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哪些說明方法
01.舉例子——具體、明晰、真實
舉出實際事例來說明事物,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以便讀者理解,這種說明方法叫舉例子。 運用舉事例的說明方法說明事物或事理,一要注意例子的代表性,二要注意例子的適量性。
02.作引用
為了使說明的內容更充實具體,更具說服力,可以引用一些文獻資料、詩詞、俗語、名人名言等。引資料的范圍很廣,可以是經典著作,名家名言,公式定律,典故諺語等。
03.作比較——鮮明、突出、具體
作比較是將兩種類別相同或不同的事物、現象加以比較來說明事物特徵的說明方法。說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們比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體的或者大家已經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較,使讀者通過比較得到具體而鮮明的印象。事物的特徵也往往在比較中顯現出來。 在作比較的時候,可以是同類相比,也可以是異類相比,可以對事物進行「橫比」,也可以對事物進行「縱比」。
04.列數字——准確、嚴謹、具體
為了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還可以採用列數字的方法,以便讀者理解。需要注意的是,引用較多的數字,一定要准確無誤,不準確的數字絕對不能用,即使是估計的數字也要有可靠的根據,並力求近似。
05.分類別
說明事物的特徵,往往從單方面不易說清楚,可以根據形狀、性質、成因、功用等屬性的異同,把事物分成若干類,然後依照類別逐一加以說明。這種說明方法,叫分類別。
06.打比方——生動、形象、具體
利用兩種不同事物之間的相似之處作比較,以突出事物的形狀特點,增強說明的形象性和生動性的說明方法叫做打比方。
說明文中的打比方的說明方法,同修辭格上的比喻還有聯想是一致的。不同的是,比喻修辭有明喻、暗喻、和借喻,而說明多用明喻和暗喻,借喻則不宜使用。
07.摹狀貌
為了使被說明對象更形象、具體,可以進行狀貌摹寫
08.下定義
用簡明的語言、科學的術語對某一概念的本質特徵作規定性的說明叫下定義。下定義能准確揭示事物的本質。
09.作詮釋
從一個側面,在事物的某一個特點做些一般性的解釋。
10.列圖表
為了把十分復雜的事物說清楚,就可以採用圖表法,來彌補單用文字表達的缺欠,對某些事物解說更直接、了當。
11.作假設
做假設是用假設的想法表示出將來會出現的情況。
12.引資料
引資料是在說明文字中通過引用一些固有的資料來說明事物特徵。
(1)用雲技術和文件夾作比較句擴展閱讀:
說明文的語言的要求是科學性、嚴謹性、准確性,真實性,周密性,簡練明確;文學性說明文還要求生動性、形象性。
恰當地運用說明方法,能提高說明語言的科學性和准確性,使說明對象更具體、更生動,讓讀者更明白,更清楚作者的意思,更能增強說服力,有時也能增強讀者的閱讀興趣,更突出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