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人身損害賠償標准及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人身損害賠償金 = 醫療費 + 誤工費 + 護理費 + 交通費 + 住院伙食補助費 + 營養費 +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 + 喪葬費 + 被撫養人生活費 + 住宿費 +死亡賠償金 +精神損害撫慰金+ 患者死亡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Ⅱ 人身損害賠償的賠償系數如何計算
人身損害賠償系數確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
第九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
第十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Ⅲ 人身損害賠償系數如何確定
法律分析: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四條 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並根據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和行業內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生率和所屬行業費率檔次等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繳費費率。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Ⅳ 人身損害賠償標准計算
法律分析: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准根據具體的情況確定。民法典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的補助費等,但是必須是為治療以及康復所指出的合理費用還有誤工費。也就是說明顯超出一般標準的費用是不能賠償的。如果因為人身損害造成對方殘疾,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一旦造成對方當事人死亡,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賠償標准一般按照被侵權人收到損失或者因此獲得的利益來賠償,難以確定的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Ⅳ 人身損害賠償法律規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人身損害賠償傷殘賠償金計算標准: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10級(10%),每級相差10%。對於單處傷殘的,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乘以20%,十級傷殘乘以10%。對於多處傷殘的,確定殘疾賠償金時,以評定的最高傷殘等級賠償比例為基數。其他傷殘為2級5級的,每增加1處,增加賠償比例4%;其他傷殘等級為6級10級的,每增加1處,增加賠償比例2%;增加的賠償比例合計不得超過10%。最高賠償比例不得超過10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Ⅵ 人身傷害標准賠償標准
人身損害賠償的標准如下:
1、醫療費。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葯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
2、誤_費。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准(元/天)x住院天數賠償。
4、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於誤工費的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准計算。
5、住宿費。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准計算
6 殘疾賠償余,參昭傷殘系數,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按一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7、喪葬費,按照侵權行為地的喪葬費標准支付。
8 死廣賠償余,按昭當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賠償一十年,死者滿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賠償五年
9 被扶養人生活費,按昭當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計算,對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八周歲。
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一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年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撫養人撫養五年
【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下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廣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廣賠償金。(《侵權責任法》將千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Ⅶ 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准
法律分析:1、醫療費。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葯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2、誤工費。應當控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准(元/天)x住院天數賠償。4、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於誤工費的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控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准計算。5、住宿費。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准計算。6、殘疾賠償金。參照傷殘系數,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7、喪葬費。按照侵權行為地的喪葬費標准支付。8、死亡賠償金。按照當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賠償二十年。死者滿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賠償五年。9、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准計算。對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八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年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撫養人撫養五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干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Ⅷ 人身損害賠償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學生人身損害賠償,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