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ava 内部抽象类如何创建
public class Test {
public abstract class Inner{
abstract void fun();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Test test=new Test();
Test.Inner in=test.new Inner() {
@Override
void fun() {
// TODO Auto-generated method stub
}
};
in.fun();
}
}
2. java 抽象类是 什么
使用了关键词abstract声明的类叫作“抽象类”。如果一个类里包含了一个或多个抽象方法,类就必须指定成abstract(抽象)。“抽象方法”,属于一种不完整的方法,只含有一个声明,没有方法主体。
抽象语法编辑
下面是抽象方法声明时采用的语法:
abstract void f();
如果从一个抽象类继承,而且想生成新类型的一个对象,就必须为基础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提供方法定义。
如果不这样做(完全可以选择不做),则衍生类也会是抽象的,而且编译器会强迫我们用abstract 关键字标志那个类的“抽象”本质。
即使不包括任何abstract 方法,亦可将一个类声明成“抽象类”。如果一个类没必要拥有任何抽象方法,而且我们想禁止那个类的所有实例,这种能力就会显得非常有用。
在面向对象的概念中,我们知道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来描绘的,但是反过来却不是这样。并不是所有的类都是用来描绘对象的,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抽象类往往用来表征我们在对问题领域进行分析、设计中得出的抽象概念,是对一系列看上去不同,但是本质上相同的具体概念的抽象。比如:如果我们进行一个图形编辑软件的开发,就会发现问题领域存在着圆、三角形这样一些具体概念,它们是不同的,但是它们又都属于形状这样一个概念,形状这个概念在问题领域是不存在的,它就是一个抽象概念。正是因为抽象的概念在问题领域没有对应的具体概念,所以用以表征抽象概念的抽象类是不能够实例化的。
在面向对象领域,抽象类主要用来进行类型隐藏。我们可以构造出一个固定的一组行为的抽象描述,但是这组行为却能够有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方式。这个抽象描述就是抽象类,而这一组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则表现为所有可能的派生类。模块可以操作一个抽象体。由于模块依赖于一个固定的抽象体,因此它可以是不允许修改的;同时,通过从这个抽象体派生,也可扩展此模块的行为功能。熟悉OCP的读者一定知道,为了能够实现面向对象设计的一个最核心的原则OCP(Open-Closed Principle),抽象类是其中的关键所在。
2对比接口编辑
语法定义层
在abstract class方式中,Demo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abstra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方式的实现中,Demo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atic final的,不过在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
编程层面
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
设计理念层面
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体现了一种继承关系,要想使得继承关系合理,父类和派生类之间必须存在"is a"关系,即父类和派生类在概念本质上应该是相同的。 对于interface 来说则不然,并不要求interface的实现者和interface定义在概念本质上是一致的,仅仅是实现了interface定义的契约(功能)而已。
四、抽象类的示例代码
//: interfaces/music4/Music4.java
// Abstract classes and methods.
/* 抽象类的功能
* 使类的抽象性明确起来
*
*/
// 以下是 抽象类 的示例
package interfaces.music4;
import pets.Pet;
import polymorphism.music.Note;
import static net.mindview.util.Print.*;
/* 1. 抽象方法 abstract void f(); 抽象方法不能包含有任何方法的BODY 。
* 2. 如果一个类包含1个或者多个抽象方法, 则该类必须限定为抽象的。
* 需要在前面指定 abstract 关键字。
* (1)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
* (2)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必须标识 abstract
* 3. 如果从一个抽象类继承, 必须对所有抽象方法进行覆盖 , 否则导出类也是抽象的
* 4. 也可以考虑创建没有任何抽象方法的抽象类 。
*
*/
abstract class Instrument {
// 抽象类中可以有非抽象方法。
private int i; // Storage allocated for each
public abstract void play(Note n);
public String what() { return "Instrument"; }
public abstract void adjust();
}
/*
(2)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必须标识 abstract, 否则编译器会报错
class abc
{
public abstract void Demo();
}*/
class Wind extends Instrument {
public void play(Note n) {
print("Wind.play() " + n);
}
public String what() { return "Wind"; }
public void adjust() {}
}
class Percussion extends Instrument {
public void play(Note n) {
print("Percussion.play() " + n);
}
public String what() { return "Percussion"; }
public void adjust() {}
}
class Stringed extends Instrument {
public void play(Note n) {
print("Stringed.play() " + n);
}
public String what() { return "Stringed"; }
public void adjust() {}
}
class Brass extends Wind {
public void play(Note n) {
print("Brass.play() " + n);
}
public void adjust() { print("Brass.adjust()"); }
}
class Woodwind extends Wind {
public void play(Note n) {
print("Woodwind.play() " + n);
}
public String what() { return "Woodwind"; }
}
class TestAbsExt extends Instrument
{
public void play( Note n ) {
print ("TestAbsExt.play()" + n);
}
public String what()
{
return "TestAbsExt";
}
public void adjust()
{
}
}
// 不含任何抽象方法的抽象类
abstract class AbsClass
{
public void f1() {
print("f1()");
}
public void f2() {
print("f2()");
}
}
public class Music4 {
// Doesn't care about type, so new types
// added to the system still work right:
static void tune(Instrument i) {
// ...
i.play(Note.MIDDLE_C);
}
static void tuneAll(Instrument[] e) {
for(Instrument i : e)
tune(i);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
// 若使用以下语句 , 将会收到报错。
/* Exception in thread "main" java.lang.Error: Unresolved compilation problem:
Instructment cannot be resolved to a type
*/
// ! new Instructment();
// Upcasting ring addition to the array:
Instrument[] orchestra = {
new Wind(),
new Percussion(),
new Stringed(),
new Brass(),
new Woodwind()
};
tuneAll(orchestra);
}
} /* Output:
Wind.play() MIDDLE_C
Percussion.play() MIDDLE_C
Stringed.play() MIDDLE_C
Brass.play() MIDDLE_C
Woodwind.play() MIDDLE_C
*///:~
/*
* 抽象方法不能包含有任何方法的BODY 。
*/
/*
abstract class RodentAbs extends Pet {
abstract public Rodent(String name) { super(name); }
abstract public Rodent() { super(); }
} ///:~
*/
3. Java怎么构建抽象类,抽象类的概念是什么
可以使用abstract来修饰一个类或者方法。
用abstract修饰的类表示这个类是一个抽象类,用abstract修饰的方法表示这个方法是一个抽象方法。
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
抽象方法是只有方法声明,而没有方法的实现的方法。
抽象类里面并非一定需要抽象方法,但是没有抽象方法,抽象类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在以下任一条件成立时,类必须定义成抽象类:
类中有至少一个抽象方法
类继承了父类中的抽象方法,但是至少有一个抽象方法没有实现
类实现了某个接口,但没有全部实现接口中的方法
public abstract class Shapes
{
/**
*得出周长
*/
public abstract double perimeter();
/**
*得到形状
*/
public abstract String getType();
}
public class ShapeTriangle extends Shapes
{
protected double a,b,c;
… …
/**
*实现父类中的抽象方法
*/
public double perimeter()
{
return a+b+c;
}
public String getType()
{
return "三角形";
}
}
4. java中为什么要定义抽象类
最简单的说法也是最重要的理由:接口和实现分离
有点长http://www.soft6.com/tech/11/119126.html
在Java语言中, abstract class 和interface 是支持抽象类定义的两种机制。正是由于这两种机制的存在,才赋予了Java强大的 面向对象能力。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之间在对于抽象类定义的支持方面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甚至可以相互替换,因此很多开发者在进 行抽象类定义时对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的选择显得比较随意。其实,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对于它们的选择甚至反映出对 于问题领域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理解是否正确、合理。本文将对它们之间的区别进行一番剖析,试图给开发者提供一个在二者之间进行选择的依据。
理解抽象类
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在Java语言中都是用来进行抽象类(本文 中的抽象类并非从abstract class翻译而来,它表示的是一个抽象体,而abstract class为Java语言中用于定义抽象类的一种方法, 请读者注意区分)定义的,那么什么是抽象类,使用抽象类能为我们带来什么好处呢?
在 面向对象的概念中,我们知道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来描绘的,但是反过来却不是这样。并不是 所有的类都是用来描绘对象的,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抽象类往往用来表征我们在对问题领域进行分析、 设计中得出的抽象概念,是对一系列看上去不同,但是本质上相同的具体概念的抽象。比如:如果我们进行一个图形编辑软件的开发,就会发现问题领域存在着圆、 三角形这样一些具体概念,它们是不同的,但是它们又都属于形状这样一个概念,形状这个概念在问题领域是不存在的,它就是一个抽象概念。正是因为抽象的概念 在问题领域没有对应的具体概念,所以用以表征抽象概念的抽象类是不能够实例化的。
在面向对象领域,抽象类主要用来进行类型隐藏。 我们可以构造出一个固定的一组行为的抽象描 述,但是这组行为却能够有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方式。这个抽象描述就是抽象类,而这一组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则表现为所有可能的派生类。模块可以操作一个 抽象体。由于模块依赖于一个固定的抽象体,因此它可以是不允许修改的;同时,通过从这个抽象体派生,也可扩展此模块的行为功能。熟悉OCP的读者一定知 道,为了能够实现面向对象设计的一个最核心的原则OCP(Open-Closed Principle),抽象类是其中的关键所在。
从语法定义层面看abstract class 和 interface
在语法层面,Java语言对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给出了不同的定义方式,下面以定义一个名为Demo的抽象类为例来说明这种不同。
使用abstract class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
abstract class Demo{
abstract void method1();
abstract void method2();
…
}
使用interface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
interface Demo{
void method1();
void method2();
…
}
在abstract class方式中,Demo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 abstra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方式的实现中,Demo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atic final 的,不过在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从某种意义上说,interface是一种特殊形式的 abstract class。
从编程的角度来看,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都可以用来实现 "design by contract" 的思想。但是在具体的使用上面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首先,abstract class 在 Java 语言中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因为Java不支持多继承 -- 转注)。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也许,这是Java语言的设计者在考虑Java对于多重继承的支持方面的一种折中考虑吧。
其次,在abstract class的定义中,我们可以赋予方法的默认行为。但是在interface的定义中,方法却不能拥有默认行为,为了绕过这个限制,必须使用委托,但是这会增加一些复杂性,有时会造成很大的麻烦。
在 抽象类中不能定义默认行为还存在另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可能会造成维护上的麻烦。因 为如果后来想修改类的界面(一般通过 abstract class 或者interface来表示)以适应新的情况(比如,添加新的方法或者给已用的方法中添 加新的参数)时,就会非常的麻烦,可能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对于派生类很多的情况,尤为如此)。但是如果界面是通过abstract class来实现的,那 么可能就只需要修改定义在abstract class中的默认行为就可以了。
同样,如果不能在抽象类中定义默认行为,就会导致同样的方法实现出现在该抽象类的每一个派生类中,违反了 "one rule,one place" 原则,造成代码重复,同样不利于以后的维护。因此,在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间进行选择时要非常的小心。
从设计理念层面看 abstract class 和 interface
上面主要从语法定义和编程的角度论述了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的区 别,这些层面的区别是比较低层次的、非本质的。本小节将从另一个层面: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所反映出的设计理念,来分析一下二者的区别。作者认为,从这个层面进行分析才能理解二者概念的本质所在。
前面已经提到过,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体现了一种继承关系,要想使得 继承关系合理,父类和派生类之间必须存在"is-a"关系,即父类和派生类在概念本质上应该是相同的。对于interface来说则不然,并不要求interface的实现者和interface定义在概念本质上是一致的, 仅仅是实现了interface定义的契约而已。为了使论述便于理解,下面将通过一个简单的实例进行说明。
考虑这样一个例子,假设在我们的问题领域中有一个关于Door的抽象概念,该Door具有执行两个动作open和close,此时我们可以通过abstract class或者interface来定义一个表示该抽象概念的类型,定义方式分别如下所示:
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Door:
abstract class Door{
abstract void open();
abstract void close();
}
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Door:
interface Door{
void open();
void close();
}
其他具体的Door类型可以extends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的Door或者implements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的Door。看起来好像使用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没有大的区别。
如果现在要求Door还要具有报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设计针对该例子的类结构呢(在本例中, 主要是为了展示 abstract class 和interface 反映在设计理念上的区别,其他方面无关的问题都做了简化或者忽略)?下面将罗列出可能的解 决方案,并从设计理念层面对这些不同的方案进行分析。
解决方案一:
简单的在Door的定义中增加一个alarm方法,如下:
abstract class Door{
abstract void open();
abstract void close();
abstract void alarm();
}
或者
interface Door{
void open();
void close();
void alarm();
}
那么具有报警功能的AlarmDoor的定义方式如下:
class AlarmDoor extends Door{
void open(){…}
void close(){…}
void alarm(){…}
}
或者
class AlarmDoor implements Door{
void open(){…}
void close(){…}
void alarm(){…}
}
这种方法违反了面向对象设计中的一个核心原则 ISP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在Door的定义中把Door概念本身固有的行为方法和另外一个概念"报警器"的行为方 法混在了一起。这样引起的一个问题是那些仅仅依赖于Door这个概念的模块会因为"报警器"这个概念的改变(比如:修改alarm方法的参数)而改变,反 之依然。
解决方案二:
既然open、close和alarm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ISP原则应该把它们分别定 义在代表这两个概念的抽象类中。定义方式有:这两个概念都使用 abstract class 方式定义;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一个概念 使用 abstract class 方式定义,另一个概念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
显然,由于Java语言不支持多重继承,所以两个概念都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是不可行的。后面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但是对于它们的选择却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中的概念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反映是否正确、合理。我们一一来分析、说明。
如果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来定义,那么就反映出两个问题:1、我们可能没有 理解清楚问题领域,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到底是Door还是报警器?2、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没有问题,比如:我们通过对于问题领域的分 析发现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和Door是一致的,那么我们在实现时就没有能够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因为在这两个概念的定义上(均使用 interface方式定义)反映不出上述含义。
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是: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Door,同时它有具有报 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来设计、实现来明确的反映出我们的意思呢?前面已经说过,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表示一种继承关系,而继承关系 在本质上是"is-a"关系。所以对于Door这个概念,我们应该使用abstarct class方式来定义。另外,AlarmDoor又具有报警功能,说 明它又能够完成报警概念中定义的行为,所以报警概念可以通过interface方式定义。如下所示:
abstract class Door{
abstract void open();
abstract void close();
}
interface Alarm{
void alarm();
}
class Alarm Door extends Door implements Alarm{
void open(){…}
void close(){…}
void alarm(){…}
}
这种实现方式基本上能够明确的反映出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其 实abstract class表示的是"is-a"关系,interface表示的是"like-a"关系,大家在选择时可以作为一个依据,当然这是建立在对问题领域的理解上的,比如:如果我们认为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报警器,同时又具有Door的功能,那么上述的定义方式就要反过来了。
小结
1.abstract class 在 Java 语言中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
2.在abstract class 中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abstar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中,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atic final的,不过在 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
3.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所反映出的设计理念不同。其实abstract class表示的是"is-a"关系,interface表示的是"like-a"关系。
4.实现抽象类和接口的类必须实现其中的所有方法。抽象类中可以有非抽象方法。接口中则不能有实现方法。
5.接口中定义的变量默认是public static final 型,且必须给其初值,所以实现类中不能重新定义,也不能改变其值。
6.抽象类中的变量默认是 friendly 型,其值可以在子类中重新定义,也可以重新赋值。
7.接口中的方法默认都是 public,abstract 类型的。
结论
abstract class 和 interface 是 Java语言中的两种定义抽象类的方式,它们之间有很大的相似性。但是对于它们的选择却又往往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中的概 念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反映是否正确、合理,因为它们表现了概念间的不同的关系(虽然都能够实现需求的功能)。这其实也是语言的一种的惯用法,希望读者朋友能够细细体会。
5. JAVA: 为什么要使用"抽象类" 使用"抽象类"有什么好处
简单来说吧
抽象类是在接口和实体类之间的一个桥梁
例如
做一个接口叫做飞行FlyAnimalAction,里面定义一个方法叫做flying,再定义一个方法叫做eat
做一个类叫做蚊子实现接口,蚊子要实现flying方法,实现自己的eat方法
做一个类叫做苍蝇实现接口,苍蝇也要实现flying方法,实现自己的eat方法
你发现所有会飞的动物都要实现这个接口,很麻烦,不如
做一个抽象类FlyAnimal,然后实现上面的接口
在里面实现flying这个方法,因为大部分的飞行动作是一样的,而eat方法则继续写成抽象方法,因为大部分的动物吃东西是不一样的
下面你再写蚊子类就简单了,可以直接继承这个抽象类,然后实现自己的吃方法就行了
而且苍蝇类的制作也是一样,这个时候抽象类的功能就显示出来了,当然抽象类的功能远远不是这些,只是初期理解到这里就够了。
有兴趣可以交流交流,Q:405960,注明:JAVA技术交流
6. java抽象类
具有关键字abstract ,在实现内容上没有完全定义的类就叫抽象类。 抽象类和接口的区别如下: ① 在类来继承抽象类时,只需实现部分具体方法和全部抽象方法,而实现接口则要实现里面的全部方法。 ②在接口中无成员变量,而抽象类中可有成员变量。 在Java中引进接口主要是为了解决多继承的问题。 1)接口中不能有非抽象方法,但抽象类中可以有。 2)一个类能实现多个接口,但只能有一个父类。 3)接口并不属于继承结构,它实际与继承无关,因此无关的类也可以实现同一个接口。 抽象类和方法 在我们所有乐器(Instrument)例子中,基础类Instrument内的方法都肯定是“伪”方法。若去调用这些方法,就会出现错误。那是由于Instrument的意图是为从它衍生出去的所有类都创建一个通用接口。 之所以要建立这个通用接口,唯一的原因就是它能为不同的子类型作出不同的表示。它为我们建立了一种基本形式,使我们能定义在所有衍生类里“通用”的一些东西。为阐述这个观念,另一个方法是把Instrument称为“抽象基础类”(简称“抽象类”)。若想通过该通用接口处理一系列类,就需要创建一个抽象类。对所有与基础类声明的签名相符的衍生类方法,都可以通过动态绑定机制进行调用(然而,正如上一节指出的那样,如果方法名与基础类相同,但自变量或参数不同,就会出现过载现象,那或许并非我们所愿意的)。 如果有一个象Instrument那样的抽象类,那个类的对象几乎肯定没有什么意义。换言之,Instrument的作用仅仅是表达接口,而不是表达一些具体的实施细节。所以创建一个Instrument对象是没有意义的,而且我们通常都应禁止用户那样做。为达到这个目的,可令Instrument内的所有方法都显示出错消息。但这样做会延迟信息到运行期,并要求在用户那一面进行彻底、可靠的测试。无论如何,最好的方法都是在编译期间捕捉到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Java专门提供了一种机制,名为“抽象方法”。它属于一种不完整的方法,只含有一个声明,没有方法主体。下面是抽象方法声明时采用的语法: abstract void X(); 包含了抽象方法的一个类叫作“抽象类”。如果一个类里包含了一个或多个抽象方法,类就必须指定成abstract(抽象)。否则,编译器会向我们报告一条出错消息。 若一个抽象类是不完整的,那么一旦有人试图生成那个类的一个对象,编译器又会采取什么行动呢?由于不能安全地为一个抽象类创建属于它的对象,所以会从编译器那里获得一条出错提示。通过这种方法,编译器可保证抽象类的“纯洁性”,我们不必担心会误用它。 如果从一个抽象类继承,而且想生成新类型的一个对象,就必须为基础类中的所有抽象方法提供方法定义。如果不这样做(完全可以选择不做),则衍生类也会是抽象的,而且编译器会强迫我们用abstract关键字标志那个类的“抽象”本质。 即使不包括任何abstract方法,亦可将一个类声明成“抽象类”。如果一个类没必要拥有任何抽象方法,而且我们想禁止那个类的所有实例,这种能力就会显得非常有用。 接口 “interface”(接口)关键字使抽象的概念更深入了一层。我们可将其想象为一个“纯”抽象类。它允许创建者规定一个类的基本形式:方法名、自变量列表以及返回类型,但不规定方法主体。接口也包含了基本数据类型的数据成员,但它们都默认为static和final。接口只提供一种形式,并不提供实施的细节。 接口这样描述自己:“对于实现我的所有类,看起来都应该象我现在这个样子”。因此,采用了一个特定接口的所有代码都知道对于那个接口可能会调用什么方法。这便是接口的全部含义。所以我们常把接口用于建立类和类之间的一个“协议”。有些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采用了一个名为“protocol”(协议)的关键字,它做的便是与接口相同的事情。 为创建一个接口,请使用interface关键字,而不要用class。与类相似,我们可在interface关键字的前面增加一个public关键字(但只有接口定义于同名的一个文件内);或者将其省略,营造一种“友好的”状态。 为了生成与一个特定的接口(或一组接口)相符的类,要使用implements(实现)关键字。我们要表达的意思是“接口看起来就象那个样子,这儿是它具体的工作细节”。除这些之外,我们其他的工作都与继承极为相似 http://hi..com/%B3%C2%C0%CB%CF%C9/blog/item/f8caaec3c21a3255b219a84c.html 这里讲得更细一些
7. 怎样在java中定义一个抽象属性
只有抽象类和抽象方法,没有抽象属性,因为这是无意义的;建议你把抽象类搞清楚就明白了
abstract String s = " " 这样是不行嘀,抽象的修饰符只能修饰类和方法
8. java中什么是抽象类和抽象方法创建有何作用
使用了关键词abstract声明的类叫作"抽象类"。如果一个类里包含了一个或多个抽象方法,类就必须指定成abstract(抽象)。"抽象方法",属于一种不完整的方法,只含有一个声明,没有方法主体。
java抽象类的作用:
1、通过继承它实现多态,后期绑定,可以为将来要实现的东西做好接口,实现重用性。
2、接口就是更纯粹的抽象类。
9. java抽象类
抽象类是不允许被实例化, 仅仅是限制抽象类不能创建自己的实例, 仅仅只是限定了不允许出现new A();方式创建一个 A 类的实例
并没有限制 类型 A 的引用不可以指向任何 A 的直接或间接子类的具体实例的
父类型引用指向一个子类型的实例这是允许的,这就是里氏代换原则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