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为什么军人必须服从命令,不合理的命令不服从的军人是好军人么
不服从肯定不是好军人。
如果发起战争,你作为将军,命令部下从一条路线进攻,然后你底下几万兵,一个说要往这条路走,一个说要往那条路走,一个又说要多带弹药少带粮草,一个说要多带粮草,一个说要用跑,一个说要用走。
他们说的可能都有道理,也都有可行性,但如果都让他们各干各的,还不如直接投降,直接买一根绳子吊死算了。
部队不是市场,没有讨价还价的地方,也不是能够讨价还价的。
‘贰’ 如果党员断定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错了,是可以不执行的,这句话对��
这句话是错的。
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决议、指示、命令。
即使断定上级党组织的决策、决议、指示、命令是错误的,一名共产党员也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和首先坚决执行。党员有权利通过正常的组织渠道向上一级党组织直至党中央进行反映,也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绝不能以此为借口、为理由拒不执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决议、指示、命令,这是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纪律决定的。
‘叁’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那么比如说命令是错的 军人有不服从的权利么
没有。当对命令有疑问时,在坚决执行命令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申诉权)。
《刑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 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四十一条第五款规定: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取消士官资格处分。
(3)我绝不服从错误的命令扩展阅读: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第三十九条在武器装备管理中,实施技术革新提高效能、节约成本,或者及时发现重大质量问题、避免事故发生,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着,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着,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四十条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促进部队安全发展,正确处置突发情况,有效预防事故、案件,有效避免重大事故、案件发生或者减轻事故、案件损失,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飞行员达到规定的安全飞行
其他从事高风险工作的人员多年安全无事故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着,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着,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