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比特幣是什麼合法嗎是不是騙局
不是騙局,合法。1. 比特幣(簡稱BTC)聽起來很難理解,但實際上,比特幣的定位已經很好理解了。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總量為 2100 萬。與互聯網一樣,它具有去中心化、全球化、匿名化等特點。將比特幣轉移到地球的另一端就像發送電子郵件一樣簡單、低成本且不受限制。比特幣因此被用於跨境貿易、支付、匯款等領域。
2. 是合法的。 鑒於比特幣在市場上的領先地位以及融入全球創業生態系統,很少有國家宣布比特幣為非法,因為它會影響所有加密貨幣,尤其是比特幣。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比特幣是「法定貨幣」。迄今為止,比特幣僅在日本被授予比特幣的稱號。雖然比特幣的特點是某種東西而不是法定貨幣,但這並不意味著它不能用於支付,而是由於缺乏中心化的信用背書,它作為支付的用途是完全沒有波動的。
3. 不同的司法管轄區正在考慮採取什麼措施,方法也不同:一些較小的國家,如辛巴威,只是做了一些草率的聲明,這會讓人懷疑比特幣的合法性。歐盟委員會等較大的機構認識到對話和審議的必要性,而歐洲中央銀行(ECB)則認為加密貨幣還不夠成熟進行監管(雖然比特幣已有近 10 年的歷史,但我們不禁要問何時我們可以意識到它已經足夠成熟了)。
4. 比特幣不是騙局。重要的事情我就不說三遍了。比特幣誕生至今已經十多年了。直到現在,我們仍然可以看到諸如「比特幣是一個騙局」之類的文章。以下是比特幣不是騙局的原因:所謂龐氏騙局,就是通過後期的資金彌補前期的資金漏洞,偽造高回報的假象,進而引誘更多人參與。然而,比特幣更像是一種高度流通的證券。在幣圈人喜歡的比喻中,比特幣在代碼層面就是黃金。它不僅可以作為虛擬世界的硬通貨,還可以在交易市場上流通。最重要的是,比特幣系統中沒有中央機構。自 2008 年中本聰發明比特幣以來,兩年後他退休了。他的核心開發人員是一群來自世界各地的頂級程序員。他們的工作是維護代碼和改進比特幣系統,而不是愚弄普通人購買比特幣。其次,比特幣不承諾高回報。如果你購買比特幣,就會有高額的利潤。沒有程序員會用 10000 個比特幣換取兩個 25 美元的披薩。了解了比特幣的真實機制和價值後,你就會明白比特幣與「龐氏騙局」有著本質的區別。雖然比特幣不是騙局,但還是有其他人使用比特幣來騙取所有人的錢財。因此,一定要注意保護個人資產,防止使用比特幣進行詐騙!
㈡ 馬斯克表示加密貨幣可充當合法至非法的橋梁,成為現金替代品,你認同嗎
我不認可馬斯克的說法,加密貨幣只是數字貨幣的一種,無法讓人相信,很難取代現金。
隨著比特幣的誕生,加密貨幣受到了市場青睞,並且因為其隱匿性,受到了不少非法人士的喜愛,他們在進行非法交易的時候,願意使用這種易於攜帶,並且可以隱匿蹤跡的加密貨幣。
因此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受到了市場青睞,比特幣的價格暴漲,甚至達到了數萬美元一枚。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表現,引起了馬斯克的注意,這個億萬富翁對加密貨幣非常看好,並且投入了巨資,參與到了市場之中。但是加密貨幣想要取代現金,完全沒有這種可能。
馬斯克雖然表示可以用比特幣購買自己企業的汽車,但是實際上加密貨幣能夠在現實中應用的場景非常有限。人們拿著現金可以購買食物、購買衣服等小件物品,非常方便快捷。拿著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完全沒有地方買東西,更不用提取代現金。
加密貨幣完全沒有取代現金的可能,大家對此有什麼其他看法,歡迎留言討論。
㈢ 加密數字貨幣合法嗎
合法。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
㈣ 數字加密資產合法嗎
加密數字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加密數字貨幣是數字資產的一部分,和qq、游戲賬號、游戲裝備一樣在國內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
加密數字貨幣一般是指比特幣、以太坊、萊特幣、dct等開源的幣種。
㈤ hash對列區塊鏈是違法的嗎
hash對列區塊鏈是合法的。
政府想把幣和鏈分開,大力發展區塊鏈技術,但就目前的鏈圈形式,鏈和幣是密不可分的,幣的發展推動鏈,鏈為幣的發展提供核心的技術支持,所以是合法的。
加密貨幣是一種資產,那麼這就意味著世界上的經濟強國都承認加密貨幣是合法的,同時各國也在努力推進加密貨幣合法化進程。
㈥ 萊特幣是合法的嗎
法律分析:萊特幣在中國是合法的,但是如果要是使用萊特幣進行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比特幣、萊特幣等虛擬加密貨幣在我國被央行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公民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否定了其貨幣屬性。比特幣更像是一種可交易的資產,和郵票相似。既然是商品或資產當然是合法的。公民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 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㈦ 比特幣交易在中國合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不合法,中國尚無法律保護比特幣交易。比特幣不是中國銀行發行的法定貨幣,它屬於虛擬數字貨幣,雖然中國沒有明確法律依據證明比特幣合法或非法,但是中國法律法規不支持比特幣公開交易。」
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沒有相關法律,我國只是叫停比特幣場內交易,並沒有宣布持有、場外交易比特幣是非法的。比特幣誕生的根源是以中本聰為代表的自由主義者尋求一種不受中心銀行系統束縛的交易方式,這些人期待一種自由度更高的貨幣體系,比特幣這次被承認其屬於數字資產、可作為交付對象。
但根據國內法律法規,比特幣不具有貨幣職能,但是這並不妨礙其屬於數字資產,可作為交付對象。中國從沒有「比特幣非法」的政策。
孔劍平說道:「中國大陸政策,總體上是支持技術創新,防範金融風險。2013年五部委文件,說比特幣是虛擬商品,老百姓可以自由參與買賣,但金融機構不能參與。中國就沒有「比特幣非法」這樣的政策。2017年七部委文件,跟比特幣也沒關系。我們發現,2017年,大家看到央行很多領導講話都是說對數字貨幣監管。2019年7月18號以後,所有講話里出現的只有兩個字,「研究」,不叫「監管」了,變化非常大。同時,發改委也把原來計劃列入「淘汰類目錄」的數字貨幣挖礦也刪掉了。」
根據政府在2013年最新關於比特幣的態度:比特幣屬於用戶的私有虛擬資產,那麼實際上也就意味著受到法律保護,從我們國家的實際的案件中也可以得到體現:2018年中國法院最近下令一家公司在民事糾紛中償還被盜用的加密貨幣,為加密貨幣相關分歧樹立了法律先例。深圳的這家法院在民事糾紛中也實際就是確認加密貨幣是具有經濟價值的。
當然,購買比特幣選擇的平台也很重要,因為這是一個相對無監管,或者沒有牌照的一個早期市場,一定要選國際化程度比較高的交易所,因為也意味著這些交易所經過了國外用戶和法規的驗證,建議去類似中幣ZB這樣的頭部交易所購買,以防造成自己的資金損失。
㈧ 加密數字貨幣合法嗎
加密數字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加密數字貨幣是數字資產的一部分,和QQ、游戲賬號、游戲裝備一樣在國內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
加密數字貨幣一般是指比特幣、以太坊、萊特幣、DCT等開源的幣種。
㈨ 加密貨幣在中國是否合法
就當前而言,加密貨幣在國內不具有合法性質。
目前,關於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交易已經關閉。
因為密碼貨幣,它只是相當於網路技術和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後的一個衍生品,就如果股票、期貨,可以把它當然一個金融投資的一個方式;
但不倡議,畢竟投資行為都具有一定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