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文件合同怎麼分類
要看您使用的是那種分類方式;是傳統方式分類?還是使用的是電子合同分類?
那我一一為您講解它們是怎樣分類的,以微簽為例子;您看那種符合您的需求在進行選擇。
傳統方式分類:紙質合同需一份份掃描,通過人工整理歸檔,如公司名稱、類型、年份多種分類方式,每個企業分類方式都不同,還需專人保管及維護。
而電子合同分類:微簽可以根據發起審批的附件或者合同的文件放到一個目錄,系統可以自動取過來,會根據目錄和文件自動歸檔,按照文件分類;目錄無限級分類,自定義標簽屬性之後一鍵歸檔,是業內獨有的哦~又有日誌管理,無論多久的文件/合同,搜索關鍵詞立馬即可找到,使文件不落地
區別:紙質合同;需要大量紙質成本、還有寄快遞(先寄快遞成本比較高)、合同存放,幾份還好,但是隨著業務量增大,合同越多不好管理、沒有電子合同簽署起來便利、辦公效率低。總結:微簽電子合同能給企業節省人力、財力、物理、時間等成本。
以上,希望能幫助題主解答問題。
B. 合同文本與合同文件有什麼區別
合同文本:協議書 通用條款 專用條款 保修書
合同文件:協議書 中標 投標函 專用 通用 技術文件 圖紙 清單
C. 合同使用什麼顏色的拉桿夾合適
一般的文件夾,藍色偏多
顯得穩重一些
D. 合同與協議書有什麼區別它們都具有一樣的法律效力嗎
合同與協議其實是一個東西,在法律效力上是一樣的。個人與單位之間簽訂的書面文件叫合同或協議或契約都一樣。重要的是要在裡面把各自的權利義務寫清楚、約定明白。
E. 電腦裡面的文件很亂怎麼分類
養成文件夾、文件規范命名的習慣。
以文件夾為例,你可以讓你電腦上、U盤上、網盤上的內容變得井然有序。
在中文前面加上編號,那樣可以很好地對文件夾進行管理
電腦上C盤,裝什麼。D盤,裝什麼。E盤,裝什麼。F盤,裝什麼。分好類就可以了,文件,就很容易找到。
F. 請問下大家公司的合同文件怎麼整理統計
1、公司的合同文件太多時,可以採用「合同管理系統」軟體進行管理。
2、合同管理系統是建立在信息技術基礎上,利用現代企業的先進管理思想,為企業提供決策、計劃、控制與經營績效評估的全方位、系統化的合同管理平台。
合同管理系統主要基於協同產品商務管理,把客戶需求、製造活動、采購管理、賬款管理、業務流程看作是一個緊密聯接的協作鏈系統,採用全程一體化建模技術,將企業內部信息管理劃分成幾個相互協同作業的支持子系統,對協作鏈上的所有環節有效地進行管理。
3、合同的分類。合同依其標的不同,劃分為一定的類型,包括:
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等;
轉移標的物用益權的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完成工作的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等;
給予信用的合同:借款合同等;
提供服務的合同:運輸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託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等;
轉移智慧成果的合同:技術合同等。
G. 合同的補充協議和附件有什麼區別
從效力上來說,無論是合同附件還是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但兩者還是有區別的。
如果是想變更主合同的內容,需要簽署補充協議;想要補充主合同的內容,簽署附件即可。
合同附件一般指在主合同中已經約定見附件,其實是主合同的組成部分;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附件一般可以用來解釋主合同,附件要服從合同的約定。
合同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未盡事宜,或者合同履行過程新發生的情況而另外進行的約定。補充協議如果和主合同約定有沖突或矛盾的,一般以補充協議為准,相當於對主合同的變更。
(7)合同夾和文件夾區別擴展閱讀:
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一般要明確約定,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沖突時,應當以補充協議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發生的變更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的補充或者變更,一般要明確約定,如果補充協議條款與原合同不一致或發生沖突時,應當以補充協議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變更的條款,補充協議中對該條款發生的變更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簽訂合同之後,發現內容還需補充的,可以擬定合同補充協議
合同補充協議的擬定需要注意幾個必備信息:
一是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體;
二是說明擬定補充協議的原因;三是協議補充的內容或變更的內容。
H. 合同和協議有什麼區別
協議與合同的區別主要有:協議書的主要特點是沒有具體標的、內容簡單,通常不涉及違約責任,而合同的特點為,合同主體的較為詳細、事項約定較為明確、具體,並規定有違約責任;協議書是簽訂合同的基礎,合同是協議書的具體形式。
【法律分析】
協議與合同都是雙方當事人表示一致意思,從而達成的一種契約,兩者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如果協議的內容較為詳細、明確、具體,並涉及到雙方違約的責任,即使文件名稱寫的是協議書,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主體內容寫的較為概括性、內容不夠具體,且不涉及雙方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即使文件名稱是合同,其則不能稱為合同,只是協議書而已。協議和合同,並不存在根本的區別,二者屬於同一個概念。當事人既可以使用協議這一個概念,也可以使用合同這一個概念。但是在法律上,主要承認的是合同這一個概念。換句話說,合同是相對規范的說法,而協議是相對日常的說法。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協議通常只指內容和形式相對隨意的合同,而合同則是指內容和形式相對規范的合同。具體來說,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是指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產生、變更,以及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換句話說,民法典也承認了,合同即是協議。但是需要注意,法律主要強調了,合同的簽訂主體是平等的民事主體,而合同的目的就在於形成民事法律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