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電價的電價分類
電價廣義上可以分為:上網電價、輸配電價、銷售電價。
1、上網電價就是電網企業向發電企業購買電的價格
又包括容量電價和電量電價,容量電價是指用戶對系統固定費用的實際損耗如發電設備的折舊等,容量電價就是為了確保能夠回收固定設備的成本,由政府制定。電量電價相對應的就是指發電所需的變數如煤炭等成本的回收和電廠利潤,由市場競爭形成。
2、輸配電價相當於電的運費
在廠網分開階段時=電網平均銷售電價-平均購電價格;在競價實施階段=成本+收益。
3、銷售電價就是電用戶購買電的價格。
(1)輸配電價的演算法擴展閱讀:
銷售電價的分類
電價改革的目標是,按最終用戶分為居民生活用電、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農業生產用電三種。
目前各個地市都有所差別,例如唐山市分為居民生活用電、大工業用電、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農業生產用電四種,泵售用電單獨分類。其中大工業用電=電度電價+基本電價。電度電價就是用了多少電*單價。
電度電價在不能時段有可能不一樣,這就是峰谷電價(例如夜裡便宜,這就是為了節約能源,提高利用效率。基本電價就是即使不用電也得交的部分,因為即使工廠這個月不想用電了,或者停產半年,但是線路是會繼續老化的,而且電力公司還得時刻准備著工廠想恢復用電了,必須立刻就得恢復,所以得收取基本電價,以保證這些線路的折舊等等。
躉售電價就相當於批發價,以縣為單位,向上一級供電單位或電網以批發價格購電,然後在本行政區域內出售。(有的縣有躉售,有的縣沒躉售。)再向下出售時,也分具體的用戶類別如一般工商業及其他、大工業用電、農業生產用電等,價格不同,即使同類用戶,電壓等級不同,價格也不一樣,居民生活用電沒有泵售價格。
『貳』 工業用電是多少錢一度
工業用電各個時段價錢略有不同:1、峰時段用電:每千瓦時=1.025元;2、平時段用電:每千瓦時=0.725元;3、谷時段用電:每千瓦時=0.425元。
相關說明
工業用電是指主要從事大規模生產加工行業的企業用電。三相380V供電,或者直接高壓電線進戶。
2018年9月,江西省發改委印發《關於進一步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江西電網一般工商業目錄電價每千瓦時4.64分。
『叄』 波峰,波谷,波平的電價分別怎麼計算,總電量如何計算
根據物價局經濟貿易委員會電力工業局聯合發文的文件精神,居民生活用電峰谷電,是目前在城市居民當中開展試點的一種新電價類別。
它是將一天24小時劃分成兩個時間段,把8:00—22:00共14小時稱為峰段,執行峰電價為0.568元/kWh;
22:00—次日8:00共10個小時稱為谷段,執行谷電價為0.288元/kWh。
總電量=峰電量+平電量+谷電量。
目前一般時段劃分為:
峰時段8小時:9-12;17-22
平時段7小時:8-9;12-17;22-23
谷時段9小時:22點至次日8點。
(3)輸配電價的演算法擴展閱讀:
電價分類
《電力法》第41條規定銷售電價的種類有分類電價和分時電價兩類,並且銷售電價實行同一電網內同一電壓等級、同一用電類別執行相同的電價標準的原則。
(1)分類電價,是指按照用戶的用電性質及用電特徵實行用戶類型差別電價的制度。
(2)分時電價,是指按照發電豐枯季節用電日負荷高峰、低谷情況,劃分為豐枯季節差別電價和時段差別電價的一種制度。 ·
(3)銷售電價實行同等待遇原則。即對同一電網內的同一電壓等級、同一用電類別的用戶執行相同的電價標准。這項規定,從根本上改變了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優惠電價制度和同電網內同類同電壓等級用戶的不平等待遇,對用戶開展公平競爭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4)用電增容收費納入價格管理。《電力法》第42條規定,用戶用電增容收費標准,由國務院物價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電力管理部門制定,以改變各地標准不統一、原則不統一、收費標准不統一的狀態。
電價構成
第一部分,購電成本。指電網企業從發電企業(含電網企業所屬電廠)或其他電網購入電能所支付的費用及依法繳納的稅金,包括所支付的容量電費、電度電費。
第二部分,輸配電損耗。指電網企業從發電企業(含電網企業所屬電廠)或其他電網購入電能後,在輸配電過程中發生的正常損耗。
第三部分,輸配電價。指按照《輸配電價管理暫行辦法》制定的輸配電價。
第四部分,政府性基金。指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經國務院以及國務院授權部門批准,隨售電量徵收的基金及附加。
參考資料:網路-銷售電價
『肆』 輸配電價和目錄電價的關系
輸配電價和目錄電價的關系:目錄電價指電廠發出來的電並到國家電網里的時候國家給電廠的價錢,一般是最低的。輸配電價一般只在運輸到各大變電站的時候因為損耗而增加了單價的電價。
我國電力價格專家建議採用分環節電價的方式建立合理的電價形成機制。也就是常說的「三段式電價」,即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
其中上網電價由市場供求狀況決定;輸配電價由政府監管,統一定價;銷售電價在廠網分開、競價上網改革期間由政府監管,待電力體制進一步改革後,逐步轉向市場定價。
輸配電價和目錄電價體系:
(1)輸配電價分為共用網路輸配電服務價格、專項服務價格和輔助服務價格。
(2)共用網路輸配電服務價格指電網經營企業為接入共用網路的電力用戶提供輸配電和銷售服務的價格,簡稱共用網路輸配電價。輸配分開後,應單獨制定輸電價格和配電價格。
(3)專項服務價格是指電網經營企業利用專用設施為特定用戶提供服務的價格,分為接入價、專用工程輸電價和聯網價三類。接人價指電網經營企業為發電廠提供接入系統服務的價格。
(4)專用工程輸電價指電網經營企業利用專用工程提供電能輸送服務的價格。
『伍』 居民電費價格怎麼計算
上網電價就是電網企業向發電企業購買電的價格;輸配電價相當於電的運費;銷售電價就是電用戶購買電的價格;即:銷售電價=上網電價+輸配電價+輸配電損耗+政府性基金。
輸配電價在廠網分開階段時=電網平均銷售電價-平均購電價格;在競價實施階段=成本+收益。
目前各個地市都有所差別,例如唐山市分為居民生活用電、大工業用電、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農業生產用電四種,泵售用電單獨分類。其中大工業用電=電度電價+基本電價。電度電價就是用了多少電*單價。
中國現行的電價制度是:按用戶用途輔以容量大小,分為生活照明用電、非工業用電、普通工業用電、大工業用電以及農業用電等大類,分別計價。
一般是生活及照明電價高於工業電價,工業電價高於農業電價。同時根據各大類所需以及反映供電成本構成的不同要求,設置不同的電價結構,其中有的是單一制,有的是兩部制,並且根據電壓不同分若乾等級。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採用這種矩陣式電價表。一些國家和地區實行分時電價,效果顯著。
『陸』 什麼是電價的定量定比
電價定量,是約定一定的用電量為某一種用電性質(也有可能是幾種)剩餘電量,這種一般在種類少、用電負荷小時採用。
電價定比,是不約定具體量,而對各種用電量占總用電量的比例進行約定,此種一般在負荷種類多,用電量大時採用。
同一個計量電表下的用電負荷性質可能不同,電價也不同。因此在簽署供用電協議時,為將來計算電價和電費,會對不同性質用電電量或所佔例進行約定。
(6)輸配電價的演算法擴展閱讀
輸配電價:在廠網分開階段時=電網平均銷售電價-平均購電價格;在競價實施階段=成本+收益。
上網電價:包括容量電價和電量電價。容量電價是指用戶對系統固定費用的實際損耗如發電設備的折舊等,容量電價就是為了確保能夠回收固定設備的成本,由政府制定。電量電價相對應的就是指發電所需的變數如煤炭等成本的回收和電廠利潤,由市場競爭形成。
參考資料
網路--電價
『柒』 電力交易電價構成及計算
一般單一制電價的電費計算公式:電費金額=抄見電量×乘率×單價 單一制電價及功率因數調整電費的計算公式: 電費金額=抄見電量×單價+抄見電量×單價×(±)功率因數調整率% △(±)功率因數調整率%可先算出功率因數 △根據功率因數對照表查出電費增減率%
一、電價鏈各環節的互聯機理
1.電力市場組成與運營是一個發、輸配、供、用電環節組成的工商大系統。根據價值鏈理論,其各環節的電價構成一個電價鏈。從電力供給角度看,電價鏈是以電力供給者為發端的上游向下游供給的供應鏈:從電力需求角度看,電價鏈是以用戶為核心的下游向上游需求的需求鏈。無論從哪個角度出發,電價鏈中的各環節電價必形成互聯機制,即前一環節電價變動必影響後一環節電價變動,後一環節電價變動也必影響前一環節電價變動。
2.電力供求與電價間的互動規律、電力競爭與管制間的互補機制和電價鏈互聯機理三者有機結合、互補配合,前後關聯便成為電力系統的電價形成機制。它既遵循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又符合電力工業的特殊規律;既要發揮競爭與壟斷各自的作用,又要利用市場與管制的互補作用。該電價形成機制即是電價結構確定的基礎框架,又是電價水平計算的理論基礎。
二、電價形成機制
1.電價形成機制是指形成電價的規則。電價作為壟斷性產業的價格,其形成機制思路,既要在網廠分開的基礎上引人競爭,又要重建電價管制機制。這就要制定明確可行的電價管制原則、規范的定價方法、職能完備的管制機構和有力高效的社會監督體系,使電價形成機制既遵循市場經濟的供求與電價間的互動規律,又要服從電力市場的競爭與管制間的互補機制,還要滿足電價鏈各環節電價間的互聯機理。電價形成機制及電價計算方法一直是令人關注的熱門研究課題和話題,我國電力體制改革方案也將電價形成機制列為重要內容。
2.我國電價雖經多次調整,但電價形成機制尚不十分清楚,電價組成結構與電價水平計算方法尚不十分明確,難怪人們說我國電價是看不懂、說不清的電價。電價作為電力市場的信號,是電力供求的橋梁,電力交易的紐帶,也是電力市場中的熱點、焦點與難點,還是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與關鍵。因此對電價形成機制、電價結構及電價水平進行系統化的分析研究就顯得十分必要和重要。
三、兩部制電價
兩部制電價制 是將與容量對應的基本電價和與用電量對應的電量電價結合起來決定電價的制度。從電價成本的角度來看,它可以分為:與容量成比例的固定費、與用電量成比例的可變費、與用戶數成比例的用戶費等3個成本要素。因此,用與容量成比例的固定基本電價和與用電量成比例的每月變動的電量電價來決定電費的方法,是一種能夠比較真實地反映成本構成的相對合理的電價制度。
法律依據:
《電力法》
第41條。銷售電價實行政府定價,統一政策,分級管理。銷售電價由購電成本、輸配電損耗、輸配電價及政府性基金四部分構成,計價方式包括單一制電度電價和兩部制電價兩種方式。
『捌』 什麼叫輸配電價
輸配電價指銷售電價中包含的輸配電成本·省電網公司的收入來自於向電力用戶售電的收入與向發電公司買電的費用之差,它不包含任何的區域或阻塞信號。
目前我國所有電價 都受到政府嚴格管制,一廠一價,一機一價,定價的基礎是個別成本而不是社會平均成本,不利於開展公平競爭。我國電力價格專家建議採用分環節電價的方式建立合理的電價形成機制。也就是常說的「三段式電價」,即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其中上網電價由市場供求狀況決定;輸配電價由政府監管,統一定價;銷售電價在廠網分開、競價上網改革期間由政府監管,待電力體制進一步改革後,逐步轉向市場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