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务员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有什么涵义
第一,公务员服从的决定与命令应是上级作出的。所谓“上级”,是指同一系统或组织中地位、等级较高的机构或人员。上级包括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直接上级是指直接具有领导权、指挥权与主管权的上级,间接上级是指除直接上级以外的具有领导权、指挥权或监督权的上级。一般而言,对公务员实施领导应逐级进行。上级向公务员交代任务,一般应通过其主管的上级,但也可以越级直接向下级公务员发出决定与命令。
第二,公务员服从和执行的是上级作出的决定与命令。所谓决定和命令是指上级作出的下级公务员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做出某种行为的指令。就形式而言,既有抽象行政行为的形式又有具体行政行为的形式。
第三,公务员服从与执行的上级的决定与命令应是依法作出的。一方面,该决定与命令的内容应是合法的。该决定与命令应在上级的权限范围之内,否则下级公务员有权不执行;该决定与命令应与上级的职务有关,例如对上级领导的私事,公务员就可以拒绝执行;该决定与命令不属于法律所禁止之事项,对于明显违背法律的决定与命令,公务员可以拒绝服从与执行;该决定与命令不属于下级公务员独立执行职务的事项,一些特殊的部门如有关的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统计部门等,一旦法律赋予这些部门的公务员独立执行职务的权力,上级的决定与命令即不能涉及其独立执行职务的范围。另一方面,决定与命令发布的程序需合法。上级作出的决定与命令必须是依照法定的程序作出的。程序合法是内容合法的重要保障,其具有独立的价值。在日常的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和进行行政执行时,都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才能保障相关行政命令内容的合法,保障行政活动的公正和效率。对于未经法定程序作出的命令,公务员有权不予服从。特别是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时,来自上级命令的程序合法性,就更应当成为公务员执行命令的前提条件。
第四,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❷ 如何理解公务员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答: (1)公务员服从的决定与命令应是上级作出的。上级包括直接上级和间接上级,直接上级是指直接具有领导权、指挥权与主管权的上级,间接上级是指除直接上级以外的具有领导权、指挥权或监督权的上级。 (2)公务员服从和执行的是上级作出的决定与命令。所谓决定和命令是指上级作出的下级公务员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做出某种行为的指令 ; (3)公务员服从与执行的上级的决定与命令应是依法作出的。首先,该决定与命令的内容应是合法的。该决定与命令应在上级的权限范围之内;该决定与命令应与上级的职务有关;该决定与命令不属于法律所禁止之事项。其次,上级作出的决定与命令必须是依照法定的程序作出的。 (4)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❸ 行政机关上下级关系有哪些
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涉及的是行政权力在不同行政机关之间的分配和划分,主要应由行政机关组织法予以调整和规范。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可分为纵横两大类型的关系。
1.纵向关系
行政机关之间的纵向关系,是指在行政组织系统中基于隶属性所形成的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领导关系,即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在领导关系中,上级行政机关享有命令、指挥和监督等项权力,有权对下级机关违法或不当的决定等行为予以改变或撤销。下级行政机关负有服从、执行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命令的义务,不得违背或拒绝,否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领导关系具体又有垂直领导关系和双重领导关系两种类型。垂直领导关系中的行政机关,一般只直接接受某个上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如地方海关只接受海关总署领导。双重领导关系中的行政机关则要同时接受两个上级行政机关的直接领导,如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既要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又要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另一种是指导关系,即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一种行业或业务上的指导与监督关系。在指导关系中,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业务上的指导权和监督权,但没有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直接命令、指挥权。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究竟应实行垂直领导关系、双重领导关系抑或是指导关系,应根据他们的性质及职权要求等来确定,并由行政机关组织法加以规定。
2.横向关系
行政机关之间的横向关系,指无隶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两个行政机关,不管是否处于同一等级,只要他们无隶属关系,概属横向关系。这种关系又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权限划分关系,如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权限划分,这类权限划分的结果是各种行政管辖权。第二种是公务协助关系,又称职务上的协助,是指对于某一事务无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基于有管辖权行政机关的请求,依法运用职权予以协助。这种公务协助关系在我国的组织法中并不少见。例如,《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第三种是监督制约关系,如审计部门、监察部门、财政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就有这种监督与制约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①第2条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②第2条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❹ 在以下各机关部门之间,构成业务指导与被指导关系的是什么
正确答案选B。
指导与被指导关系指的是同一专业系统中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与下级主管业务部门之间,而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指的是同一组织系统中的上、下级机关间。
根据本题四个选项,可知国务院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共中央组织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与所属各部、委三个是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只有选项B是同一财政系统中上级、下级机关间的业务联系,是属于业务指导与被指导关系。
(4)上级对下级的指挥权或命令扩展阅读:
行政机关之间的纵向关系可分为业务指导关系和领导隶属关系。
1、领导关系
领导关系指的是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在领导关系中,上级行政机关享有命令、指挥和监督等项权力,有权对下级机关违法或不当的决定等行为予以改变或撤销。
下级行政机关负有服从、执行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命令的义务,不得违背或拒绝,否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领导关系具体又有垂直领导关系和双重领导关系两种类型。
垂直领导关系中的行政机关,一般只直接接受某个上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如地方海关只接受海关总署领导。
双重领导关系中的行政机关则要同时接受两个上级行政机关的直接领导,如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既要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又要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
2、指导关系
指导关系指的是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一种行业或业务上的指导与监督关系。在指导关系中,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业务上的指导权和监督权,但没有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直接命令、指挥权。
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究竟应实行垂直领导关系、双重领导关系抑或是指导关系,应根据他们的性质及职权要求等来确定,并由行政机关组织法加以规定。
❺ 上级对下级的命令一定要服从么
必须服从,就算错的也要干完,你有权提供意见如果上级坚决不改,那就要按照上级原命令行事,事后及时汇报,很多忘了,自己的话不是条令上的
❻ 上下级人民政府部门之间是什么关系
行政机关之间的纵向关系,是指在行政组织系统中基于隶属性所形成的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又可分为两种:上下级政府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即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在领导关系中,上级行政机关享有命令、指挥和监督等项权力,有权对下级机关违法或不当的决定等行为予以改变或撤销。
下级行政机关羹从、执行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命令的义务,不得违背或拒绝,否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领导关系具体又有垂直领导关系和双重领导关系两种类型。垂直领导关系中的行政机关,一般只直接接受某个上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如地方海关只接受海关总署领导。
双重领导关系中的行政机关则要同时接受两个上级行政机关的直接领导,如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既要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又要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
另一种是指导关系,即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一种行业或业务上的指导与监督关系。在指导关系中,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业务上的指导权和监督权,但没有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直接命令、指挥权。
(6)上级对下级的指挥权或命令扩展阅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事务;
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地方各级国家公务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❼ 什么是行政机关之间的领导关系、指导关系
行政机关之间的纵向关系,是指在行政组织系统中基于隶属性所形成的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又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领导关系,即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在领导关系中,上级行政机关享有命令、指挥和监督等项权力,有权对下级机关违法或不当的决定等行为予以改变或撤销。下级行政机关负有服从、执行上级行政机关决定、命令的义务,不得违背或拒绝,否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领导关系具体又有垂直领导关系和双重领导关系两种类型。垂直领导关系中的行政机关,一般只直接接受某个上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如地方海关只接受海关总署领导。双重领导关系中的行政机关则要同时接受两个上级行政机关的直接领导,如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既要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又要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
另一种是指导关系,即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一种行业或业务上的指导与监督关系。在指导关系中,上级主管部门享有业务上的指导权和监督权,但没有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直接命令、指挥权。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究竟应实行垂直领导关系、双重领导关系抑或是指导关系,应根据他们的性质及职权要求等来确定,并由行政机关组织法加以规定。
❽ 职权的类型 及其之间的关系
职权分为三种形式:直线职权、参谋职权、职能职权。
(1)直线职权:即通常所指的指挥权,是按照等级原则和指挥链,由上级对下级逐级发布命令和进行指挥,直线权利关系是组织中的主要关系。
(2)参谋职权:包括提供咨询、建议等,其目的是为实现组织目标协助直线人员有效工作。
(3)职能职权:大部分是由业务或参谋部门的负责人来行使的,这些部门一般都是由一些职能管理专家所组成。
三者之间的关系:从本质上说,直线职权和职能职权是同一类型的职权,其运行的逻辑都是命令和被命令,指挥和被指挥,这二者的关系较易处理。
因此直线,职能和参谋的关系关键是直线与参谋的关系。直线职权和参谋职权二者互为参谋关系,由最高管理者直接进行协调,在职位、职务、职责、权力、利益诸方面都有所不同。
(8)上级对下级的指挥权或命令扩展阅读
职权是古典学者的一大信条:它被视为是把组织紧密结合起来的粘结剂。职权可以向下委让给下属管理人员,授予他们一定的权力,同时规定他们在限定的范围内行使这种权力。
每一个管理职位都具有某种特定的、内在的权力,任职者可以从该职位的等级或头衔中获得这种权力。
因此,职权与组织内的一定职位相关,是一种职位的权力,而与担任该职位管理者的个人特性无关,它与任职者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
“国王死了,国王万岁”的表述说明了这一意思:不管国王是谁,都具有国王职位所固有的权力。
某人被辞退掉有权的职位,离职者就不再享有该职位的任何权力,职权仍保留在该职位中,并给予新的任职者。
❾ 命令是上级对下级特定的行为或工作,也是一种什么
命令就是上级对下级的工作要求,工作安排。上级统揽全局,下级层层分配做好一个个小的工作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