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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院编译丛书

发布时间:2022-09-25 15:03:40

❶ 义乌市检察院的下设机构

(一) 1、名称:政治处
2、工作职责:是党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全院政治、人事、纪检等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3、主任:何小航
副主任:盛耀
(二) 1、名称:办公室(研究室)
2、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检察委员会和全院收发、文秘、统计、信息以及检察宣传、检察调研工作。
3、主任:朱勤
副主任:张晓东、魏干
(三) 1、名称:侦查监督一科
2、工作职责:负责普通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等侦查部门立案侦查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决定是否批准;对立案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实行法律监督。
3、科长:王君英
副科长:吴青英
(四)1、名称:侦查监督二科
2、工作职责:负责负责金融知识产权类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等侦查部门立案侦查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决定是否批准;对立案侦查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实行法律监督。
3、科长:吴仙娥
副科长:吴永强
(五)1、名称:公诉局(下设公诉科、金融知识产权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2、工作职责:统一领导下设科室的各项工作。
3、局长:杨均琪
教导员:查园花
(1)1、名称:公诉科
2、工作职责:负责公共安全与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一般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和出庭支持抗诉。
3、科长:雷小强
副科长:傅忆文
(2) 1、名称:金融知识产权科
2、工作职责:负责审查起诉涉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与金融、证券等相关联的其他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案件以及涉嫌侵犯着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和出庭支持抗诉。
3、科长:蒋启明
副科长:吴露萍
(3) 1、名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2、工作职责:负责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出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和出庭支持抗诉。
3、科 长:朱友先
副科长:宗宇航
(六) 1、名称:反贪污贿赂局
2、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侦查。
3、局长:方向红
教导员:俞建新
副局长:葛荣幸、杨青松、黄旭江
(七) 1、名称:反渎职侵权局
2、工作职责: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
3、局长:王陆阅
副局长:黄惠芳、杨海飞
(八) 1、名称:监所检察科
2、工作职责:负责对看守所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实行监督,检察被监管人员的守法和改造情况,维护监管秩序。
3、科长:楼翔
副科长:叶俊峰
(九) 1、名称: 民事行政检察科
2、工作职责:主要职责是受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民事、行政生效判决和裁定的申诉案件,以及对法院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的活动进行监督。
3、副科长:许健、陈文
(十) 1、名称:控告申诉科
2、工作职责:负责来信来访及举报、控告、申诉、申请国家赔偿案件的接待、登记、分流、反馈,部分信访、举报材料的初查,申诉、国家赔偿案件的复查,是检察机关的窗口单位。
3、科长:楼军
副科长:史海生
(十一) 1、名称:职务犯罪预防科(外事科)
2、工作职责:负责分析我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规律,提出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的预防对策,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负责检察院对外交流和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工作;负责检察院与港、澳特别行政区依法进行联系和相互协助的工作;负责涉外个案协查工作;负责编译有关资料,掌握有关国际司法动态。
3、科长:胡晓景
(十二)1、名称:案件管理科(检察事务管理中心)
2、工作职责:负责统一案件受理、统一案件分派、统一结案审查、统一数据管理,对各项执法办案活动承担内部监督职能。
3、科长:吴桂富
副科长:邓立新、楼建强
(十三) 1、名称:监察室
2、工作职责: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党纪、检纪的情况进行监督,进行廉政教育。
3、主任:龚祝庆
(十四) 1、名称:国际商贸城检察室
2、工作职责:查办利用职务便利,侵害损害经营者利益的贪污贿赂案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接受市场经营户的信访举报投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
3、主任:蒋明剑
(十五) 1、名称:法警大队
2、工作职责:保护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执行传唤、参与搜查,协助执行强制措施,提押、提解、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维护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保障执行公务的检察人员人身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3、副大队长:应德龙、王青松、吴有福
(十六) 1、名称:检察技术科
2、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检察技术装备的技术指导、检测维护,会议及重要活动的录音、照相,审讯监控及录像等工作。
3、副科长:黄州红
(十七)1、名称:行装科
2、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全院财务、车辆、固定资产、档案等行政管理工作。
3、科长:金叙飞
副科长:吕浩铭

❷ 江苏省公务员看什么书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考试范围见当年的《江苏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网站查阅。
(二)专业加试
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仅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的职位、法警职位、法医职位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需加试法律专业科目。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录,具体要求详见当年的《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
其它职位是否加试专业科目及其考试时间、地点见该市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

初学阶段:对于准备备考的考生,自己应该明确自身的问题,很多初学者,他们很可能于江苏公务员考试一无所知,面对这种情况,最主要是要解决对于江苏公务员考试缺乏认知的问题。江苏公务员考试专家建议此类考生可以先上网查询江苏公务员考试的大体现状,可以借或购买江苏公务员考试相关概论的书籍(当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用最简单快捷的方法,了解考试的最新动态和大体的形式。明确自己考试的流程、形式、题型等,这样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中级阶段:主要指对于考生对江苏公务员考试有一定的认知,通过上网、买书和自我练习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这时可以买一些更专业的江苏公务员考试书籍,主要是要有一定的针对性。比如,自己在了解题型的过程中,可能对于江苏公务员考试的题目缺乏系统的了解和训练,此时可以多看题和练题,形成系统,如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http://chnbook.org/goods.php?id=42)等书籍,都会对考生有一定的帮助。在这个过程中,考生很可能会经历一个很艰难的过程,一方面大量的题目在不断的学习另一方面在学习的过程中会有很多的困难。比如,自己的想法和答案并不一致,或自己没有思路,或书上写的答案看不懂等等。面对这种情况,首先自身要明白,此时已经进入到瓶颈的阶段,需要心理的引导和对于题型的不断总结,也可以和其他的考生进行交流,促进自己不断的成长。

冲刺阶段:离考试还有不到一周的时间,这时可以调整心态,戒骄戒躁,对于题目,每天都要看一些,但此时,不要有过多的看,也不要再搞题海战术,更重要的是心态平和,迎接考试。专家建议考生买一些对于江苏公务员考试试题既有解析又有答题和专家点评的书籍,这样,才能够更系统的了解考官主要想要什么样的人才,尽量注意一些江苏公务员考试中的禁忌语言和思想,也可以买一些心理调节的书,以最好的状态来面对考官。
公考博士团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真题解析系列:本系列丛书收录的真题均为完整版,是市面上难得一见的不存在“缺题”“漏题”“精选”等情况的真题集,是考生用来模拟真实环境的不二之选。独创性地给出解答思路的每一个步骤,宛如老师当面给予指导,一步一步引导考生获取标准答案。同时,申论每套真题均给出得分要点,考生不但能准确地给自己估分,而且还能不断提高自己对于要点的敏感度与把握能力,这一能力对考生的面试要点的把握也是大有裨益的。

❸ 南师大黄和新教授的代表性着作

黄和新
黄和新
男,1963年12月出生,江苏省海门市人,中共党员。1985年6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7月留校任教。2003年5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师从着名法学家公丕祥教授),获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破格晋升为法学副教授,1996年5月获硕士生导师资格,2000年6月获教授任职资格。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民商法学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担任泰州、淮安、宿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还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等单位聘为专家咨询委员;被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聘为江苏省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讲师。
主研方向:
黄和新教授长期从事民商法学(合同法学)、经济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先后承担(主持或作为骨干参加)了五项课题的研究工作,这些课题包括《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济法制现代化与江苏经济发展》(江苏省教育厅项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公司法制现代化研究》(江苏省“八五”社科规划项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现代化研究》(江苏省“九五”社科规划重点工程项目);《WTO规则与中国民商法制、经济法制协调发展研究》(横向项目)。其主要科研成果有:
a\个人专着包括《中国合同法论》、《所有权的理论逻辑》等四部;
b\主编着作包括《中国民法学》、《中国经济法新论》、《当代中国市场经济法制研究》、《市场经济法通论》、《新合同法详解与应用》、法学类丛书两套,即《排解经济纠纷丛书》(12卷)和《独角兽丛书》(11卷);
c\ 合作着作包括《法律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上)》、《你所关心的金融投资法律问题》、《关贸总协定与中国》、《法律教程》、《大学法学》、《中国教育的法律基石》等十余部;
d\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科研成果多次获奖,其中《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上)》获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995年);《中国合同法论》获江苏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1年);《论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代位权人优先受偿权的法律经济学分析》分获全国十三省、市、区经济法学术研讨会2001年和2002年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1997年被江苏省法学会评为法学研究先进个人。
黄和新教授一向重视教学工作,多年来在本专科层次开设过《法学概论》、《法学概论与经济法》、《经济法学》、《合同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课程;在硕士研究生层次(包括研究生课程班)开设过《民法学专题研究》、《经济法学专题研究》、《合同法学专题研究》、《市场经济法制原理》、《国际经济法学专题研究》、《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民事执行制度研究》等课程;在博士研究生层次开设《民商法学前沿》等课程。先后在法学理论专业 (市场经济法制研究方向)、诉讼法学专业 (经济司法方向)、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经济行政法方向)指导七届硕士研究生。现为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任导师。黄和新教授的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极富感染力,深受各层次受众(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为法院、检察院、政府有关部门作专题讲座的受众)的欢迎。先后获南京师范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评优“一等奖”、青年教师“教学十佳”、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等奖励及称号。

❹ 额,在哪里可以找到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丛书

北京

❺ 考检察院公务员需要复习那方面专业知识

考试科目一般是《行政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报考法院、检察院还要加试《法律基础知识》

❻ 杂志出版

这个你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 我觉得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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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份杂志要经过的程序

★●★★怎样申请刊号
█ █ 经常接到电话和邮件咨询,一些朋友有热情、有理想,但申请刊号困难,有20几年都没有申请到正式刊号。而我国在2003年的报刊整顿过程中,大量刊号急寻出路,年底共空出刊号近400个,2003年我国目前每年新出刊进400中,(数据来源《传媒》杂志,有投资报告也有数据是600种,(包括关闭后新办和新增),2003年中统计,全国期刊总数量9029种,(而19文件前只有8889种,期刊数量十年增长三成,平均每年新增300种。)
⊙—⊙情况如此,为什么还是非常紧张,因为我在2001年与朋友写过一份2万字的期刊收购报告,知道其中错综复杂。也通过北京朋友了解一些情况,我将部分了解,通过网友问答形式整理。
★●★★申请刊号的关键
█ █申请刊号的关键是寻找一个能负政治责任和新闻行政单位认可的主管单位,由其出面申请。为什么大家申请难,就是没有主管单位
★●★★什么是主管单位
在我国新闻行政单位认可的主管单位有如下副厅以上的行政和事业单位(包括行政机关、学校、研究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协会、国有企业)。
⊙—⊙或正县一级 政府机构以上,(包括政协、人大、法院、检察院)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如地市的新闻霭婢郑���俊⒐悴サ缡泳帧⑷毡ㄉ纭⑿挛虐臁⒌厥屑蹲芄せ帷⒓吐晌�被帷⒄�ㄎ�⒈嘀莆��褡遄灾蔚厍�目莆��认绲厍�那劝欤�蟮某霭嫔缁蚱渌�峡傻闹鞴艿ノ唬ㄈ缥夜��母龈笔〖冻鞘械母碧�兜ノ缓湍承┫嗟庇诟碧�睹癜齑笱Ш脱芯炕�梗�>咛蹇梢圆檠暗钡氐哪昙�?
★●★★怎样寻找主管单位
█ █由于要负政治责任,一般单位主管单位都不太愿意,根据经验。有两个渠道,一个是找到一个副省以上领导,退下的也可以,由他出面联系。另一个就是从下往上走,找到主管单位一定级别的主要领导。这很重要,没有他们支持无法申请。
★●★★申请流程
█ █中国刊号申请归口有四个单位,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科委,国家侨办,解放军总政治部。一般期刊通过省市新闻出版局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科技类通过省市新闻出版局和省科委报国家科委再到新闻出版署。侨刊报国家侨办再到新闻出版署。
★●★★民间办刊关键
█ █目前民间办刊的五个出口,
●一、科协、
●二、工商联、
●三、相当于副厅级民办大学和研究机构(如深圳综合研究院或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另外有50个大的民办大学中有部分相当副厅级的),
●四、某些国家字头的学会、研究会、基金会、论坛(他们一般是部省级别领导下来办的事业单位,是民间协会。
●五、中图渠道和省新闻出版局的出版社渠道。
★●★★申请技巧和注意事项
█ █一般申请需要先办6期以上的杂志,一般是用丛刊、协作出版、书号形式、光盘号形式、增刊形式、内部准印证形式。(千万不要用国际刊号)。要求期发行量如消费经济类在20000份以上、技术经济类5000以上、学术类1000以上(不能底于500份,我国目前有几百中发行量在500份左右的学术期刊,(这是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但许多期刊是通过这样说服主管单位的或找到主管单位,一定要有过程。
⊙—⊙还有在申请时一般是专门成立新的主办单位,以事业单位为好,(也可以公司制)以适应要出版期刊的出版宗旨 (如许多人挂靠地方上的,地市级总工会、纪律委员会、政法委、编制委。他们一般专门成立如XX经济发展中心,XX企业战略研究会,XX研究会,XX人才研究会,XX职工技术改革研究,XX企业文化研究会。最好是以跟出版内容相适应机构。我知道有纪律委员会办的文摘杂志,他们的主办单位就是XX战略研究会 。
★●★★如何通过挂靠主管单位合作出版
一,直接申请,请几个副省级别的领导或院士出面做顾问,一般3个人以上,强调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和经费保障。向新闻行政单位或市科协,国家科协申请。 能请到副委员长或政协副主席以上领导,会很快。
二、如果是所在地区指标缺,可以请主管部门出面,到其他地区调一个刊号,一般也是选同行业方面的,将他的刊号转过来,他们的内容可以合到其他杂志。或他们的内容用协作出版的方式用书号出版。国际刊号不变。类似目前许多学术期刊形式。
三、 以上都是过程,有时申请可能需要一两年,对时机而言,时间太久,风险大。可以用收购合作的形式办,我们讲收购期刊也要通过主管单位进行。有省内收购和出省收购。有省内收购一般可以逐渐用新的主管单位接手。出省收购则需要用合办的形式或者购买一个新指标补偿原有的地区。
四、与新闻出版局下的出版社合作,他们派编审,费用10000--15000元每期。他们可以帮你用增刊号的形式,或安排某杂志合办的方式。这一般是新办杂志的过度。
五、打主管单位本身杂志的主意,捆绑在一起的方法,待市场培养较好后再创刊一种是A、B卷形式将A卷为《要办的杂志》, B卷为原来的主管单位杂志,定价不变还是原样。但A卷为《要办的杂志》进入用打折的方式零售市场,如只卖?元等。另外是将主管单位杂志改书号协作出版将其刊号用于《要办的杂志》出版,但这样最好能改月刊或半月刊安排的好可以变成三四本杂志(如科普版)(综合版)(学术版)(专题版)价值才大
六、走丛刊道路,与出版社协作出版或用内部准印证的形式捆绑其他杂志发行,这需要好好找,需要有资金保证 。利用增刊号申请邮发,解决订户问题。一年出版2期正式期刊,
七,最坏情况用内部准印证的方式发行,在许多同类杂志上交换广告如XXX等进行会员发展,用会员方式征定。或用邮购形式零售,如许多内部杂志目前是免费,但其邮费则很贵,如无线电定向要8元,中国无线电要12元。还有20多的,30多的。通过快递发行落地。不需要有资金保证 。到一个发行临界点再申请正式刊号。
★●★★注意事项
█ █有的地方刊号的指标非常紧张,申请要注意看他们的刊号走向,你可以查《传媒》杂志上面有一个出版公告,一般在申请刊号时,内紧外松,地方上要挡驾,国家会支持,但技术经济类杂志他有个总量规划布局,如果一种类型太多他可能会限制,但可以用自己设立主办单位的方式规避,如文化类申请困难,可以用经济类,以经济文化内容为主。
⊙—⊙科技类杂志特别是地方协会办,一般当地的省市科协会会挡驾或强调很难。这时需要强硬一点,强调理由,需要他们给出不同意办一本科技杂志的理由,一般情况他们没有理由,如果他们没有理由,请他们支持就盖章行文,或者先让支持办一个省内的连续内部准印证。上面新闻部门批不批是一回事,你们报不报又是一回事。新闻部门政策性强,人员修养高,只要你坚持,不会为难,还会给建议,出主意在权限内,就都会批准。
⊙—⊙许多地方协会和机构就是这样给档回,为什么一般北京的机构容易拿到刊号,原因在此。根据程序,一般只要主管单位同意,新闻部门就不能限制。,因为现在一切都是依法办事,他在规定的时间不答复,你们可以对其行政诉讼,诉行政不做为。一般到这地步,他们会给你一个丛刊号或协作出版书号,让你们出版,几期后根据他们的考核标准,再批准,给正式刊号。
★●★★刊号需要多少钱许多
█ █刊号是一种社会公共资源,数量有限。一般情况下的手续费用非常少。但是任何国家都有出版管制,有一个总量平衡的问题。数量有限,壳就有一个价格,根据评估如消费经济类在100万以上、技术经济类50万以上、学术类30万以上 新闻类要150-200万以上,报号要200-500万。 (是对现有刊号指特定情况的最低评估,需要请出版部门的高层协助。能够交易的价格。但学术类有许多可以改类(如改新闻类),所以价值很高)
⊙—⊙我的分类是按国际上的一种分法。消费经济类相当大众期刊,技术经济类相当小众期刊。新闻类是指刊期在2周内的。
★●★★我们期刊现状
█ █但由于我国媒体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的三级管理体制,报纸产权界定不清,以及报刊刊号资源的特殊性,使得媒体之间市场化的兼并整合极少发生。但出版单位的最新设计是实行企业法人制度。 但估计在开放前会形成规范促使兼并整合的发展)
⊙—⊙中国期刊总量太少,每年新出刊才600种(治理整顿回收400种新出200种)结构不合理,根据经济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中国期刊总量应该在18000种以上。(有数据我国1997年,一个中等省份内部刊物有20000种,这还不包括学校的小报和非正式团体的数量。现在有互联网络,数量少很多,但还是很大),规划消费经济类应该有50%以上,即9000种以上。但实际情况非常糟糕,消费经济类才2000多种,机关刊物太多,机关刊变换主办单位(不换主管,向消费经济类发展是趋势)
⊙—⊙如果完全放开,不设定经济上的门坎,中国的出版会管理失控,设想一下。中国有近50个行政省部以上单位,200个行政副省部以上单位。每年新增600种期刊。每个单位才3种。每个省部单位有200个(平均)副厅以上单位,副省部单位有50个副厅以上单位。一个副厅单位申请一个需要20000个。还不包括其他情况,出版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法人的权利,出版部门很难用其他方式控制,经济规模总量控制是唯一选择,刊号有补偿使用是趋势,出版社要求3000-5000万注册资本门坎不太高,中国的民办大学前50强的资产都在3亿以上。qi只要能批都会申请。
⊙—⊙新闻出版署19号文件要求要改变这种情况,要求关闭1000家机关刊。发行在20000份以下的机关刊关停并转,合并到其他刊。通过观察目前国内对消费经济类的期刊申请不限制。如佛山一个县级单位有3份期刊。学术类则转为丛刊形式出版(一种有国际刊号,但国内是书号的形式,一个般由出版社出版,并审读。不列如刊号管理,但由新闻出版署审批书号) 目前法律和科学出版单位已经出版数百种丛刊,估计我国真正的学术刊物都会改丛刊形式,已收回刊号,给新闻和消费经济类期刊腾位置。原有的学术单位通过转让自己的刊号获的高额收入(60-200万以上)。
★●★★何时放开
█ █根据现有中国民主法制进程,媒体这一块,从1998年开始启动改革。比如允许每个省成立一个民营出版社。部分省已经进行了试点,(目前是采用书号由省新闻出版总控,民办出版社挂出版总社的模式),已经有8家特批的出版电子出版物的民营出版社。 实际上已经成立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第二步就是报纸,允许民间办报,允许有自己的新闻来源,有司法解释规定,记者一词不再是专有名词,网络记者,内刊记者大量出现。从出版社、书籍、报纸,到电视台股份化的走向是定下来的,完全是根据市场经济化发展。
⊙—⊙估计2007年会放开出版,但监督管理会更严。按市场经济规则管理。国家对传媒机构的管理法制化。国家将制订大量的法规制度来约束传媒的行为,逐步减少对传媒的行政干预,以保持对传媒管理的连续性;国家仅控制少量全国性传媒机构,且用法律手段保证其全国的覆盖率;鼓励大量社会资本将进入传媒业,传媒的所有制形式呈现多样化,部分传媒机构将实现直接上市融资;
⊙—⊙但是 还是需要由主管单位申请,可能会像旅行社一样,主管单位派编审,主办单位交保证金。如消费经济类在100万以上、技术经济类50万以上、学术类30万以上 新闻类要150-200万以上,报号200-500万。传媒的新闻采编播部门与其他部门分离,既主办单位和出版单位分离。出版单位不参与经营,仍实行事业单位式管理体制,进行编审。保证传媒的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对违规者处理更严,经济上和法律上双重处理,直至吊销出版许可。
⊙—⊙给一些优秀的有潜力的DM杂志(他有区域限制和行业限制)和经济信息类和消费时尚类期刊一个出版空间。给民间出版,给言论自由一个空间。媒体的活跃是政治改革的成果,文化已经形成了一种产业。完全意义上民办出版社的出现会在民办大学申请的基础上突破。
★●★★国际刊号
█ █WTO后中国的出版没有放开的内容,在入世谈判中,未谈及开放出版业、报业,中国大陆平面传媒业最多开放到允许外商和私人搞发行和印刷,不可能允许其做内容,今后政治家办报、党管传媒的方针不会变。 同时任何国家都有出版管制,国际刊号他是一个图书馆的检索标志,不是出版许可。中国刊号包括国际刊号和国内刊号(他实际是出版许可证,有国内刊号可以出版)在香港和许多国家不承认国际刊号 ,通过他们的机构直接到法国申请是免费的。
⊙—⊙同时香港的出版许可证也是免费的,但很少有人申请,因为监督管理和市场容量的原因,如香港每年出版10000种期刊,但只有750多种登记,(在香港有俗语害人劝他办杂志)在香港杂志出版需要月内按时送样,没有送样一期罚2000港币,还有版权问题处理困难。
⊙—⊙在香港除必须零售才登记,从某种意义没有登记也是违法的,好在香港商业印刷品可以不登记。所以标的国际刊号也没有意义,我观察许多发行到中港台的杂志没有国际刊号,但都有当地落地许可的标志。
★●★★关于图书进口
█ █目前我国有图书进口权的机构80多家,但终端零售单位非常少,中图有一些,一般的终端零售点销售是违法的,同时不能征订发行,有不能经营的限制,赠送的申请,渠道复杂,代价高,目前一期进来费用要20000左右费用,
⊙—⊙目前只有600多种学术类在中国可以公开征订。其他的都是假进口,许多认真的办刊人要求办图书进口机构一个进口标志,但实际上程序是某些有图书进口权的机构用特别采购预订的形式,让办刊人自己每个月交400-800元。订几份自己的杂志。有关部门电话查询时,称有这么回事,有这个进口。但对代理发行和终端销售的人没有办法保护,对印刷工厂没有办法保护。是一个死循环,目前在过内只能以地摊1-2元本的方式销售。 因为各地的新闻出版部门对新进省销售的杂志和图书要送样审查。发行批发商过不了关。
⊙—⊙所以国际刊号实际上赶不上准印证的作用,用准印证只是违规,用国际刊号假进口是违法。由于对非法出版物打击比较频繁,用国际刊号认定非法出版物非常简单,新闻出版部门有心放一马都难。因为工商、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会直接查封、扣压,留置。不象盗版和准印证认定困难、协查麻烦,处理由出版地的新闻出版部门管理,当地新闻出版部门认为没有问题,就没有问题。不会发生扣押和巨额罚款和刑事处罚。
⊙—⊙所以一般用国际刊号的机关很难出版6期以上,一是中国每年集中查4次,二是罚不起,工商、公安、城管、新闻出版都可以处罚。我知道深圳有一家做了一年多,两次罚十几万,老板都没有什么事,出钱。工作人员惨,关好几个好几天,打工主编跟我讲掉眼泪,有关部门对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态度,有许多不是一个文化人能受的。
★●★★关于版权合作
█ █境外媒体期刊如果发行量大的,一般与国内刊号合作出版,目前我国部分经济不发达地区有政策,可以用版权合作的形式进来,但是代价还是很大,我知道某合作出版的杂志外方是600万美金的多少年合作。国家在这方面是很严格的,这涉及到国家利益。有许多小杂志与境外合作一个月有20几万的收入,这也是目前杂志的赢利模式之一,当然他要补贴发行的费用。所以许多境外的编译公关文章,许多杂志用国内作者名义发表。
★●★★关于代理协助出版
█ █关于代理协助出版许多人认为是买书号,实际不是,在北京有1200家在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买书号是一个口头语,是出版代理机构的收费理由。一般一个书号费用需要1-1。5万。(这主要是出版社为保证避免风险收的定金和前期费用,出版社的风险非常大,因为目前文章大多数是编写,这有个版权的问题,出问题出版社要先赔),书出版后有一个市场销路的问题,出版社是一个经营单位,公民有出版自由和权利,又不能拒绝出版,印刷有一个基数,版权风险大。所以实际操作一本书需要4-5万,最少的要3万,我给个案例。一本十万字的书,印3000册图书,出版社投入费用,(按工价)图书编辑校对 80元/每万字 ,共800元,需要三审,2700元,封面设计 500元/每册图书 ,图书选题策划 1000元/每项 ,十万字的书一般定价10元,3000本是30000元码样,11%的版费,3300元。印刷费用4000元。其他不可预见费用,1。44系数,是1万多一点。实际投入一般出版社会多一点。所以出版社需要收1-1。5万(大家理解的书号费)
★●★★关于协作出版
█ █目前大多数想办杂志的民营机构和个人可以用协作出版的方式,一般的程序是申请成立一个学校或教育机构(如某管理培训中心、研修学院等非学历层次的,开办相对容易)或事业性研究机构,协会也可以(难度大一点)。寻找一个大学的出版社(当然内容跟他们出版宗旨接近)。用丛书的形式出版,费用一般是系列(类)丛书3万(好处是3 个月内可以出12本,目前有许多经济信息类和行业广告类用此招),单丛书书号1万左右。好处是可以长年出版,容易批,出版社帮你做三审读。
⊙—⊙ 许多民营机构办的民间出版社(代理)也是用这种形式,一般注册一个文化或教育研究院。向省新闻出版局申请书号,用与省出版总社的名义联合出版,版权页上有2个出版机构,如自己有总发行权还可以标总发行。好处是书号申请不受限制,部分科技、学术冷门图书还可以用内部准印证的方式出版,让作者补贴出版 ,进入发行渠道。有许多人一年申请一个(类)丛书,若干个内部准印证,收入就有30-50万。
★●★★为什么教育、科研机构才能协作出版
申请成教育科研机构才能协作出版,是我国新闻出版部门为科技、学术、教育类图书出版开的一个口子,也是民间出版社的雏形,未来的民间出版社和书商基本上就是这种模式。特别是教育机构范围比较广,大部分图书都可以用教学交流辅助读物的形式出现,内部期刊也可以用教学交流辅助读物名义发行,同时教育、科研机构接受捐献、赞助合理合法,对特定对象进行征订收费也合理,经费来源有保障。规避了的内部资料出版条例的限制。新闻出版部门审批也合情合理,有部分地区也只有上述情况才批内部准印证。
★●★★DM广告媒体刊号申请出版
█ █目前我国还没有DM广告,国家工商局在1996年2月有一个内控标准,即在出版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出版不包含政治新闻和文学作品内的信息内容。目前我们看到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全部是广告内容的印刷品,可以按区域或行业许可审批,但每一次需要按印刷品广告审查。目前邮政DM,电信运营商的DM,金融办的DM,或工商部门办的DM,商业部门办的黄页DM。都是这种形式,由于不含信息内容,不能定价、可读性差和成本高,经营很困难,发展不好。实际DM的广告业务收入在西方广告总量70%。如果DM能放开。以上机构都会成为巨无霸。
二、商情类,发行2000份以上,这是信息管理部门用纸媒质许可证的方式发的一种印刷品,把广告做为信息发布,写各省的管理条例不一样,但一般要通过新闻出版部门前置审批,有纸媒质许可证号、内部准印证号,印刷品广告号。有纸媒质许可证号是一次性申请,内部准印证号,印刷品广告号逐次审查批准。这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DM。但审批困难,有许多地方不批,可以拿一本《慧聪商情》类的DM,跟新闻出版部门做工作,一般他们请示上级后,2个月内会批,(会有主管领导面谈,学习出版和广告条例,获得广告审查证)面向特定群体的还可以获得工本费许可。付版权费的按50元/千字或协商支付。

❼ 广州市立信职业技术学校的创办历史

中国现代会计之父潘序伦
潘序伦1893年生于江苏省宜兴县,出身书香门第,其曾祖父和伯父都是清代举人。他从小受家庭环境的熏陶,刻苦用功读书,12岁便考进了上海浦东中学,当时担任校长的正是我国着名教育学家黄炎培先生,刻苦认真积极上进的潘序伦颇得黄炎培的赏识,二人建立了深厚的师徒情谊。后进入哈佛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深造。他在1923年获得哈佛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学位,翌年,又获得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博士学位。
他1924年回国,1925年秋潘序伦应聘来到暨大,担任商科大学部主任,着力引进和传授西方先进的会计理论和实务。当年商科大学部的教学,在国内尚属首创。例如,作为经济管理的重要工具——会计,那时仍旧处于相当简陋、极不完备的阶段。无论是科目设置、章簿格式、记账程序、会计制度等方面,都还没有形成一种严密系统的整体,更不用说用科学的会计理论来指导会计工作了。他生活非常朴素,从不奢侈浪费,从不肯轻易购买新家具和新衣服。1980年上海立信会计专科学校重新复办,潘序伦献出一生积蓄,设立潘序伦奖学金,将存书二千余册捐赠给立信图书馆,将事务所赚的钱和立信编译所出版的《立信会计丛书》的版税,全部投入会计教育,作为购置校具,扩充校舍等基本建设费用。
他一直致力于祖国会计事业长达六十多个春秋,成为中国现代会计学界的泰斗,被国际会计学界尊称为中国现代会计之父。他一生着作极丰,专着(包括译着)40多部,学术论文百余篇,至今深有影响。广州市立信职业学校“潘序伦奖学金”颁发情况
广州立信职业技术学校是“中国现代会计之父”潘序伦先生于1946年在广州建立。为了宏扬潘序伦先生及共创建的立信会计事业的卓越成就和创造之神,全国立信院校成立“潘序伦会计事业基金会”并设立奖学金制度奖励优秀学生。每学年我校都分三名优秀学生和全国各地立信院校的优秀学生代表一起获颁潘序伦奖学金。

❽ 邵明的代表性成果

一、专着和教科书
独着:《民事诉讼法理研究》(“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法律科学文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独着:《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独着:《正当程序中的实现真实——民事诉讼证明法理之现代阐释》(中国法学学术丛书),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合着:《民事诉权研究》(国家教委博士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台湾韦伯文化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版
合着:《民事诉讼法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合着:《中国大网络全书(法学卷)》,中国大网络全书出版社2003年版
合着:《证据法原理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合着:《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法律发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合着:《中国检察制度宪法基础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研究项目),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
合着:《证据法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副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复旦博学·法学系列)(第一版和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
副主编:《证据法学》(全国高等自学考试指定教材),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副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原理及案例教程》(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法律硕士教科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合着:《民事诉讼法学》(全国高等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合着:《民事诉讼法专论》(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研究生教学用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合着:《民事诉讼法》(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规划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合着:《民事诉讼法》(第3版和第4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2008年版
副主编:《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教材),中央党校出版社2009年版
二、学术论文
“论社会主义法与利益分配正义”,《法商研究》1995年第5期
“简论绝对豁免主义”,《法学杂志》1995年第6期
“析撤销权的建立及其诉讼中的若干适用问题”,《安徽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
“试论比较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商研究》1996年第4期
“程序公正及其在法庭辩论中的具体运作”,《政法论坛》1996年第5期
“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成就及其发展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年第4期
“当事人的程序利益”,《法制现代化研究》(第4卷)1998年
“论诉的利益”,《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
“民事诉权理论与民事诉讼法学方法论”,《比较民事诉讼法》(2000年卷)
“诉讼标的论”,《法学家》2001年第6期
“民事诉讼行为要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程序基本权”,《法制日报》2002年8月18日
“民事诉讼法的宪法化”,《民商法前沿》(第1卷)
“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论略”,《法学家》2002年第5期;
“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法学杂志》2003年第2期
“诉讼中的免证事实”,《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年第5 期
“析自由心证原则”,《人民法院报》2003年9月23日
“关于我国制定统一证据法典的思考”,《证据学论坛》(第8卷)2004年
“我们需要一部什么样的民事诉讼法典”,《诉讼法学研究》(第8卷)2005年
“论现代法治视野中的民事举证责任”,《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6 期
“民事纠纷之行政解决方式”,《人民法院报》2006年1月23日
“证据共通原理在普通共同诉讼中的适用”,《甘肃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
“民事之诉法理探微”,《东吴法学》(总第11卷)2006年
“民事诉讼直接言词原则研究”,《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法领域的功能分析”,《学习与实践》2007年第7期
“现代民事再审原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
“论我国和谐社会中的民事调解”,《学术界》2008年第2期
“民事争讼程序基本原理论”,《法学家》2008年第2期
“透析民事诉讼的正当性”,《法制日报》2008年6月29日
“民事之诉的构成要素与诉的识别”,《人民司法》2008年第17期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述评”,日本《国际商事法务》2008年第9期
“漫谈经验法则在诉讼中的适用”,《法制日报》2008年12月14日
“民事诉权学说发展简史”,《团结》2008年第5期
“论民事诉讼证据裁判原则”,《清华法学》2009年第1期
“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陈述制度之‘治’”,《中外法学》2009年第2期
“论民事诉讼程序参与原则”,《法学家》2009年第3期
“析民事证明责任的减轻技术”,《东南司法评论》2009年卷
论法院民事预决事实的效力及其采用规则》,载《人民司法》2009年第10期
“宪法视野中的民事诉讼正当程序”,《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
“析法院职权探知主义”,《政法论坛》2009年第6期

❾ 刘飞宇的学术成果

1、刘飞宇着:《转型中国的行政信息公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胡锦光、刘飞宇着:《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3、刘飞宇、王丛虎着:《多维视野下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宪法学教学参考资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5、胡锦光、刘飞宇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获《教育部十一五规划、十五规划教材称号》
6、胡锦光主编、刘飞宇副主编:《中国十大着名行政法案例评析》,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7、胡锦光主编、刘飞宇副主编:《宪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法律硕士教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8、胡锦光、韩大元主编:《中国宪法发展研究报告(1982-2002)》,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刘飞宇负责上编第9章;中编第6章,约6万字)
9、胡锦光、刘飞宇主编:《以案说法——国家赔偿法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8万字
10、皮纯协主编,刘飞宇副主编:《新土地管理法理论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6万字
11、皮纯协主编,刘飞宇副主编:《行政复议法论》,中国法制出版社,6万字
12、刘飞宇着:《2002年司法考试教材——法理学、宪法学》,最高人民检察院出版社,12万字
13、姚西科、刘飞宇等着:《发达国家行政复议制度研究》,时事出版社,4万字
14、韩大元、胡锦光主编,刘飞宇参编:《宪法——同等学历统编教材》,中国法制出版社,10万字
15、曾宪义丛书主编,胡锦光、牛凯主编,刘飞宇参编:《以案说法——行政处罚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4万字
16、皮纯协、胡锦光主编,刘飞宇参编:《行政诉讼法案例选编》(中共中央党校本科教材),中国城市出版社,5万字
17、皮纯协、姜明安主编,刘飞宇参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中共中央党校专科教材),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6万字
18、姜明安、皮纯协主编,刘飞宇参编:《行政法学》(中共中央党校本科教材),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4万字
19、皮纯协、周翔主编,刘飞宇参编:《立法法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约4万字

❿ 金龙的艺术简介

金龙(1962~)字大砻、三九,号小川山人,别号常福居士,字大砻、三九,号小川山人,别号常福居士,浙江台州人。深圳着名的书法家、养生专家,来深30年创造了20个深圳第一。中国民主建国会深圳市委委员、政协罗湖区常委、罗湖区检察院特邀检察员、深圳市青联常委、深圳市佛教协会常委、深圳市慈善会理事、深圳市文联委员、深圳市书画家协会主席、深圳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深圳市品牌协会副主席、深圳市文物艺术品收藏协会副主席、深圳国标舞(拉丁舞)国际公开赛组委员副主任、民建中央书画院广东分院院士、副院长、福建省社会科学院华商研究中心研究员等职。
少年即习书画篆刻,后专功书法。1981年3月,随工程兵来深圳;1985—1993年,在深圳图书馆工作,研习传统文化;1993年,作品《明心集》手稿在中国文稿竞价会上,被一家企业以10万元巨款购得,并接受央视焦点访谈采访,同年该书由广西美术出版社出版;1999年,以普通市民身份向深圳有关部门递送了《深圳村镇形象与村镇文化发展纲要》,率先提出将企业CIS理念借鉴导入村镇,将家学文化在村镇社区推广;2001年,被香港孔教学院院长汤恩佳誉为“以艺术的形式表达对心性哲理的探索”的《修身宝典》出版;自费创办的“三家店艺文网”公益性修身养性的网站,被媒体誉为“网上修身第一人”;2002年,在深圳诸媒体上刊登有关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及倡导“助残扶弱”等方面的公益广告,被深圳有关媒体誉为“倡导善举深圳第一人”;2004年被评为深圳市文明市民标兵;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化局授予“优秀个人组织奖”,2007年世界华人协会以其率先研究着述家学文化等贡献,被评为“2007年度世界杰出华人”,2010年被授予“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三十周年杰出贡献奖”称号。
八十年代开始即在国内外举办过6次个人书印展,并曾在香港及国内出版《金龙书法》、《写心集》、《养心集》、《修心集》及《明心集》等“中国经典文化?书法系列丛书”。传略辑入《中国文艺家辞典》、《当代篆刻大辞典》、《中国现代书法界人名辞典》、《中国当代青年书法家辞典》、《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中国造型艺术名人录》等。
2005年后闭关习书写作,在新浪开博发表家学、养身等方面的文章及书法作品,被新浪认证为宗教界名人博客;香港太医堂出版社为其出版了国内第一本有关性情教育的专着——《人生第一步》;2009年5月,海天出版社为其出版了《常福居士心经六体书》;2010年11月中国艺术出版社为其出版了《涤心甘露》;2011年5 月,珠海出版社为其出版了《修心养灵》。2011年至今,已在珠海、中山、深圳、嘉兴、台州、临海等地举办了《以书立德、以笔润身——常福居士百家家训、百种心经书法作品全国巡展》。
作品幽深古雅,有静穆之气,无驰骋之象,灵动冲逸,似闻莺舞。被行内名家称为“当代‘居士书风’”的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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