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行政決定和行政命令的區別
我覺得有以下區別:
行政決定一般以行政機關的名義發布,而行政命令一般以行政首長的名義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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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決定可以針對行政機關內部,也可以針對相對人發布。
而行政命令一般是針對相對人的。
『貳』 公文文號種類的使用區別
根據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通知(中辦發〔2012〕14號)規定,公文種類主要有(15種),具體包括決議、決定、命令(令)、公報、公告、通告、意見、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議案、函、紀要。
1、決議與決定:
主要區別是是否經過會議集體討論並表決通過。決議主要是通過會議表決的一些全國、全黨性質的重要事項。
2、決定與命令:
決定和命令都可以用於獎勵個人或單位,然而決定可以用於獎勵也可以用於懲罰,命令只能獎勵不能懲罰,而且命令獎勵的人通常死了,通常都是一些重要人物領導人物。命令更加權威,絕對不能拒絕和商量,決定雖然也必須執行但可以適當的提出建議。
命令的制發單位有明顯要求,范圍小。只有國家領導機關和領導人、國務院各部門,鄉鎮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在他們的本身許可權內可以制發命令。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發布命令,黨使用的公文沒有命令這種。
決定的范圍廣,上至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下至地方基層部門都可以使用決定。另外,命令內容要很重要,不是重大的政策法規、重大的問題與決策、重大的任務與嘉獎一般不用命令。決定一般都是較重要的事項,或有重大行動與活動要安排部署。
3、請示和報告:
(1)行文目的不同。請示是為了聽取上級機關意見,解決工作中亟待處理但又無權或無力處理的問題,故請上級答復;報告是為了使下情上達,取得上級的支持與指導,並不要求直接批復。
(2)行文時間不同。請示必須在事前行文,不允許「先斬後奏」;報告則不受時間限制,事前、事中和事後都可以行文。
(3)內容含量不同。請示一文一事,篇幅相對較短;報告不限一文一事,內容較復雜,篇幅較長。
(4)處理辦法不同。上級機關受文後,對請示有答復的責任,對報告則一般不作答復。另外比較相似的文種還有公告和公報,通知、通報和通告,通告和公告,紀要和意見等,大家在備考的過程中都應該注意進行總結對比。
(2)決定和命令的區別擴展閱讀:
公文文種使用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一)要完整准確地學習領會《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中有關文種使用方面的規定。
(二)要准確把握「公布令」的使用限度。
(三)不要把「函」遺忘,偏愛「請示」。
(四)要全面理解「意見」文種的多重功用。
「意見」這一文種對我們廣大公文工作者來講並不陌生。人們對它的使用,過去主要是向上級機關反映自己管轄范圍內有關工作的意見,要求上級加以支持或批轉,現在,「意見」也可用於向下級機關指導工作,即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要求下級貫徹辦理。
還可以用於向不相隸屬的機關單位行文,就辦理和解決某一問題或事項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這就是說,意見文種在行文方向上具有不確定性,對上、對下以及對不相隸屬的單位均可使用,這是意見文種的一個突出特徵。
(五 )請示與報告必須嚴格分開。
(六)要注意區別正式文種非正式文種的使用界限
『叄』 命令和決定有什麼不同
決定,是對重要事項或重大行動作出決策或安排,並要求機關各部門和下級機關或有關單位貫徹執行的指令性公文。適用於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作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從這個意義上講,它是應用寫作實踐中的一種重要文體。
命令(令)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領導人發布的指揮性和強制性的公文。它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命令必須嚴肅審慎,不能濫用,錯用。
『肆』 決議和決定,命令的區別
決議是多人討論議定的結果,決定是最後的選擇,命令是強制性的。
『伍』 決定和命令的區別
1.發文者許可權不同
2.執行要求不同
3.內容表達不同
『陸』 決議和決定、命令三個詞的區別是什麼
決議是指黨的領導機關就重要事項,經會議討論通過其決策,並要求進行貫徹執行的重要指導性公文。一般具有權威性和指導性。也是某些企業的公文之一。
決定,是對重要事項或重大行動作出決策或安排,並要求機關各部門和下級機關或有關單位貫徹執行的指令性公文。適用於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作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從這個意義上講,它是應用寫作實踐中的一種重要文體。
命令(令)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領導人發布的指揮性和強制性的公文。它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命令必須嚴肅審慎,不能濫用,錯用。
『柒』 同樣是表彰,命令、決定和通告有什麼不同
一、用法不同
1、命令(令):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即公布令,行政令,嘉獎令。
2、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包括法規性決定、指揮性決定、獎懲性決定和變更性決定。
3、通告適用於公布社會各有關方面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通告按用途可分為周知性(事務性)通告、規定性(制約性)通告兩大類。
二、格式不同
1、命令格式要求:標題、發文對象、正文、落款(發文單位、發文時間)。
2、決定格式要求:標題、主送機關(普發性的決定可以不寫發文對象)、正文、落款。
3、通告格式要求:標題、正文、落款。
三、力度不同
1、命令發布的力度最大,具有指揮性、強制性。
2、決定力度適中。
3、通告的力度相對弱,引起周知的事宜。
『捌』 通知,決定,命令都可以用來人事任免,請問區別在哪裡
不對。可用於人事任免的公文有決定、通知。
根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規定,「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而人事任免對一個單位來說當然是重要事項,所以用決定來發布人事任免。同時也規定,「通知」有任免人員的功能。
重大或需說明任免理由的人事任免宜用決定,不需說明理由的或一般的、正常的人事任免應用通知。
(8)決定和命令的區別擴展閱讀
公文種類主要有
(1)決議: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2)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3)命令:適用於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晉升銜級、嘉獎有關單位和人員。
(4)公報:適用於公布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項。
(5)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6)通告: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7)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8)通知:適用於發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
(9)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
(10)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回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11)請示: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12)批復: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
(13)議案: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14)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准和答復審批事項。
(15)紀要:適用於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
『玖』 公文中報告 命令 決議決定的區別
不少公文寫作者不知決定和決議的本質區別,其實,決定和決議雖然同屬議決類下行文,但卻是兩種不同文種。主要表現為:(1)決議的內容多是關系全局性、原則性的重大問題、重大事件,而決定的使用則相對靈活、具體一些。(2)決議形成的過程和程序要比決定嚴格。決議必須經過有關會議討論通過,而決定不一定經過會議表決程序。(3)決議和決定同屬於指令性公文,都要求下級機關認真貫徹執行,但決定的指令性更強,而決議所要求達到的效果,卻各式各樣。
『拾』 在公文中,命令與決定有什麼區別各有什麼特點
1 什麼是公文?怎樣理解公文的基本含義?
答:公文是國家機關及其他社會組織在行使職權和實施管理的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用與規范格式的文件材料,是辦理公務的重要工具。公文的基本含義主要可以從四個方面理解:(1)公文形成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及其他社會組織。(2)公文形成的條件是行使職權和實施管理。(3)公文是具有法定效用與規范格式的文件材料。(4)公文是辦理公務的重要工具之一。(分別進行簡單闡述)
2 公文產生的必要條件是什麼?簡述我國古代公文產生與發展的主要線索。
答:社會的發展、階級的出現需要文字的溝通。這是公文出現的必要條件。在我國商代出現最早的文字-甲骨文。它是我國迄今發現的最早的文書檔案;在西周時期國家政權機構變得復雜起來,已設有專門管理文書的機構與起草文書的官吏;秦代出現了「書」、「奏」,它是我國最早的上行文;到了漢時期出現了「章」、「表」、「疏」等上行文,官員之間出現平行文「移書」,同時也出現了諸如「令」、「教」、「諭」之類的下行文,秦漢時期是我國封建社會文書工作確立的時期。從秦漢以後至明清,各種公文形式不斷變化出新。辛亥革命時期,南京政府對文書進行了全面改革。
3 比較文書、文件、公文三個概念的異同。
答:文書一詞在機關的公務活動乃至人們的日常生活中,使用得極為普遍和廣泛。它可以作為所有文件材料的總稱也可以指公務文書和私人文書。「文件」有兩種解釋。從廣義上講他同文書一樣既可指公文也可以指私人文件。從狹義上講文件主要是指機關、組織製成的正式行文。文書則特指國家機關的公務文書。
4 公文的主要特點是什麼?
答:(1)有法定的作者。(2)有法定的權威。(3)有特定的效用。(4)公文有規范的體式。(5)公文有規定的處理程序。(各個特點相應補充說明)
5 機關公文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答:(1)領導與指導作用。(2)行為規范作用。(3)傳遞信息作用。(4)公務聯系作用。(5)憑據記載作用。(各個作用補充說明)
由於公文所反映的社會現象是極其紛繁復雜的,為了保證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有秩序、高效率地進行,就必須從分析和研究機關公文的性質、特點和作用入手,對機關在日常工作活動中所使用的公文進行科學的分類。公文分類的方法主要是:按照公文的來源分類分為,(1)對外文件。(2)收來文件。(3)內部文件。按照公文的行文關系分類分為,(1)上行文。(2)平行文。(3)下行文。按照公文的秘密程度和閱讀范圍分類分為,(1)秘密文件。(2)普通文件。(3)公布文件。按照公文制發機關的性質和公文作用分類分為,(1)法規文件。包括:法律文件、法令文件、行政法規與規章文件 (2)行政文件。(3)黨的文件。按照公文的性質和特點分類分為,(1)指揮性公文。(2)規范性公文。(3)報請性公文。(4)知照性公文。(5)記錄性公文。
7 公文的名稱是怎樣確定的?我國現行的黨政機關公文常用種類有哪些?
1 哪些領導機關有權發布命令?
答:根據《憲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務院、國務院各部委、委員會、縣、鄉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可以按照相關要求發布命令。
2 命令的特點是什麼?
答:命令是體現國家機關領導意志的重要下行文,它具備三個主要特點:(1)權威性(2)指揮性(3)強制性
3 命令的類型及嘉獎令的寫法。
答:命令的類型主要包括:(1)公布令(2)行政令(3)嘉獎令。嘉獎令一般是省級以上機構,對貢獻特別大的人員或7 決定的主要特點是什麼?
答:決定的主要特點是:(1)性質重要(2)政策性強(3)有約束力
8 決定有什麼樣的類型及指揮型的決定有什麼樣的寫法?
答:決定的使用類型主要有:(1)指揮型(2)個案型(3)知照型。其中,指揮型的決定文是對重要事項和重大行動做出決策和部署,其特點是影響大,指揮和導向作用明顯。
9 個案型的決定應當怎樣寫?
答:個案型決定是對某些性質重要、影響較大的個人或事件做出決定,目的是引起注意或警惕,擴大正面影響,縮小消極影響。
10 決議有什麼特點?它的類型是怎樣的?
答:決議的特點主要是:(1)表達群體意志(2)有權威性和約束力。決議的類型是:決策部署型和結果公布型。
11 決定和決議有什麼相同點和不同點?
答:決定和決議的相同之處:(1)都是下行的指揮性公文(2)在內容方面接近,側重於對重要事項的決策(3)在文字表達方面風格一致都要求准確、鮮明、簡潔。決定和決議的不同之處是:(1)形成的程序不完全一樣,決議必須由會議通過。(2)內容的范圍不盡相同。決議多半針對全局性的問題做出解決。(3)發布形式略有不同。決議以會議名稱發布,決定多半以機關名稱發布。
集體進行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