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资累计扣税计算方法
法律分析:当月个税 = (累计收入 - 累计五险一金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减除费用)x 预扣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已缴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税前工资收入 - 累计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当月应纳税额 = 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纳税额,累计减除费用 = 员工当年在职月数 x 5000先把截止当月所有工资,相当于“年”算个人所得税,减去截止到上月已累计缴纳税额。就是当月需要“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是指某一项收入在代扣代缴完税后,就已经是税后收入了,未来无需补税,比如现在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工资薪金、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报酬和稿酬合起来称为综合所得,而综合所得是需要按年汇算清缴的,因此即使工资薪金平时单位履行扣缴义务后,其依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税后收入,因此用“预扣预缴”更加准确。税务机关将通过提供扣缴软件,由单位录入当月收入、扣除等金额后,自动计算出每一个纳税人自年初起累计至当期的应纳税款,扣减已纳税款后,计算出每一个纳税人当期应纳的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② 工龄工资计算方法 工龄工资怎么算
工龄一般分为企业工龄和社会工龄,社会工龄也叫非企业工龄,是指员工不在该企业上班的工作的年数。一般很多企业都只管企业工龄,工龄有两个主要算法
固定工龄工资。
企业把员工的工龄工资固定,按每年多少钱的计算。假如员工每年的工龄是90元,那么他第5年的工龄还是90元。
累计工龄工资。
累计工龄与固定工龄不同,每一年的工龄工资都在递增,一般这个增加额是固定的。这里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公司表示,S 表示未来某一年的工龄工资。 n表示在企业工作年数,a 表示第一年的工龄工资,b表示每一年的递增额。那么公式为: S=a+(n-1)*b。 假如某员工入职第一年工龄工资是50元,每一年递增额是30元,那么他第4年的工龄工资是:S=50+(4-1)*30=140元。
关于社会工龄工资。
一般的企业都不会注重社会工龄工资,也有一些企业,会制定“线型”的分配政策。但不论是员工的企业工龄工资和生社会工龄工资都和企业的经济效应,企业政策紧密联系。当然,有的企业把工龄工资作为留住人才的一个策略。
③ 年劳动法工资计算标准
法律分析:劳动法工资算法: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法工资算法参考有如下: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数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加班工资的计算: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④ 个人所得税累计算法是怎么算的
一、正面回答
1、先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工资-个人代扣社保、公积金-6项专项扣除-其他免税收入-5000(起征额);
2、计算本年累计应缴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时,根据最新累进税率表进项计算个税;
3、计算当月应缴个税=当月累计应缴个税-上月累计应缴个税。
二、分析详情
个税改革后,个税的计算核心词是累计,特征是收付实现制。特点是先少缴,后多缴,年终再清缴。
三、个人所得税是累计计算的吗
是的,个人所得税是累计计算的。2019年起实施的新个税法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综合按年计征个税。
⑤ 工资全年累计计税标准
摘要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⑥ 工龄工资计算方法
工龄工资=工龄×工龄工资标准,工龄即服务企业年数。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企业执行工龄工资的政策各不相同。少数企业觉得工龄工资所占比例小、意义不大,干脆不设置这项政策;多数企业的工龄工资政策呈“线型”,即确定X元/年的标准,员工实际所得工龄工资为工作年限×分配标准;有的企业还规定了工龄工资的起拿年限,即工作满几年起计发。
“线型”工龄工资政策计算简单,统计方便。但也存在一些弊端:
一 没有划分社会工龄和企业工龄
以前的企业多是国营性质,人才流动率低。即使流动,也多在国企之间,因此划分社会工龄和企业工龄意义不大。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人才流动频率也高了起来,而工龄工资的分配应以企业工龄为主,企业工龄参照社会工龄的分配方式不尽合理。
二 没有根据员工的劳动贡献进行分配
员工到新的企业工作,其贡献由零开始。随着对企业情况的不断熟悉和各项业务的逐渐精通,贡献不断增大,并在一定时候达到巅峰。
员工在一个企业工作较长时间后,其创造力、能动性等会有所削弱,加之个人工资的总额不断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边际贡献相对逐渐减少。因而,企业按同一标准分配工龄工资不尽公平。
⑦ 员工的工资正确计算方法是什么
1、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2、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3、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 法定节假日天数)
4、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例:某员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 2175÷21.75×22×(21.75÷23)=2080.4元
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
1、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个人)-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缴纳社保: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单位)-管理费用-公积金(单位)-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其他应收款-公积金(个人)
贷:银行存款
3、缴纳个税: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⑧ 2020劳动法工资算法
法律分析: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⑨ 个税计算方法全年累计计算
企业有每月为职工代扣、代缴工资、薪金所得部分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本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作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当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规则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个人所得税额)如表 20-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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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 20-4 所示,是制作完成后的员工全年个人所得税计算表,在此表格中分别输入应发工资等基础信息,即可计算出该员工每个月的应缴个税金额和实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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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个人所得税计算表的操作步骤如下。
步骤 1 在 C2、E2、G2 单元格中分别输入工号、姓名和部门信息。在 B~F 列依次输入薪资月份、应发工资、社保、公积金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数。
步骤 2 在 G4 单元格输入以下公式,计算出本月应纳税所得额。将公式向下复制到 G15 单元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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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使用 IF 函数判断,如果 C4 单元格的应发工资为空白时则返回 0,否则返回用 C4 单元格的应发工资分别减去本月减除数 5 000、社保、公积金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后的剩余金额。
步骤 3 在 H4 单元格输入以下公式,计算出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将公式向下复制到 H15 单元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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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4 在 I4 单元格输入以下公式,计算累计应缴纳个税金额。将公式向下复制到 I15 单元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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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计算模型为: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公式中的“{3,10,20,25,30,35,45}%”部分,是不同区间的税率。
“{0,2520,16920,31920,52920,85920,181920}”部分,是各区间的速算扣除数。
公式中的“H4*{3,10,20,25,30,35,45}%-{0,2520,16920,31920,52920,85920,181920}”部分,用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乘以各级预扣率,再分别减去各级速算扣除数,得到内存数组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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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用 MAX 函数从以上内存数组中提取出最大值,结果就是应纳税额。
如果应纳税所得额不足 5 000,结果会出现负数,因此在 MAX 函数中增加了一个参数 0,如果应纳税所得额不足 5 000 时,使应纳税额返回 0。
接下来使用 ROUND 函数对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最后再使用 IF 函数进行判断,如果 C 列的应发工资为空白时,则公式返回 0。
步骤 5 在 J4 单元格输入以下公式,计算截至到上个月的累计已缴纳个税金额。将公式向下复制到J15 单元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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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6 在 K4 单元格输入以下公式,计算本月应缴个税。将公式向下复制到 K15 单元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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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用累计应缴纳个税金额减去至上月累计已缴纳的个税金额,得到本月应缴个税金额。当二者相减小于 0 时,MAX 函数最终返回 0。
步骤 7 在 L4 单元格输入以下公式,计算出实发工资。将公式向下复制到 L15 单元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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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应发工资 - 社保 - 公积金 - 本月应缴个税。
提 示
此表格适用于上年度 12 月之前入职的老员工。由于个税申报系统中的减除费用是按照 5 000 元 / 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因此在计算本年度新入职员工的减除费用时,需要结合员工入职时间和本单位的个税申报周期单独进行处理,实际操作时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按规定执行。
⑩ 工资的三种计算方法
目前针对固定月薪制工资计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种方法:
A:(固定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0.92/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时;
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0.92*缺勤天数)+固定月薪/20.92/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时;
C:固定月薪/20.92*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0.92/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时;
按照A方法:其工资为:600/23*19+600/20.92/8*1.5*21=608.58
按照B方法:其工资为:600-600/20.92*4+600/20.92/8*1.5*21=598.21
按照C方法:其工资为:600/20.92*19+600/20.92/8*1.5*21=657.86
(10)本年的累计工资算法扩展阅读:
1、休假天数:月出勤工资=月工资标准×(1-1/21.75×事假天数)。
2、新员工及休假天数大于出勤天数的员工:月出勤工资=月工资标准/21.75×出勤天数。
固定月薪属于计时工作制,奖金的作用是奖励与生产或工作直接相关的超额劳动,劳动者创造超出正常劳动定额的社会所需劳动成果时给予的物质补偿,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支出进行补偿的一种工资形式。
工资表的常见格式:
1、在实际工作中,企业通过编制《工资结算表》支付职工工资并办理工资结算。
2、工资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劳动工资部门保管,一份按第一名员工剪成“工资条”,随工资发放给员工;
3、表由各车间、各部门编制,只能反映各车间、各部门的工资结算和支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