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軍人有權拒絕執行不人道的指令嗎
一般來講沒有,什麼叫不人道?有沒有標准?我讓你幹掉這個平民,因為我懷疑他是間諜,如果你認為他不是,那豈不是亂套了?如果有統一的標准當然好辦,戰場上瞬息萬變,你認為不人道就拒絕執行?這是一種情況,另一種情況,我現在命令你跳入湍急的洪水中去堵決口,你下不下?美軍進入災區,是開著戰車,荷槍實彈,中國軍人進入災區是拿著鐵鍬、救災物資。
2. 士兵不聽指揮怎麼辦
士兵以服從命令為天職!從穿上軍裝的第一天起第一課就是服從上級的命令和指揮,士兵不問為什麼!執行!對於不聽上級指揮的『士兵』視其情節批抨教育,再犯了要進行一系列懲處!戰時不聽上級指揮上級有權執行戰場紀律!
3. 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 那麼比如說命令是錯的 軍人有不服從的權利么
沒有。當對命令有疑問時,在堅決執行命令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見(申訴權)。
《刑法》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 戰時違抗命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斗、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第四十一條第五款規定:不執行上級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職(級)、降銜(級)、撤職、取消士官資格處分。
(3)軍人執行命令不問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
第三十九條在武器裝備管理中,實施技術革新提高效能、節約成本,或者及時發現重大質量問題、避免事故發生,成績突出,有較大貢獻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第四十條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促進部隊安全發展,正確處置突發情況,有效預防事故、案件,有效避免重大事故、案件發生或者減輕事故、案件損失,事跡突出,有較大貢獻的,飛行員達到規定的安全飛行
其他從事高風險工作的人員多年安全無事故的,可以記三等功;功績顯著,有重要貢獻的,可以記二等功;功績卓著,有重大貢獻和影響的,可以記一等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刑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
4. 為什麼軍人必須服從命令,不合理的命令不服從的軍人是好軍人么
不服從肯定不是好軍人。
如果發起戰爭,你作為將軍,命令部下從一條路線進攻,然後你底下幾萬兵,一個說要往這條路走,一個說要往那條路走,一個又說要多帶彈葯少帶糧草,一個說要多帶糧草,一個說要用跑,一個說要用走。
他們說的可能都有道理,也都有可行性,但如果都讓他們各干各的,還不如直接投降,直接買一根繩子弔死算了。
部隊不是市場,沒有討價還價的地方,也不是能夠討價還價的。
5. 為什麼部隊一定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部隊一定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這是古今中外、概莫例外、不可改變的規矩。
先說中國古代,騎兵用旗語統一指揮左右進退,令旗指到哪裡就必須沖向哪裡,令其指揮那一部分上,那一部分就必須向前沖,否則格殺勿論。
再說日本,在二次世界大戰中侵略中國時的武士道精神,其核心本質也是服從命令聽指揮,日本軍官指揮刀一舉「突斯Geiger」,鬼子兵也不敢不從。
在中國,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這是因為部隊的主要職能是對外保衛國家安全,維護國家主權,對內維護社會穩定,履行該項職能必須統一軍令,統一目標,統一指揮,統一行動,才能運籌帷幄,統籌兼顧、顧全大局、不辱使命。。。因為部隊的主要任務是打仗,不管是戰略部署,還是戰略方向,都必須全軍各兵種協調配合,上下高度一致,才能所向披靡,攻無不克,戰無不勝。。。因為部隊的主要裝備越來越走向機械化、電子化、信息化,如果說傳統的槍炮彈葯戰需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那麼現代的機械化、信息化、電子戰,則更加需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否則,政令不一,令出多門,必然導致內部混亂甚至自傷自殘。。。。還因為部隊負有搶險救災任務,也需要統一部署,統一指揮,統一行動,有條不紊,既不能一哄而上,也不能政出多門,更不能袖手旁觀。。。
6. 請您說說軍人堅決執行命令的弊端
軍人服從命令是天職,即使命令是錯誤的,也必須執行,所以軍人執行命令沒有弊端。
7. 軍人是否能質疑命令
上級的命令如果違反國家根本性原則軍隊根本原則可以質疑,乃至拒絕執行,一般情況下可以提出意見不同意見,不能質疑,如果被拒絕可以保留意見但要繼續執行。國家根本性原則是每一個軍人都應該堅持的,遵守的,敬重的,敬畏的,這體現了這個國家的性質,先烈的尊敬,國家的穩定生存與發展。對自己負責,對國家負責,對軍隊負責,對人民負責。
8. 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這句話是如何理解的
一個經過生死的因戰五級殘疾軍人是這樣理解「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這句話的:「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是建立在信仰和信任基礎上的,只有相信黨、相信黨指揮槍,相信上級首長立足於高點、大局和環境因素,才會有每一個解放軍官兵自覺的「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的。
9. 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如果上級的命令是不合法不合理的,請問軍人有權利拒絕執行命令嗎
士兵無權拒絕,只能不折不扣地執行。
10. 軍人對於上頭下達的指令決不問為什麼,只管執行,是嗎
條令條例上是這樣規定的:軍人對上級的命令,必須無條件執行,有不同意見可以在完成後向上級反應。意思是這樣,原話本人實在沒背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