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任职命令或者党内任职决定宣布后几日内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第七条 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 日内按照本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㈡ 军人家属随军都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啊
家属为干部身份的,共需11种材料:
(1)申报单位政治机关请示一份
(2)军官家属(干部)随军随调审批表一式三份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4)驻地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给驻地市人事局调配处出具的接收函原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军人家属为聘用制干部身份的,在接收函中注明按聘用制干部接收使用。
(5)家属原单位人事部门给市人事局调配处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6)干部任职命令原件、A4纸复印件(任职命令中未体现副营、正营、副团等职务等级的,同时提供任免报告表A4纸复印件)。由外单位调入的,同时提供军区调动批复(无批复的一律不办)。需要通过入伍时间判定是否符合随军条件的,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A4纸复印件。专业技术干部、文职干部,提供调整专业技术等级、晋升文职级通知原件、A4纸复印件。(下同)
(7)家属个人档案(大中专院校毕业的,要有《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分配派遣证》和《大学生转正定级表》;录用制干部的,要有地级市以上人事部门批准的《录用干部审批表》;聘用制干部的,要有招工表和1997年12月31日以前省(市)级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聘用干部审批表》)。
(8)结婚证原件、A4纸复印件。
(9)户口本原件、A4纸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迁移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随迁子女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其它无关人员不复印)。
(10)军人配偶身份证原件、A4纸复印件。
(11)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原件、A4纸复印件。随迁子女超过十六周岁的,提供中学在校证明(下同)。
工人身份的少一个同意调出函,接收证明为用工合同。
无工作身份的少一个接收函和一个调出函,多一个无工作证明。
㈢ 任免令是指用于任免领导干部职务时使用的一种命令(令)对还是错
是对的,任免令就是指用于任免领导干部职务时使用的一种命令,对于调整岗位职责的那种叫做调令。
㈣ 2021年部队军官任职命令下达了吗
不管下没下达,这种命令都属于军事机密,不可以在公开场合散布或者传播。你打探此信息的目的和动机是什么?
军官任职的情况都是根据各单位自己具体的情况确定时间表的,并不是全军统一下达。
不要以军迷、军属、好奇、好友等借口来在网络上公开搜集和问询这类问题。敌对势力的网特随时都在跟踪和刺探、搜集、窃取我军的任何动态情报。你打算给他们提供免费的支持?
㈤ 部队任职命令是师级单位下达吗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职务任免条例》
(三)副团职、正营职军官职务和中级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由集团军军长和委员或者其他有任免权的军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独立师的正营职军官职务由独立师师长和委员任免;
(四)副营职以下军官职务和初级专业技术军官职务,由师(旅)长和委员或者其他有任免权的师(旅)级单位的正职首长任免。
军级直属团团长和委员任命所在单位副连、正排级军官职务和初级专业技术军官职务。
㈥ 干部任免时任高一职位时低一任职务是否自动免去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会自动免去。
一般的,任职命令前会有免职命令。
如果没有免职命令,那看任职命令中有没有兼任的内容,如果有则兼任。如果没有,在原职务无人任职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上级书面或口头命令兼任或代职管理。
㈦ 2014年武警部队营级干部任职命令是什么时间
如果是机关干部,干部的任职时间通常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如果是基层干部,每年的任职时间在每年的2月份前后。因为必须要等到基层转业干部的岗位空缺后,才能调整干部。
㈧ 没有编织的干部有任职命令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21
㈨ 大学生入伍的任职命令
一般应当在毕业分配后3个月内下达。
生长干部首次任职命令一般应当在毕业分配后3个月内下达。
其中直接接收的地方大学毕业生生长干部首次任职命令待任职培训合格后下达。
㈩ 武警边防部队的高级干部的任命是由武警总部下达还是公安部下达
呵呵,楼主说的“高级干部”是多高的级别呢?公安现役部队警官的最高职务级别是正军职、军职干部由公安部任命。最近的一次军职警官任命因该是今年1月8号,任职命令就是公安部下的(废话,一直都是)。
楼上那位叫“九毛1”的老兄说“不归武警总部直接领导”,大错。
所谓的“武警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实际上是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这三个警种合称“公安现役部队”,之所以被称为“武警边、消、警”不过是因为公安现役部队被列入武装警察序列罢了,仅此而已。
也就是说公安边防部队根本不归武警总部领导,而不是什么“不归武警总部直接领导”,边防警官的任命更不需要“征求武警总部意见”。
了解武警部队沿革的人都知道,公安现役部队在武警部队最后一次重组之前就是公安系统的自己的兵役制民警,82年武警部队重组的时候被编了进去,83年武警总部正式成立以后公安现役和武警内卫都归武警总部管,而当时的武警总部归公安部管;
公安现役部队在85年被公安部从武警总部划出、由公安部直接领导,但同时列入武警序列、接受武警在军事等方面的工作指导(注意是“指导”而不是“领导”,说白了就是教你怎么做,至于你学不学的会、做不做的好,武警管不着);
再后来武警总部脱离公安部(95年)、升格成和公安部平级的大军区(96年)、正式接收武警序列中的其他警种(99年),这些都和公安现役部队无关了。
组以后说的这么一大堆废话,只是想告诉楼上几位高人一个常识性的问题:公安现役部队从85年开始到现在都一直是由公安部直接领导,和武警总部没有半点关系——公安现役部队直接隶属于公安部,和武警总部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他们的在行政、人事、经费方面都由公安部直接负责(地方保障性经费是另一码事),武警总部在这些方面都插不上手,能拿什么去领导(或者所谓的“间接领导”)公安现役部队?又能领导公安现役部队的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