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標記重捕法計算公式
種群數量[N]=第一次捕獲數×第二次捕獲數÷第二捕獲數中的標志數。
1、標志重捕法(Mark-recapture Method)是調查種群密度常用的方法之一,指的是在一個有比較明確界限的區域內,捕捉一定量動物個體進行標記,然後放回,經過一個適當時期(標記個體與未標記個體重新充分混和分布)後,再進行重捕,根據重捕樣本中標記者的比例,估計該區域種群總數的方法。適用於活動能力強、活動范圍較大的動物種群。
2、標志重捕法適用於不斷移動位置的動物。前提是標記個體與未標記個體在重捕時被捕概率相等,因此該法的第一個基本條件是一系列標記處理,從捕捉、標記到釋放,都不能對標記個體的壽命、行為造成影響。
3、種群密度是生物種群最基本的數量特徵,標志重捕估算魚類種群數量已有100多年的歷史,且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在漁業資源的評估、利用與保護上有重要應用。標記重捕的常用方法有林可指數法(一次標記一次重捕法)、海奈圖解法(多次標記多次重捕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