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勞動法規定月工資計算方法應該怎麼算
月工資的計算方法並不是法律強行規定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明確規定,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及經濟效益,自主規定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工資分配方式,只要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即可。
法律分析
月工資計算方法不是法律固定的。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及經濟效益來計算。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除了國家公務員之類,員工的工資收入水平都不是法律強行規定的,特別是私營企業,在私營企業工作的這些員工,本人的工資收入跟當事人給公司創造的效益是有直接關系的,工作崗位不同,工資收入水平也不一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三)勞動生產率;(四)就業狀況;(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⑵ 勞動法工資計算標准
一、日工資、小時工資折算
依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第二條: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加班工資計算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准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⑶ 勞動法工資計算標准
【法律分析】:勞動法沒有具體規定工資計算方法。它屬於我國調整勞動關系的一項基本法律,其具體實施和細節上的規定,應該由國家權力機關依據該法基本原則制定。因此,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台了《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對工資計算方法做出了具體規定。
【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⑷ 勞動法工資計算標准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勞動法工資演算法參考有如下: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工資的計算:每天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實際工作時間-8小時)×小時工資×150%等等。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⑸ 勞動法規定的工資計算方式
根據我國勞動法、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計算標准不同,職工工資的演算法也不同:1、根據日(即一天)計算,算出日工資:日工資等於月工資除以以月計薪天數;2、根據小時(即一小時)計算,算出小時工資:小時工資等於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乘以8小時)。上述的月計薪天數,計算方式為:(365天-104天)除以12月=21.75天。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五十一條 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⑹ 按勞動法算工資怎麼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勞動法》沒有具體規定工資計算方法。它屬於我國調整勞動關系的一項基本法律,其具體實施和細節上的規定,應該由國家權力機關依據該法基本原則制定。但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台了《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對工資計算方法做出了具體規定。
固定月薪屬於計時工作制有那些?
獎金的作用是獎勵與生產或工作直接相關的超額勞動,勞動者創造超出正常勞動定額的社會所需勞動成果時給予的物質補償;津貼是對勞動者在特殊情況下的額外勞動消耗或額外支出進行補償的一種工資形式。
職員請假、加班等都有可能會影響每月可以獲得的工資數額,為了防止單位不按照既定的規定足額發放工資,職員在收到單位下發工資之前或者是之後,可以結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工資計算方式,計算自己本應該獲得的工資數
每周正常工作時間為40小時,超過40小時的部分即屬休息日加班,應當按200%支付加班工資,否則即構成剋扣工資行為;員工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不管這個月是28天還是30天還是31天,工資是按月算的,月工資除以工作日得出平均日平均工資,月天數多少不影響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一條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⑺ 勞動法工資計算標准
【法律分析】:國家規定日工資的計算方法是: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1.75天。若存在加班情況,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1.節假日加班工資班工資的計算基÷21.75×300%;2.休息日加班工資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資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150%;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⑻ 勞動法工資計算標准
勞動法工資計算標准為: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所以一個月有30天,周末有8天,如果他周末8天都沒有加班,就只算他一個月22天的工資。以上是指按月發放工資。如果按日發工資,即上一天班發一天的工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工資的是按工作日計算的,星期天是不發工資的,計算方法分為,標准日工資和隨機日工資。
⑼ 勞動法是怎麼樣算工資的
勞動法如何算工資主要如下:
一、國家法定的月工作天數是21.75天;
二、月薪/法定工作天數=日工資 ;
日工資/標准工作時間(8小時/天)=小時工資;
三、加班工資:
1、平時加點的加班工資=加班小時*小時工資*1.5倍;
2、雙休日加班工資=日工資*2*加班天數;(雙休日單位補休了或換休了除外) ;
3、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日工資*3*加班天數;
四、病假工資:
1. 病假證明必須由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開據;
2. 員工拿回公司的病假憑證必須包括:
1)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情診斷書;
2) 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病假建議書。
3. 如果公司發現病假證明不合格將視為事假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的工資及全勤獎;如有造假行為且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