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行政管理是什麼
滿意答案 熱心問友 2009-10-31 企業行政管理 企業行政管理 企業的行政管理體系,是企業的中樞神經系統。它是以總經理為最高領導、由行政副總分工負責、由專門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操作,其觸角深入到企業的各個部門和分支機構的方方面面的一個完整的系統、網路。 行政管理體系擔負著企業的管理工作;企業中除行政管理之外的工作,都是某個方面的"業務"。行政管理體系推動和保證著企業的技術(設計)、生產(施工)、資金(財務)、經營(銷售)、發展(開發)幾大塊業務的順利、有效進行和相互之間的協調。 [編輯本段]一、企業行政管理概述 企業行政管理是指依靠企業行政組織、按照行政渠道管理企業的一系列措施和方案。所謂企業行政組織 ,是指企業的行政組織機構。行政渠道則主要指企業行政組織機構內上下級的領導與被領導的隸屬關系 ,如廠長→車間主任→工段長→班組長 ;或公司總裁→部門經理→項目負責人等的等級系列關系。行政管理的手段通常包括行政命令、指示、規定、獎懲條件等。 (一)企業行政管理的主要特點 1 .權威性。企業行政管理的有效性是建立在企業內部組織機構的上級權力與權威基礎上的 ,上級行政機構沒有相應的權力和權威就不能下達命令、指示或規定等。但是 ,還要指出的是 ,現代企業行政管理的有效性還要取決於上級權力是否運用得當和下級的是否服從等諸因素。 2 .及時性。由於企業行政管理是用命令、指示等來調整人、財、物、產、供、銷等生產經營活動 ,故其手段和方式直接具體 ,而且具有較強的針對性 ,同時又配以對違抗管理的懲罰措施 ,因而能迅速發揮作用 ;而通過經濟手段進行管理或通過思想政治工作達到管理目的時 ,則必須有執行→反饋→調整執行的操作過程 ,因而常發生滯後。因此 ,在企業大量日常性經營處理及人事處理中 ,或企業遇到突發事件以及企業環境不穩定時 ,行政管理就能發揮重大作用。 3 .縱向性。因為企業行政管理主要是通過企業行政組織內部的隸屬關系進行自上而下的縱向指揮和協調 ,往往是企業上級行政機構對下級的指令性要求 ,因此主要是縱向性的。 (二 )企業行政管理的作用和內容 企業行政管理是企業參與社會化大生產及市場競爭的客觀要求。在現代經濟生活中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生產分工日趨專業化 ,這就要求一個生產流程中各個環節最大可能協調一致。因此要有效地組織企業生產經營 ,就必須有一定強制力的權威與服從機制——即行政管理 ,否則 ,企業的各項生產經營目標就可能因缺乏組織性而不能實現。企業內以經理或廠長為首的行政管理系統運用行政手段 ,把企業各環節、各部門聯結成一個健康運行的有機整體 ,並通過各種行政管理手段及時有效地組織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是保證企業生存發展目標順利實現的重要保障。 具體而言 ,企業行政管理是通過以下方式發揮作用的 : 2 .組織工作。企業的各級行政管理人員必須明確工作的內容 ,並將其按性質分類 ,逐級建立自上而下的責權關系 ,保證行政管理渠道的暢通無阻。 3 .指揮工作。即企業行政管理中採取的具體措施 ,調動和協調各級行政管理人員按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4.控制工作。即對指揮工作的各項措施進行監測、控制與調整 ,包括建立激勵機制、監督系統和制定獎懲條例並認真執行。 [編輯本段]二、現代企業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 現代企業行政管理的目標來自於生產經營活動和行政管理自身的要求。生產經營活動要求的行政管理主要側重於正常組織經濟活動 ,包括財務和銷售管理、信息、溝通以及公關和勞資關系等。實際上 ,這種要求一般屬於企業生產經營范疇。 純粹的企業行政管理工作本身則要求 : 1 .實行和完善行政首長負責制。實行行政首長(廠長或經理 )負責制 ,建立以其為首的指揮系統是科學行政管理的基礎。這就要求 ,首先必須明確行政首腦的職責和許可權 ,保證其有足夠的行政權力和必要的權威 ;其次必須保證行政首腦的管理措施有可靠的行政實施渠道 ,再次行政首腦必須有一個高水平的咨詢機構 ,保證其管理措施不致因考慮欠周或個人判斷失誤而產生負面影響。 2 .合理選擇和設計行政組織機構。企業行政管理是依賴行政機構和行政渠道進行的 ,所以 ,選擇和設計符合企業內外特點的組織機構是保證行政命令、指示等迅速流動貫徹的重要前提 ,是達到行政管理目標的必要條件。行政管理最忌機構龐雜、人浮於事、渠道間溝通不暢、環節繁多 ,從而造成公文旅行和效率低下等弊病。因此 ,合理設計與選擇行政組織機構與行政管理科學化密不可分。 3 .選拔優秀的行政管理人才。現代企業的行政管理人員要有與時代相適應的一般素質、能力和知識結構。一般素質包括 :良好的個性和心理特徵、優秀的政治素質、強烈的創新素質和健康的身體素質。能力結構包括以信息處理能力、組織咨詢能力、分析綜合能力、擇優決斷能力為內容的決策制定能力和以善於選擇實施辦法、用人知人善任、協調統籌全局、應變臨陣不亂為內容的決策實施能力。知識結構則包括一般知識、管理知識和技術知識三大方面。可以說優秀的行政管理人才是現代企業行政管理致勝的法寶之一。 4.確立正確引導、准確評價與適當獎勵相結合的激勵機制。企業行政管理的最佳化實現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被管理者的積極有效的配合和實施。因此對人的管理是現代企業行政管理的核心工作 ,而通過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是有效實施對人的管理的重要保障 ,這就要求 :以恰當的目標來引導正確的反應行為 ,以准確的績效評價作為獎勵的科學依據 ,以不同客體的針對性獎勵措施完成激勵機制的良性循環。只有實現了引導、評價、獎勵三者的有效結合 ,激勵機制才會在企業行政管理中圓滿達到預期效果。 5.講究行政管理的藝術性。行政管理中還有許多藝術性問題 ,什麼時候下達命令或指標、怎樣下達、辭語如何表達等 ,都須因人因時因地而異。這就要求行政領導善於行政管理藝術 ,注重管理對象的心理因素、講究說話藝術、善於把行政命令轉化為企業員工的自覺行動。 [編輯本段]三、中國企業行政管理的改進思路 與現代先進的企業行政管理相比 ,我國還存在很大差距 ;此外 ,計劃經濟時代的後遺症在我國企業行政管理中遠未消除 ,因此中國企業行政管理的改進工作艱巨而迫切。 這其中 ,除為適應市場經濟而轉機建制和提高管理水平外 ,還須注意以下問題 : 1 .按規范化要求 ,適當調整企業行政機構。目前 ,雖然企業行政管理已有相當長的歷史 ,但行政機構仍存在諸多不規范之處 ,如企業行政機構臃腫、人員配置紊亂、管理渠道冗餘復雜等。對這些問題 ,應從行政機構的體制和結構兩方面加以解決。要明確各級行政機構的職能作用 ,按實用性和科學性原則去合理建立行政機構系統。 2 .健全企業行政管理的領導體制。科學的行政管理體制包括三方面內容 :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主 ,咨詢機構為補充 ,建立有相應的行政監督部門。我國現行的企業領導體制基本上是黨政合一甚至以黨代政 ,未能給行政首長以真正有效的行政管理權 ;有的領導體制不健全 ,以行政首長的個人意志代替行政管理的系統工作 ,或缺乏相應的輔助人員或沒有相應的監督機構和手段。這些都要逐步改進 ,以加強和提高行政管理工作及其質量。 3 .定期評價業績 ,擇優使用行政管理人才。企業人事部門雖一直以業績評價作為行政管理人員晉升的標准 ,但長期缺乏科學性和准確性 ,人為因素干擾太多 ,也有技術欠缺因素 ,對於前者可用部門監督方法逐步消除 ,而對於後者則須從人才學角度 ,綜合運用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等科學手段 ,准確作出評價。
Ⅱ 行政管理和行政命令的區別
1、行政管理是管理者按著本部門、本單位規章制度對內部人員進行管理的活動,一般指所有單位的內部管理活動。
行政命令是按行政法規對被管理者進行義務的約束,被管理者有法定義務遵守,不遵守就要承擔法律責任。行政命令只有國家行政機關具有執法權的管理部門代表國家行駛權利。
Ⅲ 行政行為和行政命令區別
行政行為原則上自告知之時起發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規定時自規定之時起生效。受領之時生效和即時生效的規則,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為公定力、確定力、拘束力和執行力的發生時間,一般為告知之時。這是各國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
行政行為,作出的能夠產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為。行政行為的概念包括以下幾層含義:
1.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所為的行為。
2.行政行為是行使行政職權,進行行政管理的行為。
3.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實施的能夠產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為。
行政行為包含了下列幾層含義:
1.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所作出的行為。這是行政行為的主體要素。
2.行政行為是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履行行政職責的行為。這是行政行為的職權、職責要素。
3.行政行為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這是行政行為作為法律概念的法律要素。
行政命令:行政主體依法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意思表示。行政命令具有強制力,它包括兩類:一類是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作為的命令,如命令納稅、命令外國人出境;另一類是要求相對人履行一定的不作為的命令,稱作為禁(止)令,如因修建馬路禁止通行,禁止攜帶危險品的旅客上車等。
從實質上理解,行政命令是行政主體的一種強制性行為,只存在於行政處理行為之中,與行政檢查、行政決定和行政強制執行相聯系,並且相互銜接。它的特徵是:①行政命令由有權發布命令的行政主體作出;②行政命令屬於行政主體的一種處理行為,表現為要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③行政命令是要相對人履行一定的義務,而不是賦予相對人一定的權利;④行政命令是為相對人設定的行為規則,屬於具體規則,表現在特定時間內對特定事或特定人所作的特定規范;⑤相對人違反行政命令,可以引起行政主體對它的制裁;⑥行政命令是依法或依職權作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命令還有一個特徵,即相對人不服行政命令時不能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只能通過申請途徑解決。這和行政決定不同,相對人如不服行政決定,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直至行政訴訟。(應區別抽象行政命令與具體行政命令)
Ⅳ 命令的種類
發布指令和強制指令
命令(令)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領導人發布的指揮性和強制性的公文。它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命令必須嚴肅審慎,不能濫用,錯用。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務院總理、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可以發布命令。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可以發布命令
基本解釋
[order;directive] 由上級向下級發布的權威性的指示
例:行政命令
命令 mìng lìng 作為動詞解釋
[order;command] 由具有正當權威或權力的人所下的特定或日常指示
例:命令部隊前進。
指揮性
指揮性主要是指命令的內容具有指揮下級機關或有關人員行動的功能
例:令行禁止
命令的結構
命令(令)由標題,編號,受令機關,正文,署名和日期等部分組成。
命令的特點
強制性。命令(令)是行政公文中最具有強制性特徵的文種,一經發布,受令者必須無條件地絕對服從,迅速堅決地執行。
權威性。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有著法定的權威性。命令(令)作為行政管理活動中最具有強制特徵的指揮性下行公文,最集中且最充分地體現了發令機關的這種權威性。
指揮性。指揮性主要是指命令的內容具有指揮下級機關或有關人員行動的功能。
命令的類型
命令(令)可分為公布令,行政令,嘉獎令。
引證解釋
1. 發令以使之。謂發令而使其做某事。現指上對下發指示。
《後漢書·皇後紀上·明德馬皇後》:「時後前母姊女賈氏亦以選入,生肅宗。帝以後無子,命令養之。」郭沫若《洪波曲》第五章六:「憲兵團長搶過擴音器,便命令群眾迅速解散。」
2. 帝王的詔命;朝廷的文書。後指上對下所發的指示。
《楚辭·天問》「何親揆發足,周之命以咨嗟」 漢王逸註:「當此之時,周之命令已行天下,百姓咨嗟嘆而美之也。」 宋梅堯臣《重賦白兔》詩:「見公於鉅鼇之峰,正草命令辭如虹。」 明高明《琵琶記·強就鸞鳳》:「獨立畫堂聽命令,珠簾底下一聲傳。」周而復《上海的早晨》第一部二:「根據上級給他的命令,他早就想拉攏徐義德和梅佐賢。
Ⅳ 用於行政管理的「命令(令)」,其發布許可權屬於哪個部門
行政命令一般限於行政機關,國務院是最高的行政機關
Ⅵ 環境保護行政命令的主要形式
環境保護行政命令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幾種:
1.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主要指國家和地方各級行政管理機關,根據國家行政法規所賦予的組織和指揮權力,制定方針、政策,建立法規、頒布標准,進行監督協調,對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實施行政決策和管理。主要包括環境管理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同級政府機關報告本地區的環境保護工作情況,對貫徹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提出具體意見和建議;組織制定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政策、工作計劃和環境規劃,並把這些計劃和規劃報請政府審批,使之具有行政法規效力;運用行政權力對某些區域採取特定指施,如劃分自然保護區,重點污染防治區,環境保護特區等;對一些污染嚴重的工業、交通、企業要求限期治理,甚至勒令其關、停、並、轉、遷;對易產生污染的工程設施和項目,採取行政制約的方法,如審批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書,審批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的「三同時」設計方案,發放與環境保護有關的各種許可證,審批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生產、進口和使用;管理珍稀動植物物種及其產品的出口、貿易事宜;對重點城市、地區、水域的防治工作給予必要的資金或技術幫助等。
2.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環境管理的一種強制性手段,依法管理環境是控制並消除污染,保障自然資源合理利用,並維護生態平衡的重要措施。環境管理一方面要塞立法,把國家對環境保護的要求、作法,全部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強制執行;另一方面還要靠執法。環境管理部門要協助和配合司法部門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的犯罪行為進行斗爭,協助仲裁;按照環境法規、環境標准來處理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問題,對嚴重污染和破壞環境的行為提起公訴,甚至追究法律責任;也可依據環境法規對危害人民健康、財產,污染和破壞環境的個人或單位給予批評、警告、罰款或責令賠償損失等。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從中央到地方頒布了一系列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由國家憲法、環境保護基本法、環境保護單行法規和其他部門法中關於環境保護的法律規范等所組成的環境保護法體系。
3.經濟手段
經濟手段是指利用價值規律,運用價格、稅收、信貸等經濟杠桿,控制生產者在資源開發中的行為,以便跟制損害環境的社會經濟活動,獎勵積極治理污染的單位,促進節約和合理利用資源,充分發揮價值規律在環境管理朗杠桿作用。共方法主要包括各級環境管理部門對積極防治環境污染而在經濟上有困難的企業、事業單位發放環境保護補助資金;對誹放污染物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單位,按照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濃度徵收排污費;對違反規定造成嚴重污染的單位和個人處以罰款;對排放污染物損害人群健康或造成財產損失的排污單位,責令對受害者賠償損失;對積極開展「三廢」綜合利用、減少排污量的企業給予減免稅和利潤留成的獎勵;推行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的征稅制度等。
4.技術手段
技術手段是指藉助那些既能提高生產牢,又能把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控制到最小限度的技術以及先進的污染治理技術等來達到保護環境目的的手段。運用技術手段,實現環境管理的科學化,包括制定環境質量標准;通過環境監測、環境統計方法,根據環境監潮資料以及有關的其他資料對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污染狀況進行調查;編寫環境報告書和環境公報;組織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交流推廣元污染、少污染的清潔生產工藝及先進治理技術;組織環境科研成果和環境科技情報的交流等。許多環境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都涉及到許多科學技術問題,所以環境問題解決的好壞,在極大程度上取決於科學技術。沒有先進的科學技術,就不能及時發現環境問題,而且即使發現了,也難以控制。例如,興建大型工程、因湖造田、施用化肥和農葯,常常會產生負的環境效應,就說明人類沒有掌握足夠的知識,沒有科學地預見到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反作用。
5.宣傳教育手段
宣傳教育是環境管理不可缺少的手段。環境宣傳既是普及環境科學知識,又是一種思想動員。通過報刊、雜志、電影、電視、廣播、展覽、專題講座、文藝演出等各種文化形式廣泛宣傳,使公眾了解環境保護的重要意義和內容,提高全民族的環境意識,激發公民保護環境的熱情和積極性,把保護環境、熱愛大自然、保護大自然變成自覺行動,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從而制止浪費資源、破壞環境的行為。環境教育可以通過專業的環境教育培養各種環境保護的專門人才,提高環境保護人員的業務水平;還可以通過基礎的和社會的環境教育提高社會公民的環境意識,來實現科學管理環境以及提倡社會監督的環境管理措施。例如,把環境教育納入國家教育體系,從幼兒園、中小學抓起加強基礎教育,搞好成人數育以及對各高校非環境專業學生普及環境保護基礎知識等。
Ⅶ 行政法規中的責令限期拆除是行政處罰還是行政命令
不屬於行政處罰,屬於行政命令。
1、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關於「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的規定,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與行政處罰是不同的行政行為。
2、行政命令是行政主體依法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意思表示。行政命令具有強制力,它包括兩類:一類是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作為的命令,如命令納稅、命令外國人出境。
另一類是要求相對人履行一定的不作為的命令,稱作為禁(止)令,如因修建馬路禁止通行,禁止攜帶危險品的旅客上車等。
從性質上分析,行政處罰是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實施的對違反行政管理程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採取懲罰性制裁措施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具有懲罰性。
這種懲罰性,是通過給違法相對人的合法的權利或權益造成損害來達到懲罰的目的。換句話說,就是對違法者施以額外的義務以示懲戒,這種額外義務的增加,不是督促其履行應當履行的義務,也不是等同於原來的義務,而是一種新的義務。
而限期拆除則是指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為了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行為,而作出的要求違法行為人履行法定義務、停止違法行為、消除不良後果或恢復原狀的具有強制性的決定。這種強制性決定的目的是為了消除違法行為、恢復法律秩序,具有行政管理的屬性。
實施限期拆除本身並沒有對違法者課以新的義務,雖然能夠給相對人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失,但是這種損失卻並沒有損害相對人的合法利益,因而它不具有懲罰性。
就像闖紅燈,交警罰款5元是行政處罰,但是如果交警只是命令退回標志線,則是行政命令而不屬於行政處罰。所以,從法律性質上分析,限期拆除也不屬於行政處罰。
Ⅷ 行政執行的手段包括哪些
1、行政手段。指依靠行政機關內部層級節制的機制,通過命令、指揮、控制、規定、指令等實施政策執行的方法。行政手段的優點在於它具有強制性,並且能夠依託行政體制內的各種行政資源,迅速有力地推動行政執行的實施。
2、法律手段。指行政機關通過制定行政法律、法規、法令,對行政執行的實施過程進行規范的方法。法律手段是行政執行中的外在約束因素,對行政執行的內外部關系均具有強制性、權威性和普遍性的規范作用。
3、經濟手段。指行政機關運用包括稅收、罰款、政府開支、政府合同、利息在內的各種經濟杠桿,在尊重經濟規律的前提下,通過調節經濟變數的關系,達到行政執行的目的。
4、教育手段。指行政機關通過宣傳、動員、感化、鼓舞等溝通方式,將政策理念輸人到人們腦海之中,使之理解政策的內容和意義,自覺地為行政執行服務。
行政執行是由行政管理機構進行的
這就規定了行政執行的基本主體,也就是說,只有行政管理機構才具有行政執行的法定權力。當然,有時候非行政管理機構的社會團體和個人也可能參與行政執行,但那往往是在行政管理機構授權的情況下或得到行政管理機構允許的情況下才是允許的。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行政執行也是一種行政權力的運用形式,而法律只將行政權力賦予行政管理機構,因此,只有行政管理機構才有權實施行政決策,否則,如果非行政管理機構從事行政執行工作,就被視為一種越權行為。
Ⅸ 用於行政管理的命令令其發布許可權屬於
法律分析:用於行政管理的命令令其發布許可權屬於國務院及其各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八條 法人應當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Ⅹ 行政命令與行政處罰的區別
法律分析:判定行政行為是行政處罰還是行政命令主要看兩點:其一為是否存在先行行為,行政處罰做出的前提必須是存在行政相對人的先行違法行為;其二為行為是處罰性還是僅僅是相對人的義務。行政處罰是行政相對人在違反法律規定,不履行義務的情況之下對其施以的處罰。而行政命令的做出並非行政相對人違反法規,而是基於行政管理的目標對相對人提出的作為或者不作為的要求,其本身並不存在處罰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五條 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第六條 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