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義烏市檢察院的下設機構
(一) 1、名稱:政治處
2、工作職責:是黨組的辦事機構,主要負責全院政治、人事、紀檢等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
3、主任:何小航
副主任:盛耀
(二) 1、名稱:辦公室(研究室)
2、工作職責:主要負責檢察委員會和全院收發、文秘、統計、信息以及檢察宣傳、檢察調研工作。
3、主任:朱勤
副主任:張曉東、魏干
(三) 1、名稱:偵查監督一科
2、工作職責:負責普通刑事案件的審查批捕,決定是否逮捕;對公安等偵查部門立案偵查是否合法實行法律監督;對偵查部門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案件決定是否批准;對立案偵查部門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實行法律監督。
3、科長:王君英
副科長:吳青英
(四)1、名稱:偵查監督二科
2、工作職責:負責負責金融知識產權類案件的審查批捕,決定是否逮捕;對公安等偵查部門立案偵查是否合法實行法律監督;對偵查部門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案件決定是否批准;對立案偵查部門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實行法律監督。
3、科長:吳仙娥
副科長:吳永強
(五)1、名稱:公訴局(下設公訴科、金融知識產權科、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
2、工作職責:統一領導下設科室的各項工作。
3、局長:楊均琪
教導員:查園花
(1)1、名稱:公訴科
2、工作職責:負責公共安全與有組織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等一般刑事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法律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起抗訴和出庭支持抗訴。
3、科長:雷小強
副科長:傅憶文
(2) 1、名稱:金融知識產權科
2、工作職責:負責審查起訴涉嫌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詐騙,與金融、證券等相關聯的其他破壞市場秩序的犯罪案件以及涉嫌侵犯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類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法律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起抗訴和出庭支持抗訴。
3、科長:蔣啟明
副科長:吳露萍
(3) 1、名稱:未成年人刑事檢察科
2、工作職責:負責對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和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出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法律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起抗訴和出庭支持抗訴。
3、科 長:朱友先
副科長:宗宇航
(六) 1、名稱:反貪污賄賂局
2、工作職責:主要負責對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的偵查。
3、局長:方向紅
教導員:俞建新
副局長:葛榮幸、楊青松、黃旭江
(七) 1、名稱:反瀆職侵權局
2、工作職責:負責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偵查。
3、局長:王陸閱
副局長:黃惠芳、楊海飛
(八) 1、名稱:監所檢察科
2、工作職責:負責對看守所是否遵守法律法規實行監督,檢察被監管人員的守法和改造情況,維護監管秩序。
3、科長:樓翔
副科長:葉俊峰
(九) 1、名稱: 民事行政檢察科
2、工作職責:主要職責是受理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民事、行政生效判決和裁定的申訴案件,以及對法院審理民事、行政案件的活動進行監督。
3、副科長:許健、陳文
(十) 1、名稱:控告申訴科
2、工作職責:負責來信來訪及舉報、控告、申訴、申請國家賠償案件的接待、登記、分流、反饋,部分信訪、舉報材料的初查,申訴、國家賠償案件的復查,是檢察機關的窗口單位。
3、科長:樓軍
副科長:史海生
(十一) 1、名稱:職務犯罪預防科(外事科)
2、工作職責:負責分析我市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特點、規律,提出貪污賄賂犯罪、瀆職犯罪的預防對策,積極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法制宣傳。負責檢察院對外交流和開展有關國際司法協助工作;負責檢察院與港、澳特別行政區依法進行聯系和相互協助的工作;負責涉外個案協查工作;負責編譯有關資料,掌握有關國際司法動態。
3、科長:胡曉景
(十二)1、名稱:案件管理科(檢察事務管理中心)
2、工作職責:負責統一案件受理、統一案件分派、統一結案審查、統一數據管理,對各項執法辦案活動承擔內部監督職能。
3、科長:吳桂富
副科長:鄧立新、樓建強
(十三) 1、名稱:監察室
2、工作職責:對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執行法律、法規、黨紀、檢紀的情況進行監督,進行廉政教育。
3、主任:龔祝慶
(十四) 1、名稱:國際商貿城檢察室
2、工作職責:查辦利用職務便利,侵害損害經營者利益的貪污賄賂案件;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依法保護知識產權,維護市場經營秩序;接受市場經營戶的信訪舉報投訴,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等。
3、主任:蔣明劍
(十五) 1、名稱:法警大隊
2、工作職責:保護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案件的犯罪現場,執行傳喚、參與搜查,協助執行強制措施,提押、提解、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維護檢察機關專門接待群眾來訪場所的秩序和保障執行公務的檢察人員人身安全,參與處置突發事件。
3、副大隊長:應德龍、王青松、吳有福
(十六) 1、名稱:檢察技術科
2、工作職責:主要負責檢察技術裝備的技術指導、檢測維護,會議及重要活動的錄音、照相,審訊監控及錄像等工作。
3、副科長:黃州紅
(十七)1、名稱:行裝科
2、工作職責:主要負責全院財務、車輛、固定資產、檔案等行政管理工作。
3、科長:金敘飛
副科長:呂浩銘
❷ 江蘇省公務員看什麼書
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申論》三科;
B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B)兩科;
C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C)兩科。
公共科目考試不指定復慣用書,各科考試范圍見當年的《江蘇省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考試大綱可到江蘇人事網站查閱。
(二)專業加試
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法律專業職位(不含僅限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報考的職位、法警職位、法醫職位和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需加試法律專業科目。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職位加試專業技能測試,形式為聽打速錄,具體要求詳見當年的《江蘇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政策解答》。
其它職位是否加試專業科目及其考試時間、地點見該市招考簡章和職位簡章。
建議一:有階段性的選擇書籍
初學階段:對於准備備考的考生,自己應該明確自身的問題,很多初學者,他們很可能於江蘇公務員考試一無所知,面對這種情況,最主要是要解決對於江蘇公務員考試缺乏認知的問題。江蘇公務員考試專家建議此類考生可以先上網查詢江蘇公務員考試的大體現狀,可以借或購買江蘇公務員考試相關概論的書籍(當年江蘇公務員考試提前復習教材),用最簡單快捷的方法,了解考試的最新動態和大體的形式。明確自己考試的流程、形式、題型等,這樣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中級階段:主要指對於考生對江蘇公務員考試有一定的認知,通過上網、買書和自我練習已經有了一定的基礎,這時可以買一些更專業的江蘇公務員考試書籍,主要是要有一定的針對性。比如,自己在了解題型的過程中,可能對於江蘇公務員考試的題目缺乏系統的了解和訓練,此時可以多看題和練題,形成系統,如2015年江蘇公務員考試提前復習教材(http://chnbook.org/goods.php?id=42)等書籍,都會對考生有一定的幫助。在這個過程中,考生很可能會經歷一個很艱難的過程,一方面大量的題目在不斷的學習另一方面在學習的過程中會有很多的困難。比如,自己的想法和答案並不一致,或自己沒有思路,或書上寫的答案看不懂等等。面對這種情況,首先自身要明白,此時已經進入到瓶頸的階段,需要心理的引導和對於題型的不斷總結,也可以和其他的考生進行交流,促進自己不斷的成長。
沖刺階段:離考試還有不到一周的時間,這時可以調整心態,戒驕戒躁,對於題目,每天都要看一些,但此時,不要有過多的看,也不要再搞題海戰術,更重要的是心態平和,迎接考試。專家建議考生買一些對於江蘇公務員考試試題既有解析又有答題和專家點評的書籍,這樣,才能夠更系統的了解考官主要想要什麼樣的人才,盡量注意一些江蘇公務員考試中的禁忌語言和思想,也可以買一些心理調節的書,以最好的狀態來面對考官。
公考博士團江蘇省公務員考試真題解析系列:本系列叢書收錄的真題均為完整版,是市面上難得一見的不存在「缺題」「漏題」「精選」等情況的真題集,是考生用來模擬真實環境的不二之選。獨創性地給出解答思路的每一個步驟,宛如老師當面給予指導,一步一步引導考生獲取標准答案。同時,申論每套真題均給出得分要點,考生不但能准確地給自己估分,而且還能不斷提高自己對於要點的敏感度與把握能力,這一能力對考生的面試要點的把握也是大有裨益的。
建議二:從高含金量方面來選擇書籍
考生在選擇書籍時,需要注意以下幾方面:
1、書籍的時效性:書籍出版的時間,一定要當年的,以最新的日期為佳。
2、書籍的新穎性:江蘇公務員考試的書籍五花八門,在選擇上同樣需要對比,不僅要看題量,更重要的是試題解答是否准確和實用。這樣才能在購買書籍時,物有所值。
3、書籍的創新性:江蘇公務員考試書籍比較好的,就是書籍本身能否推陳出新,具有創新性,是否匯總一些江蘇公務員考試技巧,不僅是試題應該是本年最新的,對於題目的點評和命題趨勢也最好有相關的預測。
❸ 南師大黃和新教授的代表性著作
黃和新
黃和新
男,1963年12月出生,江蘇省海門市人,中共黨員。1985年6月畢業於南京師范大學政治教育系,獲法學學士學位,同年7月留校任教。2003年5月畢業於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師從著名法學家公丕祥教授),獲法學博士學位。1994年破格晉升為法學副教授,1996年5月獲碩士生導師資格,2000年6月獲教授任職資格。現任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學委員會副主任、學術委員會委員、民商法學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江蘇省法學會理事、江蘇省法學會經濟法學專業委員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擔任泰州、淮安、宿遷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還被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南京市雨花台區人民政府等單位聘為專家咨詢委員;被江蘇省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聘為江蘇省中高級幹部學法講師團講師。
主研方向:
黃和新教授長期從事民商法學(合同法學)、經濟法學的教學研究工作。先後承擔(主持或作為骨幹參加)了五項課題的研究工作,這些課題包括《中國法制現代化的進程研究》(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經濟法制現代化與江蘇經濟發展》(江蘇省教育廳項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公司法制現代化研究》(江蘇省「八五」社科規劃項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與法制現代化研究》(江蘇省「九五」社科規劃重點工程項目);《WTO規則與中國民商法制、經濟法制協調發展研究》(橫向項目)。其主要科研成果有:
a\個人專著包括《中國合同法論》、《所有權的理論邏輯》等四部;
b\主編著作包括《中國民法學》、《中國經濟法新論》、《當代中國市場經濟法制研究》、《市場經濟法通論》、《新合同法詳解與應用》、法學類叢書兩套,即《排解經濟糾紛叢書》(12卷)和《獨角獸叢書》(11卷);
c\ 合作著作包括《法律文化的沖突與融合》、《中國法制現代化的進程(上)》、《你所關心的金融投資法律問題》、《關貿總協定與中國》、《法律教程》、《大學法學》、《中國教育的法律基石》等十餘部;
d\在省級以上學術期刊發表學術論文40餘篇。科研成果多次獲獎,其中《中國法制現代化的進程(上)》獲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1995年);《中國合同法論》獲江蘇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2001年);《論現代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代位權人優先受償權的法律經濟學分析》分獲全國十三省、市、區經濟法學術研討會2001年和2002年年會優秀論文一等獎。1997年被江蘇省法學會評為法學研究先進個人。
黃和新教授一向重視教學工作,多年來在本專科層次開設過《法學概論》、《法學概論與經濟法》、《經濟法學》、《合同法學》、《國際經濟法學》等課程;在碩士研究生層次(包括研究生課程班)開設過《民法學專題研究》、《經濟法學專題研究》、《合同法學專題研究》、《市場經濟法制原理》、《國際經濟法學專題研究》、《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民事執行制度研究》等課程;在博士研究生層次開設《民商法學前沿》等課程。先後在法學理論專業 (市場經濟法制研究方向)、訴訟法學專業 (經濟司法方向)、憲法與行政法專業(經濟行政法方向)指導七屆碩士研究生。現為民商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專任導師。黃和新教授的教學業績突出、教學方法和教學內容極富感染力,深受各層次受眾(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為法院、檢察院、政府有關部門作專題講座的受眾)的歡迎。先後獲南京師范大學青年教師教學評優「一等獎」、青年教師「教學十佳」、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等獎勵及稱號。
❹ 額,在哪裡可以找到最高人民法院檢察院的司法解釋叢書
北京
❺ 考檢察院公務員需要復習那方面專業知識
考試科目一般是《行政能力傾向測試》和《申論》,報考法院、檢察院還要加試《法律基礎知識》
❻ 雜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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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辦份雜志要經過的程序
★●★★怎樣申請刊號
█ █ 經常接到電話和郵件咨詢,一些朋友有熱情、有理想,但申請刊號困難,有20幾年都沒有申請到正式刊號。而我國在2003年的報刊整頓過程中,大量刊號急尋出路,年底共空出刊號近400個,2003年我國目前每年新出刊進400中,(數據來源《傳媒》雜志,有投資報告也有數據是600種,(包括關閉後新辦和新增),2003年中統計,全國期刊總數量9029種,(而19文件前只有8889種,期刊數量十年增長三成,平均每年新增300種。)
⊙—⊙情況如此,為什麼還是非常緊張,因為我在2001年與朋友寫過一份2萬字的期刊收購報告,知道其中錯綜復雜。也通過北京朋友了解一些情況,我將部分了解,通過網友問答形式整理。
★●★★申請刊號的關鍵
█ █申請刊號的關鍵是尋找一個能負政治責任和新聞行政單位認可的主管單位,由其出面申請。為什麼大家申請難,就是沒有主管單位
★●★★什麼是主管單位
在我國新聞行政單位認可的主管單位有如下副廳以上的行政和事業單位(包括行政機關、學校、研究機構、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協會、國有企業)。
⊙—⊙或正縣一級 政府機構以上,(包括政協、人大、法院、檢察院)或相當於縣一級的如地市的新聞靄婢鄭���俊⒐悴サ縭泳幀⑷氈ㄉ紜⑿攣虐臁⒌厥屑蹲芄せ帷⒓吐晌�被帷⒄�ㄎ�⒈嘀莆��褡遄災蔚厙�目莆��認緄厙�那勸歟�蟮某靄嬪緇蚱淥�峽傻鬧鞴艿ノ唬ㄈ縹夜��母齦筆〖凍鞘械母碧�兜ノ緩湍承┫嗟庇詬碧�睹癜齏笱Ш脫芯炕�梗�>嚀蹇梢圓檠暗鋇氐哪曇�?
★●★★怎樣尋找主管單位
█ █由於要負政治責任,一般單位主管單位都不太願意,根據經驗。有兩個渠道,一個是找到一個副省以上領導,退下的也可以,由他出面聯系。另一個就是從下往上走,找到主管單位一定級別的主要領導。這很重要,沒有他們支持無法申請。
★●★★申請流程
█ █中國刊號申請歸口有四個單位,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科委,國家僑辦,解放軍總政治部。一般期刊通過省市新聞出版局報國家新聞出版署,科技類通過省市新聞出版局和省科委報國家科委再到新聞出版署。僑刊報國家僑辦再到新聞出版署。
★●★★民間辦刊關鍵
█ █目前民間辦刊的五個出口,
●一、科協、
●二、工商聯、
●三、相當於副廳級民辦大學和研究機構(如深圳綜合研究院或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另外有50個大的民辦大學中有部分相當副廳級的),
●四、某些國家字頭的學會、研究會、基金會、論壇(他們一般是部省級別領導下來辦的事業單位,是民間協會。
●五、中圖渠道和省新聞出版局的出版社渠道。
★●★★申請技巧和注意事項
█ █一般申請需要先辦6期以上的雜志,一般是用叢刊、協作出版、書號形式、光碟號形式、增刊形式、內部准印證形式。(千萬不要用國際刊號)。要求期發行量如消費經濟類在20000份以上、技術經濟類5000以上、學術類1000以上(不能底於500份,我國目前有幾百中發行量在500份左右的學術期刊,(這是充分條件,但不是必要條件,但許多期刊是通過這樣說服主管單位的或找到主管單位,一定要有過程。
⊙—⊙還有在申請時一般是專門成立新的主辦單位,以事業單位為好,(也可以公司制)以適應要出版期刊的出版宗旨 (如許多人掛靠地方上的,地市級總工會、紀律委員會、政法委、編制委。他們一般專門成立如XX經濟發展中心,XX企業戰略研究會,XX研究會,XX人才研究會,XX職工技術改革研究,XX企業文化研究會。最好是以跟出版內容相適應機構。我知道有紀律委員會辦的文摘雜志,他們的主辦單位就是XX戰略研究會 。
★●★★如何通過掛靠主管單位合作出版
一,直接申請,請幾個副省級別的領導或院士出面做顧問,一般3個人以上,強調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和經費保障。向新聞行政單位或市科協,國家科協申請。 能請到副委員長或政協副主席以上領導,會很快。
二、如果是所在地區指標缺,可以請主管部門出面,到其他地區調一個刊號,一般也是選同行業方面的,將他的刊號轉過來,他們的內容可以合到其他雜志。或他們的內容用協作出版的方式用書號出版。國際刊號不變。類似目前許多學術期刊形式。
三、 以上都是過程,有時申請可能需要一兩年,對時機而言,時間太久,風險大。可以用收購合作的形式辦,我們講收購期刊也要通過主管單位進行。有省內收購和出省收購。有省內收購一般可以逐漸用新的主管單位接手。出省收購則需要用合辦的形式或者購買一個新指標補償原有的地區。
四、與新聞出版局下的出版社合作,他們派編審,費用10000--15000元每期。他們可以幫你用增刊號的形式,或安排某雜志合辦的方式。這一般是新辦雜志的過度。
五、打主管單位本身雜志的主意,捆綁在一起的方法,待市場培養較好後再創刊一種是A、B卷形式將A卷為《要辦的雜志》, B卷為原來的主管單位雜志,定價不變還是原樣。但A卷為《要辦的雜志》進入用打折的方式零售市場,如只賣?元等。另外是將主管單位雜志改書號協作出版將其刊號用於《要辦的雜志》出版,但這樣最好能改月刊或半月刊安排的好可以變成三四本雜志(如科普版)(綜合版)(學術版)(專題版)價值才大
六、走叢刊道路,與出版社協作出版或用內部准印證的形式捆綁其他雜志發行,這需要好好找,需要有資金保證 。利用增刊號申請郵發,解決訂戶問題。一年出版2期正式期刊,
七,最壞情況用內部准印證的方式發行,在許多同類雜志上交換廣告如XXX等進行會員發展,用會員方式征定。或用郵購形式零售,如許多內部雜志目前是免費,但其郵費則很貴,如無線電定向要8元,中國無線電要12元。還有20多的,30多的。通過快遞發行落地。不需要有資金保證 。到一個發行臨界點再申請正式刊號。
★●★★注意事項
█ █有的地方刊號的指標非常緊張,申請要注意看他們的刊號走向,你可以查《傳媒》雜志上面有一個出版公告,一般在申請刊號時,內緊外松,地方上要擋駕,國家會支持,但技術經濟類雜志他有個總量規劃布局,如果一種類型太多他可能會限制,但可以用自己設立主辦單位的方式規避,如文化類申請困難,可以用經濟類,以經濟文化內容為主。
⊙—⊙科技類雜志特別是地方協會辦,一般當地的省市科協會會擋駕或強調很難。這時需要強硬一點,強調理由,需要他們給出不同意辦一本科技雜志的理由,一般情況他們沒有理由,如果他們沒有理由,請他們支持就蓋章行文,或者先讓支持辦一個省內的連續內部准印證。上面新聞部門批不批是一回事,你們報不報又是一回事。新聞部門政策性強,人員修養高,只要你堅持,不會為難,還會給建議,出主意在許可權內,就都會批准。
⊙—⊙許多地方協會和機構就是這樣給檔回,為什麼一般北京的機構容易拿到刊號,原因在此。根據程序,一般只要主管單位同意,新聞部門就不能限制。,因為現在一切都是依法辦事,他在規定的時間不答復,你們可以對其行政訴訟,訴行政不做為。一般到這地步,他們會給你一個叢刊號或協作出版書號,讓你們出版,幾期後根據他們的考核標准,再批准,給正式刊號。
★●★★刊號需要多少錢許多
█ █刊號是一種社會公共資源,數量有限。一般情況下的手續費用非常少。但是任何國家都有出版管制,有一個總量平衡的問題。數量有限,殼就有一個價格,根據評估如消費經濟類在100萬以上、技術經濟類50萬以上、學術類30萬以上 新聞類要150-200萬以上,報號要200-500萬。 (是對現有刊號指特定情況的最低評估,需要請出版部門的高層協助。能夠交易的價格。但學術類有許多可以改類(如改新聞類),所以價值很高)
⊙—⊙我的分類是按國際上的一種分法。消費經濟類相當大眾期刊,技術經濟類相當小眾期刊。新聞類是指刊期在2周內的。
★●★★我們期刊現狀
█ █但由於我國媒體主管單位、主辦單位、出版單位的三級管理體制,報紙產權界定不清,以及報刊刊號資源的特殊性,使得媒體之間市場化的兼並整合極少發生。但出版單位的最新設計是實行企業法人制度。 但估計在開放前會形成規范促使兼並整合的發展)
⊙—⊙中國期刊總量太少,每年新出刊才600種(治理整頓回收400種新出200種)結構不合理,根據經濟規模相適應的原則,中國期刊總量應該在18000種以上。(有數據我國1997年,一個中等省份內部刊物有20000種,這還不包括學校的小報和非正式團體的數量。現在有互聯網路,數量少很多,但還是很大),規劃消費經濟類應該有50%以上,即9000種以上。但實際情況非常糟糕,消費經濟類才2000多種,機關刊物太多,機關刊變換主辦單位(不換主管,向消費經濟類發展是趨勢)
⊙—⊙如果完全放開,不設定經濟上的門坎,中國的出版會管理失控,設想一下。中國有近50個行政省部以上單位,200個行政副省部以上單位。每年新增600種期刊。每個單位才3種。每個省部單位有200個(平均)副廳以上單位,副省部單位有50個副廳以上單位。一個副廳單位申請一個需要20000個。還不包括其他情況,出版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法人的權利,出版部門很難用其他方式控制,經濟規模總量控制是唯一選擇,刊號有補償使用是趨勢,出版社要求3000-5000萬注冊資本門坎不太高,中國的民辦大學前50強的資產都在3億以上。qi只要能批都會申請。
⊙—⊙新聞出版署19號文件要求要改變這種情況,要求關閉1000家機關刊。發行在20000份以下的機關刊關停並轉,合並到其他刊。通過觀察目前國內對消費經濟類的期刊申請不限制。如佛山一個縣級單位有3份期刊。學術類則轉為叢刊形式出版(一種有國際刊號,但國內是書號的形式,一個般由出版社出版,並審讀。不列如刊號管理,但由新聞出版署審批書號) 目前法律和科學出版單位已經出版數百種叢刊,估計我國真正的學術刊物都會改叢刊形式,已收回刊號,給新聞和消費經濟類期刊騰位置。原有的學術單位通過轉讓自己的刊號獲的高額收入(60-200萬以上)。
★●★★何時放開
█ █根據現有中國民主法制進程,媒體這一塊,從1998年開始啟動改革。比如允許每個省成立一個民營出版社。部分省已經進行了試點,(目前是採用書號由省新聞出版總控,民辦出版社掛出版總社的模式),已經有8家特批的出版電子出版物的民營出版社。 實際上已經成立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
⊙—⊙第二步就是報紙,允許民間辦報,允許有自己的新聞來源,有司法解釋規定,記者一詞不再是專有名詞,網路記者,內刊記者大量出現。從出版社、書籍、報紙,到電視台股份化的走向是定下來的,完全是根據市場經濟化發展。
⊙—⊙估計2007年會放開出版,但監督管理會更嚴。按市場經濟規則管理。國家對傳媒機構的管理法制化。國家將制訂大量的法規制度來約束傳媒的行為,逐步減少對傳媒的行政干預,以保持對傳媒管理的連續性;國家僅控制少量全國性傳媒機構,且用法律手段保證其全國的覆蓋率;鼓勵大量社會資本將進入傳媒業,傳媒的所有制形式呈現多樣化,部分傳媒機構將實現直接上市融資;
⊙—⊙但是 還是需要由主管單位申請,可能會像旅行社一樣,主管單位派編審,主辦單位交保證金。如消費經濟類在100萬以上、技術經濟類50萬以上、學術類30萬以上 新聞類要150-200萬以上,報號200-500萬。傳媒的新聞采編播部門與其他部門分離,既主辦單位和出版單位分離。出版單位不參與經營,仍實行事業單位式管理體制,進行編審。保證傳媒的輿論宣傳導向作用。對違規者處理更嚴,經濟上和法律上雙重處理,直至吊銷出版許可。
⊙—⊙給一些優秀的有潛力的DM雜志(他有區域限制和行業限制)和經濟信息類和消費時尚類期刊一個出版空間。給民間出版,給言論自由一個空間。媒體的活躍是政治改革的成果,文化已經形成了一種產業。完全意義上民辦出版社的出現會在民辦大學申請的基礎上突破。
★●★★國際刊號
█ █WTO後中國的出版沒有放開的內容,在入世談判中,未談及開放出版業、報業,中國大陸平面傳媒業最多開放到允許外商和私人搞發行和印刷,不可能允許其做內容,今後政治家辦報、黨管傳媒的方針不會變。 同時任何國家都有出版管制,國際刊號他是一個圖書館的檢索標志,不是出版許可。中國刊號包括國際刊號和國內刊號(他實際是出版許可證,有國內刊號可以出版)在香港和許多國家不承認國際刊號 ,通過他們的機構直接到法國申請是免費的。
⊙—⊙同時香港的出版許可證也是免費的,但很少有人申請,因為監督管理和市場容量的原因,如香港每年出版10000種期刊,但只有750多種登記,(在香港有俗語害人勸他辦雜志)在香港雜志出版需要月內按時送樣,沒有送樣一期罰2000港幣,還有版權問題處理困難。
⊙—⊙在香港除必須零售才登記,從某種意義沒有登記也是違法的,好在香港商業印刷品可以不登記。所以標的國際刊號也沒有意義,我觀察許多發行到中港台的雜志沒有國際刊號,但都有當地落地許可的標志。
★●★★關於圖書進口
█ █目前我國有圖書進口權的機構80多家,但終端零售單位非常少,中圖有一些,一般的終端零售點銷售是違法的,同時不能征訂發行,有不能經營的限制,贈送的申請,渠道復雜,代價高,目前一期進來費用要20000左右費用,
⊙—⊙目前只有600多種學術類在中國可以公開征訂。其他的都是假進口,許多認真的辦刊人要求辦圖書進口機構一個進口標志,但實際上程序是某些有圖書進口權的機構用特別采購預訂的形式,讓辦刊人自己每個月交400-800元。訂幾份自己的雜志。有關部門電話查詢時,稱有這么回事,有這個進口。但對代理發行和終端銷售的人沒有辦法保護,對印刷工廠沒有辦法保護。是一個死循環,目前在過內只能以地攤1-2元本的方式銷售。 因為各地的新聞出版部門對新進省銷售的雜志和圖書要送樣審查。發行批發商過不了關。
⊙—⊙所以國際刊號實際上趕不上准印證的作用,用准印證只是違規,用國際刊號假進口是違法。由於對非法出版物打擊比較頻繁,用國際刊號認定非法出版物非常簡單,新聞出版部門有心放一馬都難。因為工商、公安、城管等執法部門會直接查封、扣壓,留置。不象盜版和准印證認定困難、協查麻煩,處理由出版地的新聞出版部門管理,當地新聞出版部門認為沒有問題,就沒有問題。不會發生扣押和巨額罰款和刑事處罰。
⊙—⊙所以一般用國際刊號的機關很難出版6期以上,一是中國每年集中查4次,二是罰不起,工商、公安、城管、新聞出版都可以處罰。我知道深圳有一家做了一年多,兩次罰十幾萬,老闆都沒有什麼事,出錢。工作人員慘,關好幾個好幾天,打工主編跟我講掉眼淚,有關部門對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態度,有許多不是一個文化人能受的。
★●★★關於版權合作
█ █境外媒體期刊如果發行量大的,一般與國內刊號合作出版,目前我國部分經濟不發達地區有政策,可以用版權合作的形式進來,但是代價還是很大,我知道某合作出版的雜志外方是600萬美金的多少年合作。國家在這方面是很嚴格的,這涉及到國家利益。有許多小雜志與境外合作一個月有20幾萬的收入,這也是目前雜志的贏利模式之一,當然他要補貼發行的費用。所以許多境外的編譯公關文章,許多雜志用國內作者名義發表。
★●★★關於代理協助出版
█ █關於代理協助出版許多人認為是買書號,實際不是,在北京有1200家在從事這方面的工作,買書號是一個口頭語,是出版代理機構的收費理由。一般一個書號費用需要1-1。5萬。(這主要是出版社為保證避免風險收的定金和前期費用,出版社的風險非常大,因為目前文章大多數是編寫,這有個版權的問題,出問題出版社要先賠),書出版後有一個市場銷路的問題,出版社是一個經營單位,公民有出版自由和權利,又不能拒絕出版,印刷有一個基數,版權風險大。所以實際操作一本書需要4-5萬,最少的要3萬,我給個案例。一本十萬字的書,印3000冊圖書,出版社投入費用,(按工價)圖書編輯校對 80元/每萬字 ,共800元,需要三審,2700元,封面設計 500元/每冊圖書 ,圖書選題策劃 1000元/每項 ,十萬字的書一般定價10元,3000本是30000元碼樣,11%的版費,3300元。印刷費用4000元。其他不可預見費用,1。44系數,是1萬多一點。實際投入一般出版社會多一點。所以出版社需要收1-1。5萬(大家理解的書號費)
★●★★關於協作出版
█ █目前大多數想辦雜志的民營機構和個人可以用協作出版的方式,一般的程序是申請成立一個學校或教育機構(如某管理培訓中心、研修學院等非學歷層次的,開辦相對容易)或事業性研究機構,協會也可以(難度大一點)。尋找一個大學的出版社(當然內容跟他們出版宗旨接近)。用叢書的形式出版,費用一般是系列(類)叢書3萬(好處是3 個月內可以出12本,目前有許多經濟信息類和行業廣告類用此招),單叢書書號1萬左右。好處是可以長年出版,容易批,出版社幫你做三審讀。
⊙—⊙ 許多民營機構辦的民間出版社(代理)也是用這種形式,一般注冊一個文化或教育研究院。向省新聞出版局申請書號,用與省出版總社的名義聯合出版,版權頁上有2個出版機構,如自己有總發行權還可以標總發行。好處是書號申請不受限制,部分科技、學術冷門圖書還可以用內部准印證的方式出版,讓作者補貼出版 ,進入發行渠道。有許多人一年申請一個(類)叢書,若干個內部准印證,收入就有30-50萬。
★●★★為什麼教育、科研機構才能協作出版
申請成教育科研機構才能協作出版,是我國新聞出版部門為科技、學術、教育類圖書出版開的一個口子,也是民間出版社的雛形,未來的民間出版社和書商基本上就是這種模式。特別是教育機構范圍比較廣,大部分圖書都可以用教學交流輔助讀物的形式出現,內部期刊也可以用教學交流輔助讀物名義發行,同時教育、科研機構接受捐獻、贊助合理合法,對特定對象進行征訂收費也合理,經費來源有保障。規避了的內部資料出版條例的限制。新聞出版部門審批也合情合理,有部分地區也只有上述情況才批內部准印證。
★●★★DM廣告媒體刊號申請出版
█ █目前我國還沒有DM廣告,國家工商局在1996年2月有一個內控標准,即在出版部門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出版不包含政治新聞和文學作品內的信息內容。目前我們看到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全部是廣告內容的印刷品,可以按區域或行業許可審批,但每一次需要按印刷品廣告審查。目前郵政DM,電信運營商的DM,金融辦的DM,或工商部門辦的DM,商業部門辦的黃頁DM。都是這種形式,由於不含信息內容,不能定價、可讀性差和成本高,經營很困難,發展不好。實際DM的廣告業務收入在西方廣告總量70%。如果DM能放開。以上機構都會成為巨無霸。
二、商情類,發行2000份以上,這是信息管理部門用紙媒質許可證的方式發的一種印刷品,把廣告做為信息發布,寫各省的管理條例不一樣,但一般要通過新聞出版部門前置審批,有紙媒質許可證號、內部准印證號,印刷品廣告號。有紙媒質許可證號是一次性申請,內部准印證號,印刷品廣告號逐次審查批准。這是我們通常意義上的DM。但審批困難,有許多地方不批,可以拿一本《慧聰商情》類的DM,跟新聞出版部門做工作,一般他們請示上級後,2個月內會批,(會有主管領導面談,學習出版和廣告條例,獲得廣告審查證)面向特定群體的還可以獲得工本費許可。付版權費的按50元/千字或協商支付。
❼ 廣州市立信職業技術學校的創辦歷史
中國現代會計之父潘序倫
潘序倫1893年生於江蘇省宜興縣,出身書香門第,其曾祖父和伯父都是清代舉人。他從小受家庭環境的熏陶,刻苦用功讀書,12歲便考進了上海浦東中學,當時擔任校長的正是我國著名教育學家黃炎培先生,刻苦認真積極上進的潘序倫頗得黃炎培的賞識,二人建立了深厚的師徒情誼。後進入哈佛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深造。他在1923年獲得哈佛大學企業管理碩士學位,翌年,又獲得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博士學位。
他1924年回國,1925年秋潘序倫應聘來到暨大,擔任商科大學部主任,著力引進和傳授西方先進的會計理論和實務。當年商科大學部的教學,在國內尚屬首創。例如,作為經濟管理的重要工具——會計,那時仍舊處於相當簡陋、極不完備的階段。無論是科目設置、章簿格式、記賬程序、會計制度等方面,都還沒有形成一種嚴密系統的整體,更不用說用科學的會計理論來指導會計工作了。他生活非常樸素,從不奢侈浪費,從不肯輕易購買新傢具和新衣服。1980年上海立信會計專科學校重新復辦,潘序倫獻出一生積蓄,設立潘序倫獎學金,將存書二千餘冊捐贈給立信圖書館,將事務所賺的錢和立信編譯所出版的《立信會計叢書》的版稅,全部投入會計教育,作為購置校具,擴充校舍等基本建設費用。
他一直致力於祖國會計事業長達六十多個春秋,成為中國現代會計學界的泰斗,被國際會計學界尊稱為中國現代會計之父。他一生著作極豐,專著(包括譯著)40多部,學術論文百餘篇,至今深有影響。廣州市立信職業學校「潘序倫獎學金」頒發情況
廣州立信職業技術學校是「中國現代會計之父」潘序倫先生於1946年在廣州建立。為了宏揚潘序倫先生及共創建的立信會計事業的卓越成就和創造之神,全國立信院校成立「潘序倫會計事業基金會」並設立獎學金制度獎勵優秀學生。每學年我校都分三名優秀學生和全國各地立信院校的優秀學生代表一起獲頒潘序倫獎學金。
❽ 邵明的代表性成果
一、專著和教科書
獨著:《民事訴訟法理研究》(「十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法律科學文庫),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獨著:《民事訴訟法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獨著:《正當程序中的實現真實——民事訴訟證明法理之現代闡釋》(中國法學學術叢書),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合著:《民事訴權研究》(國家教委博士點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台灣韋伯文化國際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版
合著:《民事訴訟法學原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合著:《中國大網路全書(法學卷)》,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2003年版
合著:《證據法原理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合著:《中國社會轉型時期的法律發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合著:《中國檢察制度憲法基礎研究》(最高人民檢察院重大研究項目),中國檢察出版社2007年版
合著:《證據法學研究》(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副主編:《民事訴訟法學》(復旦博學·法學系列)(第一版和第二版),復旦大學出版社
副主編:《證據法學》(全國高等自學考試指定教材),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副主編:《民事訴訟法學原理及案例教程》(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法律碩士教科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合著:《民事訴訟法學》(全國高等自學考試指定教材),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合著:《民事訴訟法專論》(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研究生教學用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合著:《民事訴訟法》(全國成人高等教育規劃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合著:《民事訴訟法》(第3版和第4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2008年版
副主編:《民事訴訟法學》(研究生教材),中央黨校出版社2009年版
二、學術論文
「論社會主義法與利益分配正義」,《法商研究》1995年第5期
「簡論絕對豁免主義」,《法學雜志》1995年第6期
「析撤銷權的建立及其訴訟中的若干適用問題」,《安徽大學學報》1996年第3期
「試論比較法學的研究對象」,《法商研究》1996年第4期
「程序公正及其在法庭辯論中的具體運作」,《政法論壇》1996年第5期
「民事訴訟法學的研究成就及其發展的若干問題」,《中國法學》1998年第4期
「當事人的程序利益」,《法制現代化研究》(第4卷)1998年
「論訴的利益」,《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0年第4期
「民事訴權理論與民事訴訟法學方法論」,《比較民事訴訟法》(2000年卷)
「訴訟標的論」,《法學家》2001年第6期
「民事訴訟行為要論」,《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2年第2期
「民事訴訟當事人的程序基本權」,《法制日報》2002年8月18日
「民事訴訟法的憲法化」,《民商法前沿》(第1卷)
「民事糾紛及其解決機制論略」,《法學家》2002年第5期;
「民事訴訟制度的發展」,《法學雜志》2003年第2期
「訴訟中的免證事實」,《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3年第5 期
「析自由心證原則」,《人民法院報》2003年9月23日
「關於我國制定統一證據法典的思考」,《證據學論壇》(第8卷)2004年
「我們需要一部什麼樣的民事訴訟法典」,《訴訟法學研究》(第8卷)2005年
「論現代法治視野中的民事舉證責任」,《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5年第6 期
「民事糾紛之行政解決方式」,《人民法院報》2006年1月23日
「證據共通原理在普通共同訴訟中的適用」,《甘肅社會科學》2006年第2期。
「民事之訴法理探微」,《東吳法學》(總第11卷)2006年
「民事訴訟直接言詞原則研究」,《山東警察學院學報》2007年第4期
「我國檢察機關在民事法領域的功能分析」,《學習與實踐》2007年第7期
「現代民事再審原理論」,《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7年第6期
「論我國和諧社會中的民事調解」,《學術界》2008年第2期
「民事爭訟程序基本原理論」,《法學家》2008年第2期
「透析民事訴訟的正當性」,《法制日報》2008年6月29日
「民事之訴的構成要素與訴的識別」,《人民司法》2008年第17期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述評」,日本《國際商事法務》2008年第9期
「漫談經驗法則在訴訟中的適用」,《法制日報》2008年12月14日
「民事訴權學說發展簡史」,《團結》2008年第5期
「論民事訴訟證據裁判原則」,《清華法學》2009年第1期
「我國民事訴訟當事人陳述制度之『治』」,《中外法學》2009年第2期
「論民事訴訟程序參與原則」,《法學家》2009年第3期
「析民事證明責任的減輕技術」,《東南司法評論》2009年卷
論法院民事預決事實的效力及其採用規則》,載《人民司法》2009年第10期
「憲法視野中的民事訴訟正當程序」,《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9年第6期
「析法院職權探知主義」,《政法論壇》2009年第6期
❾ 劉飛宇的學術成果
1、劉飛宇著:《轉型中國的行政信息公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2、胡錦光、劉飛宇著:《行政處罰聽證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3、劉飛宇、王叢虎著:《多維視野下的行政信息公開制度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4、《憲法學教學參考資料》,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5、胡錦光、劉飛宇主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獲《教育部十一五規劃、十五規劃教材稱號》
6、胡錦光主編、劉飛宇副主編:《中國十大著名行政法案例評析》,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7、胡錦光主編、劉飛宇副主編:《憲法學原理與案例教程》(法律碩士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8、胡錦光、韓大元主編:《中國憲法發展研究報告(1982-2002)》,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劉飛宇負責上編第9章;中編第6章,約6萬字)
9、胡錦光、劉飛宇主編:《以案說法——國家賠償法篇》,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8萬字
10、皮純協主編,劉飛宇副主編:《新土地管理法理論與適用》,中國法制出版社,6萬字
11、皮純協主編,劉飛宇副主編:《行政復議法論》,中國法制出版社,6萬字
12、劉飛宇著:《2002年司法考試教材——法理學、憲法學》,最高人民檢察院出版社,12萬字
13、姚西科、劉飛宇等著:《發達國家行政復議制度研究》,時事出版社,4萬字
14、韓大元、胡錦光主編,劉飛宇參編:《憲法——同等學歷統編教材》,中國法制出版社,10萬字
15、曾憲義叢書主編,胡錦光、牛凱主編,劉飛宇參編:《以案說法——行政處罰篇》,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4萬字
16、皮純協、胡錦光主編,劉飛宇參編:《行政訴訟法案例選編》(中共中央黨校本科教材),中國城市出版社,5萬字
17、皮純協、姜明安主編,劉飛宇參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中共中央黨校專科教材),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6萬字
18、姜明安、皮純協主編,劉飛宇參編:《行政法學》(中共中央黨校本科教材),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4萬字
19、皮純協、周翔主編,劉飛宇參編:《立法法論》,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約4萬字
❿ 金龍的藝術簡介
金龍(1962~)字大礱、三九,號小川山人,別號常福居士,字大礱、三九,號小川山人,別號常福居士,浙江台州人。深圳著名的書法家、養生專家,來深30年創造了20個深圳第一。中國民主建國會深圳市委委員、政協羅湖區常委、羅湖區檢察院特邀檢察員、深圳市青聯常委、深圳市佛教協會常委、深圳市慈善會理事、深圳市文聯委員、深圳市書畫家協會主席、深圳市書法家協會副主席、深圳市品牌協會副主席、深圳市文物藝術品收藏協會副主席、深圳國標舞(拉丁舞)國際公開賽組委員副主任、民建中央書畫院廣東分院院士、副院長、福建省社會科學院華商研究中心研究員等職。
少年即習書畫篆刻,後專功書法。1981年3月,隨工程兵來深圳;1985—1993年,在深圳圖書館工作,研習傳統文化;1993年,作品《明心集》手稿在中國文稿競價會上,被一家企業以10萬元巨款購得,並接受央視焦點訪談采訪,同年該書由廣西美術出版社出版;1999年,以普通市民身份向深圳有關部門遞送了《深圳村鎮形象與村鎮文化發展綱要》,率先提出將企業CIS理念借鑒導入村鎮,將家學文化在村鎮社區推廣;2001年,被香港孔教學院院長湯恩佳譽為「以藝術的形式表達對心性哲理的探索」的《修身寶典》出版;自費創辦的「三家店藝文網」公益性修身養性的網站,被媒體譽為「網上修身第一人」;2002年,在深圳諸媒體上刊登有關弘揚中華傳統文化及倡導「助殘扶弱」等方面的公益廣告,被深圳有關媒體譽為「倡導善舉深圳第一人」;2004年被評為深圳市文明市民標兵;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文化局授予「優秀個人組織獎」,2007年世界華人協會以其率先研究著述家學文化等貢獻,被評為「2007年度世界傑出華人」,2010年被授予「深圳經濟特區建立三十周年傑出貢獻獎」稱號。
八十年代開始即在國內外舉辦過6次個人書印展,並曾在香港及國內出版《金龍書法》、《寫心集》、《養心集》、《修心集》及《明心集》等「中國經典文化?書法系列叢書」。傳略輯入《中國文藝家辭典》、《當代篆刻大辭典》、《中國現代書法界人名辭典》、《中國當代青年書法家辭典》、《中國當代藝術界名人錄》、《中國造型藝術名人錄》等。
2005年後閉關習書寫作,在新浪開博發表家學、養身等方面的文章及書法作品,被新浪認證為宗教界名人博客;香港太醫堂出版社為其出版了國內第一本有關性情教育的專著——《人生第一步》;2009年5月,海天出版社為其出版了《常福居士心經六體書》;2010年11月中國藝術出版社為其出版了《滌心甘露》;2011年5 月,珠海出版社為其出版了《修心養靈》。2011年至今,已在珠海、中山、深圳、嘉興、台州、臨海等地舉辦了《以書立德、以筆潤身——常福居士百家家訓、百種心經書法作品全國巡展》。
作品幽深古雅,有靜穆之氣,無馳騁之象,靈動沖逸,似聞鶯舞。被行內名家稱為「當代『居士書風』」的開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