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行政命令同法令的区别
1,行政命令,是指行政机关依照职权单方作出的意思表示,从而对行政相对人发生强制拘束力的行政行为。
2,法令一般是指英美法系的一种法律形式,但是法令不一定就是行政命令。
Ⅱ 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的具体形式有哪些
您好,可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也可以以实际作为的形式!
Ⅲ 行政命令具有哪些权利
行政命令是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行政命令具有强制力,它包括两类:一类是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作为的命令,如命令纳税、命令外国人出境。
另一类是要求相对人履行一定的不作为的命令,称作为禁(止)令,如因修建马路禁止通行,禁止携带危险品的旅客上车等。
理解从实质上理解,行政命令是行政主体的一种强制性行为,只存在于行政处理行为之中,与行政检查、行政决定和行政强制执行相联系,并且相互衔接。它的特征是:①行政命令由有权发布命令的行政主体作出;②行政命令属于行政主体的一种处理行为,表现为要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③行政命令是要相对人履行一定的义务,而不是赋予相对人一定的权利;④行政命令是为相对人设定的行为规则,属于具体规则,表现在特定时间内对特定事或特定人所作的特定规范;⑤相对人违反行政命令,可以引起行政主体对它的制裁;⑥行政命令是依法或依职权作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命令还有一个特征,即相对人不服行政命令时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只能通过申请途径解决。这和行政决定不同,相对人如不服行政决定,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直至行政诉讼。(应区别抽象行政命令与具体行政命令)如果是不服行政决定,相对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直至行政诉讼。

Ⅳ 环境保护行政命令的主要形式
环境保护行政命令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1.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主要指国家和地方各级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行政法规所赋予的组织和指挥权力,制定方针、政策,建立法规、颁布标准,进行监督协调,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实施行政决策和管理。主要包括环境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同级政府机关报告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对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组织制定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政策、工作计划和环境规划,并把这些计划和规划报请政府审批,使之具有行政法规效力;运用行政权力对某些区域采取特定指施,如划分自然保护区,重点污染防治区,环境保护特区等;对一些污染严重的工业、交通、企业要求限期治理,甚至勒令其关、停、并、转、迁;对易产生污染的工程设施和项目,采取行政制约的方法,如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书,审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三同时”设计方案,发放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各种许可证,审批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生产、进口和使用;管理珍稀动植物物种及其产品的出口、贸易事宜;对重点城市、地区、水域的防治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或技术帮助等。
2.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环境管理的一种强制性手段,依法管理环境是控制并消除污染,保障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并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措施。环境管理一方面要塞立法,把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作法,全部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强制执行;另一方面还要靠执法。环境管理部门要协助和配合司法部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犯罪行为进行斗争,协助仲裁;按照环境法规、环境标准来处理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问题,对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提起公诉,甚至追究法律责任;也可依据环境法规对危害人民健康、财产,污染和破坏环境的个人或单位给予批评、警告、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等。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从中央到地方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由国家宪法、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单行法规和其他部门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等所组成的环境保护法体系。
3.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是指利用价值规律,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控制生产者在资源开发中的行为,以便跟制损害环境的社会经济活动,奖励积极治理污染的单位,促进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充分发挥价值规律在环境管理朗杠杆作用。共方法主要包括各级环境管理部门对积极防治环境污染而在经济上有困难的企业、事业单位发放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对诽放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单位,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征收排污费;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对排放污染物损害人群健康或造成财产损失的排污单位,责令对受害者赔偿损失;对积极开展“三废”综合利用、减少排污量的企业给予减免税和利润留成的奖励;推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征税制度等。
4.技术手段
技术手段是指借助那些既能提高生产牢,又能把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控制到最小限度的技术以及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等来达到保护环境目的的手段。运用技术手段,实现环境管理的科学化,包括制定环境质量标准;通过环境监测、环境统计方法,根据环境监潮资料以及有关的其他资料对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污染状况进行调查;编写环境报告书和环境公报;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交流推广元污染、少污染的清洁生产工艺及先进治理技术;组织环境科研成果和环境科技情报的交流等。许多环境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都涉及到许多科学技术问题,所以环境问题解决的好坏,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科学技术。没有先进的科学技术,就不能及时发现环境问题,而且即使发现了,也难以控制。例如,兴建大型工程、因湖造田、施用化肥和农药,常常会产生负的环境效应,就说明人类没有掌握足够的知识,没有科学地预见到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反作用。
5.宣传教育手段
宣传教育是环境管理不可缺少的手段。环境宣传既是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又是一种思想动员。通过报刊、杂志、电影、电视、广播、展览、专题讲座、文艺演出等各种文化形式广泛宣传,使公众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激发公民保护环境的热情和积极性,把保护环境、热爱大自然、保护大自然变成自觉行动,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从而制止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行为。环境教育可以通过专业的环境教育培养各种环境保护的专门人才,提高环境保护人员的业务水平;还可以通过基础的和社会的环境教育提高社会公民的环境意识,来实现科学管理环境以及提倡社会监督的环境管理措施。例如,把环境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系,从幼儿园、中小学抓起加强基础教育,搞好成人数育以及对各高校非环境专业学生普及环境保护基础知识等。
Ⅳ 行政命令的主要含义是什么
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下达的,要求下一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者要求行政相对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指令。例如国务院就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来依法发布决定和命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十条
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Ⅵ “行政命令”是法律行为还是法律事件
张文显编的《法理学》将法律事实以是否以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分为法律行为与法律事件。
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亡的客观事实。
法律行为是指人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的效应、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命令显然是由享有行政立法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这里的行政机关是上述法律行为概念中所指的人的范畴,而显然行政命令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并且能够产生法律效果,所以我认为行政命令是法律行为。
以上论断是我根据张文显老师编的《法理学》作出的,如果与其它文献由出入,请谅解。
Ⅶ 行政命令与行政指导有什么区别
行政命令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命令、指示、规定、制度等形式,对行政相对人提出明确要求,比如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等。接到行政命令后,行政相对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某种对应性表示。显然,行政命令具有强制性、规范性特点,属于刚性类型的行政行为。
行政指导属于柔性类型的行政行为,具有引导性、建议性特点,主要以引导、奖励、建议、示范等形式,引导市场主体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行为。行政指导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尊重行政指导对象的完整性,不随意打断其发展的连续性,不破坏其正常的生产秩序;二是不强迫指导对象改变原有的生产模式,只是引导其主动转变生产经营方式,绝不能越俎代庖。
Ⅷ 行政命令与法律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区别
行政命令与法律属于不同的概念,因此,需要对两只进行区别。行政命令与法律之间有3点不同,相关介绍具体如下:
一、两者的实质不同:
1、行政命令的实质: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
2、法律的实质: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两者的分类不同:
1、行政命令的分类:包括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作为的命令,如命令纳税、命令外国人出境。另一类是要求相对人履行一定的不作为的命令,称作为禁(止)令,如因修建马路禁止通行,禁止携带危险品的旅客上车等。
2、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划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两者的理解不同:
1、行政命令的理解:从实质上理解,行政命令是行政主体的一种强制性行为,只存在于行政处理行为之中,与行政监察、行政决定和行政强制执行相联系,并且相互衔接。
2、法律的理解:法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具体地说,它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Ⅸ 环境保护行政命令主要形式有那些
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核发排污许可证,还有危险废弃物的转移管理,加上平时的日常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