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程序員一天都在寫代碼嗎程序員的一天除了敲代碼還有做什麼
程序員一天都在寫代碼嗎?
來自我個人的感嘆:如果能天天寫代碼,該有多幸福啊~
如果程序員的一天都在寫代碼,這就說明了公司的需求明確,老闆的戰略完美,產品經理也不會天天找人撕B,技術Leader已經把框架制定好了,大家都安心編碼,安心做有創造力的工作。在這種情況之下,程序員的成長也是飛快的,心無旁騖的馳騁在代碼王國。
然鵝。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那八九不如意的時間,大多數程序員要面臨以下問題:
會跟產品經理吵架會對著搜索引擎出來的結果說卧槽,需求不明確,隨意更改,架構頻繁更換,焦頭爛額。
測試頻繁告知你各種千分之幾的無法復現的bug。
各種低效會議,無形中浪費生命。
除了以上這些,可能還有:興奮的寫了半天發現編譯不過。
折騰就是半天,開心的上了線,各種線上bug弄得心跳加快,血壓升高。
日常情況下把每天狀態最好的2-3小時拿來敲代碼就可以搞定一切需求了。
因為其他時間都基本上是用來開會,跟產品經理互懟,然後就是debug整天。有bug必須趕緊找出來,如果今天沒找出來,明天繼續一整天,如此循環。
所以要提高水平。經常寫bug的人就很忙。或者說,瞎忙。而且代碼寫得太多了還需要花點時間稍微整理一下文檔之類的,免得以後自己都看不懂。有些東西可能也需要花時間重構一下。
但可惜,程序員的工作不是僅僅只有寫代碼。你得了解業務。了解功能需求。要知道代碼是為了讓人使用的,你需要和人打道。
真正用來寫代碼的時間佔全部工作時間的比例其實並不高,就算是沒有人打擾,也需要花很多時間去設計怎麼寫代碼,或者是花很多時間去讀懂別人的代碼來找到Bug產生的根本原因。
在這個過程中看似面對的是代碼,其實還是在面對人。
程序員並不是一天到晚都在寫代碼的,大部分程序員一般平均每天應該不超過3個小時吧,大部分時候在了解需求、各種開會、找bug、以及學習。大部分時候是在做寫代碼之外的事情,偶爾也會劃水。
總之程序員的工作遠不止寫代碼,花時間學習提高自己,總結沉澱一些東西來提高自己的影響力,都很重要!
最後還有句話是這么說的:栽一棵樹最好的時間是十年前,其次是現在。對於學習編程的小夥伴,如果你想更好地提升你的編程核心能力(內功),在未來成為一名有為的技術人員!筆者這里或許可以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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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什麼仇什麼怨,程序員設計師與產品經理的愛恨糾
哈哈哈,程序員和產品經理可以說是死對頭啦。
1、頻繁改需求
如果項目經理想要整死程序員,頻繁改需求是最快的辦法。特別是做了一半硬是改掉需求,scrum里的表現就是sprint內的非受迫需求變更,太狠了,技術同學表示不能忍。
2、拿老闆和運營做擋箭牌
不說清需求價值,當技術童鞋問「為什麼要做」的時候,支支吾吾,或者說「老闆要的、運營要的」。最絕的就是說,這個功能老闆說必須要做,那個功能老闆說明天就得上……
3、扮用戶
程序員會產品經理溝通的時候,比較經常就是聽到,「關鍵字是用戶不會這么覺得,如果我是用戶。」
這種產品經理通常關注點會有問題,比如更多的時候討論的是這個按鈕是這么顏色,應該放在哪裡,文案應該怎麼寫等,如果把這些問題當做核心,那難免會讓人啼笑皆非。
4、口頭禪——不就是xxx
有些產品經理口頭禪:不就是xxx,這也引來一些程序員的反感。
比如「這個問題不就是在資料庫里加個欄位就可以解決了嗎?你要是沒時間,我給你寫個SQL 語句,你執行一下吧。」結果程序員一臉懵逼。
其實,如果是在你的非專業領域里,最好少用這種「不就是XXX」這樣的句型為妙。
5、不懂裝懂
特別是對技術一竅不通的產品經理,會不停讓程序員加班趕工。
「開發大哥,我代碼寫的不多,你可別騙我,這么簡單的需求,明明一下午可以搞定,你跟我說一個星期?」
此時,想必程序員口袋裡50米大刀已經飢渴難耐......這種產品經理叫程序員哭笑不得。
希望可以幫到你,謝謝!
『叄』 產品經理如何找到妥協與堅持需求的平衡點
首先,這個平衡點肯定是模糊的,定性而非定量的。而且偏主觀,所以大家一般都會說 「拿捏一下」 平衡。在對方提出與自己不同的意見時,妥協之前我們需要盡可能地進行一番就事論事、有理或有據的辯論。然而,並不是每個決策點都能看出不同方案的明顯差距的。所以會出現雙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誰也說服不了誰的情況。說白了,就是大家的側重點不一樣,導致最終的選擇也不一樣。面對無法通過辯論而達成一致的情況,有以下幾種解決方案:1. 雙方做進一步的理論或資料調研,再次 PK2. 通過紙上原型、展示頁面效果圖或可交互 Demo 進行用戶測試(User Testing)3. 兩套方案都開發,投放至線上進行 A/B Testing4. 一方主動/被迫妥協然而,採取第 1 個方法很可能還是無法達成一致,因為雙方的側重點依然不同;第 2 個方法成本較高,適用范圍也較為狹窄;第 3 個方法顯性成本最高,在A/B 測試有什麼局限性? - 鄭堅義的回答中有討論;第 4 個方法,即一方主動/被動妥協,是最常見的做法。但妥協也是有技巧的,最重要的一點是抓大放小。也就是說,在關鍵的決策點上不能夠輕易地妥協,因為它決定了方案質量的 level。而對於一些不影響大局或方案效果差異不大的決策點,則允許在一定條件下進行妥協(相關回答:高級產品經理和普通產品經理有哪些區別? - 鄭堅義的回答)。允許妥協決策點不意味著就要主動妥協,可以觀察和猜測對方的堅持程度。如果十分堅持,則妥協,這樣可以讓自己在下個決策點上掌握更多的話語權,就像談判一樣。如果察覺對方態度其實也並不堅定,則可以強硬一些,盡量把方案拿下。但一定要避免大比例地進行妥協,否則將喪失產品經理基本的影響力。其實,倘若在平常的工作中已經建立了良好的影響力,遭遇到的不同意見會少很多,因為大家都選擇信任你。
『肆』 產品經理和程序員之間如何避免矛盾
產品汪和程序猿
一、產品經理和程序員最討厭的三句話
產品經理和程序員,就像一對情人,若即若離,有時還會撕逼,和諧的時候一切都好,撕逼的時候兩敗俱傷。
你知道程序員最討厭的三句話是什麼嗎?
1、這個需求很簡單,改一下就好了
2、你先大概弄一個,我看看再說
3、我先下班了,加油啊
我想任何一個程序員聽到這樣的話都會氣炸了,不撕逼才怪,你作為程序員會如何回答這三句話?
1、這個需求很簡單?你行你來啊!
2、大概先弄一個?請問先生(女士),什麼叫大概?
3、你大爺的
你知道產品經理最討厭的三句話是什麼嗎?
1、這個需求做不了
2、這個需求工作量太大了,估計要搞3個月
3、這個變更沒時間做,往後排吧
產品經理在前端,有用戶、有老闆、有銷售,版本發布的壓力很大,聽到這樣的話估計心情也好不了哪去?
1、這個需求做不了?又不是我提的,還不是那個2B用戶提的
2、要做這么長時間?養你們有什麼用,還不如我自己來
3、變更沒時間搞?隨便,等老闆來拍你吧。
二、產品經理和程序員本質上的差異是什麼
奶爸干過程序員,也干過項產品經理,深知這兩類工作的差異,各有各的不易。
總體上來看,做產品更側重於創造和方案能力,不需要精密的邏輯,所以試錯成本相對比較低,大不了改改原型,改改方案,這個成本是可承受的。
程序員的工作是非常精密的邏輯,一個看似很小的變更有可能對代碼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試錯成本非常高,弄不好可能會因為需求的變化導致系統的重構,這時候程序員的挫敗感是可想而知的。
三、產品經理和程序員友好相處的清單
1、產品經理收集需求後,在需求分析階段,需要把一些不合理的需求盡量和用戶溝通去掉,避免不合理需求造成產品發布時間延遲和沒有必要的成本浪費,當然這需要產品經理去說服用戶,不能只做用戶的傳聲筒。
2、需求分析時,產品經理應該根據經驗,敏銳的發現一些在技術層面實現有困難的需求,及時讓研發介入,評估技術可行性,避免後續出現需求定下來,研發說做不了的情況。
當然這需要我們的產品經理對軟體技術架構有一定了解和預判能力,你不能所有的需求都要在需求分析階段讓研發介入,這個成本也是極高的,所以要把握好這個度也是一項能力。
3、原型還是需求溝通的最好方式,這樣是避免產品和研發在需求理解上有差異的最好手段,只靠寫一些文字的需求說明書很難達到好的效果。
但這裡面要注意一點,產品經理繪制出來的原型一般是非高保真原型,是為了更好的溝通需要,所以不能完全按照原型做,需要基於我們自己的前台架構進行定製。
4、需求評審的時候,研發可能會有一些不一樣的意見,他們做了很多年的開發,會有很多好的經驗,好的經驗要虛心接受,不能覺得自己是產品就是老大,就是要按我說的做,這樣很容易造成矛盾,求同存異,目標一致,這個是最好的結果。
5、研發說這個需求做不了的時候,有兩種情況,一個是覺得這個需求實現起來比較麻煩,故意騙你;另外一種情況就是他的知識盲區,他可能確實不知道這個事能做。
產品經理需要有能力和研發進行談判,比如採用類比法(類似的需求在其它項目上咱們就做過),比如去找架構師探討技術可行性。
6、研發有時候評估的工作量會比較大,整個上線計劃拉的比較長,產品經理可以要求研發出詳細的資源配置清單,這樣能清楚的看到一個需求被分解成了多少個研發任務,每個任務的起止時間,由誰負責完成。這樣產品經理大概能看出任務的前後置關系是否合理?工作量是否合理等。
產品經理絕不能說,這么簡單怎麼要搞這么長時間,類似的話一出,絕對會激怒對方,還是要有理有據進行談判。
如果實在無法壓縮工作量,如果增加人力能解決問題的話,可以考慮找領導申請資源。如果還是不行就要砍需求或者改方案了。
7、在版本計劃定好的情況,盡量不加需求,這樣很容易打亂開發的節奏,如果一定要加進來,一定要和研發說清楚,這個是用戶領導或者老闆的強制要求,轉移矛盾。如果可以的話,增加了需求盡量推遲上線計劃。
8、開發過程中如果需求有改動,需要及時更新需求文檔,同時發給我們的研發同學,否則只是靠嘴說一下,很可能研發的同事就不做了,所以一定要落到紙面上。
9、上線的時候要堅持和研發同事一起加班,這樣大家才是一個團隊,贏了一起狂,輸了一起扛。
10、最後一點,就是要多交流,沒有什麼問題是一頓火鍋解決不了的,大家關系好了,很多事情溝通起來自然容易,而且也會更信任對方,這樣就萬事OK了。
『伍』 程序員和產品經理相愛相殺,打完架再「牽手」,全公司都沸騰了
在某個職場論壇里,有網友發帖爆料,大方曬出自家公司 產品經理 和 程序員 相愛相殺的照片。畫面中,兩個大男人手牽著手,面朝牆壁背對眾人,濃濃的基情感撲面而來,讓人忍不住浮想聯翩。
這可不是他們成功「出櫃」了,而是公司對兩個人動手打架的懲罰措施。因為在產品項目上溝通不順,產品經理和程序員起了爭執,兩個認死理的人互不相讓,一言不合就打了起來,拳腳相向好不激烈,費了老大勁才把他們各自拉開。
程序員和產品經理的矛盾,早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了,在 互聯網公司 里, 要論程序員 最討厭誰,產品經理絕對能排進前三。要求多還奇葩,反反復復變動,指手畫腳叨叨個沒完,讓程序員們苦不堪言。只是雖然彼此間矛盾多多,但還算克制,真真動手的還是比較少的,像這種大庭廣眾之下互毆的,就更不多見了,也難怪公司要當眾懲處了。
兩人動手打架的影響非常惡劣,公司要求要麼一起辭職滾蛋,要麼牽手一下午。終究胳膊擰不過大腿,雖然這個要求很詭異,但為了不被辭退,也只能捏著鼻子認了。本來還劍拔弩張的兩人,在眾人的見證下,大手拉小手整整牽了一下午,畫風都歪了!
其實無論是產品經理還是程序員,大家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整個項目能夠完美交付,為公司完成這筆業務。只是兩個人的側重點不同, 產品經理 要考慮客戶考慮市場, 程序員 則更關心產品本身的合理性。當關注的重點不一樣,難免會產生分歧,引發彼此之間的沖突。
而且都是公司的同事,平日里抬頭不見低頭見,大打出手確實不應該。在有著共同目標的大前提之下,即使兩人的立場不同,但也應該彼此互相體諒,只有精誠合作,才能事半功倍不是。
公司的處理決定也很機智,辭退可能只是玩笑話,要他們牽手和好才是真的。畢竟都是為了公司的產品項目才弄得這么大火氣,把他們安撫好了,項目也能更順利完成。而且這種方法雖然看起來尷尬,但也沖淡了矛盾的尖銳,尷尬總好過對立,詼諧才更容易讓人接受。
這不,還有網友打算效仿呢!嗯,都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