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期壓縮的三個原則
工期壓縮是通過減少項目的活動時間和壓縮工期,使項目在最短時間內完成的措施。壓縮一項活動的工期,需要投人更多資源,如指派更多人員、延長工作時間、使用更多設備等。由此導致成本的上升可通過時間成本平衡法來平衡,即在時間和成本之間進行平衡。
工期是從活動開始到完成所經歷的全部時間。
對在活動工期估計中存在高度不確定因素的項目,可給每項活動三個估計時間:(1)樂觀時間,指在任何事情都進行順利,且沒有遇到任何困難的情況下,完成某項活動所需的時間。經驗規律是,在少於樂觀時間內完成活動的機會僅有1/10。(2)最可能時間,指在正常情況下完成某活動最經常出現的時間。如果某項活動已經做過很多次,最經常發生的實際工期可以用作最可能時間估計。(3)悲觀時間,指某活動在最不利的情況下(例如遇到不常見的或未預見到的困難)能夠完成的時間。經驗規律是,在超出悲觀時間內完成活動的機會僅有1/10。建立三個時間估計,就有可能考慮不確定因素。最可能時間必須大於或等於樂觀時間,悲觀時間必須大於或等於最可能時間。
② 網路計劃的工期壓縮是指壓縮什麼工期
網路計劃的工期壓縮是指壓縮優化工期。
本題考核的是網路計劃的優化。其中,工期優化是指網路計劃的計算工期不滿足要求工期時,通過壓縮關鍵工作的持續時間以滿足要求工期目標的過程。在網路計劃工期費用優化調整中,為了有效縮短工期,應壓縮持續時間最長的關鍵工作。
基本定義
(1)工期優化是壓縮計算工期,以達到要求工期目標,或在一定約束條件下使工期最短的過程。
(2)工期優化一般通過壓縮關鍵工作的持續時間來達到優化目標。
(3)在優化過程中,要注意不能將關鍵工作壓縮成非關鍵工作,但關鍵工作可以不經壓縮而變成非關鍵工作。
(4)在優化過程中,當出現多條關鍵線路時,必須將各條關鍵線路的持續時間壓縮同一數值。否則,不能有效地將工期縮短。
③ 建築工程類,壓縮工期是不是就意味著增加成本
根據建築施工合同,上面有明確的工期。建設單位不能無理由的強制施工單位縮短工期,這樣屬於違約。如果建設單位需要縮短工期,可以跟施工單位協商,對於施工單位縮短工期所增加的成本、風險由建設單位承擔等,施工單位可以按照建設單位要求縮短工期。這個具體還是看雙方協商。
④ 如圖,一建實務中的進度計劃壓縮,其中的趕工費率怎麼確定的啊
首先明確:如無波形線的工作即為關鍵工作。關鍵路線的確定是看是否影響總工期,即工期最長的路線為關鍵路線。
問題第二條:因為工期變化,關鍵線路為BDH(185天最長),又因為BDH中B的趕工費率最低(且三條線路均由B線路),所以壓縮最大可壓縮時間5天,費用1000。
第三條:路線A-B-E-G-H路線工期為170天,已經滿足工期要求,且調整不會縮短總工期,所以不考慮。BDH路線工期為180天最長工期(A-B-C-F-H路線為175天),為關鍵路線。在D和H中,D的趕工費率最低,因為壓縮5天後BDH和A-B-C-F-H路線都成為關鍵路線,所以只能先壓縮5天。趕工費為1500元。
第四條:此時的關鍵路線為BDH和A-B-C-F-H,所以可壓縮的工作有D與C、D與F、H三種(D工作與C-F是並列工作段)。同時壓縮D與C的工作趕工費用最低,C工作壓縮天數為3天。3*100+3*300=1200。
第五條:還需壓縮2天,此時的關鍵路線依然為BDH和A-B-C-F-H,可壓縮的工作有D與F、H兩種,同時壓縮D與F的趕工費用為450,壓縮H為420,所以壓縮H工作2天。趕工費用為840元。
每個工作的正常施工成本肯定是不相同的,但此題只考趕工費用,不考趕工費率。
⑤ 由於建設單位原因經甲乙雙方協商壓縮合同工期,所產生的費用計算信息
首先看合同有沒有關於提前交工的條款,如果沒有,應該雙方協商,主要是加班趕工的人工費用,一般計算方式應該根據縮短工期計劃報告的數據來分析,縮短工期通常採用增加人手和利用節假日時間、8小時以外的工作時間等。增加人手的,按人工算;增加時間的按加班工資算;不過既然縮短了工期,縮短了工期他也是省了錢,其實真正對於施工方來說增加費用是有限的。
⑥ 為什麼壓縮工期增加成本
壓縮工期勢必要採取相應施工措施和技術措施,則造成施工成本增加;通俗的說就是「用金錢換時間」。如工作面或各工種不能按正常有序施工,有時需要交叉、立體作業;混凝土採用早強或提高強度等級;周轉材料額外投入.....
⑦ 建設單位到底能不能壓縮工期
壓縮工期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20%,超過者在招標文件中明示增加費用。建設單位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確需壓縮施工工期的情況,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在通過專家論證並採取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措施後,方可組織施工。
因壓縮工期所增加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並隨工程進度款一並支付。壓縮的工期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30%。超過30%,視為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⑧ 工期壓縮50%會增加多少費用
工期壓縮50%增加費用要看具體金額。
工期壓縮是通過減少項目的活動時間和壓縮工期,使項目在最短時間內完成的措施。壓縮一項活動的工期,需要投人更多資源,如指派更多人員、延長工作時間、使用更多設備等。由此導致成本的上升可通過時間成本平衡法來平衡,即在時間和成本之間進行平衡。
⑨ 壓縮工期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20%,超過者在招標文件中明示增加費用。壓縮20%以內是否支付趕工費。
我的思路
1、你需要去查額定工期,假設為a天;
2、額定工期a×80%=b,這個是可以免費壓縮到的工期 ;
3、看甲方要求壓縮到的工期c,是否小於b,小於b則需要對超出的計算趕工費
⑩ 壓縮工期超過定額工期的30%,且未明示,該怎麼辦
標人壓縮工期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30%,超過者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示增加趕工費用。
招標文件中要求的工期小於定額工期時,在編制招標控制價(標底)時,招標人應根據工期要求編制按期完成並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施工方案,據此方案計算壓縮工期增加費;未編制施工方案的按照以下原則確定壓縮工期增加費。
(一)壓縮定額工期在5%以內時,工期每壓縮一天按工程造價(不含設備費,下同)乘以以下比例計算:建築工程、軌道交通工程0.2‰;市政工程、房屋修繕工程0.6‰。但壓縮工期增加費最多不超過工程造價2%。
(二)壓縮定額工期在5%~10%以內時,壓縮的全部工期天數每壓縮一天按工程造價乘以以下比例計算:建築工程、軌道交通工程0.4‰;市政工程、房屋修繕工程1‰。但壓縮工期增加費最多不超過工程造價3%。
工程實際竣工日期的確定原則:
(一)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經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拖延驗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
(三)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建設工程之日為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