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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材料经过编译后能否出版

发布时间:2022-06-19 20:40:28

‘壹’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解读

2016年2月16日,记者就规定修订颁布的背景、过程、修订重点内容等采访了总局政策法制司负责人。
1、出台背景
记者:2002年,原新闻出版总署与原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过《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多年来业界多次传出这个规定要修订的消息。这次新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负责人:2002年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是原新闻出版总署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出版管理条例》制定的重要规章。《暂行规定》的颁布填补了当时网络出版管理工作缺乏法律依据的空白,为原新闻出版总署在依法履行网络出版监管职责、促进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暂行规定》至今实施已有十几年,无论是网络出版业的发展还是中央对于网络管理的要求都有一些新情况、新要求,亟待通过修订予以解决。具体而言,有三个方面的背景:
一是网络出版服务业快速发展,亟须加强引导和规范。2002年,《暂行规定》起草颁布时,全国各类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网站总数不足10万,从事网络出版活动的网站数量不多、形式较为单一。近年来,伴随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基础条件显着改善,网络应用日益普及,极大丰富网络信息服务内容,网络出版服务业快速发展。图书、报刊等传统出版物内容普遍实现网络化传播的同时,网络文学、网络学术、网络地图、网络游戏等原创网络出版蓬勃发展,网络出版形式不断增多。网络出版服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大量未经批准的非法网站和淫秽色情、有害信息等违禁内容,依法监管面临更大挑战,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出版市场秩序,维护国家网络出版领域的文化安全,亟须完善有关法规和规章。
二是中央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对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相关职责要求,亟须纳入规章之中。近年来,随着网络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中央对于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出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是国家网络文化内容建设与管理的重要部门之一,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总局开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的范围、边界等进行了划分和调整。为贯彻中央精神和国务院职责要求,需要修订《暂行规定》。
三是2011年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就总局制定出台网络出版审批和管理办法作出明确授权。2011年3月19日,国务院修订了《出版管理条例》。新条例第七十三条明确提出“网络出版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另行制定”。这一表述,为修订《暂行规定》,制定出台新规定奠定了法律基础、提出了明确要求。
综上,无论是从产业发展实践需要,还是从中央要求、法规授权等方面看,均需修订《暂行规定》。
2、修订过程
记者:新规定的修订过程是怎样的?
负责人:这个规定从最初酝酿修订到出台,已逾十年的时间,可谓十年磨一剑。在《暂行规定》颁布两三年的时候,原新闻出版总署就酝酿开展《暂行规定》的修订工作,但进展确实比较缓慢。一方面,互联网本身发展变化极为迅速,如何依法办网、依法管网,管理部门需要深入细致地研究探索;另一方面,在政府层面,由于机构改革、上位法修订等原因,总局的一些管理职能也在调整变化。
2011年3月,《出版管理条例》修订颁布,进一步明确授权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该条例的原则制定网络出版审批和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修订工作就显得更为急迫。原新闻出版总署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数易其稿,形成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于2012年12月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方管理部门意见。规定修订工作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收到了几万字的修改意见。意见来源除了有关政府管理部门、互联网公司和涉外机构,还有若干律师、网民等个人意见。我们对各界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和研究,按照严格依法、职责有据、有利于规范管理和有序发展的原则,反复研究论证,对许多意见予以吸收采纳。
当然,即便如此,现在出台的规定也并非尽善尽美。比如,就网络出版服务行为的概念如何界定、网络出版许可的条件如何规范、网络出版的编辑责任制如何落实等问题,管理部门、业界、专家、网民可能会有不同的认识,我们认为这是正常的。网络管理是世界性的难题,面对这一新事物,管理部门还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
3、主要内容
记者:新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负责人:2002年的《暂行规定》共有5章30条,经修改后,草案共有7章61条。与《暂行规定》相比,草案整体结构做了较大调整,单列了《监督管理》一章,增加了《保障与奖励》一章,其他各章内容也均做了较大幅度补充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厘清网络出版服务等概念表述,明确管理职责。网络管理涉及国务院多个部门的职责,新规定修订主要以《出版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为上位法依据,严格按照国务院“三定”规定的授权进行概念表述和职责界定,避免职责交叉。新规定将“互联网出版”改为“网络出版服务”,与相关法规、规章的表述方式相一致,也体现了网络出版产业的实际状况要求,即其产品是以无形化服务形式出现的。同时,增加了“网络出版物”定义,采取概括加列举的定义方式,规定“网络出版物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并从四个角度对网络出版物进行了列举式描述,将原创出版、集成出版、已出版作品的传播等不同形式都纳入其中。
二是科学设定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的准入条件,规范与鼓励并重。传统出版单位编辑审核能力强,为体现国家鼓励传统出版单位加快与新媒体融合发展的政策,规定其从事网络出版业务仅需较少条件;其他单位进入网络出版服务领域则需更为严格的资质条件,如应达到8名以上编辑出版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条件。
在外资政策方面,由于网络出版属于出版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规定明确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单位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同时,明确网络出版服务单位与外资企业或境外组织及个人进行网络出版服务业务的项目合作,应当事前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三是细化了网络出版服务的管理要求,增强可操作性。强调按照“谁登载、谁负责”“网上、网下相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网络出版服务单位的内容审核责任。此外,要求网络相关服务提供者在为网络出版服务提供者提供人工干预搜索排名、广告、推广等服务时,应当查验服务对象的《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防止为未取得相关许可的非法网站提供相关服务。针对某些取得网络出版许可的公司以合作为名,在他人运营的网络出版平台上“一证多用”的情形,进一步严格许可证管理,规定“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允许其他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以其名义提供网络出版服务”,属于转借、出租、出卖《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行为。
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新规定新增了《监督管理》一章,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做了细化规定,对年度核验的实施机关、年度核验的要求、程序、报送材料、结果的公开等事项做了具体规定。同时,新规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现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重新梳理、充实了法律责任条款,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总之,通过颁布《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在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内容监管的基础上,促进网络出版产业发展。

‘贰’ 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难度大吗

你好,难度不大,新闻类资质是难度比较大的。网络出版,又称互联网出版,网络出版是指具有合法出版资格的出版机构,以互联网为载体和流通渠道。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网络出版物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但是这个界限依然没有分得很明确。像我们平时用到的网站得到、知乎日报、好奇心日报、无讼阅读、在线读物这种供游戏发行、文学原创网站、豆瓣阅读等等还有目前比较火的小说、动漫网站等也都是需要办理的,还有就是小程序上线和app上架都需要有这个资质的。
一、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1. 有确定的从事网络出版业务的网站域名、智能终端应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2. 有确定的网络出版服务范围;
3. 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必要的技术设备,相关服务器和存储设备必须存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4. 有确定的、不与其他出版单位相重复的,从事网络出版服务主体的名称及章程;
5.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至少1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6.
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外,有适应网络出版服务范围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出版及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专职编辑出版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
7. 有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所需的内容审校制度;
8.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9.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适用企业
网络出版许可证主要是针对公司而言,这里的公司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的企业,具体的业务分为四大方面:
1. 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知识性、思想性的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物等原创数字化作品;
2. 与已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内容相一致的数字化作品;
3. 将上述作品通过选择、编排、汇集等方式形成的网络文献数据库等数字化作品;
4.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其他类型的数字化作品。
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申请材料
1、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2、公司的执照副本
3、公司调档章程
4、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是负责人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最少九名编辑证(中级5个,初级4个)和身份证复印件、九名上一年度培训证明
6、租房合同以及房本
7、域名证书复印件。
8、CP证书
注:广电总局会实地考察,办公面积需要200平米以上,人员100以上。
申请地点:新闻出版总署
审批时限: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者;批准的,颁发《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叁’ 论文在知网网络首发后,怎样获取电子版出版证书

通过知网网络首发的学术论文可被认定为正式出版,作者可从知网下载或打印,作为正式发表的论文提交人事、科研管理等有关部门。除了能从知网下载打印学术论文,知网还为每一篇网络首发的论文提供出版证书,出版效力同已在纸刊发表的出版效力是一样的。

因为通常情况下论文见刊才算发表。而论文见刊则就是要论文正式印刷在纸质期刊上,作者才可以收到样刊作为评职称材料上交。有很多论文发表作者提供的职称材料当中,都明确要求论文见刊且有样刊才能作为评职称材料。

所以说论文要先在网络首发,网络见刊之后,论文正式印刷在纸质期刊上才可以使用。因为现如今也都是网上进行投稿,这样也是对作者和杂志社来说都是最方便的方法。

(3)网络材料经过编译后能否出版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论文需要提前一年发表,发表论文基本都要几个月才见刊,而且各地区评职要求都不一样,有的要求知网检索、有的要求万方检索、有的要求维普检索,有的不做要求,不做要求的提前半年安排就可以,但是有要求交检索页的必须提前1年安排,因为文章出刊后上网还需要3-6个月的周期。

尽量避免通过网站投稿,因为好多杂志社是没有官网的,有官网的也要注意网站后面的官网认证标志,因为假网站太多,不要得不偿失。其次真正的官网投稿人数比较多,审稿比较慢,可能3个月左右才会有消息。

‘肆’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介绍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介绍


网络出版服务是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网络出版物,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 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许可证(旧称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伍’ CNKI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增强出版”的含义是什么,使增强出版,不是优先出版

是在纸质版还没出来之前,出版社已经把电子版提交给知网了,可以查询的到,方便后来人研究借鉴使用,等纸质版出版后,就没有“优先出版”这四个字了。。。我曾经投稿时遇到的情况就是这个样子,希望能帮到你。

‘陆’ 什么是网络出版

信息时代,出版业也在向网络迈进,网络出版已经形成比较成型的市场,从最初的萌芽状态进入加速增长阶段。

在一些发达国家,网络出版的发展速度相当惊人。德国网络出版的营业额以年均15%的速度增长;而在网络出版发展最早的美国,目前已有80%的出版社拥有自己的网站。2000年3月,美国畅销书作家斯蒂芬·金
与西蒙舒斯特公司合作,在网上出版了一本短篇小说《骑弹飞行》,开创了网络出版史上崭新的一页。这本66页的电子图书,仅发行的头两天,就有50万人次登陆并成功下载,点击网站要求下载的读者更多达200万人次!这部小说的真正价值在于它完成了完全意义的网络出版实验。

作为网络出版的基础,互联网在我国发展极为迅速。2005年1月19日发布的第15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中国内地网民“在网上经常查询的信息”是“新闻”,“寻找电子书籍”排在第五,占36.7%;在“在网上哪些产品还不能满足用户需求”的调查中,排第一位的是“电子书刊”,占39.8%。而目前中国网民数目最保守的估计也已经超过9400万,按照36.7%的比例,应该存在近3500万人的消费市场。因此,网络出版在中国的市场前景是相当光明的。

网络出版具有产品的数字化、流通的网络化、交易的电子化等特性,目前主要有在线阅读、电子图书(e-book)、按需印刷(POD)等形式。

网络出版是以互联网为传播平台,以数字化技术为基础的出版过程,它同时也继承发扬了传统出版,尤其是电子出版中的长处,所以与传统出版相比,网络出版具有快速、便捷、低定价、低成本、无需仓储、无需运输等优势。在资源利用上,它不需要纸张、不需要油墨等,是一种纯粹的环保、绿色产品。这些优点给网络出版的发展开拓了更广阔的空间。

网络出版的种种优势无疑强烈地敲打着出版单位的心,传统出版社该如何应对网络出版的冲击呢?

由于出版成本低,网络出版实际上是对出版社资源和利益的再分配,谁及早占领了市场,谁就在网络出版领域树立了自己的品牌。电子书出版的过程其实也是出版社在网上重塑形象的过程。出版社应积极实践,努力成为网络出版的先行者,走在网络出版的前列。

出版社拥有广泛的作者群,同时拥有已经出版的庞大的内容数据库。因此,发展网络出版的最大优势在于,可以低成本、便捷地获得原始素材,这相当于降低了原材料成本。出版社的读者涉及各行各业,有教育界、文艺界、普通人群等,具备一定的消费能力,同时不排斥新的阅读方式。网络出版是传统出版在网络上的延伸,读者仍然需要采用阅读的方式来消化电子内容,这与普通出版没有不同,因此,拥有传统出版业丰富经验的人才,是从事网络出版的一大优势。

出版社应建立自己的网站,推出每月新书、图书介绍、网络购书以及市场图书动态等品牌服务,以满足广大读者的多方面需求,同时也是宣传自己的一个途径。

出版社要解决与着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问题以及完整保留出版物的电子排版文档,使出版社在进入网络出版的过程中,没有版权顾虑之忧,能够顺利地涉足网络出版,缩短进入网络出版的周期。

网络出版有别于传统出版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它必须有先进的技术平台作为支撑。越来越多的出版社开始采取自主出版的模式,采取技术提供商提供的出版工具自主开展网络出版业务。对于技术供应商的选择,出版社应该注意:版权保护上是否保护出版社和作者的利益;商务模式是否保护各个环节参与者的利益;技术上是否有持续的研发能力,良好的品牌。

目前,在我国,虽然互联网全面介入出版业还存在许多具体的困难,但是一些意识超前的出版社已经在网络出版或者电子商务上迈出了一大步。

‘柒’ 从素材网下载的图片,做书籍的封面出版,涉及版权问题吗

1、肯定涉及版权问题
2、最初的拍摄者不一定是现在的着作权人;可能已经授权他人享有权利了——比如摄影师把图片版权卖给了图像公司。
3、如果被发现,肯定会被追究的,摄影作品的案子赔偿多则两三万,少则三五千,要具体看侵权的性质、影响。
昵图网玩的是偷换概念的游戏。昵图网并没有那些图片的着作权,更没有权利授权、许可他人使用。你花钱购买的是昵图网里图片的“下载权”,下载以后,你可以依《着作权法》用于自己的欣赏、学习。
但是你购买的不是图片的使用权,所以,不能用于商业用途,要想使用,须经过着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以下是昵图网的版权声明(就在昵图网主页最下面的一排里面,你仔细看看),请注意最后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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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条件

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除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二、有符合法律、法规的章程;
三、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单位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五、符合全国互联网出版机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玖’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全攻略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所需材料:
一、房产证及有效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申请表见文章下方推挤)。
三、单位的概况。
四、申办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单位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说明。
五、已取得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前置审批文件或保证书。
六、技术和管理人员清单及不少于10人身份证、学历/职称复印件。
七、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的单位必须至少5名专业编辑人员(含2名或2名以上中级编辑)专业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申办单位最近两年的验资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温馨提示:材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切勿故意谎报,一旦发现谎报将在3年内无法申报办理。

申报办理互联网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一、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二、有符合法律、法规的章程;
三、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单位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五、符合全国互联网出版机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互联网许可证申请办理流程:

一、申请方向当地省级、直辖市、自治区新闻出版社新闻部门提出申请办理;
二、新闻部门通过初审后会递交到新闻出版总署;
三、新闻出版总署会把申请方的材料送到网络处,网络处进行申报材料登记,并对材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进行逐一审核;
四、最终结果会由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告知申请方。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者;批准的,颁发《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拾’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和文网文的区别

这个是肯定有区别的,审批单位、申请流程、用途都是不一样的。
文网文的申请:
1、申请书
2、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5、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6、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7、业务发展报告
8、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申请:
1、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2、单位的概况。
3、技术和管理人员清单及不少于10人身份证、学历/职称复印件。
4、申请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办理的单位必须至少5名专业编辑人员(含2名或2名以上中级编辑)专业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5、房产证及有效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6、申办单位最近两年的验资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7、申办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单位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说明。
8、已取得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前置审批文件或保证书。
申请地点:新闻出版总署
审批时限: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者;批准的,颁发《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不批准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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