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教一下法律專家,如何才能證明作為證據的視聽資料是未經修改、加工或者特技處理的呀
申請鑒定可以。
但是法理上來說,視聽資料是否經過加工,應由認為其有經過加工的一方來舉證。也就是對方如果指出你的材料經過了修改、加工,他應該拿出證據來證明他的觀點,否則,不予採信。如果對方指出,肯定是會鑒定或者請專家作證。
『貳』 作為上法庭的證據是不是想改就能改的
【1】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有7種證據種類在經過核實後,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2】自己向法庭提供了證據,經過自己仔細思考,認真核實,有證據證明自己先前提供的證據是有出入的,可以當庭修改證據,可以當庭撤銷證據。可以向法庭提供新證據。
『叄』 證據復印件在不修改證據而作標記標示可以嗎
起訴文件證據有些文字可畫一個圈做標記,但是為了保持文件的規范性、莊重,一般不對證據文件進行圈點。
『肆』 修改軟體需哪些條件是否要有源代碼,才可修改軟體
肯定是需要源代碼才能修改的。
源代碼(Source code),也稱源程序,是指一系列人類可讀的計算機語言指令。在現代程序語言中,源代碼可以是以書籍或者磁帶的形式出現,但最為常用的格式是文本文件,這種典型格式的目的是為了編譯出計算機程序。計算機源代碼的最終目的是將人類可讀的文本翻譯成為計算機可以執行的二進制指令,這種過程叫做編譯,通過編譯器完成。目標代碼(英語:object code)指計算機科學中編譯器或匯編器處理源代碼後所生成的代碼,它一般由機器代碼或接近於機器語言的代碼組成。目標文件(英語:object file)即存放目標代碼的計算機文件,它常被稱作二進制文件(binaries)。目標文件包含著機器代碼(可直接被計算機中央處理器執行)以及代碼在運行時使用的數據,如重定位信息,如用於鏈接或調試的程序符號(變數和函數的名字),此外還包括其他調試信息。[2]目標文件是從源代碼文件產生程序文件這一過程的中間產物,鏈接器正是通過把目標文件鏈接在一起來生成可執行文件或庫文件。目標文件中唯一的要素是機器代碼,
『伍』 證據材料被修改後,對被告不利。有效力嗎
要看證據材料什麼時候被修改,被誰修改的?這個很重要,如果是在法庭質證之前就被修改,那你能提出被修改的證據,當然可以修復被修改的證據。如果沒有辦法知道的話,就只是提出了證據被修改,那就需要修改放證明理由,不然很可能會被當做非法證據排除。如果大家都不知道被修改了,只有你知道那那個修改後的證據材料就能根據法律被質證和採納了。
『陸』 起訴狀交到法院後發現證據有誤可從找法官修改嗎
可以,重新提供正確的證據
『柒』 別人用我的網站的源碼,大致修改了下改成他自己的網站,他這樣做算不算侵權
這個算的,但是你要有足夠的證據說明他的源碼是根據你的改編的,可以咨詢下律師關於如何取證的問題。。
那您可以去找找他們的管理員,和他們協商,畢竟誰也不願意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和他們達成個一致,比如付給你一些報酬,並且給你添加版權之類的,我想也就沒有必要通過法律解決了
『捌』 在法庭上的證據證明對象可以修改嗎
肯定是不可以的。
自己向法庭提供了證據,經過自己仔細思考,認真核實,有證據證明自己先前提供的證據是有出入的,可以當庭修改證據,可以當庭撤銷證據。可以向法庭提供新證據。
在司法審判中,據以認定案件情況的事實。又稱證據事實。證據事實的表現形式,如證人證言、物證等,也稱證據,又稱證據來源、證明手段。訴訟證據與科學研究或日常生活中的證據不同之處在於,前者是納入國家訴訟活動的范圍,並受國家的訴訟法規范所調整和制約。
『玖』 文書證據原件手動修改是否有效
1、有效。
2、理由:原件修改後作為證據使用,符合民事證據規則要求,有效。除文書證據中有特別強調不準手動改動的提示外。
『拾』 被剪切復制過的錄音,視頻,照片,還可以進行司法鑒定么證明它的真實性,沒被修改過或者PS過多謝
你所說的這種情況無法作為證據使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要使錄音、錄像證據成為判決依據,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一是視聽資料應該提供原始載體。當事人出示的錄音、錄像證據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二是視聽資料不能有疑點。法院在把錄音、錄像證據作為判案依據時,還要對錄音、錄像證據是否有疑點進行審查。如果對方當事人對錄音資料表示質疑,並提出足夠的證據加以反駁,那麼該錄音證據便失去證明力。三是還要充分提供其他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