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財政部關於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預算管理的規定》的通知
第一條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人民銀行」)的財務預算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國務院《關於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人民銀行實行獨立的財務預算管理辦法,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和經財政部發布或批準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接受財政部及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機構(以下簡稱「專員辦」)的財務管理和監督。第三條人民銀行的預算是中央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全部財務收支經財政部批准後,按收支凈額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第四條財政部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根據人民銀行的機構、人員、業務發展及基建狀況等,對人民銀行實行按因素全額測算收支預算管理辦法。第五條人民銀行實行預算管理的范圍,包括總行機關(含國家外匯管理局機關),一、二級分行機關及縣支行機關。其中:人民銀行總行機關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機關在系統預算內實行單列。
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系統所屬事業單位(含掛靠的事業單位),均屬中央級單位,執行財政部頒發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其中:總行直屬的事業單位,其財務預算、決算及補助、上繳金額的確定,經總行審核匯總後,報財政部核定;分行及以下所屬事業單位,其財務預算、決算及補助、上繳金額的確定,經分行審核後,報專員辦,專員辦根據財政部有關規定進行核定,並將核定結果報財政部備案。人民銀行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就地繳入中央金庫。人民銀行總行直屬的事業單位有:金融研究所、總行研究生部、金融工會、錢幣學會(錢幣博物館)、清算中心、金融電子化公司、金融學會、金融會計學會、金融稽核監督研究會、金融職工教育研究會、行屬院校。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系統非上述所列事業單位,由各地專員辦按本規定管理。
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系統所屬企業(含掛靠的企業單位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均屬中央級企業,執行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及相應的財務制度,所得稅(稅率為33%)就地繳入中央金庫。其中:中國印鈔造幣總公司和中國金幣總公司的財務計劃和決算單獨報財政部審批;總行直屬的其它企業,其財務體制由財政部會同人民銀行總行確定,財務計劃經總行審核後,報財政部備案,年度決算由人民銀行審核匯總後連同各企業決算一起報財政部審批;對於分行及以下所屬企業單位,其財務計劃、決算及稅後利潤分配方案經省分行審核後,報省級專員辦,專員辦根據財政部有關規定進行核批,並將核批結果報財政部備案。人民銀行總行直屬的其它企業有:金融音像出版社、金融時報社(含金融早報社)、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系統非上述所列企業單位,由各地專員辦按本規定管理。第六條人民銀行總行根據當年國家制定的貨幣政策和業務計劃及資產負債計劃,結合中央銀行的機構改革及人員變動情況,實事求是地進行全額測算,編制總行和外匯管理局機關及全系統的年度財務預算草案。第七條人民銀行編制預算應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將全部收入(含罰沒收入)納入預算內,各職能部門不得在系統預算之外設立財務收支帳戶,不得隱瞞、少列收入;禁止向所屬或被監管單位集資、攤派費用等;編制支出預算,應當貫徹艱苦奮斗、實事求是、厲行節約、勤儉辦行的方針,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第八條在財政部另行制定人民銀行系統的財務管理制度以前,人民銀行系統的預算編制暫按本規定和經財政部審查同意的《中國人民銀行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九條為了保證預算的時效性,人民銀行應於每年10月底之前對下年度的收支預算進行測算,並將初步測算結果上報財政部;在當年1月底以前,向財政部正式報送當年的財務收支預算,財政部於4月底以前予以正式批復。第十條在財政部批復人民銀行年度預算之前,除利息收支據實列支外,每季度各項費用開支暫按上年度財政部批復預算中相應支出的1/4的80%控制。第十一條人民銀行總行在接到財政部批復的預算後(含預算調整方案的批復),應該根據各分行的實際情況,在兩個月內將預算指標分解下達到各省級分行,同時將系統預算分配方案抄送財政部備案,人民銀行省級分行和二級分行下達所轄分支機構預算指標,應同時抄送當地專員辦。
2. 市財政局貫徹落實2021年國發5號的措施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4-30
3. 《新預演算法》修改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新預演算法》修改的主要內容:新預演算法對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作出明確規定。地方政府發行債券,舉債規模必須由國務院報請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新預演算法規定,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以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
認真貫徹實施新預演算法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新預演算法而實施不力,那麼法立得再好也會打折扣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就會成為一句空話。認真貫徹實施新預演算法是我國財政經濟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當前應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新預演算法的學習宣傳工作
要認真學習、全面理解新預演算法,准確掌握新預演算法的精神、原則和各項具體規定,增強預演算法治意識,自覺把新預演算法的各項規定作為從事預算管理活動的行為准則,嚴格依法辦事,嚴肅財經紀律,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各級財政部門在學好用好新預演算法的同時,還要大力做好新預演算法的宣傳普及工作,把該法作為「六五」普法的重要內容,除專門組織新預演算法培訓外,其他業務培訓中也要安排這方面的內容。財政部在「六五」普法驗收中要把各地貫徹執行新預演算法的情況作為重要考核內容。
同時,各地要採取各種方式廣泛宣傳新預演算法,讓社會公眾了解掌握預演算法律知識,推動全社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2、做好新預演算法實施的立法配套工作
新預演算法的制定和實施正處於我國全面深化改革時期,對一些符合改革發展方向但一時還難以具體規定的問題僅做了一些原則性規定。我國是一個大國,各地預算管理所面臨的環境和條件不同,預算管理的水平差別也較大。
因此,本著從實際出發、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中央層面還需要按照新預演算法確定的原則及授權,抓緊修訂預演算法實施條例,研究制定財政轉移支付、財政資金支付、政府債務管理、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地方層面還可以制定有關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或者地方性法規。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國家預演算法
4. 北京市預算監督條例(2002修訂)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預算的監督,規范預算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以下簡稱預演算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市級預算、市級決算和市級預算變更的審查和批准,市總預算和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第三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市總預算草案及市總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批准市級預算和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改變或者撤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議;撤銷市人民政府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經市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市級預算,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第四條 市人大常委會監督市總預算和市級預算的執行;審查和批准市級預算的變更;審查和批准市級決算;撤銷市人民政府和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和決議。第五條 市人大常委會財經委員會(以下簡稱財經委員會)在市人大常委會的領導下,承擔監督預算執行的具體工作;受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以下簡稱主任會議)委託,對市級預算草案主要內容、決算草案、預算調整方案進行初步審查。
財經委員會履行前款規定的職責時,可以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第六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或者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依照法律規定程序,就預算、決算中的有關問題提出詢問或者質詢,市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必須研究處理並及時給予答復。第七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貫徹預演算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市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預算和關於預算的決議;做到先有預算,後有支出,嚴格按照預算支出;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預算的監督管理。
市財政部門和市審計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對市級各部門進行財政監督和審計監督。第八條 鼓勵、支持和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違反預演算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檢舉、揭發違反預演算法律、法規的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有關國家機關應當為檢舉、揭發者保密。第二章 預算草案主要內容的初步審查第九條 市級各預算單位應當按照預演算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部門預算的編制工作。部門預算應當綜合預算內、外資金,編列到目。第十條 在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的一個半月前,財經委員會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市財政部門提交的市級預算草案主要內容進行初步審查。
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負責人列席初步審查會議,參與市級預算草案主要內容的審查工作。
市財政部門負責人應當到會對市級預算草案主要內容進行說明,並回答詢問。第十一條 財經委員會對市級預算草案主要內容進行初步審查,可以要求市人民政府發展計劃、稅務、統計等相關部門匯報情況並提供相應材料。
財經委員會可以聽取市級預算單位的部門預算編制情況匯報。第十二條 市財政、發展計劃、稅務等部門應當在召開初步審查會議7日前,向財經委員會提供下列材料:
(一)國務院、財政部關於編制預算的要求;
(二)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本年度預算安排的說明;
(三)科目列到類、重要的列到款的預算表,政府性基金預算表;
(四)市級預算單位的部門預算草案;
(五)本年度稅收計劃;
(六)市級預算單位預算外資金收支安排情況;
(七)農業、教育、科技、社會保障支出安排情況;
(八)政府采購計劃和市對區、縣的轉移支付方案;
(九)市財政資金安排的主要建設項目;
(十)初步審查需要的其他材料。第十三條 財經委員會對市級預算草案主要內容進行如下審查:
(一)貫徹預演算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的財政經濟政策的情況;
(二)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貫徹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結構合理原則的情況;
(三)預算收入的安排與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相適應的情況;
(四)農業、教育、科技支出安排的情況;
(五)文化、衛生、社會保障等政府公共支出和基本建設支出的安排情況;
(六)群眾關心的重要問題在預算中的收支安排情況;
(七)預備費設置情況;
(八)為實現預算擬採取的措施;
(九)其他重要問題。
5.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省級預算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一條為了加強省級預算管理,強化省級預算的分配和監督職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省級預算由省直各部門、各單位的預算組成。第三條省級預算的編制,應當貫徹厲行節約、勤儉建國的方針,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並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和高效的要求。第四條省級預算採用零基預算的辦法編制,各項預算支出按照下列辦法核定:
(一)正常經費按照定員定額的辦法核定;
(二)專項經費按照實際工作需要和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一事一定,一年一定。
財政廳在審核匯總省級預算草案時,應當將專項經費編制方案和意見及時反饋給省直有關部門或者單位。第五條省級預算經省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後,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第六條財政廳應當在省級預算經省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後45日內,將省級預算支出按照正常經費和專項經費分科目、分項目一次批復到省直各部門、各單位,並按照規定及時、足額地撥付省級預算支出資金。第七條省級預算收入中的虧損退庫和所得稅退稅,應當按照規定和預算安排的退庫、退稅指標執行。
省級預算支出中的正常經費和專項經費,應當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八條省直各部門、各單位的支出必須按照預算執行,在預算執行中不得提出追加支出的要求,在制發的文件中不得有減稅、免稅和退稅等影響財政收支的內容。
省直各部門、各單位提高職工工資標准或者津、補貼標準的,必須經財政廳會簽,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方可實施。第九條因重大政策調整或者防汛、抗旱、救災等難以預見的因素,省級預算執行中必須追加支出的,省直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向財政廳提出申請,經財政廳審核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從省級預備費中安排。第十條因特殊情況,正常經費或者專項經費未列入預算,但是根據實際需要必須在預算中追加支出的,省直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向財政廳提出申請,由財政廳按照下列許可權辦理:
(一)30萬元以下的,由財政廳審批;
(二)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由財政廳審批,報分管財政工作的副省長備案;
(三)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由財政廳提出意見,報分管財政工作的副省長審批,並報省長備案;
(四)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由財政廳提出意見,報由省長或者分管財政工作的副省長召集的省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五)200萬元以上的,由財政廳提出意見,報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
本條前款規定追加支出的審批工作,每季度研究一次,並逐步過渡到每半年研究一次。第十一條省直各部門、各單位應當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預算支出的管理,節約開支,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第十二條財政廳應當加強對省級預算支出的管理和監督,定期對省級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分析,發現問題時應當及時建議省人民政府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保證省級預算資金安全、高效、有序地運轉。
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與財政廳的配合和協作,共同做好省級預算執行的監督工作。第十三條省直各部門、各單位未按照規定用途使用預算資金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和國務院《關於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處理。第十四條本辦法應用中的具體問題,由財政廳負責解釋。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6. 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
導語:為更好地發揮積極財政政策作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通知如下。下面是我收集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歡迎參考。
國務院對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高度重視,強調這是創新宏觀調控的重要內容,對於穩增長、惠民生具有重要意義,要求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充分釋放積極財政政策的有效作用。按照國務院部署和要求,有關部門在盤活存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財政存量資金快速增長的趨勢初步得到遏制。但從近期審計署對中央本級和部分省財政存量資金審計情況來看,各級財政存量資金的數額依然較大,與盤活存量、用好增量、支持實體經濟提質增效和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要求相比,仍有較大差距,有必要進一步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一)總體目標。貫徹落實新修訂的預演算法和《國務院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45號)的有關規定,以促進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為主要目標,在用好財政增量資金的同時,著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主要原則。
摸清存量、分類處理。全面摸清各地區、各部門存量資金情況,分門別類提出處理方案。
上下聯動、全面推進。盤活存量資金既要在中央層面展開、也要在地方層面展開,既要在財政部門展開、也要在其他部門展開,全面擠壓存量資金的空間。
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既要著力於盤活當前已有的存量資金,也要加強制度規范、建立長效機制,避免將來產生更多的存量資金。
多管齊下、懲防並舉。既要注重事前預防、事中監控,也要注重事後督查和問責,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清理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余資金。各級一般公共預算2012年及以前年度結轉(不含權責發生制)資金,應當作為結余資金管理,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統籌用於2015年及以後年度預算編制。2013年結轉資金應加快執行,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應按規定統籌用於經濟社會發展亟需資金支持的領域。
(二)清理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資金。各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資金原則上按有關規定繼續專款專用。結轉資金規模較大的,應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每一項政府性基金結轉資金規模一般不超過該項基金當年收入的30%。
(三)加強轉移支付結轉結余資金管理。對上級政府2012年及以前年度專項轉移支付結轉資金,預算尚未分配到部門的,由下級政府交回上級政府;已分配到部門的,由該部門同級政府收回統籌使用。對上級政府2013年專項轉移支付結轉資金,下級政府可在不改變資金類級科目用途的基礎上,發揮貼近基層的優勢,加大整合力度,調整用於同一類級科目下的其他項目,並報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四)加強部門預算結轉結余資金管理。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大結轉資金執行力度,對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規定調劑用於本部門、本單位其他項目。2012年及以前年度項目結轉資金,應當作為結余資金管理,由同級政府收回統籌使用。收回資金的項目需要在2015年及以後年度繼續實施的,應作為新的預算項目,按照預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請和安排。
(五)規范權責發生制核算。各級政府要嚴格權責發生制核算范圍,控制核算規模。從2014年起,地方各級政府除國庫集中支付年終結餘外,一律不得按權責發生制列支,嚴禁違規採取權責發生制方式虛列支出。除國庫集中支付年終結余資金外,凡在總預算會計中採取借記“一般預算支出”、貸記“暫存款”科目方式核算的,一律按照虛列支出問題處理。對實行權責發生制核算的特定事項,應當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地方各級政府應對2013年及以前年度按權責發生制核算的事項進行清理,統籌用於經濟社會發展亟需資金支持的領域,並在2016年底前使用完畢。對因清理國庫集中支付年終結余新產生的權責發生制核算事項,要在2年內使用完畢。
(六)嚴格規范財政專戶管理。全面清理存量財政專戶,除經財政部審核並報國務院批準保留的財政專戶外,其餘財政專戶在2年內逐步撤銷;2014年財政部已經發文要求各地清理撤銷的財政專戶,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清理歸並或撤戶。嚴格執行財政專戶開立核准程序,各地一律不得新設專項支出財政專戶;開立其他財政專戶的,必須按照國務院規定報經財政部核准。嚴格財政專戶資金管理,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禁止將財政專戶資金借出周轉使用或轉出專戶進行保值增值,已經出借或轉出專戶的資金要限期收回;專戶資金必須按照規定用途使用,清理撤銷的財政專戶中的資金,要按規定並入其他財政專戶分賬核算或及時繳入國庫。嚴禁違規將財政資金從國庫轉入財政專戶並虛列支出,或將財政資金支付到預算單位實有資金銀行賬戶。
(七)加強收入繳庫管理。地方各級政府所有非稅收入執收單位要嚴格執行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有關規定,取消收入過渡性賬戶,確保非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財政。積極推行非稅收入電子繳庫,實現非稅收入直接繳入國庫;暫未實現非稅收入直接繳庫的,應當將繳入財政專戶中的非稅收入資金在10個工作日內足額繳入國庫,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不繳。堅決杜絕延遲繳庫等調節財政收入的行為。嚴禁採取各種方式虛列收入或應計未計收入掛往來。
(八)加強預算周轉金、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和償債准備金管理。各級政府可以設置預算周轉金,用於本級政府調劑預算年度內季節性收支差額,但要嚴格控制預算周轉金額度,不得超過預演算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比例。各級政府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將閑置不用的預算周轉金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合理控制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規模,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編制年度預算調入後的規模一般不超過當年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的5%。超過5%的,各級政府應加大沖減赤字或化解政府債務支出力度。加強償債准備金管理,從2015年1月1日起,地方各級政府不得新設各種形式的償債准備金,確需償債的,一律編制三年滾動預算並分年度納入預算安排。對已經設立的各類償債准備金,要納入預算管理,優先用於償還到期政府存量債務。
(九)編制三年滾動預算。從2015年起,在財政部編制全國三年財政規劃、地方財政部門編制本地區三年財政規劃的同時,對目標比較明確的項目,各部門必須編制三年滾動預算,特別是要在水利投資運營、義務教育、衛生、社保就業、環保等重點領域開展三年滾動預算試點,加強項目庫管理,健全項目預算審核機制,明確規劃期內將要開展的項目。對列入三年滾動預算的項目,各部門、各單位要提前做好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審、招投標、政府采購等前期准備工作,確保資金一旦下達就能實際使用;因特殊原因無法使用的資金,要及時調劑用於規劃內的其他項目,並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十)加大督查和問責力度。根據預演算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對於截留、佔用、挪用或者拖欠應當上繳國庫的預算收入,未將所有政府收入和支出列入預算或者虛列收入和支出,違法違規開設財政專戶等行為,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增強大局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抓好貫徹落實。財政部要加大對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跟蹤監控力度,加強工作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各地區、各部門好的經驗和做法,要及時總結推廣;對支出進度慢、盤活存量資金不力的地區或部門及時進行通報或約談,並研究建立盤活存量資金與預算安排掛鉤機制。各級審計機關要加強對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財政存量資金的審計,重點關注該用未用、使用績效低下等問題,促進存量資金盡快落實到項目和發揮效益。中國人民銀行要加強對市場流動性的監控,防止因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形成流動性波動。監察機關要對違法違規行為追究責任,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7. 北京市預算審查監督條例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對預算的審查監督,強化預算約束,健全預算制度,提高預算管理水平,保障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以下簡稱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對市總預算執行的監督,對市級預算調整和市級決算的審查和批准;市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財經委員會)對市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市級預算調整初步方案和市級決算草案的初步審查。第三條預算審查監督應當遵循完整、合法、公開、注重績效的原則,將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與制度完善相結合,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第四條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機構依法承擔審查預算草案、預算調整方案、決算草案和監督預算執行等方面的具體工作。
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機構履行前款規定的職責時,可以聘請第三方機構對預算監督有關事項協助開展工作。第五條市人大常委會依法組織成立市人大財經代表小組,參與財經委員會組織的關於預算審查監督的相關活動。
市人大常委會可以聘請預算監督顧問,參加財經委員會相關的預算審查監督和調研等活動,就有關專業性問題提出咨詢意見。第六條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等部門應當貫徹預演算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市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預算和關於預算的決議;監督檢查市級預算、部門預算及其所屬各單位預算的執行。
市人民政府審計部門應當對財政資金的使用效果、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的經營利用、財政政策的制定等重點事項開展績效審計。
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機制,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開展行政監察,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實施行政問責。第七條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預演算法的有關規定,及時、完整、真實、准確地將預決算信息向社會公開。
市人大常委會應當按照規定將預決算審批、監督的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第八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違反預演算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向市人大常委會或者其他有關國家機關進行檢舉、控告。
鼓勵、支持和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進行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第二章預算的初步審查第九條預算的初步審查是在市人民代表大會召開前,由財經委員會按照法定、規范、有效的原則,對預算執行情況和市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進行相關審查活動,提出初步審查意見,督促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修改和完善市級預算草案的制度。第十條在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的30日前,財經委員會召開會議,對預算執行情況和市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以及市總預算的報告進行初步審查。第十一條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機構應當在初步審查會議舉行的30日前,聽取相關政府部門關於市級預算編制的情況及本市下一年度財政支出政策要點、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計劃。
本條例中的重點支出是指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全市年度重點工作或者重點事項在市級支出預算中的財力安排。重大投資項目一般是指市人民政府擬新安排的單個項目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占本市年度政府固定資產投資總額1%以上的項目,或者按市人民政府固定投資總額排序前10位的項目。第十二條市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專門委員會參加預算的初步審查。重點就預算安排中相關領域的市級預算單位的部門預算草案、相關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進行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由財經委員會匯總研究,納入財經委員會對預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審查意見。第十三條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機構可以邀請市人大代表參與政府部門組織的財政支出事前績效評估。
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在確定事前績效評估項目前,應當徵求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機構的意見和建議。財政支出事前績效評估的項目應當選取部分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第十四條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的45日前,向財經委員會提供下列材料:
(一)國務院及財政部關於編制預算的要求;
(二)預算執行情況及下一年度市級預算草案的初步方案;
(三)市總預算執行情況和下一年度總預算草案的報告;
(四)預算執行情況及下一年度預算安排的說明;
(五)市級預算單位的部門預算草案;
(六)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計劃分別按預算科目列示的清單,同時提供有關項目確定的依據、績效目標和實施方案等;
(七)本年度預期稅收收入情況;
(八)政府采購預算草案;
(九)初步審查需要的其他材料。
市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應當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收入預算表、支出預算表和收支平衡表,一般公共預算按經濟性質分類的基本支出表,一般性轉移支付分區支出表、專項轉移支付分區支出表和分項目支出表。預算草案報表應當分別列出預計執行數、預算數、預算數與預計執行數的比率。預算執行情況的報表應當分別列出預算數、調整預算數、預計執行數,以及預計執行數與調整預算數的比率。
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在預算草案或者預算說明中,具體說明四類預算的編制原則、國家和本市的財稅政策重點、收入測算依據、支出政策、標准和項目內容、收支平衡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