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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星大河移民pdf

发布时间:2022-08-19 14:12:45

A. 初中生喜欢法律求书

1.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阅读秩序》、《送法下乡》
[点介] 本书最大的价值当在法学“启蒙”。它会告诉你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进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会感觉法律原来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后面的《送法下乡》一书可以说是第一本书的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具体运用,更加充实和饱满,虽然我还是觉得其《本土资源》一书最为重要。

2. 俞吾金:《问题域外的问题》
[点介] 作为一本哲学知识和流派介绍的通俗读本,该书不仅可以把读者引入一片新的哲学天地,更重要的是,该书在开辟和拓宽学生的问题域上,特别在怎样形成自己的问题意识上,有着相当的帮助。如何提问、提什么样的问题,这是大学期间一直要注意训练的能力,它在很多时候比具体的知识要重要得多。

3.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江村经济》]
[点介] 今天我们离费先生写作此书的年代已经相去六七十年,但费先生于书中所做的对中 国现状的分析对今天的中国仍然是那样的切中肯綮;费先生所具有的问题意识和文章风骨 ,我们今天仍然还差之甚远。每一个法律人都应该反思:法学的知识贡献在哪里?

4.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点介] 透视中国社会实际运行的游戏规则。为什么在我们的正式制度外,还会有一套更为适用的潜在的规则?作者从历史中的故事投射到当今的现实。我们可以从中反思:法律在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条件上什么?法律的道德善恶与实际的利害格局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我们是在自我欺骗的冰山上生存,还是在苦涩的反省中奋起?

5.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黄金时代》]
[点介]这是一本清醒的书、理性的书、幽默的书和智慧的书。它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洞察,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什么是独立思考和判断的精神;什么是真正的人文关怀。作为法律人,也许此书给予我们的最大启迪是:缺乏对“沉默大多数”的关怀、缺乏某种“精神家园”的法律,是没有生命的法律。但是各位一定要记住:王小波的小说,特别是《黄金时代》,读起来更加让人回味。

6.安徒生:《安徒生童话全集》
[点介] 我们缺乏的正是一个安徒生笔下的童话世界,这个世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是一个有着幸福与苦难、欢笑与泪水的世界。学习法律的人最怕的就是丧失一颗童心。对于那些没有读过安徒生的故事的人,我要告诉你们:走进这个世界吧,现在还来得及,它会使你们获得更健全一些。

7.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点介] 写得精彩,译得也精彩。探索法律背后的精神,支撑法律的东西。“没有信仰,法律它将形同虚设”。在中国既有的法律传统被打破的同时,我们应该如何寻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传统?当然,读此书时,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语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线索。

8.冯向:《木腿正义》
[点介] 我相信此书对于专事法律的同仁来说,应该是一个极好的启迪案本。作者凭借自身 的文学学科的优势,游仞于法律和社会之间。对法律个案层层剥离,既立意深远,又视界 宽广,不失为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9.梁治平:《法辩》[《新波斯人信札》、《书斋与社会之间》]
[点介] 这里面主要汇集了梁先生于1980年代中后期在《读书》杂志上发表的系列文章,是其“用文化解释法律,用法律解释文化”的个案实践和言说。辩异、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贯一气。对年轻学生来说,读此书还可以学到如何读书、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体会的一些“ 潜移默化”的方法。《新》一书亦是早期和另外几个作者作的批判性着作;《书斋》一书 是作者的文化随笔,写得轻松随意,也更见功力。

10.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
[点介] 作者对历史的厚积薄发和驾轻就熟,对中国政治制度的谙熟洞然与透辟分析,都显示出其“史实”与“史识”的完美结合。文笔老辣,一气呵成。其对政治与道德关系的揭示、规则与生活状态的运作的阐说,对于我们了解传统和法律都有着极大的启迪。此书不可不读。

11.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社会科学方法论》]
[点介] 作者对学术、政治,甚至人生三者之间关系的看法,实在可以廓清我们的许多认识 。我们所处的是一个缺少虔诚和信念的时代,这影响着我们对自身的了解,我们竟不知道 从事的职业除了谋生以外还有什么意义。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一些答案。

12.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
[点介] 用“讲故事”的方法写的社会学着作。直面“移民”中国家和人民的权力运作,从 中揭示政治控制的策略和游戏,又不乏对平民的生存状况的关注。无论从研究方法、研究 问题的开辟和创新上,本书对沾沾自喜的法学中人来说,都是一记棒喝和警醒。

13.华勒斯坦等:《开放社会科学》
[点介] 对于每一个从事社会科学的学习者(在此包括法学)来说,对社会科学本身的性质及走向得有一个比较自觉的(虽然不一定是清醒的)把握。本书在这方面是极具挑战力的。它研究社会科学作为一种知识形态的建构;对社会科学的分工的质疑;从事社会科学的学术立场何在等问题。本书短短七万言,薄薄小册子,但却比那些动辄数十万、百万言的 着作要有价值得多,更具思想的包容量。

14.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
[点介] 学法之人,当对法律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有基本的了解。本书提供了这样一个了解的途径。不宁唯是,当我们对自己身处的职业教育的现状和社会的反差进行理性的反思和检讨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的便是要对这个法律教育生态圈的运行有一个冷静的认识 。此书的一个特点就是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视角。

15.梅因:《古代法》[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点介] 历史法学派之代表着作。其重要之处不仅在于经由自己的研究勾画出法律发展的脉络,提出了法律“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振聋发聩的命题。更在于,他在学术研究上的独立和怀疑的精神,对“自然平等”的流行话语的批判。一如梅因所说,我们最需要的也许是对新旧材料的不断审查,而不是盲信。后一本书亦是历史法学派的代表着作。

16.柏拉图:《游叙弗伦 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
[点介] 本书是苏格拉底审判与处刑的三篇着名对话。展示了苏格拉底是如何被判刑的,他对待神、知识、伦理、法律、死亡等的态度如何。读者从中受到其人格的震撼之余,还会进一步思考苏格垃底到底是怎样死亡的重大的政治和人生的问题。在对话和诘问中教给你 智慧,这是本书的另一重要收益。

17.卡夫卡:《卡夫卡短篇小说选》
[点介] 卡夫卡思想的深度和语言的穿透力相信会让每一个读者发凉。对于伟大的作家来说,任何形容的言辞都是多余的。卡夫卡让我们意识到,我们正在失去那些人的宝贵的东西,失去以后,我们又将面对何种的生活。卡夫卡的一些有关法律的经典着述,是开启我们 认识法律和现代、法律和人性的重要之门。

18.刘星:《法律是什么》[《中国法学初步》、《语境中的法学与法律》]
[点介] 该书主要是对二十世纪英美法律理论的批判性的解读,和一般的国人写的介绍性的读物不同。该书对其认为是重要的理论进行的深入细致的剖析。用语平实、例证简洁。在此基础上,作者意在抒发自己对法律的视角: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 的。

19.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
[点介] 这本书对法学自身的一些范畴的分析是谨严的,是中国法学规范化的和体系化的代表作。其提出和分析的许多概念和“权利-义务”模式对当下的法理学教材有很深的影响。就“学术”的标准看,本书虽然有一些政治化的烙印和某种建构的色彩,但从整体来看, 仍是中国法学类的一本可供批判的优秀着作。

20.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 [
点介] 一本“保守主义”自由观的中国化的“激进”之作。作者的立场自不待言,其用语的鲜明甚至“鼓动”,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其学术的味道。自由主义实际上在中国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对于不了解自由主义的广大学生来说,“自由”的各种思潮实在不易把握和分辨,此书提供的是一种积极的进路,我们还应该有一种更全面和冷静的思考。

21.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点介] 他是一位优秀的法官,也是一位有深刻洞察力的学者。他的想法干净利落,简炼精当。他告诉我们他是如何判案的,法官不仅是“发现法律”,还应该是“创造法律”。他把创新和限制融贯一炉。他的热情和理智凸现出法律职业在他们这些人身上的崇高。卡多 佐作为学者和法官的睿智与节制,使他赢得了应有的尊重。

22.王铭铭、王斯福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
[点介] 本书聚集了一些法学和社会学的学者的研究。学者们对中国乡土社会的判断与描述,以及对其中的秩序状况的把握与解释,为以后的研究留下了许多令人深思的问题。就法学来讲,本书的研究取向是一个很好的尝试,遗憾的是如今再没见后续性的研究,不足以造成真正的学术气势。这是一本好书,也是我们借此反思中国的学术传统如何营造的一本 书。

2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点介] 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历史的、比较的、实证的等。探询法律的性质和精神,视野宽广,气度优雅。也是启蒙时期的代表着作,阐述了自然权利观和三权分立等思想。虽然作者的“分类和框架”与他提倡的社会考察的方法有某种裂痕,但这恰好是优秀着作的 标志——确立了一个“范式”,供后继者超越。

24.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点介] 本书与前一本书气质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作者对美国社会的分析和对民主的洞见, 充分展现了他横溢的才华。作者对自由的理解,值得我们进行长久的反思。关于美国法律 职业和法律信仰的论述,对于我们今天的法律建设,仍是宝贵的思想财富。

25. 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
[点介] 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范式”意义的着作。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更重要的是方法运用上的自觉。它是事实描述式的,也是文化的同情和辩异式的。重要的不是作者对多种史料的采用,而是对这些史料的解释。重要的也不是他是否解决的问题,而是他提出问题的方式本身。

26.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点介] 和前一本书一样,也是法史研究上的经典。本书作者的功力深厚,语言平实。从社 会学的视角切入。当然,社会学的方法本身也有多种,本书可能还属于“规范社会学”的 进路。而且,由法律的分析透视中国的社会,这一学术取向本身就让人尊敬。

27.哈特:《法律的概念》
[点介] 分析法学的代表着作。作者对语言与法律的关系有特殊的敏悟,提出和讨论了一系列当代法学的重要概念,对二十世纪乃至今后的西方法学有深远的影响。本书的翻译稍微有些问题,但整体上还是可读的。作为一个主要研究哈特的人,我建议大家都多关注本书 和哈特的其他着作。

28.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点介] 是分析法学的经典文献。受实证主义的影响,奥斯丁恪守“应然法”与“实然法” 的分离,试图把法律当成一种真正的科学。提出了主权、命令、制裁的法律模式。我们应该重新理解分析法学。在今天,分析法学的初衷(法律的独立)似乎已经受到了极大的扭曲(法律的意识形态化)。后书亦是分析法学代表作,但气质上与哈特的和奥斯丁的已是大不相同。记住:分析法学者内部的差异也许比分析法学和其他学派的差异还大。所以, 读一本书时,重要的是看其问题,而不是“标签”。

29.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法律帝国》、《自由的法》]
[点介] 作者早期的代表作和成名作。本书系统阐述的作者的权利观。是当今研究权利问题 的重要着作。作者在书中对规则、原则和政策等的分析对我们深化对法律的理解有很大的 启示。我们怎样关怀和尊重人的权利?这始终是令人深思的问题。

30.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
[点介] 在比较法里,这是本简洁而有特色的着作。作者更关心的是决定不同法律制度的内 在的思想、观念等层面。易言之,本书是从文化的角度分析不同的法律和传统。从论述方 式上,本书也不同于其他的比较法着作,而是按涉及的问题,综合论述各个法系。

31.江山:《中国法理念》
[点介] 作者在中国法学界是独树一帜的。他很幸运,没有受什么现代西方产业化学术体制的“污染”,因此,他对中国法的现实和理想的解读必然是浸淫着真正的中国式思考的。也因如此,他的法律观是我们这些着眼于“现代世界“的法律人所不具备的。这是一本难 得的称得上有“思想色彩”的中国人写的书。

32.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点介] 在中国影响颇大的综合法学着作。书的前半部分简要介绍了西方法思想的历史,后半部分论说了作者认为重要的一些法理学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以自然法为立场的综合法学观。该书的价值之一也许是它对中国1980年代中期以来的法理学的影响。从学术史和语言翻译史的角度,对本书倒也可以有一些有趣的研究。

33.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
[点介] 法律思想史的另一种写法。以“问题史”代替“英雄谱”,注重探索思想的知识社会学的分析。加之作者的文学功力和看问题的敏锐,使得本书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比较“原味”的法律思想的餐饮。从的翻译上看,在翻译界“伪劣产品”漫天的今天,本书是难得的优秀和杂实的本子。

34.雷蒙.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
[点介] 本书全面、系统地探索了社会学的七位大家孟德斯鸠、孔德、马克思、托克维尔、涂尔干、帕累托和韦伯的思想。作者本身就是一位富于魅力的社会思想家,他不仅要努力把握这些社会学家的基本思想,也不忘记这些社会思想与哲学观念及政治思想的内在关联 。

35.罗素:《西方哲学史》[《哲学问题》]
[点介] 哲学史方面的着作是太多了,但这本是经受时间的洗礼的。罗素先生在书中显现出 一种从容幽雅的气质,并时时不忘对某个哲学家调侃上几句。我想,这样的气度是“沉重 有余,深度不足”的国人所欠缺的。本书写法和体系上是属于正统的,也是非常实在的。

36.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
[点介] 作者本来还有一本更全面的《中国哲学史》。这本最初是写给外国人看的。但从另 外一个层面看,本书读起来更为精当。这可当作一本入门的书,但同时又可以常读常新。 作者在书中提出的关于人生境界的看法,对我们也是大有启示的。

37.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
[点介] 作者的治学进路和思考进路都深深体现了某种宏大和理性的情怀。书中对当代西方 法理学说和域外(特别是日本)法治经验的绍介,都无不透露出作者自身对中国法治建设 的问题关切。该书论证谨言,学术色彩浓。

38.梁启超:《梁启超法学文集》
[点介] 作为法学家的梁启超对中国法学的开创性贡献理应为青年学生所了解和认识。梁启超涉猎广泛,思想敏捷,对中国的社会现实和实践有深切的体验。其行文恣肆汪洋,论辩雄浑有力。至于其理论和实践中实际存在的裂痕,诸位在读该书时须具有同情的理解,从而正确认识:一个人的贡献之大小,一定要与所处的时代结合考察。

39.博西格诺等:《法律之门》
[点介] 这本书的块头是大了一点。不过,作为一本教科书式的着作,本书涉及了当代法律的几乎所有的重要领域。富于启发而又不乏生动;重在训练思维而又无正襟危坐之感。可以说,此书正是一步一步地把学生带入法律殿堂。有趣且有分量,这是我对该书的总的评价。和国内大量充斥的“垃圾教材”相比,优劣自判,不必多言。

40.刘小枫:《沉重的肉身》[《拯救与逍遥》、《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
[点介] 对现代性伦理的一种新的解读。弘扬个体主义的伦理叙事观。顺着刘小枫的指引,我们会进入一个有些神秘、有些飘渺、但又无比真实的世界。我们要做什么样的人?我们的道德是一个什么样的现状?我们的怎样去把握生命?我们又如何看待艺术与人生?读完 此书,在慨叹之余,你一定会有沉甸甸的收获。

41.涂尔干:《社会分工论》[《自杀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点介] 作者乃与马克思、韦伯齐名的社会学思想大家。本书是作者确立自己思想理路的开山之作。书中提出了“社会团结”、“集体意识”、“社会分化与整和”等重要概念,对 “机械团结”、“有机团结”、“压制性制裁”、“恢复性制裁”等二元划分及历史规律 进行了探讨。

42.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
[点介] 本书志在阐明哲学诠释学的基本特征,使得诠释学从认识论和本体论转向了方法论。该书认为:理解和解释依赖与主体的前见所构成的视域和当下视域的融合。该书在思想上具有的穿透力是毋庸置疑的。对于学习法律的人来说,能够为“解释学”作出的贡献当在“应用”方面,而这恰是当今我们在研究法律解释和法律方法问题时要注意的。

43. 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具体法治》、《法边馀墨》]
[点介] 该书体现了作者进入司法研究以来的重要思考。作者的风格独特,思想敏锐,并善于把西方的制度和理论和中国司法改革的实践结合起来。作者在收入几篇重要的长篇论文之外,还收入了许多短小机智、曾经有广泛影响的篇什。作为知识分子和制度改革者的积极推动者的双重角色,作者的行动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可供分析的样本。后两本书同样敏锐和有趣,特别是后一本书,充满浓郁的人文修养,在我看来也许更值得一读。

44. 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
[点介] 是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最具备学术意识的一本书。作者持什么样的文化立场在我看来倒不是非常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如何以自己的学术实践做到自我的总结、批判和反省。如果我们的学术都能建立在这样的一步步的积累和批判的基础之上,我相信这才是中国学术的真正希望。本书是一本“编”的书,和时下流行的许多“编着”两厢对照,读者会有很多感叹和判断。

45.克尔凯郭尔:《恐惧与战栗》
[点介] 我对这本书情有独钟。我被作者“孤独的”气质和宗教的体验所吸引。也许我们会 遗忘一切,但不能遗忘自己作为人本身的存在。作者被认为是存在主义的先驱,他对生命 的无奈和痛苦的洞察,让我们重新理解生命的幸与不幸。
46.罗尔斯:《正义论》
[点介]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着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着作。

47.帕斯卡:《思想录》
[点介] 这本书曾经伴随我度过许多个寂寞而无眠的夜晚。作者说:人是一根脆弱的芦苇; 作者还说:人的全部尊严在于思想。作者说了很多的话,这些话是别人不可能说出来的。 作者在捍卫人本身,这是一片真正的思想的海洋。

48.威廉·巴雷特:《非理性的人——存在主义哲学研究》
[点介] 该书对存在主义的主要问题和存在主义的主要人物克尔凯廓尔、尼采、海德格尔和萨特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把存在主义作为一种反理性主义的非理性思潮,详细阐明了存在主义的历史发展脉络。本书采用的叙述方式本身就是存在主义的,它会把你带入这一领域 的浓厚的氛围当中。

49.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
[点介] 我们生活在一个制度的世界里,对制度本身的考量就尤其值得关注。本书对制度经济学派作出了最新的概括与总结,并对制度的特性、制度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制度的演进、制度的结构等做了比较全面的论述。生动有趣,深入浅出。“制度”问题作为一个人类社会的基本问题,值得开掘的地方还有很多,在理论上也是大有可为的。

50.萨拜因:《政治学说史》
[点介] 说实话,欲真正了解西方的法律思想史,还很难找到好的读物。但从政治思想史进入法律思想史,也是一条途径。在政治学说的介绍上,萨拜因的这本书是值得推荐的一本。和施特劳斯的同名着作相比较,本书更加平和与雍容。特别在论及社会主义的政治学说上,本书的分析是切中肯綮的。

B. 村庄审判史中的道德与政治怎么样

从快递手中接过这本书,感觉如此轻,花了三天看完这本书,读完之后,它的分量是那么重。 最早接触应星的作品,是他写的那本《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那本书的故事我也只用了两三天看完。对于这种“叙事性分析”手法写出来的作品相当着迷,一方面是由于看多了西方译着中那种生硬的语句和“学术名词”的堆砌之后,这种着作不失可读性;另一方面在于用这种“深描”手法写出来的着作并不缺乏思考的深度。 这本书中的前半部分主要以口述史材料、法院刑事审判案卷和干部惩诫档案为主要资料来源,用分析、校对等方法选取了最具有述说和分析意义的五个案例进行分析,其思想线索之清晰明了和悬疑设置之恰当,增加了文章的可读性,并在结合当时历史背景之下增加其思想深度。书的后半部分主要是作者的三篇学术论文,其中囊括了前半部分分析思考,使其上升到理论高度。 该着作中最让我感兴趣或是引起我思考的是三个方面: 一、阶级斗争话语下的派系斗争与泄愤。 无论是现今历史教科书上,还是在主流的学术观点中,我们大抵可以发现,阶级斗争总是被提到一个很核心的因素来解释中国人内斗的问题。然而,在阶级斗争的外衣下,往往隐藏着以“个人忠诚”为核心的在阶级内部的上下延伸、平行断裂关系网络的派系斗争以及在阶级斗争理论框架解释之外的乡村人情、关系、面子和宿怨在“翻身”话语下得到合法性之后的宣泄。 派系斗争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与政治晋升密切相关的体现“政治忠诚”标准的模糊性,进而使积极分子只能通过对于领导的个人依附得到庇护,进而得到仕途上升的机会。同样由于政治标准的模糊性,革命大棒的打击对象可能落到每一个人头上,这使得每一个人都在计算与在革命场域中的每一个人的恩恩怨怨,伺机在适当的机会中报仇雪恨。 二、身体政治的重要性 控制身体技术在政治中往往起到两个作用:一是通过控制身体达到规训进而建立纪律的作用;二是通过身体达到调节人口的治理技术。而性本性(sexuality)则处在身体和人口这两个轴线的连接点上。前者在书中体现在“一个无可救药的‘道德败坏分子’”案例中,一个出身地主成分的女人严世国将不断地与当权者发生性关系当作其政治上用以自保、在经济上获得好处的重要策略。而这种策略在当政者眼中不能容忍是因为这种关系颠覆了国家治理技术中的“阶级斗争话语”产生的人身关系,“性”作为规诫身体的重要性在相关着述忠多有论及。 三、新德治体制下的政治架构 伴随着国家政权建设的“内卷化”是村庄传统的相互信任、道德权威和内部凝聚力的破坏殆尽,如何建立新的道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由此,形成了以政治主流强势话语(“人民—敌人”、“积极分子—一般群众—坏分子”话语划分)和总体化、一元化和等级化的国家治理技术(学校—军营:组织考验的技术、单位:档案书写的技术、公社:相互凝视的技术)的政治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个人行动的逻辑在政治忠诚的人身依附与“忠而受谤,直而见逐”的个人挫败中挣扎。 总体来说,这是一本了解村庄政治逻辑的不可多得的着述。

C. 哪位法学的学长学姐能推荐几本比较好的法学方面的书

你和我那时候的想法一样 那时候我也是想多看点书
就查了这方面的资料

建议法学专业学生大学期间必读的64本书
大学一年级可读书目:

1.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阅读秩序》、《送法下乡》]
2. 俞吾金:《问题域外的问题》
3.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江村经济》]
4.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5.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黄金时代》]
6.安徒生:《安徒生童话全集》
7.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8.冯向:《木腿正义》
9.梁治平:《法辩》[《新波斯人信札》、《书斋与社会之间》]
10.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
11.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社会科学方法论》]
12.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
13.华勒斯坦等:《开放社会科学》
14.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
15.梅因:《古代法》[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16.柏拉图:《游叙弗伦 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

大学二年级可读书目:
17.卡夫卡:《卡夫卡短篇小说选》
18.刘星:《法律是什么》[《中国法学初步》、《语境中的法学与法律》]
19.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
20.刘军宁:《共和?民主?宪政>
21.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
22.王铭铭、王斯福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
2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24.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25. 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清代习惯法—— 社会与国家》]
26.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27.哈特:《法律的概念》
28.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凯尔森:《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
29.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法律帝国》、《自由的法》]
30.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
31.江山:《中国法理念》
32.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大学三年集可读的书目:
33.凯利:《西方法律思想简史》
34.雷蒙.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
35.罗素:《西方哲学史》[《哲学问题》]
36.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
37.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
38.梁启超:《梁启超法学文集》
39.博西格诺等:《法律之门》
40.刘小枫:《沉重的肉身》[《拯救与逍遥》、《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
41.涂尔干:《社会分工论》[《自杀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42.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
43. 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具体法治》、《法边馀墨》
44. 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释》
45.克尔凯郭尔:《恐惧与战栗》
46.罗尔斯:《正义论》
47.帕斯卡:《思想录》
48.威廉·巴雷特:《非理性的人——存在主义哲学研究》

大学四年级可读的书目:
49.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
50.萨拜因:《政治学说史》
51.顾准:《顾准文集》
52.昂格尔:《现代社会的法律》
53.吉尔兹:《地方性知识》
54.道格拉斯·凯尔纳、斯蒂文·贝斯特:《后现代理论》[利奥塔:《后现代状态》]
55.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法律智慧警句集》
56.马克斯.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经济与社会》、《经济、诸社会领域及其权利》、《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57.波斯纳:《法理学问题》[《道德和法律理论的疑问》、《法律与文学》、《超越法律》、《性与理性》
58.孔飞力:《叫魂》
59.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法律、立法与自由》、《致命的自负》]
60.伯尔曼:《法律与革命》
61.约翰.赞恩:《法律的故事》
62.福柯:《规训与惩罚》[《疯癫与文明》、《知识考古学》、《性史》、《福柯访谈录》、《必须保卫社会》
63.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
64.考夫曼、哈德默尔:《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

D. 从零开始学法律 望高手进来解答一下 谢谢

第一,你可以考虑一下你们学校是否有转专业的相关政策,可以转到法学专业,然后参加司法考试,考取律师资格证,相对于考取法律硕士,这一选择会乐观一些。
第二,从现在开始,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准备大三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就是法律硕士。
(关于法律硕士的资料参见http://hi..com/%B2%BB%B5%C3%B2%BB%B0%AE2007/blog/item/effa144e40f355cdd0c86a80.html)
第三,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是不同的。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设与1995年,96年首批招生,2000年开始联考并限招非法律专业考生,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加快与国际法律教育接轨,满足社会对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设立的。
法律硕士(简称JM)限招非法律专业考生,不再划分具体专业,其知识结构是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主要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及企事业管理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等。
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分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主要是学术研究、科研教学,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高级理论型学术法律人才。
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区别有:
一、培养目标不同: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与法学硕士学位处在同一层次上,各有侧重。前者是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后者是学术型、专业型高级法律人才。
在一些法治比较健全的西方国家,其法律教育是在大学之后,如美国等JD。从长远来看,随着法律教育的发展,法学本科将逐渐减少,法学硕士最终与法律硕士并轨,教学、科研人才应主要通过法学博士生教育来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作为一种承上启下的学位,一方面为法律实务部门输送人才,另一方面也将为法学博士生教育提供宽广的生源基础。
二、招生条件不同:法律硕士要求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而法学硕士无此限制。
即不得报考法律硕士13个法律专业为: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对于同等学历是否招收从各校规定,关于网上“法学法学硕士不招生同等学历”的说法是错误的。
三、招生命题方式、试题难度、应试难度不同:
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考研公共课都参加全国统考,但专业课法律硕士是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法学硕士是有资格招生的高校各自单独命题。
参加法学硕士专业课考试,其难度有目共睹;法律硕士专业课考试为全国联考科目,有统一大纲,已形成了规范的复习教材,难度有限。
法律硕士考生在应试之前都没有学习过法律,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因诸多考生不了解,作为新生事物,目前录取分数线目前相对较低,达到国家线就能考上,名校录取分数线比国家线相差不大,录取比例高,入学竞争压力小。而法学硕士考生大多数为法律专业考生,竞争压力大,名校考取比例高达1/20-50。
法律硕士考前培训已经走向成熟,考生可以通过参加一个好的培训大大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参加系统培训的考生通过率高达50%以上,有的达到70-80%。
但随着生越来越多的非法律专业的有志之士投身于法律行业,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的亦呈难度增大的趋势!
四、教育方式不同:法学硕士入学时就固定导师,专业划分较细,研究领域一般只有一个方向,研究有向深度发展。法律硕士不分专业,入学后主要是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注重实践和应用,入学后才设导师,每个导师带的学生相对要多。
对于非法律考生,如果学习法律从一开始就选定一个较细专业方向,并无益自身的发展,故两种教育方式的不同取决于考生的起点与背景,并非主要区别。
五、未来的就业情景、发展潜力有稍有不同:法律硕士vs法学硕士
法律硕士的就业范围要比法律硕士宽广的多,除了法学硕士就业的范围外,法律硕士还为企业管理及行政管理培养综合素质的管理人才,在法律实务方面,法律硕士因其跨专业的背景,在实务工作中更易发挥其专业优势,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在法律教学和研究方面,读博士是必有之路,法律硕士因具有其他专业背景,在其研究领域能够结合专业特点,似乎也不比法学硕士处理劣势。随着法律硕士毕业生增多,法律硕士毕业后显现出的综合能力已经得到普遍认可,同时因法学硕士单一培养模式存在缺陷,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必将逐步被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取代。
第四,初学法律建议你多看一些相关书籍:
1.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阅读秩序》、《送法下乡》]
[点介] 本书最大的价值当在法学“启蒙”。它会告诉你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进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会感觉法律原来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后面的《送法下乡》一书可以说是第一本书的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具体运用,更加充实和饱满,虽然我还是觉得其《本土资源》一书最为重要。
2. 俞吾金:《问题域外的问题》
[点介] 作为一本哲学知识和流派介绍的通俗读本,该书不仅可以把读者引入一片新的哲学天地,更重要的是,该书在开辟和拓宽学生的问题域上,特别在怎样形成自己的问题意识上,有着相当的帮助。如何提问、提什么样的问题,这是大学期间一直要注意训练的能力 ,它在很多时候比具体的知识要重要得多。
3.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江村经济》]
[点介] 今天我们离费先生写作此书的年代已经相去六七十年,但费先生于书中所做的对中国现状的分析对今天的中国仍然是那样的切中肯綮;费先生所具有的问题意识和文章风骨,我们今天仍然还差之甚远。每一个法律人都应该反思:法学的知识贡献在哪里?
4.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点介] 透视中国社会实际运行的游戏规则。为什么在我们的正式制度外,还会有一套更为适用的潜在的规则?作者从历史中的故事投射到当今的现实。我们可以从中反思:法律在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条件上什么?法律的道德善恶与实际的利害格局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我们是在自我欺骗的冰山上生存,还是在苦涩的反省中奋起?
5.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黄金时代》]
[点介]这是一本清醒的书、理性的书、幽默的书和智慧的书。它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洞察,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什么是独立思考和判断的精神;什么是真正的人文关怀。作为法律人,也许此书给予我们的最大启迪是:缺乏对“沉默大多数”的关怀、缺乏某种“精神家园”的法律,是没有生命的法律。但是各位一定要记住:王小波的小说,特别是《黄金时代》,读起来更加让人回味。
6.安徒生:《安徒生童话全集》
[点介] 我们缺乏的正是一个安徒生笔下的童话世界,这个世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是一个有着幸福与苦难、欢笑与泪水的世界。学习法律的人最怕的就是丧失一颗童心。对于那些没有读过安徒生的故事的人,我要告诉你们:走进这个世界吧,现在还来得及,它会使你们获得更健全一些。
7.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点介] 写得精彩,译得也精彩。探索法律背后的精神,支撑法律的东西。“没有信仰,法律它将形同虚设”。在中国既有的法律传统被打破的同时,我们应该如何寻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传统?当然,读此书时,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语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线索。
8.冯向:《木腿正义》
[点介] 我相信此书对于专事法律的同仁来说,应该是一个极好的启迪案本。作者凭借自身的文学学科的优势,游仞于法律和社会之间。对法律个案层层剥离,既立意深远,又视界宽广,不失为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9.梁治平:《法辩》[《新波斯人信札》、《书斋与社会之间》]
[点介] 这里面主要汇集了梁先生于1980年代中后期在《读书》杂志上发表的系列文章,是其“用文化解释法律,用法律解释文化”的个案实践和言说。辩异、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贯一气。对年轻学生来说,读此书还可以学到如何读书、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体会的一些“潜移默化”的方法。《新》一书亦是早期和另外几个作者作的批判性着作;《书斋》一书是作者的文化随笔,写得轻松随意,也更见功力。
10.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
[点介] 作者对历史的厚积薄发和驾轻就熟,对中国政治制度的谙熟洞然与透辟分析,都显示出其“史实”与“史识”的完美结合。文笔老辣,一气呵成。其对政治与道德关系的揭示、规则与生活状态的运作的阐说,对于我们了解传统和法律都有着极大的启迪。此书不可不读。
11.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社会科学方法论》]
[点介] 作者对学术、政治,甚至人生三者之间关系的看法,实在可以廓清我们的许多认识。我们所处的是一个缺少虔诚和信念的时代,这影响着我们对自身的了解,我们竟不知道从事的职业除了谋生以外还有什么意义。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一些答案。
12.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
[点介] 用“讲故事”的方法写的社会学着作。直面“移民”中国家和人民的权力运作,从中揭示政治控制的策略和游戏,又不乏对平民的生存状况的关注。无论从研究方法、研究问题的开辟和创新上,本书对沾沾自喜的法学中人来说,都是一记棒喝和警醒。
13.华勒斯坦等:《开放社会科学》
[点介] 对于每一个从事社会科学的学习者(在此包括法学)来说,对社会科学本身的性质及走向得有一个比较自觉的(虽然不一定是清醒的)把握。本书在这方面是极具挑战力的。它研究社会科学作为一种知识形态的建构;对社会科学的分工的质疑;从事社会科学的学术立场何在等问题。本书短短七万言,薄薄小册子,但却比那些动辄数十万、百万言的着作要有价值得多,更具思想的包容量。
14.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
[点介] 学法之人,当对法律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有基本的了解。本书提供了这样一个了解的途径。不宁唯是,当我们对自己身处的职业教育的现状和社会的反差进行理性的反思和检讨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的便是要对这个法律教育生态圈的运行有一个冷静的认识。此书的一个特点就是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视角。
15.梅因:《古代法》[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点介] 历史法学派之代表着作。其重要之处不仅在于经由自己的研究勾画出法律发展的脉络,提出了法律“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振聋发聩的命题。更在于,他在学术研究上的独立和怀疑的精神,对“自然平等”的流行话语的批判。一如梅因所说,我们最需要的也许是对新旧材料的不断审查,而不是盲信。后一本书亦是历史法学派的代表着作。
16.柏拉图:《游叙弗伦 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
[点介] 本书是苏格拉底审判与处刑的三篇着名对话。展示了苏格拉底是如何被判刑的,他对待神、知识、伦理、法律、死亡等的态度如何。读者从中受到其人格的震撼之余,还会进一步思考苏格垃底到底是怎样死亡的重大的政治和人生的问题。在对话和诘问中教给你智慧,这是本书的另一重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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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新教育场域的兴起1895-1926

豆瓣评分:7.2

作者:应星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年:2017-5

页数:245

内容简介

科举制度的废除、新式学校的建立,不仅是中国教育制度史上的巨变,而且直接牵动着政与学的关系在中国现代社会的重构。本书通过三个不同类型的个案考察,展示了从1895年到1926年的三十年间,新教育场域逐渐兴起的艰难历程。

三个个案分别为:1895—1913年,科举被废除前后,湖南省新式学堂逐步取代原有“士绅惯习”的进程;1917—1923年,蔡元培任北大校长期间,努力为北大塑造“科学的精神实质”,试图建立自外于政治的“学术社会”,书中对此做了颇具新意的社会史分析;1921—1926年,在江西,新式学校里培养了一大批追求进步的青年学生,从中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的形成和发展是嵌入在民国教育和政治格局中的。

作者简介

应星,1968年生,重庆市人。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教授。着有《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2001)、《村庄审判史中的道德与政治:1951—1976年中国西南一个山村的故事》(2009)、《“气”与抗争政治:当代中国乡村社会稳定问题研究》(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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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新教育场域的兴起 1895-1926

作者:应星

豆瓣评分:7.2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出版年份:2017-5

页数:245

内容简介:

科举制度的废除、新式学校的建立,不仅是中国教育制度史上的巨变,而且直接牵动着政与学的关系在中国现代社会的重构。本书通过三个不同类型的个案考察,展示了从1895年到1926年的三十年间,新教育场域逐渐兴起的艰难历程。

三个个案分别为:1895—1913年,科举被废除前后,湖南省新式学堂逐步取代原有“士绅惯习”的进程;1917—1923年,蔡元培任北大校长期间,努力为北大塑造“科学的精神实质”,试图建立自外于政治的“学术社会”,书中对此做了颇具新意的社会史分析;1921—1926年,在江西,新式学校里培养了一大批追求进步的青年学生,从中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的形成和发展是嵌入在民国教育和政治格局中的。

以上三个专题,成为上中下三篇,具有内在的关联性。书中所说的“新教育场域”,其实是“五四运动”时代老师辈和学生辈的两代人,从三个个案可见,当年大学与中学教育的变化走向,取决于清末民初的政治场域和局势变化。本书通过三个关键片段,对新教育在中国产生、早期发展的艰难过程给予深入研讨,运用社会史的方法进入中国近代社会,揭示了以往近代史研究往往不能观察到的侧面。

作者简介:

应星,1968年生,重庆市人。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教授。着有《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2001)、《村庄审判史中的道德与政治:1951—1976年中国西南一个山村的故事》(2009)、《“气”与抗争政治:当代中国乡村社会稳定问题研究》(2011)。

G. 推荐一部本科法学专业生应该看的法学类的书籍 要对学此专业有所帮助 非法学专业人士请勿回答

国大学法学学生大学期间必读书籍(一)
大学一年级可读书目:
1.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阅读秩序》、《送法下乡》]

[点介] 本书最大的价值当在法学“启蒙”。它会告诉你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进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会感觉法律原来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后面的《送法下乡》一书可以说是第一本书的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具体运用,更加充实和饱满,虽然我还是觉得其《本土资源》一书最为重要。

2. 俞吾金:《问题域外的问题》
[点介] 作为一本哲学知识和流派介绍的通俗读本,该书不仅可以把读者引入一片新的哲学天地,更重要的是,该书在开辟和拓宽学生的问题域上,特别在怎样形成自己的问题意识上,有着相当的帮助。如何提问、提什么样的问题,这是大学期间一直要注意训练的能力 ,它在很多时候比具体的知识要重要得多。

3. 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江村经济》]
[点介] 今天我们离费先生写作此书的年代已经相去六七十年,但费先生于书中所做的对中国现状的分析对今天的中国仍然是那样的切中肯綮;费先生所具有的问题意识和文章风骨,我们今天仍然还差之甚远。每一个法律人都应该反思:法学的知识贡献在哪里?

4.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点介] 透视中国社会实际运行的游戏规则。为什么在我们的正式制度外,还会有一套更为适用的潜在的规则?作者从历史中的故事投射到当今的现实。我们可以从中反思:法律在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条件上什么?法律的道德善恶与实际的利害格局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我们是在自我欺骗的冰山上生存,还是在苦涩的反省中奋起?

5.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数》[《黄金时代》]
[点介]这是一本清醒的书、理性的书、幽默的书和智慧的书。它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洞察,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什么是独立思考和判断的精神;什么是真正的人文关怀。作为法律人,也许此书给予我们的最大启迪是:缺乏对“沉默大多数”的关怀、缺乏某种“精神家园”的法律,是没有生命的法律。但是各位一定要记住:王小波的小说,特别是《黄金时代》,读起来更加让人回味。

6.安徒生:《安徒生童话全集》
[点介] 我们缺乏的正是一个安徒生笔下的童话世界,这个世界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是一个有着幸福与苦难、欢笑与泪水的世界。学习法律的人最怕的就是丧失一颗童心。对于那些没有读过安徒生的故事的人,我要告诉你们:走进这个世界吧,现在还来得及,它会使你们获得更健全一些。
7.伯尔曼:《法律与宗教》
[点介] 写得精彩,译得也精彩。探索法律背后的精神,支撑法律的东西。“没有信仰,法律它将形同虚设”。在中国既有的法律传统被打破的同时,我们应该如何寻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传统?当然,读此书时,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语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线索。

8.冯向:《木腿正义》
[点介] 我相信此书对于专事法律的同仁来说,应该是一个极好的启迪案本。作者凭借自身的文学学科的优势,游仞于法律和社会之间。对法律个案层层剥离,既立意深远,又视界宽广,不失为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9.梁治平:《法辩》[《新波斯人信札》、《书斋与社会之间》]
[点介] 这里面主要汇集了梁先生于1980年代中后期在《读书》杂志上发表的系列文章,是其“用文化解释法律,用法律解释文化”的个案实践和言说。辩异、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贯一气。对年轻学生来说,读此书还可以学到如何读书、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体会的一些“潜移默化”的方法。《新》一书亦是早期和另外几个作者作的批判性着作;《书斋》一书是作者的文化随笔,写得轻松随意,也更见功力。

10.黄仁宇:《万历十五年》[《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
[点介] 作者对历史的厚积薄发和驾轻就熟,对中国政治制度的谙熟洞然与透辟分析,都显示出其“史实”与“史识”的完美结合。文笔老辣,一气呵成。其对政治与道德关系的揭示、规则与生活状态的运作的阐说,对于我们了解传统和法律都有着极大的启迪。此书不可不读。

11.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社会科学方法论》]
[点介] 作者对学术、政治,甚至人生三者之间关系的看法,实在可以廓清我们的许多认识。我们所处的是一个缺少虔诚和信念的时代,这影响着我们对自身的了解,我们竟不知道从事的职业除了谋生以外还有什么意义。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一些答案。

12.应星:《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
[点介] 用“讲故事”的方法写的社会学着作。直面“移民”中国家和人民的权力运作,从中揭示政治控制的策略和游戏,又不乏对平民的生存状况的关注。无论从研究方法、研究问题的开辟和创新上,本书对沾沾自喜的法学中人来说,都是一记棒喝和警醒。

13.华勒斯坦等:《开放社会科学》
[点介] 对于每一个从事社会科学的学习者(在此包括法学)来说,对社会科学本身的性质及走向得有一个比较自觉的(虽然不一定是清醒的)把握。本书在这方面是极具挑战力的。它研究社会科学作为一种知识形态的建构;对社会科学的分工的质疑;从事社会科学的学术立场何在等问题。本书短短七万言,薄薄小册子,但却比那些动辄数十万、百万言的着作要有价值得多,更具思想的包容量。

14.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
[点介] 学法之人,当对法律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有基本的了解。本书提供了这样一个了解的途径。不宁唯是,当我们对自己身处的职业教育的现状和社会的反差进行理性的反思和检讨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做的便是要对这个法律教育生态圈的运行有一个冷静的认识。此书的一个特点就是给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视角。

15.梅因:《古代法》[萨维尼:《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
[点介] 历史法学派之代表着作。其重要之处不仅在于经由自己的研究勾画出法律发展的脉络,提出了法律“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的振聋发聩的命题。更在于,他在学术研究上的独立和怀疑的精神,对“自然平等”的流行话语的批判。一如梅因所说,我们最需要的也许是对新旧材料的不断审查,而不是盲信。后一本书亦是历史法学派的代表着作。

16.柏拉图:《游叙弗伦 苏格拉底的申辩 克力同》
[点介] 本书是苏格拉底审判与处刑的三篇着名对话。展示了苏格拉底是如何被判刑的,他对待神、知识、伦理、法律、死亡等的态度如何。读者从中受到其人格的震撼之余,还会进一步思考苏格垃底到底是怎样死亡的重大的政治和人生的问题。在对话和诘问中教给你智慧,这是本书的另一重要收益。

H. 集体行动的当前中国“集体行动”研究述评

〔摘要〕有关集体行动的研究在国内学界正成为一个跨学科的显题,本文旨在对这一研究领域作一个简要的考察并提出一些判断。作者发现,目前对于集体行动的研究,在研究取向和方法上,运用结构性分析居多而过程分析较少;运用理性主义分析居多而建构主义分析较少;另一方面,在过程分析和建构主义分析的运用逐渐增多的同时,多种研究取向和方法也开始有相互融合的趋势。在研究议题上,既有研究主要涉及集体行动发生的原因、政治机会机构、动员结构、策略和手段、话语等方面,有点遗憾是,大部分研究在这些议题上缺乏足够的理论关怀以及必要的实证方法的支撑。值得注意的是,新的集体行动或者集体行动的新的特征的大量出现,挑战了很多既有的理论,它需要研究者们给予更多的关注。
〔关键词〕集体行动;结构分析;过程分析
中国自1990年以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急剧变迁,新型的主要集中在经济和利益层面的社会矛盾或社会冲突逐渐增多,尤其是在基层社会,几乎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这种社会现象也引发了众多社会问题研究者的关注。这方面的基础性研究在近些年来开始逐渐增多,在这个过程中,研究者们在不断地学习和借鉴西方社会运动理论的同时,也致力于本土化理论的建构。
在这类文献中,有一组具有“家族相似性”的概念,如“集体抗争”、“维权行动”、“群体性事件”、“社会冲突”“社会运动”、“集体行动”等,而且每一个概念又往往包含一系列的子概念。研究者们在阐述自己所使用的概念时,往往坚持该概念在内涵或研究方法上的独特性。
为了便于研究者之间的学术对话或交流,本文使用“集体行动”概念作为研究当前中国社会矛盾或冲突的一个统摄性概念,〔1〕并把以上述的各个概念为“标签”的文献统称为关于“集体行动”的研究文献。总之,本文所考察的主要是国内学者研究中国大陆1990年以后的“集体行动”的基础性研究的文献。
本文的述评方法有两个。第一,以西方社会运动理论为参照。首先,因为其理论与方法的相对成熟,在参照中可以比较清晰地了解中国集体行动研究的基本状况;其次,一些研究者借鉴和使用了一些西方社会运动理论,并开始展开了对话;最后,西方社会运动理论在发展中的一些探索和困惑,也可能是中国研究者们需要面对的。第二,本文交织地使用劳丹式的“概念问题”和“经验问题”两个角度来评估这些文献。〔2〕
本文分为“研究取向与方法”和“研究议题”两个部分依次进行讨论。
一、研究取向与方法
1. 结构分析和过程分析
结构分析方法可以简单地界定为以“结构”为核心概念,研究对象是所有的集体,试图通过个人与集体与相关集体之间关系来解释这些个人与群体的行为,一个基本的前提假设是集体行动中的参与和行动是与社会组织的划分相一致的。〔3〕在本文所考察的文献中,运用结构分析方法的研究最多,而且主要集中在对产生农村集体行动的基层政府与社会结构特征的分析。
代表性的研究如,赵树楷认为农村社会的冲突主要由基层政府对农民的“利益剥夺”造成的;〔4〕张静通过对基层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联结构及其角色的变化的分析,认为当前的基层政府是一个稳定程度较低的基层结构,并日益卷入社会冲突之中。〔5〕在同一个脉络里,于建嵘则把这种分析延伸到对农村权威结构的分析,认为利益分化和冲突及基层政府行为失范而造成的农村权威结构失衡,是农村社会政治性冲突的基础性根源,同时,这种失衡的起动因素主要依赖于具体的诱发性事件。〔6〕
随后的研究者在不断地拓展这项研究。如张玉林认为在以经济增长为主要任期考核指标的压力型政治/行政制度下,地方官员们与追求利润的企业家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形成“政经一体化体制”。在这种体制所催生的环境冲突中,对处于先天性的弱势地位的农民而言,伴随着暴力的“群体性事件”就几乎是他们唯一可以选择的促使企业和政府让步的途径。〔7〕肖唐镖认为“自90 年代中期以后, 他们(农民) 的行动越来越带有‘迫逼性‘的特点”。〔8〕这类文献均强调了结构特征对发生集体行动的决定作用。于建嵘在这个理路下,提出“压迫性反应”的解释框架,〔9〕认为在某些情形下,集体行动的原动力并不是基于行动主体的选择,而是基于对“集团”(参与者的集团)内外压力的反应,并借此来修正和补充当前流行的解释集体行动的“选择性激励”理论。于建嵘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把这种结构分析方法转向了对农民维权抗争活动内在结构中的“行动取向”的研究。〔10〕
结构性分析也被运用于对都市集体行动的分析,代表性的研究如冯仕政考察了单位的异质性对集体抗争发生机制(反过来说也就是控制机制)的影响即单位特征的分割效应。冯的贡献在于没有采用“结构-行动”这样简单的对应式的模式,而是综合运用了西方社会运动理论的一些主流的解释框架,在结构与行动之间加入了机制这个环节,构成“结构-机制-行动”模式,其中的机制,被归纳为“制造相对剥夺”,“提供政治环境”,“便利资源动员”等。〔11〕但冯对上述的三个机制在一个具体的分割效应中相互间会是怎样的关联或相互影响,并没有给出一个有效的说明,同时,这项研究在总体上仍然是一种静态的视角,无法照顾到抗争事件复杂的互动过程。
研究者们也在对这种结构性分析方法的不足进行反思。如孙立平针对静态结构分析具有“结构上的不可见性”的缺陷,提出了“过程-事件分析”研究策略,即“力图将所要研究的对象由静态的结构转向由若干事件所构成的动态过程,并将过程看作是一种独立的解释变项或解释源泉”。〔12〕应星拓展了这种研究方法,认为“叙事”方法与逻辑-科学话语同样是一种基本的认知方式,对于丰富社会学的想象力有着重要的意义。〔13〕在具体研究中,应星、晋军通过讲述西南一个水电站的移民集体上访的故事,展示了弱者如何通过“问题化”的技术在中国当代独特的社会权力运作机制中传达出来,而且在集体上访及与其相伴生的集体“闹事”过程中可以发现农民与国家各自的行动的策略和边界。〔14〕随后应星在《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里通过说故事的方式揭示了新时期发生在集体上访这样的正面遭遇时,权力是如何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实践中运作的。〔15〕李怀在一项对城市拆迁所引发的集体行动的研究中展示了其“不确定性”的特征。〔16〕他批评“结构”解释夸大了社会政策等结构性条件对利益主体(行动者)行为选择的制约性,轻视了行动者的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而事实上,利益主体是追求多元化目标的能动的“行动者”,同时“行动者”之间存在一种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他们对利益的表达自然显得复杂而不确定。
“过程-事件的分析”对行动者的假设契合了西方社会运动理论中的建构主义视角,即认为行动者是嵌入社会并被社会性地构成的存在,并且在与其他行动者的互动中改变其界限与特征。杨继涛利用这种方法,对鲁西南某景区开发引起的社会冲突进行的细致研究,展示了一个结构分析无法发现的机制和过程,即“发生在传统的农村社区的一系列冲突,不仅是利益的争夺,更是两种基于不同知识型态的观念的较量;在这种冲突中,随着各种斗争策略的运用,新型的权力网络逐渐形成,这一权力之网反映的不是冲突某一方的妥协或胜利,而是双方互相‘学习‘从而创造新关系的过程。”〔17〕
本文至此,似乎给读者这样一个印象即对“结构分析”和“过程-事件分析”抱着抑前褒后的态度,事实上,在本文看来,这两种方法各有长短,前者能提供集体行动的一些关键的初始条件和情境,但往往无法对结构与行动之间的“衔接处”给出有效的说明;后者展示了集体行动的一些关键的机制和过程,却不能说明为什么恰恰是这些机制在起作用而不是那些。按照查尔斯·蒂利的说法,前者是大范围的原因,后者是小范围原因。〔18〕由此,本文认为,两种方法的结合似乎更有益于我们的研究。学者张静在运用结构/制度分析时称需要重视“过程”(“事件”)因素,认为它们之间是密不可分的。〔19〕近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倡导这两种方法的融合,如渠敬东提出坚持结构分析和机制分析相结合的学科视角,处理现代中国社会转型中的大问题。〔20〕而当前的研究现状是大多数研究者采用的是结构性分析,而运用“过程-事件的分析”的研究还显得非常薄弱。本文认为对集体行动的研究需要更多的“过程-事件的分析”方法以及在这个基础上多种方法的融合。目前有研究者开始尝试融合这两种方法,如张磊在中观与微观层次上使用资源动员和政治过程理论、在宏观层次上使用利益集团理论的社会政治现象,并把这两个层次结合起来考察业主维权运动产生的深层原因和动员机制。〔21〕孟伟在考察滢水山庄业主集体行动时展示了城市业主在进行维权活动中,以行动性集体进行策略性行动的行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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