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命令(令)、決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復、意見、函、會議紀錄的寫作格式分別是什
1.命令的寫作格式 :
命令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領導人發布的帶有強制性、領導性、指揮性要求的公文文種。主要用於發布重要的行政法規和規章,採取重大的強制性的行政措施,任免、獎懲有關人員,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等。 從性質和內容上劃分,命令大體可分為:
①發布性命令。是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和國家領導人發布法律、法規或重大行政措施的指令性公文。發布性命令一般由發布性命令正文和發布性命令附件組成。附件為所發布的法律、法規或重大行政措施。
②行政令(指揮令)。主要用於國家行政機關及領導人頒布行政規章或重大行政措施。發布行政令的國家機關及其領導人必須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其職權的特殊的法定作者。除此之外,負有特殊使命的機構,經政府授權,也可適用此文種。
③任免令。主要是用於任命或免去(撤銷)機關、單位、組織有關人員職務的公文。
④嘉獎令。是國家行政機關嘉獎作出突出貢獻的機關領導、人員的公文。
2.指示的寫作格式 :
指示是上級領導機關對下級機關部署工作時經常使用的一種公文,它是領導機關闡明工作原理和基本要求的具有指導意義的文件。
從內容來講,指示與決議、決定有明顯的不同。對於特殊重大的方針、政策問題,對於重大的工作任務問題,就使用決議或決定;而對於貫徹方針、政策所作的工作部署,對下級機關闡明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則使用指示。
常見的指示包括指示的因由,指示的內容,對下級執行指示提出的要求等內容。
3.公告的寫作格式
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法定事項。屬於公開宣布的告曉性公文,它與其它告曉一般事件的"通知"和用於表揚、批評和傳達重要情況的"通報"不同,它具有高度的庄嚴性和權威性。 公告分發布性公告、告知性公告、關涉國內外有關方面的公告。 公告包括標題、正文、簽署和日期等。
(1)標題
①發文機關加事由加文種。如《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關於宋慶齡副委員長病情的公告》;②發文機關名稱加文種,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告》;③事由加文種,前加"關於"; ④只寫"公告"。
(2)正文
直述公告緣由,宣布事項。內容必須是真正的要事,要高度概括;大多是消息性,一般不提出執行要求。
(3)簽署
寫明公告發布機關全稱。公告標題系發文機關名稱加文種的,也可不寫公告發布機關名稱。
(4)日期
公告的年月日一般標在簽署下一行。
4.決議的寫作格式
決議是經過會議討論通過,對某些重大事項、重大問題作出決策、並要求貫徹執行的公文文件。它體現了集體或集團的意志,具有無可辯駁的集體性,以及權威性、規范性。 決議由標題、通過日期、正文三部分組成。
(1)標題
由發文機關(或會議名稱)、事由、文種類型組成,也可由事由和文種組成。
通過日期一般寫在標題下,在小括弧內註明會議名稱及通過時間,也可只寫年月日。
(2)正文
正文因類型差異略有不同。公布性決議先寫通過決定的那次會議及其作出公布議案的簡單理由,次寫公布內容,最後寫注意事項及處理辦法。批准性決議先寫什麼會議審議了某個議案,依據什麼理由,決定批准否,再寫對被審議案的具體評價,最後以"指出"、"認為"之語引出號召。闡述性決議則先概述某一事實,然後加以理論分析,最後是評斷。
5.議案的寫作格式
議案是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時,所使用的公文。法定人數的人大代表及人大有關機構也可提出議案。
議案的開頭部份可簡明扼要地闡述提出議案的目的或原因,也可直截了當地提出需要審議的事項。
6.函的寫作格式
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准等。
公函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發文機關、日期等。
①標題
一般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或者事由、文種組成。一般發函為《關於**(事由)的函》;復函為《關於**(答復事項)的復函》。
②正文
一般包括三層:簡要介紹背景情況;商洽、詢問、答復的事項和問題;希望和要求,如:"務希研究承復",敬請大力支持為盼"等。
7.決定的寫作格式
決定是黨政機關及其他部門對某些重大問題或重要事項,經過一定會議討論研究表決通過後要求貫徹執行的文體。決定除會議作出外,也可以由領導機關制發。 決定一般由標題和日期、正文、結尾三個部分組成。
(1) 標題和日期
決定的標題要完整地寫出發文機關、決定事由和文種三項內容。在決定事由前一般以"關於"連結。決定的日期即會議通過或領導簽發此項決定的日期。它寫在標題之下,外用括弧。重大法規性的決定,還需註明通過該決定的機關、日期和生效日期。文末不再註明。
(2) 正文
決定的主體部分也就是正文。其篇幅長短,由內容多少決定。一個篇幅較長的決定,其內容通常包括兩層意思:一層是說明形勢和有關情況,作出決定的目的與意義;另一層是說明決定的具體事項,落實決定的政策、措施和要求等等。
篇幅較長的決定,正文在結構上可分為開頭、主體、結語三部分。
開頭。這一部分一般用一個自然段落,用"特決定如下"或"特做如下決定"與主體部分銜接。"開頭"主要用以說明目前形勢,分析或闡述做此決定的原因目的及意義。其語言要求簡潔、概括性強。
主體。表達決定的具體內容。因為它是下級機關、相關單位及所屬個人必須執行的准則,所以要求寫得明確、具體、詳盡。這一部分的表達方式常採用條文式寫法,在這些表現具體內容的"條"、"項"之間可以是明顯的並列關系,也可以是明顯的遞進關系,無論何種關系,都一定要形成完整、嚴謹、清晰的整體。主體部分也可用簡述式寫法,對所決定的事項作出直接公布。
結語。在這一部分中提出希望、號召和要求。
(3) 結尾
在決定的正文之後,可寫"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通常不寫成文日期和發文單位。見諸報刊時,可在文末署發文機關名。
8.通告的寫作格式
通告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通告由標題、正文、發文機關和日期等部分組成。
1、標題
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構成。
根據具體情況,也可使用發文機關加文種、事由加文種或只寫"通告"二字。
2、正文
由緣由和通告事項兩部分組成。緣由為發布通告的原因和根據,事項為須知和遵守的內容。用"特通告如下"轉承連接。通告事項是面對大眾的,應簡潔明了,敘述清楚,通俗易懂,便於掌握。結尾部分可提出要求、希望,並用"特此通告"作結。有時也可不寫,形式比較靈活。
3、署名和日期
正文後簽署發布通告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9.規定的寫作格式
規定是企業機關或部門對於某項工作或活動作出原則性的規范或約束的一種常用文體。規定是一種法規性文件,用以制定某項工作的實施細則或具體管理措施,屬於下行公文。 規定由標題、日期、主送單位、正文、發文單位幾部分構成。
(1) 標題
與大多數公文的標題寫法相同,由發文單位、事由和文種三部分組成。如《××市人民政府關於組織職工技術比賽的規定》。
(2) 發文日期
可以放在標題的下面,也可以臵於正文之後。經一定會議批準的重要規定,日期在標題之下;基層單位和機關制定的,日期寫在正文之後。
(3) 主送機關
普發性規定,通常不寫主送機關,而且常採取"通知"轉發的形式。如《中共××市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督促檢查、信息、文件處理工作三個暫行規定的通知》。 只在某些范圍內實行的規定,可以按一般文件的格式註明主送機關。
(4) 正文
正文一般分為開頭、主體、結語三部分。
開頭。規定是對某項工作的管理措施,可以是全面的,也可以是專項的。開頭部分總述制定本規定的目的、依據,有針對性,必要時也可敘述制定原因。
主體。通常採用條目式寫法,一項內容為一條,簡明、准確、具體。內容簡單的就直接寫出,不必分條,寫作時要靈活掌握。 結語。一般用"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或"本規定自××××年×月×日起施行"表述。除此之外,也可寫出該規定的解釋權所屬者。
(5) 發文單位
發文日期臵於標題之下的,正文後可不寫發文單位名稱;發文日期寫在正文之後,應註明發文單位名稱。
10.意見的寫作格式
意見是上級領導機關對下級機關部署工作,指導下級機關工作活動的原則、步驟和方法的一種文體。意見的指導性很強,有時是針對當時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發布的,有時是針對局部性的問題而發布的,意見往往在特定的時間內發生效力。 意見的格式包括:
(1)標題。標題必須把發文機關、事由、文種寫清楚。
(2)發文時間。一般以定稿時間為准。
11.通報的寫作格式
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通報屬下行公文。 通報由標題、文號、密級、主送單位、正文、發文機關和日期組成。
(1)標題
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或事由、文種構成。 標題有兩種寫法:一是公文式標題;二是新聞式雙標題,多為正題加副題,也可是眉題加正題。如果內容有所專指,要寫明主送機關;普發性的通報則可不寫主送機關,或在正文中、發至范圍中註明。
(2)正文
包括原因、事項、處理意見、經驗教訓、要求及希望、號召等內容。 表彰性通報和批評性通報一般分為三部分:
①主要事實
表彰性通報突出主要的先進事跡,批評性通報要抓住主要錯誤事實。
②分析指出事例的教育意義
表彰性通報,有在闡述先進事跡的基礎上,提煉出主要經驗、意義和值得學習與發揚的精神。批評性通報要分析錯誤的性質、危害,產生的根源和責任,指出應吸取的主要教訓等。
③提出要求
情況通報有兩種形式:一種只對有關事實作客觀敘述;另一種還對有關情況加以分析說明,有時還針對具體問題提出應採取何種對策的指導性意見。
(3)尾部
由落款、發文范圍、抄送、附件等組成。
12.通知的寫作格式
通知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發布規章;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有關單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執行的事項;任免或聘用幹部。通知大多屬下行公文。
a.印發、批轉、轉發性通知的寫法
標題由發文機關、被印發、批轉、轉發的公文標題和文種組成,也可省去發文機關名稱。正文須把握三點:對印發、批轉、轉發的文件提出意見,表明態度,如"同意"、"原則同意"、"要認真貫徹執行"、"望遵照執行"、"參照執行"等;寫明所印發、批轉、轉發文件的目的和意義;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後寫明發文日期。
b.批示性通知的寫法
標題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組成,也可省去發文機關名稱。正文由緣由、內容包括要求等部分組成。緣由要簡潔明了,說理充分。內容要具體明確、條理清楚、詳略得當,充分體現指示性通知的政策性、權威性、原則性。要求要切實可行,便於受文單位具體操作。
c.知照性通知的寫法
這種通知使用廣泛,體式多樣,主要是根據通知的內容,交代清楚知照事項。
d.事務性通知的寫法
通常由發文緣由、具體任務、執行要求等組成。會議通知也屬事務性通知的一種,但寫法又與一般事務性通知有所不同。會議通知的內容一般應寫明召開會議的原因、目的、名稱,通知對象,會議的時間、地點,需准確的材料等。
e.任免、聘用通知的寫法
一般只寫決定任免、聘用的機關、依據,以及任免、聘用人員的具體職務即可。
13.會議紀要的寫作格式
會議紀要是在會議記錄的基礎上,對會議的主要內容及議定的事項,經過摘要整理的、需要貫徹執行或公布於報刊的具有紀實性和指導性的文件。
會議紀要根據適用范圍、內容和作用,分為兩種類型:
(1)工作會議紀要。
(2)協商交流性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由標題、日期、正文三部分組成。
(1) 標題
由會議名稱和文種組成。如《全國高校大學語文教學研討會紀要》。
(2) 文件日期
成文日期通常寫在標題之下,位臵居中,並用括弧括起。也可在文末右下角標明日期。
(3) 正文
正文可寫三部分,也可只寫前兩部分。
①在開頭部分應扼要地敘述會議概況。如會議的名稱、目的、時間、地點、人員、議程及主要收獲等。
②主體部分主要寫會議研究的問題、討論中的意見、作出的決定、提出的任務要求等。
一般有三種寫法:
一是概述法。即把會議上的發言內容、討論情況總結到一起,概述出來。這種寫法適用於小型會議。
二是發言記錄式寫法。按照會上發言順序,摘錄每個人發言的主要內容。此寫法主要用於座談會紀要。
三是歸納法。就是把會議中研究、討論的內容歸納成幾個問題來寫。適用於規模較大、內容復雜的會議。寫作時,可根據表達內容的需要,分條列項寫或擬小標題分部分、分層次寫。
總之,無論是哪種寫法,都要圍繞會議中心和目的選材、剪裁,突出重點。
③結尾的內容通常是提出希望、號召,要求有關單位認真貫徹會議精神。也可以在寫完主體部分後即全文結尾。
2. 我想要公文寫作里的命令.決定.公告.通告.通知.報告.請示.批復的例子
第一節 規范性文件
00一、規范性公文的特點
00公文內容是作者單方面意志的表示,其規范作用的成立與實現不以對方是否同意為前提條件,具有極強的強制約束力;公文所針對的問題是反復多次適用的、涉及多數人而非少數人的一般的普遍性問題;語言運用講究高度准確、概括、簡潔、通俗、規范。
00二、規范性公文結構
00(一)總體結構
00條例、規定、辦法等規范性公文一般均包括:文件標題、發布或通過或批準的日期、章題(必要時還有節題)、正文。
00(二)正文的結構
00條例、規定、辦法等規范性公文的正文一般均有這樣幾部分內容:制定目的、制定依據、適用范圍、有關定義、主管部門、具體規范、獎懲辦法、施行日期、施行程序與方式、有關說明等。
00在寫作實踐中,上述內容多以條文形式表達,每條還可下分為款、項、目等層次。 總則、分則、罰則、附則。
00三、寫作要求
00撰寫條例、規定、辦法等規范性公文時,應遵循一些特殊的規律,特別應注意:維護文件的高度一致性、嚴密性、條理性、簡明性、穩定性、連續性,尊重條例、規定、辦法各自的特殊撰寫要點。
第二節 領導指導性文件
00一、領導指導性文件的特點
00領導指導性公文的一般特點是:公文內容對規定受文者的行為具有強制約束力,有關下級機關及有關個人必須認真遵行;公文所針對的問題帶有一定的隨機性,涉及特定的問題、特定的人,一般不具有普遍性;有效期一般不長,時過境遷公文即失去執行效用;與規范性公文相比生效程序相對簡約,除決定、決議等之外,只要發文機關的法定代表對公文的效用予以確認(如簽發),即為有效;在效用方面,一般「溯及既往」,即公文的效力所及不僅針對成文之後發生的有關事物和問題,而且包括成文之前發生的問題,受文者應根據作者要求糾正有關偏向,採取措施彌補不足。
00二、指示
00指示用於對下級機關布置工作,闡明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用於對下級機關布置工作的指示的正文包括三部分內容:一是行文的客觀依據或目的、意義;二是具體的工作任務與安排,以及指示事項的意義;三是對落實指示事項提出具體注意事項和要求(如步驟、方法、時間安排、期限、政策界限、報告執行情況的方式、時間等)。這三部分內容可依以上次序陳述,也可先講事項意義及行文目的,然後分條列項對每一項具體任務和要求分別陳述。用於闡明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的指示,其正文通常也有三個組成部分:一是行文依據或該項工作活動的意義;二是對開展各項活動指導原則的規定(禁止、糾正或倡導、要求以及有關政策界限);三是在落實指示事項過程中的具體注意事項和要求等。
撰寫指示時應注意的事項。
00三、決定
00領導指導性文件的一種,用於對重要事項和重大行動作出安排。決定在實踐中具有比較廣泛的具體用途,正文的組成也存在很大的差異,常見的組成形式有這樣兒種:
00第一種最簡潔,通常只有一個自然段,幾句話。主要包括的內容是:誰,於何處,根據或為了什麼,確定採取什麼行動或措施。確定召開會議、人事任免、設立機構、參加或脫離組織的決定,以及一部分履行法定審定批准程序的決定常採用這種形式。
00第二種比第一種稍復雜一些,主要有這樣一些內容:目的或根據;對所針對事物或問題性質的分析、評價;有關措施(實施的對象、范圍、方法、注意事項等)。用於表彰或處分,命名,撤銷有關議案或其他公文,以及賦予、剝奪、免除有關對象的權利義務、能力的決定常採用這種形式。
00第三種形式則更復雜一些,主要組成部分有:根據、目的、意義或原因;分條列項陳述有關措施的具體內容,必要時在各條項上附加小標題,以概括揭示各自的主要內容。這部分內容通常要寫出:措施的性質、種類以及實施的時間空間和人員范圍、步驟、方法、條件、組織領導保障、政治思想保障、與其他措施的關系、有關的政策界限、執行要求等。用於確定實施重要政策的決定常採用這種形式。
00第四種形式適用於確定並表明原則立場的決定。其特點是除了以簡要文字表明自己的立場、觀點之外,還有較多的議論、推理方面的文字,以講清道理,駁斥錯誤觀點。>撰擬決定時應注意的事項
00四、通知
00(一)頒發、轉發、批轉公文的通知
00頒發(印發)、轉發、批轉公文的通知的主要作用分別是完成有關規范性公文的發布生效程序(頒發);擴大一部分公文的有效范圍並使之更加具體化(轉發);使一部分公文升格賦予其在更大范圍產生效用的條件(批轉)。
00這三種通知的正文都比較簡短,最簡單的形式就是指出誰,經誰批准,為何原因,根據什麼,制定了一個什麼公文,現將公文發(轉發)給誰,怎樣執行(或從何時開始施行)。稍復雜一點的就是在上述簡單形式的基礎上,對被印發、轉發的公文或其所針對的事物進行評價分析,說明意義,指出執行中需注意的事項,或者對這些公文中的規定、要求等提出補充性意見。
00這三種通知的標題式樣與其他公文稍有不同,一般為:(作者)+頒發或印發或轉發或批轉十(原文標題)+的通知。
00在撰擬上述三種通知時應注意的事項
00(二)指示性通知
00指示性通知用於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有關單位需要共同執行的事項。這種通知的發送對象雖不只是下級機關,但因其內容為更高層次機關的指示精神,因而仍具指示性。
00指示性通知的正文一般包括:行文的依據(客觀情況、上級要求等)或目的意義;上級指示的精神及其具體化,如政策規定,工作任務及安排;執行要求及有關注意事項,如步驟、方法、時間要求、政策界限、報告執行情況的方式與期限等。後兩部分內容常需以分條列項的方式表達,每條的開端大都以簡短文字對主要內容加以概括(主題句),其後再予闡述發揮使之具體化、明確化。
撰擬指示性通知時應注意的事項。
00(三)知照性通知
00知照性通知用於轉達要求各有關方面周知(只需要知曉而不要求直接執行)的事項。這種通知的發送對象更為廣泛,級別方面的限制也不嚴格,對下級對平級,甚至對一部分上級均可發送。
00知照性通知的正文主要包括:形成該事項的過程、原因、根據;事項的具體內容(性質、狀態)。為簡化正文,有時以附件(如任免名單、公章印模、組織章程等)對事項的內容作細致交代。
00知照性通知所涉及的事項主要是:成立或撤銷機構或組織;啟用或廢止公章;變更一些組織或刊物的名稱;任免幹部;出版發行刊物等。
00撰擬知照性通知時應注意的事項。
00五、通報
00表彰性通報 用於表彰好人好事和介紹先進典型經驗,其正文主要有三方面內容:先進事跡(人物、時間、地點、過程、結果)或經驗(單位及所處的客觀條件、主要作法、規律性的認識等);評價分析(性質、意義、經驗所在及適用的條件情況,經驗中的不足及其原因等);決定事項(給有關單位或個人何種稱號或其他精神的、經濟的獎勵),以及提出一些學習先進事跡、借鑒吸收典型經驗方面的要求或號召等。
00事故通報是批評性通報的一種,其正文主要包括:事故的概況(時間、地點、過程、結果等);對事故性質、原因以及後果的分析說明;提出防止類似事故的原則性要求、措施及各方面應記取的主要教訓。有時還包括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決定。上述內容可以直接敘述說明,也可以轉發有關事故報告等公文的形式間接轉述有關情況(以這些報告等為附件)。
00批評錯誤典型的通報 用以批評壞人壞事以及有關單位或個人的錯誤,其正文主要有這樣一些內容:主要的錯誤事實(單位、人物、時間、地點、主要過程、結果等);分析評價(錯誤性質及原因、嚴重後果);對有關當事人的處理意見,以及要求各方面從中記取的教訓。有時還提出請檢查上報有無類似問題、匯總有關反映等方面的要求。
00情況通報 用以報道、傳達重要情況和有關精神,其正文有兩種組成方式,其中一種只對有關事實作客觀敘述;另一種除此外還對情況加以分析說明,有時還針對具體問題提出應採取何種對策的指導性意見。
00撰擬通報的注意事項。
第三節 公布性文件
00一、公布性文件的特點
00公布性公文的一般特點是:公文一經形成即直接公之於眾,無保密要求;受文者不僅包括各種機關團體等社會組織,而且包括個人甚至主要是個人;所涉及事項性質重要且具有普遍意義或重復發生的特點;除少部分公文為重要消息只需國內或國內國外各方面廣泛知曉外,大部分公文對有關方面的行為具有強制約束力,要求嚴格遵守施行;有關規范多為政策且是反復適用的,所涉及的是多數人和普遍性事務而非特定具體的人或事,有效適用期限雖不如規范性公文長,但比一般的領導指導性公文要長遠;公文公布形式多樣,可直接張貼、廣播,可在報刊上發表。
00二、公告
00公布性文件的一種,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在我國政府機關,凡重要人物逝世;黨和國家重要領導人出訪;召開重要會議;頒行重要法律;形成重要決議或決定;出現重要人事變動;出現一些為世界矚目的重要事件;形成關涉國內外有關方面的重要政策或決策並需要直接向國內外宣布時,都可使用公告。
公告的正文大都比較簡短,通常只說明:何時,何地,為了什麼或根據什麼,已經或將要發生或形成什麼即可。只有少數文件涉及細節(如注意事項,詳盡的政策規定等)。 公告常以「現予公告」作結,文末成文日期之後應標注「於××(地名)」。
00撰寫公告時應注意的事項。
00三、通告
00公布性文件的一種,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需由有關人員遵守或周知的事項。
公布需有關人員周知的事項的通告,主要是使受文者了解重要情況、重要消息,因此,文中不提出直接的執行要求,這種通告的正文一般包括:行文的根據或目的、有關消息、情況的具體內容(對象、過程、結果、原因、主張、有關政策的內容及實施的時間、范圍等),結語,常用結尾詞「特此通告」等表達。
00公布需有關人員遵守的事項的通告,主要是向受文者交代需要其遵照執行的政策、措施及其他有關的行為規范。這些事項不僅需廣泛知曉同時還以強制力令其遵行。應遵事項通告的正文主要包括:行文根據或目的;應遵事項的具體內容(一般為條文式);對遵行有關事項的基本要求和對違反者的處置辦法,以及公文正式實施的時間。有時也以「特此通告」等結尾詞作結。
00撰擬通告時應注意的事項。
3. 關於命令的寫作技巧和範文
命令是法定的行政公文的一個文種。它是應用寫作的重要文體之一。下面我就來告訴大家吧!
命令的寫作技巧
命令是法定的行政公文的一個文種。它是應用寫作的重要文體之一。它是指法定的領導機關或領導人對下級發布的一種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指揮性公文。它適用於依照法律規定公布行政法規和章程,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 措施 以及嘉獎有關單位和人員。
命,其詞義為「使」,有「使人為事」之意,作為公文,始於商朝和西周,當時以王的意志為中心的「王命文書」,都是「命」的公務文書。令,其義與「命」相似,但還有「告誡」的意思,作為正式公文使用,始於戰國時期。
根據用途的不同,命令可以分為公布令、嘉獎令、任免令、通緝令、赦免令等。
1.發布令:發布法規,規章,規定,辦法等;
2.行政令:戒嚴、動員、通緝令等;
3.嘉獎令(只有嘉獎而不同決定中是獎懲,另是最高規格的獎勵,強調的是「傑出」與「卓越」。)
4.任免令:任免的國務院組成人員.
命令具有法理性,制發者受到法律限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次修正)規定只有4種人(法人)才有權制發命令:(1)國家主席;(2)國務院;(3)國務院各部、委;(4)地方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命令 範文 一
國務院中央軍委
關於給鄭靜晨同志記一等功的命令
國函〔2006〕35號
公安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鄭靜晨,男,漢族,1959年9月出生,陝西省戶縣人,中共黨員,1983年8月入伍,武警部隊總醫院副院長,專業技術6級,武警大校警銜。2001年4月,鄭靜晨同志被任命為中國國際救援隊副總隊長兼首席醫療官。5年多來,他先後率隊執行赴新疆伽師和阿爾及利亞等5次國內外緊急醫療救援任務,救治傷病員1500多人。特別是2004年12月,他率隊赴印度尼西亞執行海嘯醫療救援任務期間,帶領醫護人員克服環境惡劣、條件艱苦等困難,堅持24小時為災民服務,先後為1.1萬多名傷病員提供各種醫療救助,施行手術284例,成功救治危重病人440餘例,受到印度尼西亞政府和當地人民的稱贊,為祖國和軍隊贏得了榮譽。
為表彰先進,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給鄭靜晨同志記一等功。
國 務 院 總 理 溫家寶
中央軍委主席 胡錦濤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命令範文二
各鄉(鎮)人民政府、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xxx,xxxx醫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在他的帶領下,公司主打產品葯用基橡膠瓶塞成功銷往xx集團、xx集團、xx制葯、xx制葯等全國各大葯廠,並外銷出口歐盟、東南亞地區。xxx5年3月,該公司成功實現「新三板」上市,為我市生物醫葯產業做出了先進表率。為肯定成績,表彰先進,決定對xx--予以通令嘉獎。
希望xx--在今後的工作中再接再厲,再創佳績。全市各級各部門各企業和廣大幹部職工要以先進為榜樣,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開拓進取,扎實工作,為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xx市人民政府
命令範文三
分局各單位:
在xxx1年第一季度公安工作中,各單位採取有效措施,在刑偵打擊工作和安全保衛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涌現出一批表現突出,成績優異的個人。
為了表彰先進,鼓舞士氣,經分局研究決定,給予林中山等6位同志通令嘉獎。
蓋山派出所 xx
刑偵大隊 xxx
交巡警大隊 xx
經偵大隊 xxx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厲,為維護轄區安定穩定,積極構建平安倉山作出更大貢獻。
此令
公安局長:
xxx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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