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骰骨骨裂
你好!首先祝你早日恢复健康!既然“当时还能走”,即可不予考虑“骨裂”。
根据你的陈述,考虑为“韧带拉伤”的问题。
韧带是连接两块骨头的组织。最常见的韧带拉伤有两种:踝关节外侧的韧带拉伤,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歪了脚和膝关节的韧带拉伤。
1)应急处置
韧带拉伤的部位会出现肿胀和淤血,韧带拉伤的治疗办法是在拉伤之后马上做到以下几点:
1. 休息
马上停止运动,不要让受伤的关节再负重。
2. 冷敷
冰块或者其它冷敷可以帮助减少疼痛和肿胀,因为降低温度可以减少血液循环。每次冷敷15--20分钟,每天3--4次。
3. 压迫
用绷带或其他办法压迫受伤局部可以减少出血、淤血。绷带产的紧度要适中,你能感觉到有压力但又不会让你支端发麻或缺血。
4. 抬高患肢
抬高患肢的主要目的是减少肿胀,促进血液回流。
2)防治方法
由于外力使关节活动超出正常生理范围,造成关节周围的韧带拉伤、部分断裂或完全断裂,这称作关节韧带扭伤。最容易发生关节韧带扭伤的部位在膝关节、手指关节和踝关节。关节韧带扭伤后,局部肿胀、疼痛、压痛,有皮下出血的可看见青紫区。
1. 早期正确处理关节韧带扭伤非常重要。因为韧带组织不易再生恢复,如果处理不当或误诊而转成慢性疾病,可能遗留功能障碍,且以后易再次扭伤。
2. 急性损伤发生后,应立即停止活动,以减少出血。立刻用冷水冲损伤部位或用冰块冷敷局部以达到止血的目的。然后覆盖绷带加压包扎防止肿胀。
3. 韧带完全断裂或怀疑并发骨折的,在加压包扎后必须请医生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经过24--48小时后,损伤部位的内出血已停止,这时可用温热毛巾热敷或按摩以消肿和促进血液吸收。
在进行温热敷时,温度不要太高,时间不宜太长,按摩时也不宜太重,以免加重渗出、水肿或发生再出血。
爱心提示:为了促进关节功能的恢复,应注意动静结合,在没有疼痛感觉的前提下进行早期活动。基本痊愈后,应加强关节周围肌肉的力量练习,提高关节的相对稳定性。
以上回答如果满意,请不要辜负我的一片好意,及时采纳为答案。
② 如何判断骨折属于轻伤还是重伤
轻伤的认定需要做法医鉴定,具体的标准可以看看2014年1月1日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一般轻伤的认定是骨折的情况比较严重,不严重的只能构成轻微伤。
程度分级
5.9.1 重伤一级
a)二肢以上离断或者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
b)二肢六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5.9.2 重伤二级
a)四肢任一大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功能丧失50%以上。
b)臂丛神经干性或者束性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c)正中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d)桡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e)尺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f)骶丛神经或者坐骨神经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g)股骨干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h)胫腓骨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i)膝关节挛缩畸形屈曲30o以上。
j)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完全断裂遗留旋转不稳。
k)股骨颈骨折或者髋关节脱位,致股骨头坏死。
(2)骰骨压缩性骨折严重吗扩展阅读: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查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③ 现在很郁闷,左足骰骨粉碎性骨折,在床上躺了两个月了还没完全消肿,想死的心都有。
你好,左足骰骨是很脆弱的地方,注意受伤部位的保护,尽量不要活动,另外注意活血化瘀扩血管,生活要积极一些,不能因为一点小病小灾就这么消极,更不能有轻生的想法;同样康复的速度也和您的心情有关,尽量保持良好的心态,祝早日康复!
④ 我骰骨撕脱性骨折,第一天中午摔倒下午下班才回家,第二天休息,接着上班一周才拍片打石膏
有影响,不大。现在好好养伤,不要再劳累了。
⑤ 骰骨骨折2个月晚上肿的厉害
指导意见:
你好,只要骨折对位对线是可以保 守治疗的适当牵引保持 骨折断段的稳定性这样对恢复有帮助同时建议你配合服用接骨续筋活 血化瘀通经络的接骨宝中药治疗能促进你骨折减少后遗症的发生一般服药2-3个疗程就可以治愈.
⑥ 骰骨骨折
你好,需要根据骨折部位,程度,有无神经血管损伤,选择治疗方法,保守或手术治疗
⑦ 左足骰骨外前上缘撕脱性骨折,左足第5跖骨基底部骨折
从图片来看,对位还是可以的,骨折严重与否,主要看选择的治疗方法,就算再轻的骨折,选择治疗方法不对,断骨生长同样缓慢,严重的就更不要说了。反之,就算严重的骨折,只要选对治疗方法,就可以在短时间内长好,恢复正常行走。
你这样的骨折,目前对位还是可以的,患肢最好不要再次被碰到,以免造成断骨移位,这样的骨折,医院的医生一般建议手术或上石膏,之后回家慢慢休养,非常缓慢,没有三个月以上的时间都是难以长好的。
建议选用民间中医中草药直接外敷治疗就可以,用药一周疼痛明显减轻,二十天后可下地轻微走动,大约治疗在四十天左右可基本康复,并能下地正常行走活动。
相同部位的骨折,选择的治疗方法方式不同,断骨生长快慢自然不同。
⑧ 骰骨撕脱性骨折能鉴定到10级吗
1总 则
1.1制定依据
1.1.1为解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涉及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的专门性问题,特制定本标准。
1.1.2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案件的实际,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为基础,科学划分残疾等级。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中涉及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的鉴定,属于工作与职业病和道路交通事故所致残疾程度的鉴定,不适用本标准。
1.3鉴定原则
1.3.1 鉴定应在伤及并发症经治疗达到临床治疗终结或状态稳定后进行。
1.3.2 鉴定应依据人体损伤后果或结局、残疾与损伤之间的关系,综合分析。
1.3.3 鉴定涉及原有伤病(残)时,应当说明与现有后果或结局的关系。
1.3.4 鉴定同一部位损伤涉及多项条款规定或两个部位以上损伤的,应分别鉴定残疾等级,以最高等级定级,两项等级相同者,最多晋升一级。
1.3.5 鉴定涉及未列入本标准的损伤类型,按照残疾等级划分依据,比照本标准中最相类似的条款进行鉴定。
1.4 鉴定人及其权利、义务
1.4.1 鉴定人是指具有法医学鉴定人资格和法医临床学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
1.4.2 鉴定人有权了解与损伤有关的案情,查阅案卷和病历,对被鉴定人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如鉴定材料不全或超出鉴定专业范围,鉴定人有权拒绝鉴定。
1.4.3 鉴定人应当科学、公正地进行鉴定,依法执行鉴定出庭和回避制度。
1.5残疾等级
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2分 则
2.1 一级残疾
........
2.9九级残疾
.......
2.9.48脊柱骨折、脱位经手术治疗。
2.9.49颈椎骨折、脱位,遗有颈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3.5mm、角度位移>11°。
2.9.50腰椎骨折、脱位,遗有腰椎失稳,X线片示椎体水平位移>3mm、角度位移>10°,或第五腰椎与骶椎发生水平位移>4mm、角度位移>12°。
2.9.51椎体压缩性骨折,前缘高度压缩23以上。
2.9.52骨盆环、髋臼骨折,遗有两下肢相对长度相差4cm以上。
2.9.53骨盆骨折、脱位,遗有耻骨联合分离合并骶髂关节脱位。
2.9.54双手指缺失10%或功能丧失20%以上。
2.9.55双手掌缺失10%以上。
2.9.56上肢骨折,遗有6cm以上短缩畸形。
2.9.57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
2.9.58前臂旋转功能丧失75%以上。
2.9.59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20°或旋转>20°。
2.9.60下肢骨折,遗有4cm以上短缩畸形。
.....
2.10十级残疾
2.10.1边缘智能状态。
2.10.2人格改变。
2.10.3颅骨缺失6cm2以上。
2.10.4颅脑损伤经开颅手术治疗(单纯减压术除外)。
2.10.5脑脊液漏修补术后。
2.10.6双侧前庭功能障碍。
2.10.7颅内异物。
2.10.8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
2.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
2.10.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 。
2.10.11一侧面神经不完全性麻痹。
2.10.12一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2.10.13鼻尖缺损(或畸形),最长径线1cm以上,影响容貌。
2.10.14唇部分缺损显露2牙宽度,12牙冠以上。
2.10.15面颅骨部分缺失或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影响容貌。
2.10.16一眼低视力1级,或视野半径≤20°。
2.10.17一侧上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
2.10.18一侧眼睑畸形,影响容貌及功能。
2.10.19双眼同向性象限性偏盲。
2.10.20外伤性复视伴眼球运动受限或内 陷2mm以上,或外伤性斜视15°以上。
2.10.21一眼角膜移植术,或外伤后无虹膜,或睫状体脱离术后低眼压。
2.10.22一眼外伤性白内障,须手术治疗。
2.10.23外伤性青光眼,需药物维持治疗。
2.10.2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善溢泪。
2.10.25一耳缺失(或畸形)1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畸形)5%以上。
2.10.26一耳听力损失≥56 dBHL。
2.10.27颞下颌关节损失,张口困难Ⅰ级。
2.10.28牙齿脱落4枚以上。
2.10.29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2.10.302根以上肋骨骨折,畸形愈合。
2.10.312肋以上缺失。
2.10.32胸导管损伤。
2.10.33肺修补术或异物经手术治疗。
2.10.34膈肌修补术。
2.10.35食道、胃、肠修补术。
2.10.36肝、脾修补术。
2.10.37肾修补术。
2.10.38轻度排尿障碍。
2.10.39膀胱修补术。
2.10.40一侧输精管缺失不能修复。
2.10.4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
2.10.42子宫、卵巢、输卵管修补术。
2.10.43枢椎齿突骨折。
2.10.44颈椎骨折后遗有后纵韧带骨化。
2.10.45脊椎压缩性骨折,前缘高度压缩12以上。
2.10.46椎体骨折(压缩性、撕脱性骨折除外)。
2.10.47骨盆骨折畸形愈合。
2.10.48双手十指缺失5%或功能丧失5%以上。
2.10.49一手掌缺失5%以上。
2.10.50上肢骨折,遗有2cm以上短缩畸形。
2.10.51肩、肘、腕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
2.10.52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2.10.53股骨、胫骨干骨折,遗有畸形成角>10°或旋转>10°。
2.10.54下肢骨折遗有短缩畸形。
2.10.55一侧髌骨切除。
2.10.56一侧半月板切除。
2.10.57一侧膝关节附韧带完全断裂。
2.10.58膝关节内或外翻畸形>10°,或反屈畸形。
2.10.59未成年人长骨骨骺骨折。
2.10.60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
2.10.61双足十趾缺失10%或功能丧失25%以上。
2.10.62体内大量异物存留。
2.10.63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5%以上。
3、附 则
3.1 本标准所指幼女是指年龄为满14周岁的女性自然人,未成年人是指实足年龄未满18周岁自然人,青年人是指年龄范围在18—35周岁自然人,成年人是指实足年龄在35周岁以上自然人。
3.2 本标准所说的“以上”、“超过”、“以下”,均含本数.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A.1 一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球杆确实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
(2) 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 意识丧失
(4)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一级护理依赖。
(5) 社会交往能力完全丧失。
A .2 二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 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二级以上护理依赖。
(4) 各种活动严重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活动。
(5)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A.3 三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 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三级以上护理依赖。
(4) 各种活动严重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5) 社会交往困难。
A. 4 四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重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 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3)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4) 各种活动严重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5)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A. 5 五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又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 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3)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帮助。
(4) 各种活动中度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5) 社会交往贫乏。
A.6 六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残疾,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 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3)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4) 各种活动中度受限,活动能力降低。
(5) 社会交往狭窄。
A. 7 七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
(2) 存在一般医疗依赖。
(3)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4) 各种活动中度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5)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A .8 八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轻度功能障碍。
(2)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
(3) 各种活动轻度受限,远距离活动受限。
(4) 社会交往受约束。
A. 9 九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活动缺损或畸形,轻度功能障碍。
(2)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
(3) 工作与学习能力下降。
(4)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A.1 0 十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1) 组织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轻度功能障碍。
(2)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3) 工作与学习能力受到一定影响。
( 4) 社会交往能力受影响。
⑨ 压缩性骨折是轻伤吗
根据相关标准,可定为轻伤一级。致人轻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相关法条:
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9.3 轻伤二级
b)一节椎体压缩骨折超过1/3以上;二节以上椎体骨折;三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二、《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⑩ 左骰骨骨折
1、个人认为,不能完全肯定就是骰骨骨折,那个地方也常能见到籽骨。
如想明确诊断,踝关节三维CT或者核磁共振检查是比较准确的方式,能够明确。
2、即使没有骨折,韧带损伤也是肯定存在的:用石膏外固定对于韧带损伤的恢复也有极大地好处,这样能够让韧带得到最好的恢复,不然,在以后你很容易再出现相同姿势的扭伤。所以,一定要忍得一时的不方便。
3、即使去除石膏后,也建议用一段时间的护踝,能够有效地保护脚踝。
祝早日恢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