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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型文書格式

發布時間:2022-06-30 07:10:45

Ⅰ 一般公文寫作有哪些格式

所謂公文,它是公務文書的簡稱,它是國家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處理公務而按規定格式製作的書面材料。公文的種類主要包括:命令、議案、決定、公告、通告、通報、報告、請示、批復、意見、函、會議紀要。
在各類企業中,所指的公文一般為商務公文,主要分為介紹報告、請示、會議紀要、工作計劃要點、公司及產品介紹、信函、講話稿、可行性報告、工作總結、市場調查報告、說明等
公文擬寫的步驟與方法
公文擬寫的步驟與方法大體同一般文章的寫作方式相似,但是由於公文在性質、作用上及其寫作要求上的不同,擬寫時也有一些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
公文的擬寫通常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 明確發文主旨
任何一份公文都是根據工作中的實際需要來擬寫的。因此,在動筆之前,首先要弄清楚 發文的主旨,即發文的主題與目的,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1.文件的中心內容是什麼?比如相關工作的改善,主要提出目前情況怎樣?存在哪些問題,解決方式、需協助事項;再如請求事項,擬請上級機關答復或解決問題等。
2.根據文件內容,准備採用什麼文種?比如,匯報工作情況,是寫專題報告還是寫情況簡報;針對下級來文所反映的問題,是寫一個指示或復函,還是一個帶規定 性質的通知等。
3.明確文件發送范圍和閱讀對象。比如,向上級匯報工作,還是向有關單位推廣、介紹經驗;是給領導、有關部門人員閱讀,還是向全體人員進行傳達。
4.明確發文的具體要求。例如,是要求對方了解,還是要求對方答復,是供收文機關貫徹執行,還是參照執行、研究參考、徵求意見等。
總之,發文必須明確採取什麼方式,主要闡述哪些問題,具體要達到什麼目的,只有對這些問題做到心中有數,才能夠落筆起草。
二、收集有關資料,進行調查研究
發文的目的和主題明確之後,就可以圍繞這個主題搜集材料和進行一定的調查研究當然,這也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並不是擬寫每一份公文都要進行這一步工作。例如,擬寫一份簡短的通知、公告,一般來說不需要專門做搜集材料和調查研究工作,在明確發文主旨之後,稍加考慮就可以提筆寫作了。但對於問題較為復雜,還要進行具體的分析和歸納;如擬訂篇幅較長的文件,擬訂工作計劃、進行工作總結、起草規章、條例、擬寫工作指示等,往往都需要搜集有關材料和進行進一步調查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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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收集材料及調查研究,是一個醞釀的過程,是為了掌握全面的、大量的素材了解問題的各個方面,然後經過分析思考產生一個認識的飛躍。
三、擬出提綱,安排結構
在收集材料的基礎上,草擬出一個寫作提綱。提綱是所要擬寫的文件的內容要點,把它的主要框架勾畫出來,以便正式動筆之前,對全篇做到通盤安排、胸有成竹,使寫作進展順利,盡量避免半途返工。
提綱的詳略,可以根據文件的具體情況和個人的習慣、寫作的熟練程度而定。篇幅不長的文件,可以大致安排一下文件的結構,先寫什麼問題,依次再寫什麼問題,主要分幾層意思等。篇幅較長、比較重要的文件,往往需要擬出比較詳細的提綱,包括文件共分幾個部分,每一個部分又分作幾個問題,各個大小問題的題目和要點及使用什麼具體材料說明等。提綱的文字不需要很多,也不需要在文字上推敲。當然,需要集體討論或送給領導審閱的提綱除外。
擬寫提綱是一個很重要的構思過程,文件的基本觀點,可以召集相關人員進行集體討論研究和修改,使提綱日益完善。由兩人以上分工合寫的文件,更需要共同研究寫作提綱,以免發生前後重復、脫節或相互矛盾的現象。
四、落筆起草、擬寫正文
結構安排好後,要按照要求所列順序,開宗明義、緊扣主題、擬寫正文。寫作中注意兩點:
1. 要觀點鮮明,用材得當。也就是說要用觀點來統帥材料,使材料來為觀點服務。運用材料要能說明問題,做到材料與觀點統一。
在寫作當中,要注意明確觀點,用語不能含糊不清,模稜兩可、詞不達意,似是而非。如果觀點不明,令人不知所雲。有些文件,只講觀點沒有實際材料,就會使人感到抽象空洞、缺乏依據,不易信服。而只羅列材料沒有鮮明的觀點,則會使人弄不清要說明什麼問題,不了解發文的意圖 ,特別是情況匯報、工作匯報介紹。
2. 要語句簡練,交代清楚。擬寫文件既要盡量節省用字、縮短篇幅、簡潔通順,又要注意交代的問題清楚明了。
五、反復檢查,認真修改
初稿寫出後,要認真進行修改。寫文章,需要下功夫。自古以來,好文章都要經過反復修改的,寫文件也同樣,尤其是重要的文件,往往要經過幾稿才能通過。
1. 關於主題的修改。看主題是否明確,主題論述是否集中,主題挖掘是否深刻。
2. 關於觀點的修改。修改公文要考慮到觀點是否正確,表達有無問題。
3. 關於材料的修改。材料是文件的基礎,有了正確的觀點,還要通過適當的材料表現出來。
4. 關於結構的修改。修改文件的結構,包括文件總體結構的修正,使全文更加嚴謹。
5. 關於語言的精練。主要是修改不通順的語句,不規范的字及標點符號。
修改工作要做到認真仔細,必須有足夠的耐心和精益求精的精神。

幾種常用的商務公文
請示
請示是下級向上級請求決斷、指示或批准事項所使用的呈批性公文。

請示的特點
一、針對性。只有本單位許可權范圍內無法決定的重大事項,如重要決定、重要決策、人事安排等問題,以及在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或克服不了的困難,才可用"請示"行文。請示上級給予指示、決斷或答復、批准。因而"請示"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二、呈批性。請示是有針對性的上行文,上級領導對於呈報的請示事項,無論同意與否,都必須給予明確的"批復"迴文。
三、單一性。請示應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受文領導,即使需要同時呈送其他領導,也只能用抄送形式。
四、時效性。請示是針對本單位當前工作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求得上級單位指示、批準的公文,如能及時發出,就會使問題得以及時解決。
請示的分類
根據內容、性質的不同,請示分為以下三種:
一、 請求指示性請示。
二、 請求批准性請示。
三、 請求批轉性請示。

請示的結構、內容和寫法
請示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內容和寫法如下:
一、 首部。主要包括標題和主送機關兩個項目內容。
1. 標題。請示的標題一般有兩種書寫方式:一種是有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構成。如《***組關於********的請示》;另一種是由事和文種構成,如《關於*******的請示》
2. 受文領導。每份請示只能寫一個受文領導,不能多頭請示。
二、 正文,其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結語構成。
1. 開頭。主要交代請示的理由。
2. 主題。主要說明請示事項,它是向上級機關提出的具體請求,這部分內容要單一,只宜請求一件事。
3. 結語。另起一段,其習慣用語有"當否,請批示"、"妥否、請批復"、"以上請示,請予審批"、"以上請示,呈請核准"或"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轉各部門予以執行"。
三、 尾部,其主要結構為落款與成文時間兩部分。

請示應注意的問題
一、 一文一事的原則。
二、 材料真實,不要為得到領導批准而虛構情況。
三、 理由充分,請示事項明確。
四、 語氣平實、懇切,以引起上級的重視。

報告
報告是下級向上級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建議、答復詢問的陳述性上行公文。
"報告"是陳述性文體。寫作時要以真實材料為主要內容,以概括敘述為主要的表達方式."報告"是行政公文中的上行文種,撰寫"報告"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上級掌握本單位的情況,了解本單位的工作狀況及要求,使上級領導能及時給予支持,為上級機關處理問題,布置工作或作出某一決策提供依據。"下情上達"是制發報告的目的。所以報告的內容要求以擺事實為主,要客觀的反映具體情況,不要過多的採用議論和說明,表達方式以概括為主,語氣要委婉、謙和、不宜用指令性語言。
報告的特點:
一、報告的目的為了向上級匯報工作、情況、建議、答復等,它不直
接請求上級機關正面回答報告中的問題,所以不帶請示事項,這是它與請示的重要區別之一。
二、報告中一般不提建議或意見。如果確實需要在某一領域或某些部門貫徹報告中提出的建議或意見,可建議上級機關批轉到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報告一經批准,便作為批轉文件的附件下發,其權威性依賴或附屬於批轉機關。
三、報告在內容上不像"請示"那樣有"一文一事"的要求,它可在一件公文中綜合報告幾件事情,層次結構比較復雜。
四、報告廣泛使用於下級向上級反饋信息,是溝通上下級機關縱向聯系的一種重要形式。向上級及時匯報工作、反映問題、提出建議,也是下級機關必須履行的一項工作制度。

報告的種類
報告從種類與內容上分主要有:匯報性報告、答復性報告、呈報性報告、例行工作報告。

寫法
報告的結構一般由標題、受文領導、正文、落款、成文時間組成,下面介紹幾種報告的寫法
一、 匯報性報告
匯報性報告主要是下級向上級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的報告,一般分為兩類:
1. 綜合報告。這種報告是本單位工作到一定的階段,就工作的全面情況向上級寫的匯報性報告。其內容大體包括工作進展情況,成績或問題,經驗或教訓以及對今後工作的意見或建議。這種報告的特點全面、概括、精練。
2. 專題報告。這種報告是針對某項工作中的某個問題,向上級所寫的匯報性報告。
二、 答復性報告
這種報告是針對上級或管理層所提出的問題或某些要求而寫出的報告。這種報告要求問 什麼答什麼,不涉及詢問以外的問題或情況。
三、 呈報性報告
呈報性報告主要用於下級向上級報送文件、物件隨文呈報的一種報告。一般是一兩句話說明報送文件或物件的根據或目的以及與文件、物件相關的事宜。
四、 例行工作報告
例行工作報告是下級向上級,因工作需要定期向上級所寫的報告。如,財務報告、費用 支出報告等。

公告
公告是用於對企業內、外宣布重要事項的公文。
公告的寫法
公告是一種嚴肅、莊重的公文,它內容較為單一,篇幅較短,表達直截了當,語言簡潔明快。
一、 標題。
公告標題有三種:一種是完全標題,包括發文機關、事由、文種;二是發文機關和文種 以上兩項,多用於政府機關;有的只有文種,如《公告》,標題之下,有時可依公告單獨編號。
二、 正文
正文一般由主旨與說明構成。
主旨單獨成段,用簡短的一句話概括出此公告的主題內容。
說明寫出公告依據、公告事項。結尾一般用"特此公告"作為結語。
三、 落款及日期
公告日期有的標注在標題下方,也可以注在公告結尾處。重要的公告落款處除註明發文單位外,還應標明發文地點。

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是一種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及議定事項的紀實性公文。它用於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召開的工作會議、座談會、研討會等重要會議。
會議紀要通過記載會議的基本情況、會議成果、會議議定事項,綜合概括反映會議精神,以便使與會者統一認識,會後全面如實的進行傳達組織開展工作的依據。同時"會議紀要"是可以多向行文,具有上報、下達以及同級單位進行交流的作用。
會議紀要的寫法
會議紀要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其各部分的寫作要求如下:
一、 首部。這部分的主要項目是標題。有的會議紀要的首部還有成文時間等項目內容。會議紀要的標題通常是由會議名稱和文種構成的。如《*****公司******會議紀要》。
二、 正文。會議紀要正文結構由前言、主體兩部分組成。
1. 前言。首先概括交代會議的名稱、時間、地點、主持人、主要議程、參加人員、會議形式以及會議主要的成果。
2. 主體。它是會議機要的核心內容,主要記載會議情況和會議結果,寫作時要注意緊緊圍繞中心議題,把會議的基本精神,特別是會議形成的決定、決議准確的表達清楚。對於會議上有爭議的問題和不同意見,必須如實予以反映。
三、 尾部。包括署名和成文時間兩項內容。

電子公文
隨著網路化的發展,公文通過E-mail的方式批閱使傳統的辦公模式正在發生著革命性的變化,但現在國內缺少實現網上公文批閱的軟體,文件容易被拷貝、篡改,企業的辦公方式還無法真正實現無紙化。
電子公文的寫法
電子公文主要由主題、事項或附件落款組成。
一、 收件單位/人
二、 抄送單位/人
三、 主題。相當與公文的標題,如《關於***請示》、《關於****報告》。
四、 事項。公文的主要內容,包括發文目的,事項等(與日常公文協作方法一致),若提供相關文件或報告等,可以附件方式發送(註明)。
五、 落款。署名及成文時間
遞交程序以遞交直屬領導為宜。

Ⅱ 常見的公文寫作格式有哪些

在我國,一般來說公文指的就是公務文書的簡稱,屬於應用文。公文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公文,是指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處理公務而形成的文字材料。狹義的公文,是指黨政機關處理公務時所使用的公文。一般公文共分為:1、命令 2、決定 3、公告 4、通告 5、通知 6、通報 7、議案 8、報告 9、請示 10、批復 11、意見 12、函 13、紀要 14、決議 15、公報。公文寫作,一般字體格式為仿宋體,字體大小3號,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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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寫作無非就是領導講話、經驗交流、匯報、總結等,特別是領導講話,要想寫了之後讓領導放光,要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自己上手寫,寫的過程是搜集材料、熟悉背景、謀篇布局、細化內容、潤色加工,交給高手修改完善。
第二,注重積累。看到好的材料、素材和框架要注意積累,電子學習資料,紙質學習資料。
第三,學習政策理論,把指導思想融匯貫通,才能寫出有高度的好材料。
第四,和材料大拿一起「磨」材料,體會什麼是「拈斷數莖須」。

Ⅲ 命令(令)、決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復、意見、函、會議紀錄的寫作格式分別是什

1.命令的寫作格式 :
命令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領導人發布的帶有強制性、領導性、指揮性要求的公文文種。主要用於發布重要的行政法規和規章,採取重大的強制性的行政措施,任免、獎懲有關人員,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等。 從性質和內容上劃分,命令大體可分為:
①發布性命令。是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和國家領導人發布法律、法規或重大行政措施的指令性公文。發布性命令一般由發布性命令正文和發布性命令附件組成。附件為所發布的法律、法規或重大行政措施。
②行政令(指揮令)。主要用於國家行政機關及領導人頒布行政規章或重大行政措施。發布行政令的國家機關及其領導人必須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其職權的特殊的法定作者。除此之外,負有特殊使命的機構,經政府授權,也可適用此文種。
③任免令。主要是用於任命或免去(撤銷)機關、單位、組織有關人員職務的公文。
④嘉獎令。是國家行政機關嘉獎作出突出貢獻的機關領導、人員的公文。
2.指示的寫作格式 :
指示是上級領導機關對下級機關部署工作時經常使用的一種公文,它是領導機關闡明工作原理和基本要求的具有指導意義的文件。
從內容來講,指示與決議、決定有明顯的不同。對於特殊重大的方針、政策問題,對於重大的工作任務問題,就使用決議或決定;而對於貫徹方針、政策所作的工作部署,對下級機關闡明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則使用指示。
常見的指示包括指示的因由,指示的內容,對下級執行指示提出的要求等內容。
3.公告的寫作格式
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法定事項。屬於公開宣布的告曉性公文,它與其它告曉一般事件的"通知"和用於表揚、批評和傳達重要情況的"通報"不同,它具有高度的庄嚴性和權威性。 公告分發布性公告、告知性公告、關涉國內外有關方面的公告。 公告包括標題、正文、簽署和日期等。
(1)標題
①發文機關加事由加文種。如《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關於宋慶齡副委員長病情的公告》;②發文機關名稱加文種,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告》;③事由加文種,前加"關於"; ④只寫"公告"。
(2)正文
直述公告緣由,宣布事項。內容必須是真正的要事,要高度概括;大多是消息性,一般不提出執行要求。
(3)簽署
寫明公告發布機關全稱。公告標題系發文機關名稱加文種的,也可不寫公告發布機關名稱。
(4)日期
公告的年月日一般標在簽署下一行。
4.決議的寫作格式
決議是經過會議討論通過,對某些重大事項、重大問題作出決策、並要求貫徹執行的公文文件。它體現了集體或集團的意志,具有無可辯駁的集體性,以及權威性、規范性。 決議由標題、通過日期、正文三部分組成。
(1)標題
由發文機關(或會議名稱)、事由、文種類型組成,也可由事由和文種組成。
通過日期一般寫在標題下,在小括弧內註明會議名稱及通過時間,也可只寫年月日。
(2)正文
正文因類型差異略有不同。公布性決議先寫通過決定的那次會議及其作出公布議案的簡單理由,次寫公布內容,最後寫注意事項及處理辦法。批准性決議先寫什麼會議審議了某個議案,依據什麼理由,決定批准否,再寫對被審議案的具體評價,最後以"指出"、"認為"之語引出號召。闡述性決議則先概述某一事實,然後加以理論分析,最後是評斷。
5.議案的寫作格式
議案是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時,所使用的公文。法定人數的人大代表及人大有關機構也可提出議案。
議案的開頭部份可簡明扼要地闡述提出議案的目的或原因,也可直截了當地提出需要審議的事項。
6.函的寫作格式
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准等。
公函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發文機關、日期等。
①標題
一般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或者事由、文種組成。一般發函為《關於**(事由)的函》;復函為《關於**(答復事項)的復函》。
②正文
一般包括三層:簡要介紹背景情況;商洽、詢問、答復的事項和問題;希望和要求,如:"務希研究承復",敬請大力支持為盼"等。
7.決定的寫作格式
決定是黨政機關及其他部門對某些重大問題或重要事項,經過一定會議討論研究表決通過後要求貫徹執行的文體。決定除會議作出外,也可以由領導機關制發。 決定一般由標題和日期、正文、結尾三個部分組成。
(1) 標題和日期
決定的標題要完整地寫出發文機關、決定事由和文種三項內容。在決定事由前一般以"關於"連結。決定的日期即會議通過或領導簽發此項決定的日期。它寫在標題之下,外用括弧。重大法規性的決定,還需註明通過該決定的機關、日期和生效日期。文末不再註明。
(2) 正文
決定的主體部分也就是正文。其篇幅長短,由內容多少決定。一個篇幅較長的決定,其內容通常包括兩層意思:一層是說明形勢和有關情況,作出決定的目的與意義;另一層是說明決定的具體事項,落實決定的政策、措施和要求等等。
篇幅較長的決定,正文在結構上可分為開頭、主體、結語三部分。
開頭。這一部分一般用一個自然段落,用"特決定如下"或"特做如下決定"與主體部分銜接。"開頭"主要用以說明目前形勢,分析或闡述做此決定的原因目的及意義。其語言要求簡潔、概括性強。
主體。表達決定的具體內容。因為它是下級機關、相關單位及所屬個人必須執行的准則,所以要求寫得明確、具體、詳盡。這一部分的表達方式常採用條文式寫法,在這些表現具體內容的"條"、"項"之間可以是明顯的並列關系,也可以是明顯的遞進關系,無論何種關系,都一定要形成完整、嚴謹、清晰的整體。主體部分也可用簡述式寫法,對所決定的事項作出直接公布。
結語。在這一部分中提出希望、號召和要求。
(3) 結尾
在決定的正文之後,可寫"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通常不寫成文日期和發文單位。見諸報刊時,可在文末署發文機關名。
8.通告的寫作格式
通告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通告由標題、正文、發文機關和日期等部分組成。
1、標題
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構成。
根據具體情況,也可使用發文機關加文種、事由加文種或只寫"通告"二字。
2、正文
由緣由和通告事項兩部分組成。緣由為發布通告的原因和根據,事項為須知和遵守的內容。用"特通告如下"轉承連接。通告事項是面對大眾的,應簡潔明了,敘述清楚,通俗易懂,便於掌握。結尾部分可提出要求、希望,並用"特此通告"作結。有時也可不寫,形式比較靈活。
3、署名和日期
正文後簽署發布通告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9.規定的寫作格式
規定是企業機關或部門對於某項工作或活動作出原則性的規范或約束的一種常用文體。規定是一種法規性文件,用以制定某項工作的實施細則或具體管理措施,屬於下行公文。 規定由標題、日期、主送單位、正文、發文單位幾部分構成。
(1) 標題
與大多數公文的標題寫法相同,由發文單位、事由和文種三部分組成。如《××市人民政府關於組織職工技術比賽的規定》。
(2) 發文日期
可以放在標題的下面,也可以臵於正文之後。經一定會議批準的重要規定,日期在標題之下;基層單位和機關制定的,日期寫在正文之後。
(3) 主送機關
普發性規定,通常不寫主送機關,而且常採取"通知"轉發的形式。如《中共××市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督促檢查、信息、文件處理工作三個暫行規定的通知》。 只在某些范圍內實行的規定,可以按一般文件的格式註明主送機關。
(4) 正文
正文一般分為開頭、主體、結語三部分。
開頭。規定是對某項工作的管理措施,可以是全面的,也可以是專項的。開頭部分總述制定本規定的目的、依據,有針對性,必要時也可敘述制定原因。
主體。通常採用條目式寫法,一項內容為一條,簡明、准確、具體。內容簡單的就直接寫出,不必分條,寫作時要靈活掌握。 結語。一般用"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或"本規定自××××年×月×日起施行"表述。除此之外,也可寫出該規定的解釋權所屬者。
(5) 發文單位
發文日期臵於標題之下的,正文後可不寫發文單位名稱;發文日期寫在正文之後,應註明發文單位名稱。
10.意見的寫作格式
意見是上級領導機關對下級機關部署工作,指導下級機關工作活動的原則、步驟和方法的一種文體。意見的指導性很強,有時是針對當時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發布的,有時是針對局部性的問題而發布的,意見往往在特定的時間內發生效力。 意見的格式包括:
(1)標題。標題必須把發文機關、事由、文種寫清楚。
(2)發文時間。一般以定稿時間為准。
11.通報的寫作格式
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通報屬下行公文。 通報由標題、文號、密級、主送單位、正文、發文機關和日期組成。
(1)標題
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或事由、文種構成。 標題有兩種寫法:一是公文式標題;二是新聞式雙標題,多為正題加副題,也可是眉題加正題。如果內容有所專指,要寫明主送機關;普發性的通報則可不寫主送機關,或在正文中、發至范圍中註明。
(2)正文
包括原因、事項、處理意見、經驗教訓、要求及希望、號召等內容。 表彰性通報和批評性通報一般分為三部分:
①主要事實
表彰性通報突出主要的先進事跡,批評性通報要抓住主要錯誤事實。
②分析指出事例的教育意義
表彰性通報,有在闡述先進事跡的基礎上,提煉出主要經驗、意義和值得學習與發揚的精神。批評性通報要分析錯誤的性質、危害,產生的根源和責任,指出應吸取的主要教訓等。
③提出要求
情況通報有兩種形式:一種只對有關事實作客觀敘述;另一種還對有關情況加以分析說明,有時還針對具體問題提出應採取何種對策的指導性意見。
(3)尾部
由落款、發文范圍、抄送、附件等組成。
12.通知的寫作格式
通知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發布規章;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有關單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執行的事項;任免或聘用幹部。通知大多屬下行公文。
a.印發、批轉、轉發性通知的寫法
標題由發文機關、被印發、批轉、轉發的公文標題和文種組成,也可省去發文機關名稱。正文須把握三點:對印發、批轉、轉發的文件提出意見,表明態度,如"同意"、"原則同意"、"要認真貫徹執行"、"望遵照執行"、"參照執行"等;寫明所印發、批轉、轉發文件的目的和意義;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後寫明發文日期。
b.批示性通知的寫法
標題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組成,也可省去發文機關名稱。正文由緣由、內容包括要求等部分組成。緣由要簡潔明了,說理充分。內容要具體明確、條理清楚、詳略得當,充分體現指示性通知的政策性、權威性、原則性。要求要切實可行,便於受文單位具體操作。
c.知照性通知的寫法
這種通知使用廣泛,體式多樣,主要是根據通知的內容,交代清楚知照事項。
d.事務性通知的寫法
通常由發文緣由、具體任務、執行要求等組成。會議通知也屬事務性通知的一種,但寫法又與一般事務性通知有所不同。會議通知的內容一般應寫明召開會議的原因、目的、名稱,通知對象,會議的時間、地點,需准確的材料等。
e.任免、聘用通知的寫法
一般只寫決定任免、聘用的機關、依據,以及任免、聘用人員的具體職務即可。
13.會議紀要的寫作格式
會議紀要是在會議記錄的基礎上,對會議的主要內容及議定的事項,經過摘要整理的、需要貫徹執行或公布於報刊的具有紀實性和指導性的文件。
會議紀要根據適用范圍、內容和作用,分為兩種類型:
(1)工作會議紀要。
(2)協商交流性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由標題、日期、正文三部分組成。
(1) 標題
由會議名稱和文種組成。如《全國高校大學語文教學研討會紀要》。
(2) 文件日期
成文日期通常寫在標題之下,位臵居中,並用括弧括起。也可在文末右下角標明日期。
(3) 正文
正文可寫三部分,也可只寫前兩部分。
①在開頭部分應扼要地敘述會議概況。如會議的名稱、目的、時間、地點、人員、議程及主要收獲等。
②主體部分主要寫會議研究的問題、討論中的意見、作出的決定、提出的任務要求等。
一般有三種寫法:
一是概述法。即把會議上的發言內容、討論情況總結到一起,概述出來。這種寫法適用於小型會議。
二是發言記錄式寫法。按照會上發言順序,摘錄每個人發言的主要內容。此寫法主要用於座談會紀要。
三是歸納法。就是把會議中研究、討論的內容歸納成幾個問題來寫。適用於規模較大、內容復雜的會議。寫作時,可根據表達內容的需要,分條列項寫或擬小標題分部分、分層次寫。
總之,無論是哪種寫法,都要圍繞會議中心和目的選材、剪裁,突出重點。
③結尾的內容通常是提出希望、號召,要求有關單位認真貫徹會議精神。也可以在寫完主體部分後即全文結尾。

Ⅳ 行政公文的標准格式是怎樣啊

根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九條 規定,公文一般由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志、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件、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組成。

(一)份號。公文印製份數的順序號。涉密公文應當標注份號。

(二)密級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級和保密的期限。

涉密公文應當根據涉密程度分別標注「絕密」「機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緊急程度。公文送達和辦理的時限要求。根據緊急程度,緊急公文應當分別標注「特急」「加急」,電報應當分別標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發文機關標志。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聯合行文時,發文機關標志可以並用聯合發文機關名稱,也可以單獨用主辦機關名稱。

(五)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發文順序號組成。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的發文字型大小。

(六)簽發人。上行文應當標注簽發人姓名。

(七)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組成。

(八)主送機關。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應當使用機關全稱、規范化簡稱或者同類型機關統稱。

(九)正文。公文的主體,用來表述公文的內容。

(十)附件說明。公文附件的順序號和名稱。

(十一)發文機關署名。署發文機關全稱__________或者規范化簡稱。

(十二)成文日期。署會議通過或者發文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聯合行文時,署最後簽發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發文機關署名的,應當加蓋發文機關印章,並與署名機關相符。有特定發文機關標志的普發性公文和電報可以不加蓋印章。

(十四)附註。公文印發傳達范圍等需要說明的事項。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說明、補充或者參考資料。

(十六)抄送機關。除主送機關外需要執行或者知曉公文內容的其他機關,應當使用機關全稱、規范化簡稱或者同類型機關統稱。

(十七)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公文的送印機關和送印日期。

(十八)頁碼。公文頁數順序號。

(4)命令型文書格式擴展閱讀

文件特點

一 有法定作者制發。法定作者指依法成立並能以自己名義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社會組織及其領導人。

二具有法定的權威性和現行效用。法定權威性是指公文在法定時間和空間范圍內能夠對受文者的行為產生一定程度的強制性影響。 現行校用指公文在其內容所針對的現行公務活動中直接發揮實際效力具有依據和憑證功能。

三 公文具有規范的體式和特定的處理程序。公文的規范體式是指公文的文體和格式必須符合國家的統一規定。收文和發文均有一定的處理程序各環節皆有順序性和規范性不得自行其是。

種類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最新版本有15種,分別是決議、決定、命令(令)、公報、公告、通告、意見、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議案、函、紀要,比2000年8月的版本多了決議和公報兩個文種。

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公認的有決議、決定、公報、公告、通告、意見、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議案、函、紀要十四個文種。

Ⅳ 公文標准格式的字體、字型大小、有什麼要求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正文、發文機關標識、附件說明、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抄送機關、緊急程度、印章、標題、主送機關、附註、成文日期、附件、主題詞、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等部分組成。

公文標准格式包括:

1、須有負責之表示。(如簽署、蓋印章戳或副署)

2、須有時間之表示。(如製作及發文時間,並加註文號)

3、須合於現行法定格式。(用紙、格式、細項)

4、本文原則上須分段敘述,並具實質意涵(即為一定之作為或特定事物之告知),其表達方式為由左而右之橫行格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暫行辦法》將行政機關的公文主要分為「命令(令)、指令、決定、決議、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函、會議紀要」。

(5)命令型文書格式擴展閱讀

公文的寫作注意事項

1、 向下級機關的重要行文,應當同時抄報直接上級機關。

2、除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外,「請示」不得直接送領導者個人。

3、不能越級行文,因特殊情況必須越級請示時,應當抄報被越過的上級機關。「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送其他機關,應當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時抄送下級機關。

4、部門之間對有關問題未經協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級機關有權責令糾正或撤銷。

5、要按辦文意圖和行文關系選准文種,分清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同一方向行文也要確定合適的文種,如上行文中請示與報告不能混淆。

6. 同級政府、同級政府各部門、上級政府部門與下一級政府可以聯合行文;政府及其部門與同級黨委、軍隊機關及其部門可以聯合行文;政府部門與同級人民團體和行使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也可以聯合行文。聯合行文應當確有必要,單位不宜過多。

Ⅵ 公文形式有多少種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的規定,通用公文包括命令、決議、決定、公報、 公告 、通告 、通知、 通報 、議案、 報告 、請示 、批復、 意見、 函 、會議紀要。

(一)決議。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二)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三)命令。適用於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晉升銜級、嘉獎有關單位和人員。

(四)公報。適用於公布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項。

(五)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六)通告。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七)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八)通知。適用於發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

(九)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

(十)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回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十一)請示。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復。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

(十三)議案。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十四)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准和答復審批事項。

(十五)紀要。適用於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

公務文書:


是法定機關與組織在公務活動中,按照特定的體式、經過一定的處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書面材料,又稱公務文件。無論從事專業工作,還是從事行政事務,都要學會通過公文來傳達政令政策、處理公務,以保證協調各種關系,決定事務使工作正確地、高效地進行。

常用公文寫作原則:

1. 內容上「三查三改」

查立意:看是否明確、完整、突出,改觀點錯誤、浮泛空洞、文不切題、含混冗雜、不合邏輯之處。

查措施政策:看措施、規定、辦法、意見是否符合政策,切實可行;改矛盾抵觸之處及不求實效的官話、套話、大話、空話和不力之處。

查材料:看是否具體、真實、典型,改一般化、概念化和不實之處。

2. 文字上「三查三改」

查篇章:看是否明確、緊湊、合理,改雜亂無章、上下脫節、主次詳略不當等。

查行文:看是否精煉、合乎語法和邏輯,改用詞不當、啰唆累贅、邏輯錯誤之處。

查文字:看是否規范,改錯別字、生造詞語、濫用簡稱、標點錯誤和文面款式毛病。

3. 體式上「五查五改」

查文種、標題、主抄送單位、附件、附加標記有否問題,如有即行訂正。

辦文必須迅速及時,不失時效。公文一般有一定的時效,特別是有明顯時間要求的公文,如果超過時限,就會耽誤工作,造成損失。因此,為了做到公文處理及時、迅速,必須健全制度,簡化手續,增強時間觀念,以保證公文盡快處理。

公文的保密也要符合要求,必須嚴格地執行保密制度,嚴格控制擬稿過程、印刷過程、處理過程,不管是什麼人泄密,都是失職瀆職,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公務文書

Ⅶ 申論公文寫作14種格式

申論公文寫作14種格式:

一、通知

註:事務性通知多用特此通知,其他重要事項多用認真貫徹執行

二、報告

三、意見

四、請示

1、標題要簡單明確(發文單位、請示事項和文種名稱所構成。如:縣郵政局關於增設中興街郵政營業所的請示)

2、正文要詳細准確,寫明請示理由及意見,還可以提出幾個意見供上級領導機關決策參考。

3、請示的結尾,要具體提出對上級的希望和要求。預期應當誠懇而謙和,迫切而不躁。如:「當否,請批示」、「以上意見如無不當,請批准」、「以上意見當否,請批復」「此意見如可行,請批轉……執行」等

4、請是要一文一事。

五、批復

內容簡單的只表明同意或不同意,應該和不應該。內容復雜的,除表明同意或不同意的態度之外,還要說明同意或不同意的理由。也可同時指出如何才能保證批復事項的完成,或如何防止某些問題的出現。

結尾:特此批復 不用標點符號。

六、綜述

編者述而不評,不議論、不預測,也不提出建議。

應注意:一是結構清晰,二是多用數據說明,三是寫作重在陳述,述而不評,不議論,不預測,也不提要求和建議。

七、建議

建議類文書具有建議性、說理性和委婉的特點,主要分為議案、提案、建議三種。

注意:一是把握分寸要適度,二是所列內容要具體,三是表達語言要精練

八、規劃

規劃是指對事業或工作制定比較全面的長遠的發展計劃時使用的非正式公文。三五年實現的、具有全局性工作或涉及面較廣的重要工作項目。內容具有嚴肅性、科學性和可行性。

規劃的標題:單位名稱+時間期限+內容範圍「規劃」(如:《縣「『十一五』文化發展規劃」》)

九、公開信

1、稱呼要頂格寫後加冒號

2、正文要說明發文原因,略述存在問題,闡明發文者的態度(提倡贊揚、批評反對或看法主張)希望解決問題的意見及建議

十、新聞發布稿

十一、典型事跡材料

十二、簡報

簡報就是簡明扼要的書面報告

十三、實施方案

十四、工作總結

(7)命令型文書格式擴展閱讀:

申論講話稿是發言人在一定場合講話的「藍本」,也稱發言稿。從類型上主要分為:

1、禮儀性講話稿:領導或有特殊身份的人在紀念性、祝賀性會議或群眾集會上的講話稿。如祝賀詞、歡迎詞、歡送詞、答謝詞、主持詞等。

2、演說性講話稿:在競選、就職、群眾集會或主題演講會上的演講稿,內容具有強烈的鼓動性和感染力。

3、工作性講話稿:如開幕詞、閉幕詞、工作報告、動員報告、經驗介紹、討論發言等。

在申論考試中考察頻率較高的是事務文種,一般給定材料相對較長,要點較多較雜,核心考察考生對於材料的處理能力。在題幹部分往往一般給出自身身份、講話場合、受眾群體、講話目的、特殊要求等內容。題干對於作答思路及得分要點起到較大的指導性作用。從作答字數來看相對較多,甚至在考試中會替代文章寫作的地位。整體寫作邏輯是:標題+稱謂+開場白+正文+結束語。

Ⅷ 一般公文的格式和字體有什麼要求

1、公文的格式必備要求(簡稱三要素):標題、正文、版記。

(1)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發文事由、公文種類三部分組成,稱為公文標題「三要素」。

(2)正文:這是公文的主體,是敘述公文具體內容的,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

(3)印製版記:由發文機關名稱、印發日期及兩條橫線組成。印發機關左空1字,印發時間右空1字,用3號仿宋體字排印。印發時間用阿拉伯數字、年份不能簡寫。上行文的,印發日期後接著排印「印」字;下行文平行文的,排印「印發」2字。

2、公文的字體和字型大小要求:

(1)標題一般用2號小標宋體字,編排於紅色分隔線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長短適宜,間距恰當,標題排列應當使用梯形或菱形。

(2)正文:公文首頁必須顯示正文。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編排於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個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頂格。文中結構層次序數依次可以用「一、」「(一)」「1.」「(1)」標注;一般第一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注。

(3)發文機關標志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35mm,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顏色為紅色,以醒目、美觀、莊重為原則。

(4)如無特殊說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5)如需標注緊急程度,一般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時標注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按照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8)命令型文書格式擴展閱讀

1、簽發公文組成部分: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發文機關、發文日期、抄送單位、文件版頭、公文編號、簽發人、機密等級、緊急程度、閱讀范圍、附件、印章、印製版記。

2、公文用紙:採用GB/T 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 mm×297 mm。

3、印刷要求: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超過2 mm。黑色油墨應當達到色譜所標BL100%,紅色油墨應當達到色譜所標Y80%、M80%。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無斷劃。

4、裝訂要求:公文應當左側裝訂,不掉頁,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 mm,裁切後的成品尺寸允許誤差±2mm,四角成90°;,無毛茬或缺損。

Ⅸ 公文寫作的規范格式是怎樣的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

公文,全稱公務文書,是指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在行政管理活動或處理公務活動中產生的,按照嚴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規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傳遞信息和記錄作用的載體。 什麼是公文?自古以來定義甚多,眾說紛紜,見仁見智。取其共識,公文乃公務活動的產物和工具,是公府所作之文,是公事所用之文。換言之,公文是各級各類國家機構、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在處理公務活動中有著特定的效能和廣泛的用途的文書,它能夠超越時空的限制,為國家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公文處理是圍繞公文形成並產生效力的整體過程,它涉及了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的各級各類人員。認識公文的特點、內涵是寫好公文的先決條件。 廣義公文的指稱范圍包括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各種文件、電報、報表、會議文件、調查資料、記錄、登記表冊等。 狹義公文的指稱范圍包括通用公文和專用公文。
特點
第一、公文的製作者是依法成立的組織。 第二、公文具有特定效力,用於處理公務;公文具有行政機關賦予的特定的效能和影響力。 第三、公文具有規范的結構和格式,各種類型的公文都有明確規定的格式,而不是像私人文件那樣主要靠各種「約定俗成」的格式。 公文區別於其它文章的主要特點是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與規范格式的文件。 公文,也稱公務文件,是在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規范體式和法定效用的信息記錄,其區別於圖書、情報、資料等事物的個性點主要有:①由法定作者制發;②具有法定的現實執行效用;③具有規范的體式;④履行法定的程序。

作用
第一、領導和指導作用。 第二、行為和規范作用。 第三、宣傳和教育作用。 第四、聯系和知照作用。 第五、依據和憑證作用。

秘密等級
按秘密等級劃分,公文可分為絕密公文(絕密件)、機密公文(機密件)、秘密公文(秘密件)、內部公文(內部件)、國內公文(國內件)、公開公文(公開件)。 絕密件,指內容涉及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的公文。 機密件,指內容涉及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公文。 秘密件,指內容涉及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公文。 內部件,指內容不涉及國家秘密,但不宜對社會公開,只限在機關單位內部運轉的公文。 國內件,指內容不涉及國家秘密,但不對國外公布只在國內公開發布的公文。 公開件,指內容不涉及國家秘密,可直接對國內外公開發布的公文。

種類
2001年實行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對「公文」種類是這樣規定的: 第九條 行政機關的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命令(令) 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
(二)決定 適用於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三)公告 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四)通告 適用於公布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五)通知 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六)通報 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
(七)議案 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八)報告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九)請示 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十)批復 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
(十一)意見 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十二)函 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准和答復審批事項。
(十三)會議紀要 適用於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
本標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 GB/T 9704-1988進行修訂。本標准相對GB/T 9704-1988作如下修訂:
(1)將原標准名稱《國家機關公文格式》改為《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
(2)刪去原標准中的引言部分;
(3)刪去原標准中與公文格式規定無關的一些敘述性解釋;
(4)對公文用紙的幅面尺寸作了較大調整,將國際標准A4型紙作為用紙紙型;刪去國內16開型紙張的相應說明;
(5)對公文用紙的頁邊尺寸作了較大的調整;
(6)不設各標識域,而按公文眉首、主體和版記三部分各要素的順序依次進行說明;
(7)增加了公文用紙的主要技術指標;
(8)增加了印刷和裝訂要求;
(9)增加了每頁正文行數和每行字數以及各種要素標識的字體和字型大小;
(10)增加了主要公文式樣。
本標准中所用公文用語與《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的用語一致。
本標准為第一次修訂。
本標准由國務院辦公廳提出。
本標准起草單位:中國標准研究中心、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國家行政機關公文通用的紙張要求、印刷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順序和標識規則。
本標准適用於國家各級行政機關制發的公文。其他機關公文可參照執行。
使用少數民族文字印製的公文,其格式可參照本標准按有關規定執行。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48-1977 印刷、書寫和繪圖紙幅面尺寸

3 定義 本標准採用下列定義。
3.1 字 Word
標識公文中橫向距離的長度單位。一個字指一個漢字所佔空間。
3.2 行 line
標識公文中縱向距離的長度單位。本標准以3號字高度加3號字高度7/8倍的距離為一基準行。
4 公文用紙主要技術指標
公文用紙一般使用紙張定量為60g/m2~80g/m2的膠版印刷紙或復印紙。紙張白度為85%~90%,橫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為7.5~9.5。
5 公文用紙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紙幅面尺寸
公文用紙採用GB/T 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mm×297mm,尺寸的允許偏差見GB/T 148。
5.2 公文頁邊與版心尺寸
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mm±1mm
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
版心尺寸為:156mm×225mm(不含頁碼)
6 公文中圖文的顏色 未作特殊說明公文中圖文的顏色均為黑色。
7 排版規格與印製裝訂要求
7.1 排版規格 正文用3號仿宋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
7.2 製版要求 版面干凈無底灰,字跡清楚無斷劃,尺寸標准,版心不斜,誤差不超過1mm。
7.3 印刷要求 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得超過2mm。黑色油墨應達到色譜所標BL100%,紅色沒墨應達到色譜所標Y80%,M80%。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無斷劃。
7.4 裝訂要求 公文應左側裝訂,不掉頁。包本公文的封面與書芯不脫落,後背平整、不空。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mm。騎馬訂或平訂的訂位為兩釘釘鋸外訂眼距書芯上下各1/4處,允許誤差±4mm。平訂釘鋸與書脊間的距離為3mm~5mm;無壞釘、漏釘、重釘,釘腳平伏牢固;後背不可散頁明訂。裁切成品尺寸誤差±1mm,四角成90°,無毛茬或缺損。

8 公文中各要素標識規則 本標准將組成公文的各要素劃分為眉首、主體、版記三部分。置於公文首頁紅色反線(寬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統稱眉首;置於紅色反線(不含)以下至主題詞(不含)之間的各要素統稱主體;置於主題詞以下的各要素統稱版記。
8.1 眉首
8.1.1 公文份數序號
公文份數序號是將同一文稿印製若干份時每份公文的順序編號。如需標識公文份數序號,用阿拉伯數碼頂格標識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 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
如需標識秘密等級,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之間用「★」隔開。
8.1.3 緊急程度
如需標識緊急程度,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兩字之間空1行;如需同時標識秘密等級與緊急程度,秘密等級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1.4 發文機關標識
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後面加「文件」組成;對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標識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5mm。對於上報的公文,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80mm。
發文機關標識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用紅色標識。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以醒目美觀為原則酌定,但最大不能等於或大於22mm×15mm。
聯合行文時應使主辦機關名稱在前,「文件」二字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上下居中排布;如聯合行文機關過多,必須保證公文著頁顯示正文。
8.1.5 發文字型大小 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組成。發文機關標識下空2行,用3號仿宋體字,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弧「〔 〕」括入;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01),不加「第」字。
發文字型大小之下4mm處印一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反線。
8.1.6 簽發人 上報的公文需標識簽發人姓名,平行排列於發文字型大小右側。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1字,簽發人姓名居右空1字;簽發人用3號仿宋體字,簽發人後標全形冒號,冒號後用3號楷體字標識簽發人姓名。
如有多個簽發人,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置於第1行,其他簽發人姓名從第2行起在主辦單位簽發人姓名之下按發文機關順序依次順排,下移紅色反線,應使發文字型大小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並使紅色反線與之的距離為4mm。
8.2 主體
8.2.1 公文標題 紅色反線下空2行,用2號小標宋體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
8.2.2 主送機關 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名稱後標全形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而使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中的主題詞之下、抄送之上,標識方法同抄送。
8.2.3 公文正文 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頂格。數字、年份不能回行。
8.2.4 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附件」,後標全形冒號和名稱。附件如有序號使用阿拉伯數碼(如「附件:1.×××××」);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應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並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附件」,有序號時標識序號;附件的序號和名稱前後標識應一致。如附件與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應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公文的發文序號並在其後標識附件(或帶序號)。
8.2.5 成文時間 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為「○」;成文時間的標識位置見8.2.6。
8.2.6 公文生效標識
8.2.6.1 單一發文印章 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在落款處不署發文機關名稱,只標識成文時間。成文時間右空4字;加蓋印章應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 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採用下套方式,即僅以下弧壓在成文時間上; 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採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線壓在成文時間上。
8.2.6.2 聯合行文印章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時間拉開,左右各空7字;主辦機關印章在前;兩個印章均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只能採用同種加蓋印章方式,以保證印章排列整齊。兩印章之間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過3mm。 當聯合行文需加蓋3個以上印章時,為防止出現空白印章,應將各發文機關名稱(可用簡稱)排在發文時間和正文之間。主辦機關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個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後一排如餘一個或兩個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間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後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
8.2.6.3 特殊情況說明 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時,應採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採取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法解決。
8.2.7 附註 公文如有附註,用3號仿宋體字,居左空2號字加圓括弧標識在成文時間下一行。
8.3 版記
8.3.1 主題詞
「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居左頂格標識,後標全形冒號詞目用3號小標宋體字;詞目之間空1字。
8.3.2 抄送 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題詞下一行;左空1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抄送」,後標全形冒號;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後一個抄送機關後標句號。如主送機關移至主題詞之下,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
8.3.3 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 位於抄送機關之下(無抄送機關在主題詞之下)佔1行位置;用3號仿宋體字。印發機關左空1字,印發時間右空1字。印發時間以公文付印的日期為准,用阿拉伯數碼標識。
8.3.4 版記中的反線 版記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條反線,寬度同版心。
8.3.5 版記的位置 版記應置於公文最的一頁,版記的最後一個要素置於最後一行。
9 頁碼 用4號半形白體阿拉伯數碼標識,置於版心下邊緣之下一行,數碼左右各放一條4號一字線,一字線距離版心下邊緣7mm。單頁碼居右空1字,雙頁碼居左空1字。空白頁和空白頁以後的頁不標識頁碼。
10 公文中表格 公文如需附表,對橫排A4紙型表格,應將頁碼放在橫表的左側,單頁碼置於表的左下角,雙頁碼置於表的左上角,單頁碼表頭在訂口一邊,雙頁碼表頭在切口一邊。 公文如需附A3紙型表格,且當最後一頁為A3紙型表格時,封三、封四(可放分送,不放頁碼)就為空白,將A3紙型表格貼在封三前,不應貼在文件最後一頁(封四)上。
11 公文的特定格式
11.1 信函式格式 發文機關名稱上邊緣距上頁邊的距離為30mm,推薦用小標宋體字,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酌定;發文機關全稱下4mm處為一條武文線(上粗下細),距下頁邊20mm處為一條文武線(上細下粗),兩條線長均為170mm。每行居中排28個字。發文機關名稱及雙線均印紅色。兩線之間各要素的標識方法從本標准相應要素說明。
11.2 命令格式 命令標識由發文機關名稱加「命令」或「令」組成,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酌定。命令標識上邊緣距版心上邊緣20mm,下邊緣空2行居中標識標識令號;令號下空2行標識正文;正文下一行右空4字標識簽發人簽名章,簽名章左空2字標識簽發人職務;聯合發布的命令或令的簽發人職務應標識全稱。在簽發人簽名章下一行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分送機關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其他要素從本標准相關要素說明。
11.3 會議紀要格式 會議紀要標識由「×××××會議紀要」組成。其標識位置同8.1.4,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酌定。會議紀要不加蓋印章。其他要素從本標准相關要素說明。
行文規則
為了確保公文迅速而准確地傳遞,避免行文紊亂,《辦法》第13條、第14條指出:「行文應當確有必要,注重效用。行文關系根據隸屬關系和職權范圍確定。」具體的行文規則有: (1)下行文規則 ①政府各部門依據部門職權可以互相行文和向下一級政府的相關業務部門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審批事項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級政府正式行文。 ②部門之間對有關問題未經協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級機關應當責令糾正或撤銷。 ③上級機關向受雙重領導的下級機關行文,必要時應當抄送其另一上級機關。 ④向下級機關或者本系統的重要行文,應當同時抄送直接上級機關。 (2)上行文規則 ①「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需要同時送其他機關的,應當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級機關。 ②「報告」不得夾帶請示事項。 ③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和報告。 ④除上級機關負責人直接交辦的事項外,不得以機關名義向上級機關負責人報送「請示」、「意見」和「報告」。 ⑤受雙重領導的機關向上級機關行文,應當寫明主送機關和抄送機關。 (3)聯合行文規則 ①同級政府、同級政府各部門、上級政府部門與下一級政府可以聯合行文; ②政府與同級黨委和軍隊機關可以聯合行文; ③政府部門與相應的黨組織和軍隊機關可以聯合行文; ④政府部門與同級人民團體和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也可以聯合行文。 (4)其他行文規則 ①屬於部門職權范圍的事務,應當由部門自行行文或聯合行文。聯合行文應明確主辦部門。須經政府審批的事項,經政府同意也可以部門行文,文中應註明經政府同意。 ②屬於主管部門職權范圍內的具體問題,應當直接報送主管部門處理。

Ⅹ 公文的寫作要求(字體格式,字體大小,行間距)有哪些

公文寫作,一般字體格式為仿宋體,字體大小3號,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

1、 幅面尺寸

公文用紙採用GB/T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mm×297mm。GB/T9704—2012。

2、版面

①頁邊與版心尺寸

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mm±1mm,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版心尺寸為156mm×225mm。

②字體和字型大小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③行數和字數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並撐滿版心。特定情況可以作適當調整。

④文字的顏色

如無特殊說明,公文中文字的顏色均為黑色。

3、版頭

①份號

如需標注份號,一般用6位3號阿拉伯數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②密級和保密期限

如需標注密級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數字用阿拉伯數字標注。

③緊急程度

如需標注緊急程度,一般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時標注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按照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④發文機關標志

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

發文機關標志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35mm,推薦使用小標宋體字,顏色為紅色,以醒目、美觀、莊重為原則。

聯合行文時,如需同時標注聯署發文機關名稱,一般應當將主辦機關名稱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應當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以聯署發文機關名稱為准上下居中排布。

⑤發文字型大小

編排在發文機關標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發文順序號用阿拉伯數字標注;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弧「〔〕」括入;發文順序號不加「第」字,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在阿拉伯數字後加「號」字。

上行文的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一字編排,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

⑥簽發人

由「簽發人」三字加全形冒號和簽發人姓名組成,居右空一字,編排在發文機關標志下空二行位置。「簽發人」三字用3號仿宋體字,簽發人姓名用3號楷體字。

如有多個簽發人,簽發人姓名按照發文機關的排列順序從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勻編排,一般每行排兩個姓名,回行時與上一行第一個簽發人姓名對齊。

⑦版頭中的分隔線

發文字型大小之下4mm處居中印一條與版心等寬的紅色分隔線。

4、主體

①標題

一般用2號小標宋體字,編排於紅色分隔線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長短適宜,間距恰當,標題排列應當使用梯形或菱形。

GB/T9704—2012

② 主送機關

編排於標題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頂格,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機關名稱後標全形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導致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當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標注方法見7.4.2。

③正文

公文首頁必須顯示正文。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編排於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個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頂格。文中結構層次序數依次可以用「一、」「(一)」「1.」「(1)」標注;一般第一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注。

④附件說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編排「附件」二字,後標全形冒號和附件名稱。如有多個附件,使用阿拉伯數字標注附件順序號(如「附件:1.XXXXX」);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附件名稱較長需回行時,應當與上一行附件名稱的首字對齊。

⑤ 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a、加蓋印章的公文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編排,印章用紅色,不得出現空白印章。

單一機關行文時,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為准居中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使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說明)一行之內。

聯合行文時,一般將各發文機關署名按照發文機關順序整齊排列在相應位置,並將印章一一對應、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最後一個印章端正、居中下壓發文機關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間排列整齊、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兩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頂端應當上距正文(或附件說明)一行之內。

b、不加蓋印章的公文

單一機關行文時,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編排發文機關署名,在發文機關署名下一行編排成文日期,首字比發文機關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長於發文機關署名,應當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編排,並相應增加發文機關署名右空字數。

聯合行文時,應當先編排主辦機關署名,其餘發文機關署名依次向下編排。

c、加蓋簽發人簽名章的公文

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加蓋簽發人簽名章時,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二行右空四字加蓋簽發人簽名章,簽名章左空二字標注簽發人職務,以簽名章為准上下居中排布。在簽發人簽名章下空一行右空四字編排成文日期。

聯合行文時,應當先編排主辦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其餘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依次向下編排,與主辦機關簽發人職務、簽名章上下對齊;每行只編排一個機關的簽發人職務、簽名章;簽發人職務應當標注全稱。

簽名章一般用紅色。GB/T9704—2012

d、成文日期中的數字

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

e、特殊情況說明

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或簽發人簽名章、成文日期時,可以採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決。

⑥附註

如有附註,居左空二字加圓括弧編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⑦附件

附件應當另面編排,並在版記之前,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附件」二字及附件順序號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標題居中編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順序號和附件標題應當與附件說明的表述一致。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

如附件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應當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頂格編排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並在其後標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順序號。

5、版記

①版記中的分隔線

版記中的分隔線與版心等寬,首條分隔線和末條分隔線用粗線(推薦高度為0.35mm),中間的分隔線用細線(推薦高度為0.25mm)。首條分隔線位於版記中第一個要素之上,末條分隔線與公文最後一面的版心下邊緣重合。

②抄送機關

如有抄送機關,一般用4號仿宋體字,在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編排。「抄送」二字後加全形冒號和抄送機關名稱,回行時與冒號後的首字對齊,最後一個抄送機關名稱後標句號。

如需把主送機關移至版記,除將「抄送」二字改為「主送」外,編排方法同抄送機關。既有主送機關又有抄送機關時,應當將主送機關置於抄送機關之上一行,之間不加分隔線。

③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

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一般用4號仿宋體字,編排在末條分隔線之上,印發機關左空一字,印發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後加「印發」二字。版記中如有其他要素,應當將其與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用一條細分隔線隔開。

6、頁碼

一般用4號半形宋體阿拉伯數字,編排在公文版心下邊緣之下,數字左右各放一條一字線;一字線上距版心下邊緣7mm。單頁碼居右空一字,雙頁碼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記頁前有空白頁的,空白頁和版記頁均不編排頁碼。公文的附件與正文一起裝訂時,頁碼應當連續編排。GB/T9704—2012。

7、公文中的橫排表格

A4紙型的表格橫排時,頁碼位置與公文其他頁碼保持一致,單頁碼表頭在訂口一邊,雙頁碼表頭在切口一邊。

8、公文中計量單位、標點符號和數字的用法

公文中計量單位的用法應當符合GB3100、GB3101和GB3102(所有部分),標點符號的用法應當符合GB/T15834,數字用法應當符合GB/T15835。

(10)命令型文書格式擴展閱讀:

特定格式

1、信函格式

發文機關標志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居中排布,上邊緣至上頁邊為30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標志。

發文機關標志下4 mm處印一條紅色雙線(上粗下細),距下頁邊20 mm處印一條紅色雙線(上細下粗),線長均為170 mm,居中排布。

如需標注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應當頂格居版心左邊緣編排在第一條紅色雙線下,按照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第一個要素與該線的距離為3號漢字高度的7/8。

發文字型大小頂格居版心右邊緣編排在第一條紅色雙線下,與該線的距離為3號漢字高度的7/8。

標題居中編排,與其上最後一個要素相距二行。

第二條紅色雙線上一行如有文字,與該線的距離為3號漢字高度的7/8。

首頁不顯示頁碼。

版記不加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分隔線,位於公文最後一面版心內最下方。

2、命令(令)格式

發文機關標志由發文機關全稱加「命令」或「令」字組成,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0 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

發文機關標志下空二行居中編排令號,令號下空二行編排正文。

簽發人職務、簽名章和成文日期的編排見7. 3. 5. 3。

3、紀要格式

紀要標志由「XXXXX紀要」組成,居中排布,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35 mm,推薦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

標注出席人員名單,一般用3號黑體字,在正文或附件說明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編排「出席」二字,後標全形冒號,冒號後用3號仿宋體字標注出席人單位、姓名,回行時與冒號後的首字對齊。

標注請假和列席人員名單,除依次另起一行並將「出席」二字改為「請假」或「列席」外,編排方法同出席人員名單。

紀要格式可以根據實際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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