=null
1.3.2.2 no explicit this() call
1.3.2.3 call super() for Object()
1.3.2.3.1 no binding necessary
1.3.2.3.2 no this() call
1.3.2.3.3 no super() call (Object is the root)
1.3.2.3.4 no explicit variable initialization for Object
1.3.2.3.5 no method body to call
1.3.2.4 initialize explicit Employee variables: salary=15000.00;注意:在父構造器返回後子類才會初始化實例變數的值。
1.3.2.5 execute body: name="Joe Smith"; date=null;
1.3.3 - 1.3.4 steps skipped
1.3.5 execute body: no body in Employee(String)
1.4 no explicit initializers for Manager
1.5 execute body: department="Sales"
這個流程就說明了一切,這個步驟是要注意的。一會還有些內容是要涉及到這里的。
寫在後邊的一些在使用構造器中的注意事項。
一、構造器中一定不要創建自身的實例,否則會造成調用棧溢出錯誤。這個規則也適用於對象的實例變數,如果對象中有自身的引用,這個引用一定不能在定義中或者構造器中初始化。
class a
{
a _a = new a();
public a()
{
_a = new a();
a _b = new a();
}
}
以上三種情況都會造成棧溢出,呵呵,這樣會造成一個無窮遞歸的調用棧。
二、如果父類是一個抽象類,那通過調用父類的構造器,也可以將它初始化,並且初始化其中的數據。
三、如果你要在構造器中調用一個方法時,將該方法聲明為private。
對於這個規則是需要一些說明的,假使你的父類構造器中要調用一個非靜態方法,而這個方法不是private的又被子類所重載,這樣在實際創建子類的過程中遞歸調用到了父類的構造器時,父類構造器對這個方法的調用就會由於多態而實際上調用了子類的方法,當這個子類方法需要用到子類中實例變數的時候,就會由於變數沒有初始化而出現異常(至於為什麼子類中的實例變數沒有初始化可以參考上邊的實例初始化過程),這是Java不想看到的情況。而當父類構造器中調用的方法是一個private方法時,多態就不會出現,也就不會出現父類構造器調用子類方法的情況,這樣可以保證父類始終調用自己的方法,即使這個方法中調用了父類中的實例變數也不會出現變數未初始化的情況(變數初始化總是在當前類構造器主體執行之前進行)。
『肆』 java為什麼構造方法不能夠加static
1,構造方法不能繼承(否則亂倫)
2,重寫必須先繼承
3,靜態方法可以繼承
4,靜態方法是獨立於對象的類級別的方法。不創建實例 構造函數的調用也不需要實例,構造函數是由jvm創建類實例時自動調用
『伍』 Java有靜態構造函數嗎
不可能有的,這個完全違背了面向對象的一些規則。
構造函數,是為了將一個類實例化一個對象才需要使用的,進行一些必備的初始化操作(即使你沒寫任何代碼,實際上運行庫也幫你添了很多操作)。何為靜態,就是全局的,已經初始化過的,靜態函數就是指該函數不和具體對象相關,只和類相關,但是構造函數是和對象直接關聯的,這兩個東西從面向對象的概念上完全不可能融合在一起。
『陸』 java中當static塊和構造函數同時出現,順序是什麼樣
靜態塊先於構造函數執行
class Student {
int age;
String name;
static int count;
public Student() {
System.out.println("in constructor");
}
/*只執行一次。*/
static {
System.out.println("hello");
count = 0;
}
}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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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JAVA中一個類里的 static{.....} 是什麼 是靜態構造函數么
這個叫static代碼塊,這個代碼塊裡面的語句,比構造器裡面的語句執行的還要早。和static變數同時被初始化,然後再去執行構造器里的語句。:
如果你new People();那麼,執行順序如下:
public class People{
static int peopleNum=0; //先執行這個
static {
.... //再執行這裡面的語句
}
public People(){
...//最後執行構造器里的語句
}
}
綜上,
一個類裡面,所有標注了static修飾符的花括弧代碼塊或變數,都會按照你的書寫順序,先後被初始化。是變數的,則初始化該變數;是語句塊的,則執行該語句塊。
JAVA里的static代碼塊就跟static變數一樣,你可以把這個花括弧語句塊也當成一個變數,他的生命周期和static變數一樣長。
『捌』 Java 中能不能有靜態的構造函數
不可能有的,這個完全違背了面向對象的一些規則。 構造函數,是為了將一個類實例化一個對象才需要使用的,進行一些必備的初始化操作(即使你沒寫任何代碼,實際上運行庫也幫你添了很多操作)。何為靜態,就是全局的,已經初始化過的,靜態函數就是指該函數不和具體對象相關,只和類相關,但是構造函數是和對象直接關聯的,這兩個東西從面向對象的概念上完全不可能融合在一起。
『玖』 為什麼Java中不能有靜態的構造函數
JAVA中靜態的東西都是屬於類的,為類服務,
構造函數
是為了初始化對象,為對象服務。構造函數是用來生成實例,既然是實例就不是static的。這兩者是相互矛盾的
『拾』 為什麼java裡面,靜態類也可以有構造函數
構造函數一般是用於實例化的,即使一個類沒有寫任何構造函數,其實也是有一個默認的空構造函數的。
靜態類沒有說不能被繼承,也沒有說不能被實例化,是不需要實例化。
所謂靜態就是程序一啟動這個被加靜態屬性的類,方法,變數都已經被第一時間載入到內存中了!所以你直接調用就可以了!還有別說是靜態類的靜態方法不用調用,就是普通類的靜態方法也是不用實例化的!這樣效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