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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星大河移民pdf

發布時間:2022-08-19 14:12:45

A. 初中生喜歡法律求書

1. 蘇力:《法治及其本土資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閱讀秩序》、《送法下鄉》
[點介] 本書最大的價值當在法學「啟蒙」。它會告訴你我們在觀察法律現象是應該採取什麼樣的視野和方法,應該如何培養我們的學習和研究進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識、挑戰既有的知識和觀念。對於大學一年級的學生來說,讀完此書,會感覺法律原來不像我們所想像的那麼枯燥。後面的《送法下鄉》一書可以說是第一本書的理論的進一步發展和具體運用,更加充實和飽滿,雖然我還是覺得其《本土資源》一書最為重要。

2. 俞吾金:《問題域外的問題》
[點介] 作為一本哲學知識和流派介紹的通俗讀本,該書不僅可以把讀者引入一片新的哲學天地,更重要的是,該書在開辟和拓寬學生的問題域上,特別在怎樣形成自己的問題意識上,有著相當的幫助。如何提問、提什麼樣的問題,這是大學期間一直要注意訓練的能力,它在很多時候比具體的知識要重要得多。

3. 費孝通:《鄉土中國 生育制度》[《江村經濟》]
[點介] 今天我們離費先生寫作此書的年代已經相去六七十年,但費先生於書中所做的對中 國現狀的分析對今天的中國仍然是那樣的切中肯綮;費先生所具有的問題意識和文章風骨 ,我們今天仍然還差之甚遠。每一個法律人都應該反思:法學的知識貢獻在哪裡?

4.吳思:《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游戲》
[點介] 透視中國社會實際運行的游戲規則。為什麼在我們的正式制度外,還會有一套更為適用的潛在的規則?作者從歷史中的故事投射到當今的現實。我們可以從中反思:法律在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條件上什麼?法律的道德善惡與實際的利害格局存在什麼樣的關系?我們是在自我欺騙的冰山上生存,還是在苦澀的反省中奮起?

5.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數》[《黃金時代》]
[點介]這是一本清醒的書、理性的書、幽默的書和智慧的書。它帶給我們的不僅是對人生和社會的洞察,更重要的是告訴我們什麼是獨立思考和判斷的精神;什麼是真正的人文關懷。作為法律人,也許此書給予我們的最大啟迪是:缺乏對「沉默大多數」的關懷、缺乏某種「精神家園」的法律,是沒有生命的法律。但是各位一定要記住:王小波的小說,特別是《黃金時代》,讀起來更加讓人回味。

6.安徒生:《安徒生童話全集》
[點介] 我們缺乏的正是一個安徒生筆下的童話世界,這個世界是一個真實的世界,是一個有著幸福與苦難、歡笑與淚水的世界。學習法律的人最怕的就是喪失一顆童心。對於那些沒有讀過安徒生的故事的人,我要告訴你們:走進這個世界吧,現在還來得及,它會使你們獲得更健全一些。

7.伯爾曼:《法律與宗教》
[點介] 寫得精彩,譯得也精彩。探索法律背後的精神,支撐法律的東西。「沒有信仰,法律它將形同虛設」。在中國既有的法律傳統被打破的同時,我們應該如何尋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傳統?當然,讀此書時,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語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線索。

8.馮向:《木腿正義》
[點介] 我相信此書對於專事法律的同仁來說,應該是一個極好的啟迪案本。作者憑借自身 的文學學科的優勢,游仞於法律和社會之間。對法律個案層層剝離,既立意深遠,又視界 寬廣,不失為一本值得一讀的好書。

9.梁治平:《法辯》[《新波斯人信札》、《書齋與社會之間》]
[點介] 這裡面主要匯集了梁先生於1980年代中後期在《讀書》雜志上發表的系列文章,是其「用文化解釋法律,用法律解釋文化」的個案實踐和言說。辯異、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貫一氣。對年輕學生來說,讀此書還可以學到如何讀書、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體會的一些「 潛移默化」的方法。《新》一書亦是早期和另外幾個作者作的批判性著作;《書齋》一書 是作者的文化隨筆,寫得輕松隨意,也更見功力。

10.黃仁宇:《萬曆十五年》[《資本主義與二十一世紀》]
[點介] 作者對歷史的厚積薄發和駕輕就熟,對中國政治制度的諳熟洞然與透闢分析,都顯示出其「史實」與「史識」的完美結合。文筆老辣,一氣呵成。其對政治與道德關系的揭示、規則與生活狀態的運作的闡說,對於我們了解傳統和法律都有著極大的啟迪。此書不可不讀。

11.馬克斯.韋伯:《學術與政治》[《社會科學方法論》]
[點介] 作者對學術、政治,甚至人生三者之間關系的看法,實在可以廓清我們的許多認識 。我們所處的是一個缺少虔誠和信念的時代,這影響著我們對自身的了解,我們竟不知道 從事的職業除了謀生以外還有什麼意義。本書可以告訴我們一些答案。

12.應星:《大河移民上訪的故事》
[點介] 用「講故事」的方法寫的社會學著作。直面「移民」中國家和人民的權力運作,從 中揭示政治控制的策略和游戲,又不乏對平民的生存狀況的關注。無論從研究方法、研究 問題的開辟和創新上,本書對沾沾自喜的法學中人來說,都是一記棒喝和警醒。

13.華勒斯坦等:《開放社會科學》
[點介] 對於每一個從事社會科學的學習者(在此包括法學)來說,對社會科學本身的性質及走向得有一個比較自覺的(雖然不一定是清醒的)把握。本書在這方面是極具挑戰力的。它研究社會科學作為一種知識形態的建構;對社會科學的分工的質疑;從事社會科學的學術立場何在等問題。本書短短七萬言,薄薄小冊子,但卻比那些動輒數十萬、百萬言的 著作要有價值得多,更具思想的包容量。

14.賀衛方編:《中國法律教育之路》
[點介] 學法之人,當對法律教育的歷史、現狀和發展有基本的了解。本書提供了這樣一個了解的途徑。不寧唯是,當我們對自己身處的職業教育的現狀和社會的反差進行理性的反思和檢討的時候,我們首先要做的便是要對這個法律教育生態圈的運行有一個冷靜的認識 。此書的一個特點就是給我們提供了這樣的視角。

15.梅因:《古代法》[薩維尼:《論立法與法學的當代使命》]
[點介] 歷史法學派之代表著作。其重要之處不僅在於經由自己的研究勾畫出法律發展的脈絡,提出了法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的振聾發聵的命題。更在於,他在學術研究上的獨立和懷疑的精神,對「自然平等」的流行話語的批判。一如梅因所說,我們最需要的也許是對新舊材料的不斷審查,而不是盲信。後一本書亦是歷史法學派的代表著作。

16.柏拉圖:《游敘弗倫 蘇格拉底的申辯 克力同》
[點介] 本書是蘇格拉底審判與處刑的三篇著名對話。展示了蘇格拉底是如何被判刑的,他對待神、知識、倫理、法律、死亡等的態度如何。讀者從中受到其人格的震撼之餘,還會進一步思考蘇格垃底到底是怎樣死亡的重大的政治和人生的問題。在對話和詰問中教給你 智慧,這是本書的另一重要收益。

17.卡夫卡:《卡夫卡短篇小說選》
[點介] 卡夫卡思想的深度和語言的穿透力相信會讓每一個讀者發涼。對於偉大的作家來說,任何形容的言辭都是多餘的。卡夫卡讓我們意識到,我們正在失去那些人的寶貴的東西,失去以後,我們又將面對何種的生活。卡夫卡的一些有關法律的經典著述,是開啟我們 認識法律和現代、法律和人性的重要之門。

18.劉星:《法律是什麼》[《中國法學初步》、《語境中的法學與法律》]
[點介] 該書主要是對二十世紀英美法律理論的批判性的解讀,和一般的國人寫的介紹性的讀物不同。該書對其認為是重要的理論進行的深入細致的剖析。用語平實、例證簡潔。在此基礎上,作者意在抒發自己對法律的視角:我們對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們的姿態決定 的。

19.張文顯:《法哲學范疇研究》
[點介] 這本書對法學自身的一些范疇的分析是謹嚴的,是中國法學規范化的和體系化的代表作。其提出和分析的許多概念和「權利-義務」模式對當下的法理學教材有很深的影響。就「學術」的標准看,本書雖然有一些政治化的烙印和某種建構的色彩,但從整體來看, 仍是中國法學類的一本可供批判的優秀著作。

20.劉軍寧:《共和・民主・憲政--自由主義思想研究》 [
點介] 一本「保守主義」自由觀的中國化的「激進」之作。作者的立場自不待言,其用語的鮮明甚至「鼓動」,難免在一定程度上減弱了其學術的味道。自由主義實際上在中國還是一個敏感的問題,對於不了解自由主義的廣大學生來說,「自由」的各種思潮實在不易把握和分辨,此書提供的是一種積極的進路,我們還應該有一種更全面和冷靜的思考。

21.卡多佐:《司法過程的性質》
[點介] 他是一位優秀的法官,也是一位有深刻洞察力的學者。他的想法干凈利落,簡煉精當。他告訴我們他是如何判案的,法官不僅是「發現法律」,還應該是「創造法律」。他把創新和限制融貫一爐。他的熱情和理智凸現出法律職業在他們這些人身上的崇高。卡多 佐作為學者和法官的睿智與節制,使他贏得了應有的尊重。

22.王銘銘、王斯福編:《鄉土社會的秩序、公正與權威》
[點介] 本書聚集了一些法學和社會學的學者的研究。學者們對中國鄉土社會的判斷與描述,以及對其中的秩序狀況的把握與解釋,為以後的研究留下了許多令人深思的問題。就法學來講,本書的研究取向是一個很好的嘗試,遺憾的是如今再沒見後續性的研究,不足以造成真正的學術氣勢。這是一本好書,也是我們藉此反思中國的學術傳統如何營造的一本 書。

23.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
[點介] 綜合運用多種研究方法:歷史的、比較的、實證的等。探詢法律的性質和精神,視野寬廣,氣度優雅。也是啟蒙時期的代表著作,闡述了自然權利觀和三權分立等思想。雖然作者的「分類和框架」與他提倡的社會考察的方法有某種裂痕,但這恰好是優秀著作的 標志——確立了一個「範式」,供後繼者超越。

24.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
[點介] 本書與前一本書氣質上有很多相似之處。作者對美國社會的分析和對民主的洞見, 充分展現了他橫溢的才華。作者對自由的理解,值得我們進行長久的反思。關於美國法律 職業和法律信仰的論述,對於我們今天的法律建設,仍是寶貴的思想財富。

25. 梁治平:《尋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諧——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研究》[《清代習慣法——社會與國家》]
[點介] 中國法律史研究中具有「範式」意義的著作。開辟了新的研究領域,更重要的是方法運用上的自覺。它是事實描述式的,也是文化的同情和辯異式的。重要的不是作者對多種史料的採用,而是對這些史料的解釋。重要的也不是他是否解決的問題,而是他提出問題的方式本身。

26.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
[點介] 和前一本書一樣,也是法史研究上的經典。本書作者的功力深厚,語言平實。從社 會學的視角切入。當然,社會學的方法本身也有多種,本書可能還屬於「規范社會學」的 進路。而且,由法律的分析透視中國的社會,這一學術取向本身就讓人尊敬。

27.哈特:《法律的概念》
[點介] 分析法學的代表著作。作者對語言與法律的關系有特殊的敏悟,提出和討論了一系列當代法學的重要概念,對二十世紀乃至今後的西方法學有深遠的影響。本書的翻譯稍微有些問題,但整體上還是可讀的。作為一個主要研究哈特的人,我建議大家都多關注本書 和哈特的其他著作。

28.奧斯丁:《法理學的范圍》[凱爾森:《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
[點介] 是分析法學的經典文獻。受實證主義的影響,奧斯丁恪守「應然法」與「實然法」 的分離,試圖把法律當成一種真正的科學。提出了主權、命令、制裁的法律模式。我們應該重新理解分析法學。在今天,分析法學的初衷(法律的獨立)似乎已經受到了極大的扭曲(法律的意識形態化)。後書亦是分析法學代表作,但氣質上與哈特的和奧斯丁的已是大不相同。記住:分析法學者內部的差異也許比分析法學和其他學派的差異還大。所以, 讀一本書時,重要的是看其問題,而不是「標簽」。

29.德沃金:《認真對待權利》[《法律帝國》、《自由的法》]
[點介] 作者早期的代表作和成名作。本書系統闡述的作者的權利觀。是當今研究權利問題 的重要著作。作者在書中對規則、原則和政策等的分析對我們深化對法律的理解有很大的 啟示。我們怎樣關懷和尊重人的權利?這始終是令人深思的問題。

30.埃爾曼:《比較法律文化》
[點介] 在比較法里,這是本簡潔而有特色的著作。作者更關心的是決定不同法律制度的內 在的思想、觀念等層面。易言之,本書是從文化的角度分析不同的法律和傳統。從論述方 式上,本書也不同於其他的比較法著作,而是按涉及的問題,綜合論述各個法系。

31.江山:《中國法理念》
[點介] 作者在中國法學界是獨樹一幟的。他很幸運,沒有受什麼現代西方產業化學術體制的「污染」,因此,他對中國法的現實和理想的解讀必然是浸淫著真正的中國式思考的。也因如此,他的法律觀是我們這些著眼於「現代世界「的法律人所不具備的。這是一本難 得的稱得上有「思想色彩」的中國人寫的書。

32.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
[點介] 在中國影響頗大的綜合法學著作。書的前半部分簡要介紹了西方法思想的歷史,後半部分論說了作者認為重要的一些法理學問題,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以自然法為立場的綜合法學觀。該書的價值之一也許是它對中國1980年代中期以來的法理學的影響。從學術史和語言翻譯史的角度,對本書倒也可以有一些有趣的研究。

33.凱利:《西方法律思想簡史》
[點介] 法律思想史的另一種寫法。以「問題史」代替「英雄譜」,注重探索思想的知識社會學的分析。加之作者的文學功力和看問題的敏銳,使得本書給我們帶來了一個比較「原味」的法律思想的餐飲。從的翻譯上看,在翻譯界「偽劣產品」漫天的今天,本書是難得的優秀和雜實的本子。

34.雷蒙.阿隆:《社會學主要思潮》
[點介] 本書全面、系統地探索了社會學的七位大家孟德斯鳩、孔德、馬克思、托克維爾、塗爾干、帕累托和韋伯的思想。作者本身就是一位富於魅力的社會思想家,他不僅要努力把握這些社會學家的基本思想,也不忘記這些社會思想與哲學觀念及政治思想的內在關聯 。

35.羅素:《西方哲學史》[《哲學問題》]
[點介] 哲學史方面的著作是太多了,但這本是經受時間的洗禮的。羅素先生在書中顯現出 一種從容幽雅的氣質,並時時不忘對某個哲學家調侃上幾句。我想,這樣的氣度是「沉重 有餘,深度不足」的國人所欠缺的。本書寫法和體繫上是屬於正統的,也是非常實在的。

36.馮友蘭:《中國哲學簡史》
[點介] 作者本來還有一本更全面的《中國哲學史》。這本最初是寫給外國人看的。但從另 外一個層面看,本書讀起來更為精當。這可當作一本入門的書,但同時又可以常讀常新。 作者在書中提出的關於人生境界的看法,對我們也是大有啟示的。

37.季衛東:《法治秩序的建構》
[點介] 作者的治學進路和思考進路都深深體現了某種宏大和理性的情懷。書中對當代西方 法理學說和域外(特別是日本)法治經驗的紹介,都無不透露出作者自身對中國法治建設 的問題關切。該書論證謹言,學術色彩濃。

38.梁啟超:《梁啟超法學文集》
[點介] 作為法學家的梁啟超對中國法學的開創性貢獻理應為青年學生所了解和認識。梁啟超涉獵廣泛,思想敏捷,對中國的社會現實和實踐有深切的體驗。其行文恣肆汪洋,論辯雄渾有力。至於其理論和實踐中實際存在的裂痕,諸位在讀該書時須具有同情的理解,從而正確認識:一個人的貢獻之大小,一定要與所處的時代結合考察。

39.博西格諾等:《法律之門》
[點介] 這本書的塊頭是大了一點。不過,作為一本教科書式的著作,本書涉及了當代法律的幾乎所有的重要領域。富於啟發而又不乏生動;重在訓練思維而又無正襟危坐之感。可以說,此書正是一步一步地把學生帶入法律殿堂。有趣且有分量,這是我對該書的總的評價。和國內大量充斥的「垃圾教材」相比,優劣自判,不必多言。

40.劉小楓:《沉重的肉身》[《拯救與逍遙》、《現代性社會理論緒論》]
[點介] 對現代性倫理的一種新的解讀。弘揚個體主義的倫理敘事觀。順著劉小楓的指引,我們會進入一個有些神秘、有些飄渺、但又無比真實的世界。我們要做什麼樣的人?我們的道德是一個什麼樣的現狀?我們的怎樣去把握生命?我們又如何看待藝術與人生?讀完 此書,在慨嘆之餘,你一定會有沉甸甸的收獲。

41.塗爾干:《社會分工論》[《自殺論》、《社會學方法的准則》、《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點介] 作者乃與馬克思、韋伯齊名的社會學思想大家。本書是作者確立自己思想理路的開山之作。書中提出了「社會團結」、「集體意識」、「社會分化與整和」等重要概念,對 「機械團結」、「有機團結」、「壓制性制裁」、「恢復性制裁」等二元劃分及歷史規律 進行了探討。

42.加達默爾:《真理與方法》
[點介] 本書志在闡明哲學詮釋學的基本特徵,使得詮釋學從認識論和本體論轉向了方法論。該書認為:理解和解釋依賴與主體的前見所構成的視域和當下視域的融合。該書在思想上具有的穿透力是毋庸置疑的。對於學習法律的人來說,能夠為「解釋學」作出的貢獻當在「應用」方面,而這恰是當今我們在研究法律解釋和法律方法問題時要注意的。

43. 賀衛方:《司法的理念與制度》[《具體法治》、《法邊餘墨》]
[點介] 該書體現了作者進入司法研究以來的重要思考。作者的風格獨特,思想敏銳,並善於把西方的制度和理論和中國司法改革的實踐結合起來。作者在收入幾篇重要的長篇論文之外,還收入了許多短小機智、曾經有廣泛影響的篇什。作為知識分子和制度改革者的積極推動者的雙重角色,作者的行動給我們樹立了一個可供分析的樣本。後兩本書同樣敏銳和有趣,特別是後一本書,充滿濃郁的人文修養,在我看來也許更值得一讀。

44. 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釋》
[點介] 是當代中國法學研究中最具備學術意識的一本書。作者持什麼樣的文化立場在我看來倒不是非常重要,重要的是作者如何以自己的學術實踐做到自我的總結、批判和反省。如果我們的學術都能建立在這樣的一步步的積累和批判的基礎之上,我相信這才是中國學術的真正希望。本書是一本「編」的書,和時下流行的許多「編著」兩廂對照,讀者會有很多感嘆和判斷。

45.克爾凱郭爾:《恐懼與戰栗》
[點介] 我對這本書情有獨鍾。我被作者「孤獨的」氣質和宗教的體驗所吸引。也許我們會 遺忘一切,但不能遺忘自己作為人本身的存在。作者被認為是存在主義的先驅,他對生命 的無奈和痛苦的洞察,讓我們重新理解生命的幸與不幸。
46.羅爾斯:《正義論》
[點介] 本書被譽為是二戰後「倫理學、政治哲學領域中最重要的理論著作」。本書涉及法學、倫理學、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諸領域,對正義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剖析,以「無知之幕」和「原初狀態」的理論預設為前提,提出了「作為公平的正義理論,並論述了正義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則和機會公平與差別原則。也是自由主義的重要著作。

47.帕斯卡:《思想錄》
[點介] 這本書曾經伴隨我度過許多個寂寞而無眠的夜晚。作者說:人是一根脆弱的蘆葦; 作者還說:人的全部尊嚴在於思想。作者說了很多的話,這些話是別人不可能說出來的。 作者在捍衛人本身,這是一片真正的思想的海洋。

48.威廉·巴雷特:《非理性的人——存在主義哲學研究》
[點介] 該書對存在主義的主要問題和存在主義的主要人物克爾凱廓爾、尼采、海德格爾和薩特進行了梳理和分析,把存在主義作為一種反理性主義的非理性思潮,詳細闡明了存在主義的歷史發展脈絡。本書採用的敘述方式本身就是存在主義的,它會把你帶入這一領域 的濃厚的氛圍當中。

49.柯武剛、史漫飛:《制度經濟學》
[點介] 我們生活在一個制度的世界裡,對制度本身的考量就尤其值得關注。本書對制度經濟學派作出了最新的概括與總結,並對制度的特性、制度與其他社會現象的關系、制度的演進、制度的結構等做了比較全面的論述。生動有趣,深入淺出。「制度」問題作為一個人類社會的基本問題,值得開掘的地方還有很多,在理論上也是大有可為的。

50.薩拜因:《政治學說史》
[點介] 說實話,欲真正了解西方的法律思想史,還很難找到好的讀物。但從政治思想史進入法律思想史,也是一條途徑。在政治學說的介紹上,薩拜因的這本書是值得推薦的一本。和施特勞斯的同名著作相比較,本書更加平和與雍容。特別在論及社會主義的政治學說上,本書的分析是切中肯綮的。

B. 村莊審判史中的道德與政治怎麼樣

從快遞手中接過這本書,感覺如此輕,花了三天看完這本書,讀完之後,它的分量是那麼重。 最早接觸應星的作品,是他寫的那本《大河移民上訪的故事》,那本書的故事我也只用了兩三天看完。對於這種「敘事性分析」手法寫出來的作品相當著迷,一方面是由於看多了西方譯著中那種生硬的語句和「學術名詞」的堆砌之後,這種著作不失可讀性;另一方面在於用這種「深描」手法寫出來的著作並不缺乏思考的深度。 這本書中的前半部分主要以口述史材料、法院刑事審判案卷和幹部懲誡檔案為主要資料來源,用分析、校對等方法選取了最具有述說和分析意義的五個案例進行分析,其思想線索之清晰明了和懸疑設置之恰當,增加了文章的可讀性,並在結合當時歷史背景之下增加其思想深度。書的後半部分主要是作者的三篇學術論文,其中囊括了前半部分分析思考,使其上升到理論高度。 該著作中最讓我感興趣或是引起我思考的是三個方面: 一、階級斗爭話語下的派系斗爭與泄憤。 無論是現今歷史教科書上,還是在主流的學術觀點中,我們大抵可以發現,階級斗爭總是被提到一個很核心的因素來解釋中國人內斗的問題。然而,在階級斗爭的外衣下,往往隱藏著以「個人忠誠」為核心的在階級內部的上下延伸、平行斷裂關系網路的派系斗爭以及在階級斗爭理論框架解釋之外的鄉村人情、關系、面子和宿怨在「翻身」話語下得到合法性之後的宣洩。 派系斗爭的產生主要是由於與政治晉升密切相關的體現「政治忠誠」標準的模糊性,進而使積極分子只能通過對於領導的個人依附得到庇護,進而得到仕途上升的機會。同樣由於政治標準的模糊性,革命大棒的打擊對象可能落到每一個人頭上,這使得每一個人都在計算與在革命場域中的每一個人的恩恩怨怨,伺機在適當的機會中報仇雪恨。 二、身體政治的重要性 控制身體技術在政治中往往起到兩個作用:一是通過控制身體達到規訓進而建立紀律的作用;二是通過身體達到調節人口的治理技術。而性本性(sexuality)則處在身體和人口這兩個軸線的連接點上。前者在書中體現在「一個無可救葯的『道德敗壞分子』」案例中,一個出身地主成分的女人嚴世國將不斷地與當權者發生性關系當作其政治上用以自保、在經濟上獲得好處的重要策略。而這種策略在當政者眼中不能容忍是因為這種關系顛覆了國家治理技術中的「階級斗爭話語」產生的人身關系,「性」作為規誡身體的重要性在相關著述忠多有論及。 三、新德治體制下的政治架構 伴隨著國家政權建設的「內卷化」是村莊傳統的相互信任、道德權威和內部凝聚力的破壞殆盡,如何建立新的道統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由此,形成了以政治主流強勢話語(「人民—敵人」、「積極分子—一般群眾—壞分子」話語劃分)和總體化、一元化和等級化的國家治理技術(學校—軍營:組織考驗的技術、單位:檔案書寫的技術、公社:相互凝視的技術)的政治模式,在這種模式下,個人行動的邏輯在政治忠誠的人身依附與「忠而受謗,直而見逐」的個人挫敗中掙扎。 總體來說,這是一本了解村莊政治邏輯的不可多得的著述。

C. 哪位法學的學長學姐能推薦幾本比較好的法學方面的書

你和我那時候的想法一樣 那時候我也是想多看點書
就查了這方面的資料

建議法學專業學生大學期間必讀的64本書
大學一年級可讀書目:

1. 蘇力:《法治及其本土資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閱讀秩序》、《送法下鄉》]
2. 俞吾金:《問題域外的問題》
3. 費孝通:《鄉土中國 生育制度》[《江村經濟》]
4.吳思:《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游戲》
5.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數》[《黃金時代》]
6.安徒生:《安徒生童話全集》
7.伯爾曼:《法律與宗教》
8.馮向:《木腿正義》
9.梁治平:《法辯》[《新波斯人信札》、《書齋與社會之間》]
10.黃仁宇:《萬曆十五年》[《資本主義與二十一世紀》]
11.馬克斯.韋伯:《學術與政治》[《社會科學方法論》]
12.應星:《大河移民上訪的故事》
13.華勒斯坦等:《開放社會科學》
14.賀衛方編:《中國法律教育之路》
15.梅因:《古代法》[薩維尼:《論立法與法學的當代使命》]
16.柏拉圖:《游敘弗倫 蘇格拉底的申辯 克力同》

大學二年級可讀書目:
17.卡夫卡:《卡夫卡短篇小說選》
18.劉星:《法律是什麼》[《中國法學初步》、《語境中的法學與法律》]
19.張文顯:《法哲學范疇研究》
20.劉軍寧:《共和?民主?憲政>
21.卡多佐:《司法過程的性質》
22.王銘銘、王斯福編:《鄉土社會的秩序、公正與權威》
23.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
24.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
25. 梁治平:《尋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諧——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研究》[《清代習慣法—— 社會與國家》]
26.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
27.哈特:《法律的概念》
28.奧斯丁:《法理學的范圍》[凱爾森:《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
29.德沃金:《認真對待權利》[《法律帝國》、《自由的法》]
30.埃爾曼:《比較法律文化》
31.江山:《中國法理念》
32.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

大學三年集可讀的書目:
33.凱利:《西方法律思想簡史》
34.雷蒙.阿隆:《社會學主要思潮》
35.羅素:《西方哲學史》[《哲學問題》]
36.馮友蘭:《中國哲學簡史》
37.季衛東:《法治秩序的建構》
38.梁啟超:《梁啟超法學文集》
39.博西格諾等:《法律之門》
40.劉小楓:《沉重的肉身》[《拯救與逍遙》、《現代性社會理論緒論》]
41.塗爾干:《社會分工論》[《自殺論》、《社會學方法的准則》、《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
42.加達默爾:《真理與方法》
43. 賀衛方:《司法的理念與制度》[《具體法治》、《法邊餘墨》
44. 梁治平:《法律的文化解釋》
45.克爾凱郭爾:《恐懼與戰栗》
46.羅爾斯:《正義論》
47.帕斯卡:《思想錄》
48.威廉·巴雷特:《非理性的人——存在主義哲學研究》

大學四年級可讀的書目:
49.柯武剛、史漫飛:《制度經濟學》
50.薩拜因:《政治學說史》
51.顧准:《顧准文集》
52.昂格爾:《現代社會的法律》
53.吉爾茲:《地方性知識》
54.道格拉斯·凱爾納、斯蒂文·貝斯特:《後現代理論》[利奧塔:《後現代狀態》]
55.拉德布魯赫:《法學導論》、《法律智慧警句集》
56.馬克斯.韋伯:《論經濟與社會中的法律》[《經濟與社會》、《經濟、諸社會領域及其權利》、《民族國家與經濟政策》、《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
57.波斯納:《法理學問題》[《道德和法律理論的疑問》、《法律與文學》、《超越法律》、《性與理性》
58.孔飛力:《叫魂》
59.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法律、立法與自由》、《致命的自負》]
60.伯爾曼:《法律與革命》
61.約翰.贊恩:《法律的故事》
62.福柯:《規訓與懲罰》[《瘋癲與文明》、《知識考古學》、《性史》、《福柯訪談錄》、《必須保衛社會》
63.杜贊奇:《文化、權力與國家》
64.考夫曼、哈德默爾:《當代法哲學和法律理論導論》

D. 從零開始學法律 望高手進來解答一下 謝謝

第一,你可以考慮一下你們學校是否有轉專業的相關政策,可以轉到法學專業,然後參加司法考試,考取律師資格證,相對於考取法律碩士,這一選擇會樂觀一些。
第二,從現在開始,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書籍,准備大三時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就是法律碩士。
(關於法律碩士的資料參見http://hi..com/%B2%BB%B5%C3%B2%BB%B0%AE2007/blog/item/effa144e40f355cdd0c86a80.html)
第三,法律碩士與法學碩士是不同的。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創設與1995年,96年首批招生,2000年開始聯考並限招非法律專業考生,是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發展,加快與國際法律教育接軌,滿足社會對高級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設立的。
法律碩士(簡稱JM)限招非法律專業考生,不再劃分具體專業,其知識結構是寬口徑、厚基礎、復合型。主要為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法律監督部門、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及企事業管理部門培養高層次的復合型、應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師、法官、檢察官和企業法律顧問等等。
法學碩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專業本科生,分為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等專業,主要是學術研究、科研教學,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養高級理論型學術法律人才。
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的區別有:
一、培養目標不同: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與法學碩士學位處在同一層次上,各有側重。前者是應用型、復合型高級法律人才,後者是學術型、專業型高級法律人才。
在一些法治比較健全的西方國家,其法律教育是在大學之後,如美國等JD。從長遠來看,隨著法律教育的發展,法學本科將逐漸減少,法學碩士最終與法律碩士並軌,教學、科研人才應主要通過法學博士生教育來培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作為一種承上啟下的學位,一方面為法律實務部門輸送人才,另一方面也將為法學博士生教育提供寬廣的生源基礎。
二、招生條件不同:法律碩士要求非法律專業的畢業生,而法學碩士無此限制。
即不得報考法律碩士13個法律專業為: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對於同等學歷是否招收從各校規定,關於網上「法學法學碩士不招生同等學歷」的說法是錯誤的。
三、招生命題方式、試題難度、應試難度不同:
法律碩士與法學碩士考研公共課都參加全國統考,但專業課法律碩士是全國聯考(統一命題、統一閱卷),法學碩士是有資格招生的高校各自單獨命題。
參加法學碩士專業課考試,其難度有目共睹;法律碩士專業課考試為全國聯考科目,有統一大綱,已形成了規范的復習教材,難度有限。
法律碩士考生在應試之前都沒有學習過法律,站在同一個起跑線上,因諸多考生不了解,作為新生事物,目前錄取分數線目前相對較低,達到國家線就能考上,名校錄取分數線比國家線相差不大,錄取比例高,入學競爭壓力小。而法學碩士考生大多數為法律專業考生,競爭壓力大,名校考取比例高達1/20-50。
法律碩士考前培訓已經走向成熟,考生可以通過參加一個好的培訓大大提高自己的競爭能力,參加系統培訓的考生通過率高達50%以上,有的達到70-80%。
但隨著生越來越多的非法律專業的有志之士投身於法律行業,法律碩士入學考試的亦呈難度增大的趨勢!
四、教育方式不同:法學碩士入學時就固定導師,專業劃分較細,研究領域一般只有一個方向,研究有向深度發展。法律碩士不分專業,入學後主要是學習現行的法律法規,注重實踐和應用,入學後才設導師,每個導師帶的學生相對要多。
對於非法律考生,如果學習法律從一開始就選定一個較細專業方向,並無益自身的發展,故兩種教育方式的不同取決於考生的起點與背景,並非主要區別。
五、未來的就業情景、發展潛力有稍有不同:法律碩士vs法學碩士
法律碩士的就業范圍要比法律碩士寬廣的多,除了法學碩士就業的范圍外,法律碩士還為企業管理及行政管理培養綜合素質的管理人才,在法律實務方面,法律碩士因其跨專業的背景,在實務工作中更易發揮其專業優勢,成為某個領域的專家,在法律教學和研究方面,讀博士是必有之路,法律碩士因具有其他專業背景,在其研究領域能夠結合專業特點,似乎也不比法學碩士處理劣勢。隨著法律碩士畢業生增多,法律碩士畢業後顯現出的綜合能力已經得到普遍認可,同時因法學碩士單一培養模式存在缺陷,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必將逐步被法律碩士培養模式取代。
第四,初學法律建議你多看一些相關書籍:
1. 蘇力:《法治及其本土資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閱讀秩序》、《送法下鄉》]
[點介] 本書最大的價值當在法學「啟蒙」。它會告訴你我們在觀察法律現象是應該採取什麼樣的視野和方法,應該如何培養我們的學習和研究進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識、挑戰既有的知識和觀念。對於大學一年級的學生來說,讀完此書,會感覺法律原來不像我們所想像的那麼枯燥。後面的《送法下鄉》一書可以說是第一本書的理論的進一步發展和具體運用,更加充實和飽滿,雖然我還是覺得其《本土資源》一書最為重要。
2. 俞吾金:《問題域外的問題》
[點介] 作為一本哲學知識和流派介紹的通俗讀本,該書不僅可以把讀者引入一片新的哲學天地,更重要的是,該書在開辟和拓寬學生的問題域上,特別在怎樣形成自己的問題意識上,有著相當的幫助。如何提問、提什麼樣的問題,這是大學期間一直要注意訓練的能力 ,它在很多時候比具體的知識要重要得多。
3. 費孝通:《鄉土中國 生育制度》[《江村經濟》]
[點介] 今天我們離費先生寫作此書的年代已經相去六七十年,但費先生於書中所做的對中國現狀的分析對今天的中國仍然是那樣的切中肯綮;費先生所具有的問題意識和文章風骨,我們今天仍然還差之甚遠。每一個法律人都應該反思:法學的知識貢獻在哪裡?
4.吳思:《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游戲》
[點介] 透視中國社會實際運行的游戲規則。為什麼在我們的正式制度外,還會有一套更為適用的潛在的規則?作者從歷史中的故事投射到當今的現實。我們可以從中反思:法律在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條件上什麼?法律的道德善惡與實際的利害格局存在什麼樣的關系?我們是在自我欺騙的冰山上生存,還是在苦澀的反省中奮起?
5.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數》[《黃金時代》]
[點介]這是一本清醒的書、理性的書、幽默的書和智慧的書。它帶給我們的不僅是對人生和社會的洞察,更重要的是告訴我們什麼是獨立思考和判斷的精神;什麼是真正的人文關懷。作為法律人,也許此書給予我們的最大啟迪是:缺乏對「沉默大多數」的關懷、缺乏某種「精神家園」的法律,是沒有生命的法律。但是各位一定要記住:王小波的小說,特別是《黃金時代》,讀起來更加讓人回味。
6.安徒生:《安徒生童話全集》
[點介] 我們缺乏的正是一個安徒生筆下的童話世界,這個世界是一個真實的世界,是一個有著幸福與苦難、歡笑與淚水的世界。學習法律的人最怕的就是喪失一顆童心。對於那些沒有讀過安徒生的故事的人,我要告訴你們:走進這個世界吧,現在還來得及,它會使你們獲得更健全一些。
7.伯爾曼:《法律與宗教》
[點介] 寫得精彩,譯得也精彩。探索法律背後的精神,支撐法律的東西。「沒有信仰,法律它將形同虛設」。在中國既有的法律傳統被打破的同時,我們應該如何尋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傳統?當然,讀此書時,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語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線索。
8.馮向:《木腿正義》
[點介] 我相信此書對於專事法律的同仁來說,應該是一個極好的啟迪案本。作者憑借自身的文學學科的優勢,游仞於法律和社會之間。對法律個案層層剝離,既立意深遠,又視界寬廣,不失為一本值得一讀的好書。
9.梁治平:《法辯》[《新波斯人信札》、《書齋與社會之間》]
[點介] 這裡面主要匯集了梁先生於1980年代中後期在《讀書》雜志上發表的系列文章,是其「用文化解釋法律,用法律解釋文化」的個案實踐和言說。辯異、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貫一氣。對年輕學生來說,讀此書還可以學到如何讀書、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體會的一些「潛移默化」的方法。《新》一書亦是早期和另外幾個作者作的批判性著作;《書齋》一書是作者的文化隨筆,寫得輕松隨意,也更見功力。
10.黃仁宇:《萬曆十五年》[《資本主義與二十一世紀》]
[點介] 作者對歷史的厚積薄發和駕輕就熟,對中國政治制度的諳熟洞然與透闢分析,都顯示出其「史實」與「史識」的完美結合。文筆老辣,一氣呵成。其對政治與道德關系的揭示、規則與生活狀態的運作的闡說,對於我們了解傳統和法律都有著極大的啟迪。此書不可不讀。
11.馬克斯.韋伯:《學術與政治》[《社會科學方法論》]
[點介] 作者對學術、政治,甚至人生三者之間關系的看法,實在可以廓清我們的許多認識。我們所處的是一個缺少虔誠和信念的時代,這影響著我們對自身的了解,我們竟不知道從事的職業除了謀生以外還有什麼意義。本書可以告訴我們一些答案。
12.應星:《大河移民上訪的故事》
[點介] 用「講故事」的方法寫的社會學著作。直面「移民」中國家和人民的權力運作,從中揭示政治控制的策略和游戲,又不乏對平民的生存狀況的關注。無論從研究方法、研究問題的開辟和創新上,本書對沾沾自喜的法學中人來說,都是一記棒喝和警醒。
13.華勒斯坦等:《開放社會科學》
[點介] 對於每一個從事社會科學的學習者(在此包括法學)來說,對社會科學本身的性質及走向得有一個比較自覺的(雖然不一定是清醒的)把握。本書在這方面是極具挑戰力的。它研究社會科學作為一種知識形態的建構;對社會科學的分工的質疑;從事社會科學的學術立場何在等問題。本書短短七萬言,薄薄小冊子,但卻比那些動輒數十萬、百萬言的著作要有價值得多,更具思想的包容量。
14.賀衛方編:《中國法律教育之路》
[點介] 學法之人,當對法律教育的歷史、現狀和發展有基本的了解。本書提供了這樣一個了解的途徑。不寧唯是,當我們對自己身處的職業教育的現狀和社會的反差進行理性的反思和檢討的時候,我們首先要做的便是要對這個法律教育生態圈的運行有一個冷靜的認識。此書的一個特點就是給我們提供了這樣的視角。
15.梅因:《古代法》[薩維尼:《論立法與法學的當代使命》]
[點介] 歷史法學派之代表著作。其重要之處不僅在於經由自己的研究勾畫出法律發展的脈絡,提出了法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的振聾發聵的命題。更在於,他在學術研究上的獨立和懷疑的精神,對「自然平等」的流行話語的批判。一如梅因所說,我們最需要的也許是對新舊材料的不斷審查,而不是盲信。後一本書亦是歷史法學派的代表著作。
16.柏拉圖:《游敘弗倫 蘇格拉底的申辯 克力同》
[點介] 本書是蘇格拉底審判與處刑的三篇著名對話。展示了蘇格拉底是如何被判刑的,他對待神、知識、倫理、法律、死亡等的態度如何。讀者從中受到其人格的震撼之餘,還會進一步思考蘇格垃底到底是怎樣死亡的重大的政治和人生的問題。在對話和詰問中教給你智慧,這是本書的另一重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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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新教育場域的興起1895-1926

豆瓣評分:7.2

作者:應星

出版社: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出版年:2017-5

頁數:245

內容簡介

科舉制度的廢除、新式學校的建立,不僅是中國教育制度史上的巨變,而且直接牽動著政與學的關系在中國現代社會的重構。本書通過三個不同類型的個案考察,展示了從1895年到1926年的三十年間,新教育場域逐漸興起的艱難歷程。

三個個案分別為:1895—1913年,科舉被廢除前後,湖南省新式學堂逐步取代原有「士紳慣習」的進程;1917—1923年,蔡元培任北大校長期間,努力為北大塑造「科學的精神實質」,試圖建立自外於政治的「學術社會」,書中對此做了頗具新意的社會史分析;1921—1926年,在江西,新式學校里培養了一大批追求進步的青年學生,從中可以看出,中國共產黨早期組織的形成和發展是嵌入在民國教育和政治格局中的。

作者簡介

應星,1968年生,重慶市人。現為中國政法大學社會學院教授。著有《大河移民上訪的故事》(2001)、《村莊審判史中的道德與政治:1951—1976年中國西南一個山村的故事》(2009)、《「氣」與抗爭政治:當代中國鄉村社會穩定問題研究》(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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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新教育場域的興起 1895-1926

作者:應星

豆瓣評分:7.2

出版社: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出版年份:2017-5

頁數:245

內容簡介:

科舉制度的廢除、新式學校的建立,不僅是中國教育制度史上的巨變,而且直接牽動著政與學的關系在中國現代社會的重構。本書通過三個不同類型的個案考察,展示了從1895年到1926年的三十年間,新教育場域逐漸興起的艱難歷程。

三個個案分別為:1895—1913年,科舉被廢除前後,湖南省新式學堂逐步取代原有「士紳慣習」的進程;1917—1923年,蔡元培任北大校長期間,努力為北大塑造「科學的精神實質」,試圖建立自外於政治的「學術社會」,書中對此做了頗具新意的社會史分析;1921—1926年,在江西,新式學校里培養了一大批追求進步的青年學生,從中可以看出,中國共產黨早期組織的形成和發展是嵌入在民國教育和政治格局中的。

以上三個專題,成為上中下三篇,具有內在的關聯性。書中所說的「新教育場域」,其實是「五四運動」時代老師輩和學生輩的兩代人,從三個個案可見,當年大學與中學教育的變化走向,取決於清末民初的政治場域和局勢變化。本書通過三個關鍵片段,對新教育在中國產生、早期發展的艱難過程給予深入研討,運用社會史的方法進入中國近代社會,揭示了以往近代史研究往往不能觀察到的側面。

作者簡介:

應星,1968年生,重慶市人。現為中國政法大學社會學院教授。著有《大河移民上訪的故事》(2001)、《村莊審判史中的道德與政治:1951—1976年中國西南一個山村的故事》(2009)、《「氣」與抗爭政治:當代中國鄉村社會穩定問題研究》(2011)。

G. 推薦一部本科法學專業生應該看的法學類的書籍 要對學此專業有所幫助 非法學專業人士請勿回答

國大學法學學生大學期間必讀書籍(一)
大學一年級可讀書目:
1. 蘇力:《法治及其本土資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閱讀秩序》、《送法下鄉》]

[點介] 本書最大的價值當在法學「啟蒙」。它會告訴你我們在觀察法律現象是應該採取什麼樣的視野和方法,應該如何培養我們的學習和研究進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識、挑戰既有的知識和觀念。對於大學一年級的學生來說,讀完此書,會感覺法律原來不像我們所想像的那麼枯燥。後面的《送法下鄉》一書可以說是第一本書的理論的進一步發展和具體運用,更加充實和飽滿,雖然我還是覺得其《本土資源》一書最為重要。

2. 俞吾金:《問題域外的問題》
[點介] 作為一本哲學知識和流派介紹的通俗讀本,該書不僅可以把讀者引入一片新的哲學天地,更重要的是,該書在開辟和拓寬學生的問題域上,特別在怎樣形成自己的問題意識上,有著相當的幫助。如何提問、提什麼樣的問題,這是大學期間一直要注意訓練的能力 ,它在很多時候比具體的知識要重要得多。

3. 費孝通:《鄉土中國 生育制度》[《江村經濟》]
[點介] 今天我們離費先生寫作此書的年代已經相去六七十年,但費先生於書中所做的對中國現狀的分析對今天的中國仍然是那樣的切中肯綮;費先生所具有的問題意識和文章風骨,我們今天仍然還差之甚遠。每一個法律人都應該反思:法學的知識貢獻在哪裡?

4.吳思:《潛規則---中國歷史中的真實游戲》
[點介] 透視中國社會實際運行的游戲規則。為什麼在我們的正式制度外,還會有一套更為適用的潛在的規則?作者從歷史中的故事投射到當今的現實。我們可以從中反思:法律在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條件上什麼?法律的道德善惡與實際的利害格局存在什麼樣的關系?我們是在自我欺騙的冰山上生存,還是在苦澀的反省中奮起?

5.王小波:《沉默的大多數》[《黃金時代》]
[點介]這是一本清醒的書、理性的書、幽默的書和智慧的書。它帶給我們的不僅是對人生和社會的洞察,更重要的是告訴我們什麼是獨立思考和判斷的精神;什麼是真正的人文關懷。作為法律人,也許此書給予我們的最大啟迪是:缺乏對「沉默大多數」的關懷、缺乏某種「精神家園」的法律,是沒有生命的法律。但是各位一定要記住:王小波的小說,特別是《黃金時代》,讀起來更加讓人回味。

6.安徒生:《安徒生童話全集》
[點介] 我們缺乏的正是一個安徒生筆下的童話世界,這個世界是一個真實的世界,是一個有著幸福與苦難、歡笑與淚水的世界。學習法律的人最怕的就是喪失一顆童心。對於那些沒有讀過安徒生的故事的人,我要告訴你們:走進這個世界吧,現在還來得及,它會使你們獲得更健全一些。
7.伯爾曼:《法律與宗教》
[點介] 寫得精彩,譯得也精彩。探索法律背後的精神,支撐法律的東西。「沒有信仰,法律它將形同虛設」。在中國既有的法律傳統被打破的同時,我們應該如何尋找新的在法律下生活的傳統?當然,讀此書時,不要片面追求其中精彩的語句,更要注重起分析的思路和線索。

8.馮向:《木腿正義》
[點介] 我相信此書對於專事法律的同仁來說,應該是一個極好的啟迪案本。作者憑借自身的文學學科的優勢,游仞於法律和社會之間。對法律個案層層剝離,既立意深遠,又視界寬廣,不失為一本值得一讀的好書。

9.梁治平:《法辯》[《新波斯人信札》、《書齋與社會之間》]
[點介] 這裡面主要匯集了梁先生於1980年代中後期在《讀書》雜志上發表的系列文章,是其「用文化解釋法律,用法律解釋文化」的個案實踐和言說。辯異、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貫一氣。對年輕學生來說,讀此書還可以學到如何讀書、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體會的一些「潛移默化」的方法。《新》一書亦是早期和另外幾個作者作的批判性著作;《書齋》一書是作者的文化隨筆,寫得輕松隨意,也更見功力。

10.黃仁宇:《萬曆十五年》[《資本主義與二十一世紀》]
[點介] 作者對歷史的厚積薄發和駕輕就熟,對中國政治制度的諳熟洞然與透闢分析,都顯示出其「史實」與「史識」的完美結合。文筆老辣,一氣呵成。其對政治與道德關系的揭示、規則與生活狀態的運作的闡說,對於我們了解傳統和法律都有著極大的啟迪。此書不可不讀。

11.馬克斯.韋伯:《學術與政治》[《社會科學方法論》]
[點介] 作者對學術、政治,甚至人生三者之間關系的看法,實在可以廓清我們的許多認識。我們所處的是一個缺少虔誠和信念的時代,這影響著我們對自身的了解,我們竟不知道從事的職業除了謀生以外還有什麼意義。本書可以告訴我們一些答案。

12.應星:《大河移民上訪的故事》
[點介] 用「講故事」的方法寫的社會學著作。直面「移民」中國家和人民的權力運作,從中揭示政治控制的策略和游戲,又不乏對平民的生存狀況的關注。無論從研究方法、研究問題的開辟和創新上,本書對沾沾自喜的法學中人來說,都是一記棒喝和警醒。

13.華勒斯坦等:《開放社會科學》
[點介] 對於每一個從事社會科學的學習者(在此包括法學)來說,對社會科學本身的性質及走向得有一個比較自覺的(雖然不一定是清醒的)把握。本書在這方面是極具挑戰力的。它研究社會科學作為一種知識形態的建構;對社會科學的分工的質疑;從事社會科學的學術立場何在等問題。本書短短七萬言,薄薄小冊子,但卻比那些動輒數十萬、百萬言的著作要有價值得多,更具思想的包容量。

14.賀衛方編:《中國法律教育之路》
[點介] 學法之人,當對法律教育的歷史、現狀和發展有基本的了解。本書提供了這樣一個了解的途徑。不寧唯是,當我們對自己身處的職業教育的現狀和社會的反差進行理性的反思和檢討的時候,我們首先要做的便是要對這個法律教育生態圈的運行有一個冷靜的認識。此書的一個特點就是給我們提供了這樣的視角。

15.梅因:《古代法》[薩維尼:《論立法與法學的當代使命》]
[點介] 歷史法學派之代表著作。其重要之處不僅在於經由自己的研究勾畫出法律發展的脈絡,提出了法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的振聾發聵的命題。更在於,他在學術研究上的獨立和懷疑的精神,對「自然平等」的流行話語的批判。一如梅因所說,我們最需要的也許是對新舊材料的不斷審查,而不是盲信。後一本書亦是歷史法學派的代表著作。

16.柏拉圖:《游敘弗倫 蘇格拉底的申辯 克力同》
[點介] 本書是蘇格拉底審判與處刑的三篇著名對話。展示了蘇格拉底是如何被判刑的,他對待神、知識、倫理、法律、死亡等的態度如何。讀者從中受到其人格的震撼之餘,還會進一步思考蘇格垃底到底是怎樣死亡的重大的政治和人生的問題。在對話和詰問中教給你智慧,這是本書的另一重要收益。

H. 集體行動的當前中國「集體行動」研究述評

〔摘要〕有關集體行動的研究在國內學界正成為一個跨學科的顯題,本文旨在對這一研究領域作一個簡要的考察並提出一些判斷。作者發現,目前對於集體行動的研究,在研究取向和方法上,運用結構性分析居多而過程分析較少;運用理性主義分析居多而建構主義分析較少;另一方面,在過程分析和建構主義分析的運用逐漸增多的同時,多種研究取向和方法也開始有相互融合的趨勢。在研究議題上,既有研究主要涉及集體行動發生的原因、政治機會機構、動員結構、策略和手段、話語等方面,有點遺憾是,大部分研究在這些議題上缺乏足夠的理論關懷以及必要的實證方法的支撐。值得注意的是,新的集體行動或者集體行動的新的特徵的大量出現,挑戰了很多既有的理論,它需要研究者們給予更多的關注。
〔關鍵詞〕集體行動;結構分析;過程分析
中國自1990年以來,伴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和社會的急劇變遷,新型的主要集中在經濟和利益層面的社會矛盾或社會沖突逐漸增多,尤其是在基層社會,幾乎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社會現象。這種社會現象也引發了眾多社會問題研究者的關注。這方面的基礎性研究在近些年來開始逐漸增多,在這個過程中,研究者們在不斷地學習和借鑒西方社會運動理論的同時,也致力於本土化理論的建構。
在這類文獻中,有一組具有「家族相似性」的概念,如「集體抗爭」、「維權行動」、「群體性事件」、「社會沖突」「社會運動」、「集體行動」等,而且每一個概念又往往包含一系列的子概念。研究者們在闡述自己所使用的概念時,往往堅持該概念在內涵或研究方法上的獨特性。
為了便於研究者之間的學術對話或交流,本文使用「集體行動」概念作為研究當前中國社會矛盾或沖突的一個統攝性概念,〔1〕並把以上述的各個概念為「標簽」的文獻統稱為關於「集體行動」的研究文獻。總之,本文所考察的主要是國內學者研究中國大陸1990年以後的「集體行動」的基礎性研究的文獻。
本文的述評方法有兩個。第一,以西方社會運動理論為參照。首先,因為其理論與方法的相對成熟,在參照中可以比較清晰地了解中國集體行動研究的基本狀況;其次,一些研究者借鑒和使用了一些西方社會運動理論,並開始展開了對話;最後,西方社會運動理論在發展中的一些探索和困惑,也可能是中國研究者們需要面對的。第二,本文交織地使用勞丹式的「概念問題」和「經驗問題」兩個角度來評估這些文獻。〔2〕
本文分為「研究取向與方法」和「研究議題」兩個部分依次進行討論。
一、研究取向與方法
1. 結構分析和過程分析
結構分析方法可以簡單地界定為以「結構」為核心概念,研究對象是所有的集體,試圖通過個人與集體與相關集體之間關系來解釋這些個人與群體的行為,一個基本的前提假設是集體行動中的參與和行動是與社會組織的劃分相一致的。〔3〕在本文所考察的文獻中,運用結構分析方法的研究最多,而且主要集中在對產生農村集體行動的基層政府與社會結構特徵的分析。
代表性的研究如,趙樹楷認為農村社會的沖突主要由基層政府對農民的「利益剝奪」造成的;〔4〕張靜通過對基層政府與社會之間的利益關聯結構及其角色的變化的分析,認為當前的基層政府是一個穩定程度較低的基層結構,並日益捲入社會沖突之中。〔5〕在同一個脈絡里,於建嶸則把這種分析延伸到對農村權威結構的分析,認為利益分化和沖突及基層政府行為失范而造成的農村權威結構失衡,是農村社會政治性沖突的基礎性根源,同時,這種失衡的起動因素主要依賴於具體的誘發性事件。〔6〕
隨後的研究者在不斷地拓展這項研究。如張玉林認為在以經濟增長為主要任期考核指標的壓力型政治/行政制度下,地方官員們與追求利潤的企業家結成利益共同體,從而形成「政經一體化體制」。在這種體制所催生的環境沖突中,對處於先天性的弱勢地位的農民而言,伴隨著暴力的「群體性事件」就幾乎是他們唯一可以選擇的促使企業和政府讓步的途徑。〔7〕肖唐鏢認為「自90 年代中期以後, 他們(農民) 的行動越來越帶有『迫逼性『的特點」。〔8〕這類文獻均強調了結構特徵對發生集體行動的決定作用。於建嶸在這個理路下,提出「壓迫性反應」的解釋框架,〔9〕認為在某些情形下,集體行動的原動力並不是基於行動主體的選擇,而是基於對「集團」(參與者的集團)內外壓力的反應,並藉此來修正和補充當前流行的解釋集體行動的「選擇性激勵」理論。於建嶸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把這種結構分析方法轉向了對農民維權抗爭活動內在結構中的「行動取向」的研究。〔10〕
結構性分析也被運用於對都市集體行動的分析,代表性的研究如馮仕政考察了單位的異質性對集體抗爭發生機制(反過來說也就是控制機制)的影響即單位特徵的分割效應。馮的貢獻在於沒有採用「結構-行動」這樣簡單的對應式的模式,而是綜合運用了西方社會運動理論的一些主流的解釋框架,在結構與行動之間加入了機制這個環節,構成「結構-機制-行動」模式,其中的機制,被歸納為「製造相對剝奪」,「提供政治環境」,「便利資源動員」等。〔11〕但馮對上述的三個機制在一個具體的分割效應中相互間會是怎樣的關聯或相互影響,並沒有給出一個有效的說明,同時,這項研究在總體上仍然是一種靜態的視角,無法照顧到抗爭事件復雜的互動過程。
研究者們也在對這種結構性分析方法的不足進行反思。如孫立平針對靜態結構分析具有「結構上的不可見性」的缺陷,提出了「過程-事件分析」研究策略,即「力圖將所要研究的對象由靜態的結構轉向由若幹事件所構成的動態過程,並將過程看作是一種獨立的解釋變項或解釋源泉」。〔12〕應星拓展了這種研究方法,認為「敘事」方法與邏輯-科學話語同樣是一種基本的認知方式,對於豐富社會學的想像力有著重要的意義。〔13〕在具體研究中,應星、晉軍通過講述西南一個水電站的移民集體上訪的故事,展示了弱者如何通過「問題化」的技術在中國當代獨特的社會權力運作機制中傳達出來,而且在集體上訪及與其相伴生的集體「鬧事」過程中可以發現農民與國家各自的行動的策略和邊界。〔14〕隨後應星在《大河移民上訪的故事》里通過說故事的方式揭示了新時期發生在集體上訪這樣的正面遭遇時,權力是如何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雙向實踐中運作的。〔15〕李懷在一項對城市拆遷所引發的集體行動的研究中展示了其「不確定性」的特徵。〔16〕他批評「結構」解釋誇大了社會政策等結構性條件對利益主體(行動者)行為選擇的制約性,輕視了行動者的認知能力和行為能力,而事實上,利益主體是追求多元化目標的能動的「行動者」,同時「行動者」之間存在一種不對等的權力關系,他們對利益的表達自然顯得復雜而不確定。
「過程-事件的分析」對行動者的假設契合了西方社會運動理論中的建構主義視角,即認為行動者是嵌入社會並被社會性地構成的存在,並且在與其他行動者的互動中改變其界限與特徵。楊繼濤利用這種方法,對魯西南某景區開發引起的社會沖突進行的細致研究,展示了一個結構分析無法發現的機制和過程,即「發生在傳統的農村社區的一系列沖突,不僅是利益的爭奪,更是兩種基於不同知識型態的觀念的較量;在這種沖突中,隨著各種斗爭策略的運用,新型的權力網路逐漸形成,這一權力之網反映的不是沖突某一方的妥協或勝利,而是雙方互相『學習『從而創造新關系的過程。」〔17〕
本文至此,似乎給讀者這樣一個印象即對「結構分析」和「過程-事件分析」抱著抑前褒後的態度,事實上,在本文看來,這兩種方法各有長短,前者能提供集體行動的一些關鍵的初始條件和情境,但往往無法對結構與行動之間的「銜接處」給出有效的說明;後者展示了集體行動的一些關鍵的機制和過程,卻不能說明為什麼恰恰是這些機制在起作用而不是那些。按照查爾斯·蒂利的說法,前者是大范圍的原因,後者是小范圍原因。〔18〕由此,本文認為,兩種方法的結合似乎更有益於我們的研究。學者張靜在運用結構/制度分析時稱需要重視「過程」(「事件」)因素,認為它們之間是密不可分的。〔19〕近來越來越多的研究者倡導這兩種方法的融合,如渠敬東提出堅持結構分析和機制分析相結合的學科視角,處理現代中國社會轉型中的大問題。〔20〕而當前的研究現狀是大多數研究者採用的是結構性分析,而運用「過程-事件的分析」的研究還顯得非常薄弱。本文認為對集體行動的研究需要更多的「過程-事件的分析」方法以及在這個基礎上多種方法的融合。目前有研究者開始嘗試融合這兩種方法,如張磊在中觀與微觀層次上使用資源動員和政治過程理論、在宏觀層次上使用利益集團理論的社會政治現象,並把這兩個層次結合起來考察業主維權運動產生的深層原因和動員機制。〔21〕孟偉在考察瀅水山莊業主集體行動時展示了城市業主在進行維權活動中,以行動性集體進行策略性行動的行為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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