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行政命令与法律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区别
行政命令与法律属于不同的概念,因此,需要对两只进行区别。行政命令与法律之间有3点不同,相关介绍具体如下:
一、两者的实质不同:
1、行政命令的实质: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
2、法律的实质: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两者的分类不同:
1、行政命令的分类:包括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作为的命令,如命令纳税、命令外国人出境。另一类是要求相对人履行一定的不作为的命令,称作为禁(止)令,如因修建马路禁止通行,禁止携带危险品的旅客上车等。
2、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划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两者的理解不同:
1、行政命令的理解:从实质上理解,行政命令是行政主体的一种强制性行为,只存在于行政处理行为之中,与行政监察、行政决定和行政强制执行相联系,并且相互衔接。
2、法律的理解:法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具体地说,它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贰’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吗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法律分析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国务院可以行使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叁’ 行政命令的主要含义是什么
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下达的,要求下一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者要求行政相对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指令。例如国务院就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来依法发布决定和命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十条
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肆’ 行政法规的名词解释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
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组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4)行政法规和命令扩展阅读:
基本含义
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在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和外交事务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依照规定的程序行政法规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由于《行政权法》的规定往往比较原则性和抽象性,需要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是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主要形式之一。
规则和条例
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行政法规是指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一般术语依照规定程序管辖内的每一个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依法行政职能,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当地规则的通用术语指规范性文件由省人民政府制定,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大城市,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一般适用于各自领域的行政工作。行政法规是行政活动的重要依据,其数量、适用范围和使用频率在行政法表现形式中居于首位。
‘伍’ 行政法规规定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具体如下:
1、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组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2、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规章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组成部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地方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规章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根据,其数量之多、适用范围之广、使用频率之高均居行政法各表现形式之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陆’ 行政法规是怎么制定的
法律分析: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它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组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柒’ 谁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7)行政法规和命令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捌’ 什么是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以国务院名义发布的法规是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发布的法规是规章,省及政府发布的法规是规章,行政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不管是对所有人有约束力的,还是只针对部分人有效力的为决定、命令。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
一、国务院部门规章
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这类制定机关可以分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两大类。
制定部门规章的主体,还因为单行法律的授权规定而出现。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行使部门规章制定权。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部门规章是执行性或者补充性的行政规范,而不是自主性的行政规范。
超越一个国务院部门规章制定权限的,可以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部门规章应当由部门的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本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在部门公报或者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原则上,规章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部门规章应当在公布后30日内报国务院备案。规章解释权属于规章制定机关。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二、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分为两类。第一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第二是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是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的市,以及经过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权限:(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2)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过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本级人民政府公布和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应当及时刊登,在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三、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名称,通常称为“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所谓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制定发布行政决定、命令的机构,可以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有权以发布决定、命令的形式行使其各种职权。国务院除了制定行政法规以外,还发布一些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一定级别的政府在制定规章以外,还可以制定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定主体以下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以上三种文件,统称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玖’ 行政命令是法律文件吗能举个例子吗,它和行政法规有什么区别
行政命令不是法律文件,是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必须怎么做或者不准做什么的意思。行政命令具有强制力。如命令纳税、命令某一路段禁止通行等。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二者之间的区别是,行政法规是行政命令的依据,行政命令是各级政府或部门将行政法规在具体管理活动中的运用实施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