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領導做出的「批示」和「指示」有什麼區別
1、在公文領域批示應該與批復作區別指示一般不在行政公文的標題中出現。
2、指示一般比較口語化在指導性的綱領性的原則性的比較大的層面使用。
3、批示則大多用於政府的下行文中是政府及職能部門對上報文件作出同意或原則同意或不同意的表達並大多包括應該如何做規定如何做的規范性描述。
4、批復與批示相似但不能混用批復多用於表達同意或原則同意或不同意一般不涉及規范性描述。
5、舉個例子請示政府是否同意對外擔保批復的內容是同意或不同意批示的內容則可能還包括應該如何做的內容。
㈡ 如何執行上級領導的指令
1執行要快:對於領導的指示執行一定要快,不可拖拖拉拉,上午推下午,今日推明日,明日推後天,但就是不去執行。否則的話,一方面領導的指示無法及時得到執行,會影響到單位的業績,另一方面會讓領導不高興,認為你工作不力,懶惰懈怠。
2執行要准:對於領導的指示一定要理解透、理解准確,決不能出現差錯。比如:領導讓你寫全年工作總結,那就不能寫成下一年的工作計劃,領導讓你去A地執行任務,那你就不能去B地執行任務,否則就執行錯誤了。
3執行要全:對於領導的指示要完全執行,不可丟三落四,只執行一部分,不執行另一部分,那樣就把領導的指示打了折扣了,也會影響到執行的效果。比如:領導指示要你完成ABCDE五個任務,那你就不能只執行其中的ABC三個或者ABCD四個。
4經常匯報:在執行領導的指示中,一定要學會經常向領導匯報,匯報一下執行的情況,以及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與困難,這樣做一方面可以得到領導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也會得到領導的幫助,有利於更好地執行領導的指示。
5杜絕推拖:不管領導的指示是什麼,不管領導的指示如何難以執行和落實,我們都不要有畏難情緒,一定要乾脆利落地答應下來,然後付諸於行動。這樣的話即使執行不下去,領導也不會怪罪的,如果對領導的指示推拖,那就會得罪下領導,讓領導覺得你一點兒也不靠譜,一定會影響到你的前途。
㈢ 領導指導性公文種類有什麼懂的回答,搜來的答案都是錯的
領導指示性公文的種類有:指示、命令、通知、批復。
一、指示的含義及分類:
1、指示,是上級領導機關根據憲法、法律、法令以及有關決定、命令等,對下級機關部署工作,闡明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提出基本要求,指出方法步驟的指導性下行公文。指示同命令、指令的不同之處是:命令、指令一般由國家行政領導機關或領導人發布。指示,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人亦可使用;命令、指令一經發布,即產生法律效力,必須堅決執行,沒有變通餘地。而指示,下級可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靈活掌握,不象命令那樣嚴格。
2、指示,一般可分為兩種:一種是針對普遍性、全局性的問題,向下級發布指示,闡明指導原則、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驟;另一種是針對某項工作、局部性的問題,向下級機關布置任務,說明意義,提出辦法。
二、命令的定義:
命令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公布實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職員。
三、通知的定義:
1、通知的基本概念通知是一種指示性、部署性和告知性文體。
2、通知的格式,包括標題、稱呼、正文、落款。
① 標題:有完全式和省略式兩種。 ①完全式包括發文機關、事由、文種。 ②省略式,例如《關於××的通知》。 通知內容簡單的,只寫「通知」兩字,這也是省略式的一種。 寫在第一行正中。可只寫「通知」二字,如果事情重要或緊急,也可寫「重要通知 」或「緊急通知」,以引起注意。有的在「通知」前面寫上發通知的單位名稱,還有的寫上 通知的主要內容。
②稱呼:寫被通知者的姓名或職稱或單位名稱。在第二行頂格寫。(有時,因通知事項簡短 ,內容單一,書寫時略去稱呼,直起正文。)
③正文:另起一行,空兩格寫正文。正文因內容而異。開會的通知要寫清開會的時間、地點 、參加會議的對象以及開什麼會,還要寫清要求。布置工作的通知,要寫清所通知事件的目 的、意義以及具體要求和作法。
④落款:分兩行寫在正文右下方,一行署名,一行寫日期。要寫明發文單位、聯系人、發文日期並加蓋公章。
四、批復的定義:
批復是「答復下級機關的請示事項」時使用的文種。批復是用於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的公文,它是機關應用寫作活動中的一種常用公務文書。
㈣ 領導的批示和指示有什麼區別
批示是指你提交的申請由上級領導同意這叫做批示,而指示是指上級領導命令並明確表示了你要干點什麼的意思,兩者是不一樣的
㈤ 上級的命令和指示都必須要服從嗎
在一個團隊裡面,有組織就必須有分工,有分工就有紀律,有紀律就必須講服從。小局服從大局,個人服從整體,下級服從上級。服從的本質,就是無條件地遵從上級的指示。在有些人的觀念里,服從就是「對的就服從,不對的就不服從」。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如果上司的指令要經過你的判斷才能執行下去,那豈不是說,你的判斷比上司更有權威!所以服從者必須放棄個人的主見,一心一意地服從所屬企業的價值理念和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執行。當然,我們所說的服從絕對不是不動腦子的盲從,如有不同意見,可以在合適場所和時間,並通過適當的方式向上級領導提出或反映,在上司未採納你的意見之前不得中止或影響執行。如何服從有四個標准: 首先,服從沒有面子可言。面對你的上級,應該借口少一點,行動多一點。對上司的指令,要積極反應:「好,我知道了,保證完成任務」。不要牢騷滿腹,推三阻四;也不要不聲不響,不置可否。 其次,服從應該直截了當。沒有「顧忌」,沒有「煩瑣」,無須「協調」,無須「磨合」,全力而迅速地執行任務。 第三,先接受後溝通。主管作出的任何一個決策都不是一拍腦門就決定的,他的工作是系列化的,你的某一項任務只是其中的一個環節,不要因為你的這一環節影響到主管整個工作的進程,之所以他將任務分配給你,包含了他個人的判斷,而你認為「不可行」那隻是你的判斷。你可以先接受任務,如果在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問題,再去和主管多溝通。你不應該馬上推辭,並列出一堆理由來說明你的困難,這是最不受領導歡迎的,切記這一點。 第四,隨命令而動。立即行動是一種服從的精神,不能有一時一刻的拖延,並養成一種習慣。
㈥ 上級對下級有所指示是什麼詞語
上級對下級有所指示的詞語是命令。命令(令)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領導人發布的指揮性和強制性的公文。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命令必須嚴肅審慎,不能濫用,錯用。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務院總理、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可以發布命令。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可以發布命令。
㈦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機構最早使用的文種是指什麼
新中國成立以來, 黨政機關頒布的10部公文法規中, 其中國家行政機關發布的有7部, 黨的機關發布的有2部, 黨政機關聯合發布的有1部。現將歷次公文處理法規中規定的公文文種種類詳列如下:
1.1950年12月30日, 中央人民政府秘書廳《公文處理暫行辦法 (草案) 》中規定公文種類有函、令、決定、指示、報告、簽報、批復、布告、通報、通知, 共10種。
2.1951年9月29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文處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公文種類有報告、簽報、命令、指示、批復、通報、通知、布告、公告、通告、公函、便函, 共12種。與第一次比較, 增加了公告、通告, 去掉了決定, 函分為公函和便函。
3.1956年10月22日, 國務院秘書廳《關於公文名稱和體式問題的幾點意見 (稿) 》規定的公文種類有命令、令、指示、報告、請示、批復、批示、通知、通報、布告、通告、函, 共12種。與第二次比較, 增加了令、請示、批示, 去掉了簽報、公告, 便函。公函又恢復為函。
4.1981年2月27日,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公文種類有命令、令、指令, 決定、決議, 指示, 布告、公告、通告, 通知、通報, 報告、請示, 批復, 函, 共15種。與第三次比較, 增加了指令、決議、決定, 去掉批示, 又恢復了公告。
5.1987年2月18日,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規定的公文種類有命令 (令) 、指令, 決定、決議、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函、會議紀要, 共15種。與第四次比較, 增加了會議紀要。命令與令, 合在一起。
6.1989年4月25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中國共產黨各級領導機關文件處理條例 (試行) 》中規定的公文種類有公報、決議、決定、指示、條例、規定、通知、通報、請示、報告、批復、會議紀要、函, 共13種。
7.1993年11月21日, 國務院辦公廳修訂並發布《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的公文種類有命令 (令) 、議案、決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函、會議紀要, 共13種。與第五次比較, 增加了議案, 去掉了指令、決議、布告。
8.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中規定的公文種類有決議、決定、指示、意見、通知、通報、公報、報告、請示、批復、條例、規定、函、會議紀要, 共14種。與第六次比較, 增加了意見。
9.2000年8月24日, 國務院發布《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規定的公文種類有命令 (令) 、決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復、意見、函、會議紀要, 共13種。與第7次比較, 增加了意見, 去掉了指示。
10.2012年4月16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中規定的公文種類有決議、決定、命令 (令) 、公報、公告、通告、意見、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議案、函、紀要, 共15種。
從上述10部公文處理法規中公文種類的演變, 有以下一些特點:
一、從法定公文文種的數量來看
從法定公文文種的數量上看, 存在由少到多, 有的文種, 一個時期淘汰了, 後來又恢復了。部分文種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而自然淘汰, 再也沒有恢復。10部公文處理法規中, 規定的公文種類數量, 10種的1部, 12種的2部, 13種的3部, 14種的1部, 15種的3部, 整體上呈現出公文種類由少到多的情況。
新中國成立以來, 黨政機關發布的10部公文處理法規中, 規定的公文種類 (含文種名稱更新) 共有函、公函、便函;命令、令、命令 (令) 、指令;決議, 決定;指示、報告、簽報;請示、批示、批復;通報、通知;布告、公告、通告;公報;條例, 規定;議案;意見;會議紀要, 紀要, 共27種。
以現行《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15種公文種類為例 (以下簡稱《條例》) , 先後淘汰的公文種類 (含公文文種名稱改變) 有:公函、便函、命令、令、指令、指示、簽報、批示、布告、條例、規定、會議紀要, 共12種。
新中國成立初, 中央人民政府秘書廳《公文處理暫行辦法 (草案) 》中規定的10種公文文種, 一直沿用保留下來的有6種:決定、函、批復、通知、通報、報告。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 先後增加 (或更改公文文種名稱的) 的公文文種有命令 (令) 、公告、通告、請示、決議、紀要、公報、議案、意見, 共9種。
增加了, 一度又去掉了, 後來又恢復的公文文種, 有2種:公告、決議。
去掉了, 後來又恢復的公文文種, 有1種:決定。
增加了, 就一直沿用保留下來的公文文種有5種:通告、請示、意見、公報、議案。
去掉了, 就再也沒有恢復的公文文種有7種:指令、指示、簽報、批示、布告、條例、規定
文種名稱改變後, 就一直保留沿用下來的有3種:函、命令 (令) 、紀要。其中函, 一度分為公函, 便函, 後來又恢復為函, 而便函, 去掉了, 不再作為法定公文種類。命令、令, 文種合而為一成命令 (令) , 會議紀要, 更名為紀要。這種更名, 是基於公文處理實際的需要, 避免的有些事項用「命令」貼切, 有的事項用「令」做文種, 則更為簡潔, 用「紀要」, 則避免了「會議」二字在公文標題中的重復。
二、新中國成立以來公文文種69年的演變史
從新中國成立以來公文文種69年的演變史來看, 公文文種的演變, 具有繼承性和相對穩定性, 也反映了黨由革命戰爭時期的革命黨到取得全國政權的執政黨的變化, 與時俱進地反映了公文處理工作的實際。黨政機關的公文文種的演變, 有著相對的差異性。黨的機關發布公文法規有2部, 對其前後公文文種演變比較看, 只增加了一個「意見」。行政機關發布的公文處理法規有7部:1.連續7次存在的有4種:通知、通報、報告、批復。2.連續6次存在的有2種:通告, 函。3.連續5次存在的有1種:請示。4.連續3次存在的有1種:會議紀要。5.連續2次存在的有1種:議案。
以《條例》為參照, 從新中國成立初沿用至今的決定、函、報告、通知、通報, 批復, 6個公文文種, 正是公文處理工作中使用頻率和用途最為廣泛的文種。
新中國成立以來, 先後淘汰的文種 (含公文文種名稱改變) 有12種:公函、便函、命令、令、指令、指示、簽報、批示、布告、條例、規定、會議紀要。隨著黨取得全國政權成為執政黨, 開始帶領全國人民建設社會主義, 像指令、指示、簽報、批示、布告, 這類帶有革命戰爭時期崢嶸歲月印記的公文文種, 就逐漸不適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而逐漸從公文文種大家庭里被淘汰了, 而體現黨和國家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一些文種, 諸如意見、議案、公告、通告、請示、公報, 隨著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隨著公文處理工作實踐的需要, 而漸次進入公文文種大家庭。
2012年4月16日, 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布的《條例》, 結束長期以來黨政機關公文處理法規分立的狀態。《條例》頒布之前, 黨政機關共同使用的公文文種種類是18種, 《條例》去掉了指示、條例、規定, 三個文種, 指示的用途, 為「意見」所替代, 而條例、規定, 這類體現法規類的文種, 也就不適合列入黨政機關日常公文處理工作中了。《條例》保留的15個公文文種, 也充分體現了公文文種演變中的繼承性和相對穩定性。
三、新中國成立以來公文文種的用途及適用范圍的演變, 反映了公文處理工作「三化」——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歷史進程
以《條例》規定的15種公文文種為視角, 梳理其用途及適用范圍的演變, 可以清晰地看到新中國成立69年來公文法規建設的成就, 也見證了公文處理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歷史過程。
(一) 公文文種用途及適用范圍的文字表述, 趨於簡明、准確、嚴謹、規范。《條例》對各公文文種的用途及適用范圍的表述, 起首統一冠以先前沿用的「適用於」, 沒有採用先前黨的機關所表述的「用於」, 體現法規類文件中語言表述的標准化、規范化。新中國成立初, 1956年的文件中對「通知」用途表述用的文字是163字, 《條例》對其用途及適用范圍的表述用的文字是37個字。對其「批轉、轉發」功能的表述, 只是「批轉、轉發公文」, 沒有再表述為「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 顯得簡明、簡潔。對「函」的適用范圍起初表述是平行機關及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的行文, 現行《條例》表述為「不相隸屬機關」。平行機關, 彼此關系當然是不相隸屬, 不相隸屬, 就包含了平行, 這語意表達上就更為准確而科學。「報告」, 《條例》對其用途及適用范圍的表述, 與其最近的一部法規的表述, 只是一字之差, 將「答復」改為「回復」。「通報」, 將「傳達重要精神或情況」, 改為「傳達重要精神或告知情況」, 在「情況」之前, 用「告知」, 而不用前面的「傳達」。從這一字、一詞之差, 體現了機關上下級之間平等的工作關系, 反映了良好的機關工作作風, 也是親民、為民、務實的執政理念的體現。
(二) 公文文種用途及適用范圍演變中, 一些公文文種用途及適用范圍, 由窄變寬, 功能強大, 一些文種適用范圍則由寬變窄, 功能減弱。具有以上鮮明對比的一對文種, 是「通知」和命令 (令) 。「通知」, 最初的用途只是「對於特定機關或人員知道的事項」, 僅限於對特定范圍內人員事項的告知。但在其用途及適用范圍演變中, 一度具有發布規章, 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周知的事項, 傳達上級機關指示, 任命和聘用幹部, 批轉、轉發公文等。現行《條例》對其用途及適用范圍的表述是「適用於發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 批轉、轉發公文。」「通知」在公文處理工作實際中, 用途極為廣泛, 不愧為「公文之王」。「命令 (令) 」, 最初規定的用途有頒布法律、條例、通則、決定、規定、辦法或任免、嘉獎、懲戒、通緝、赦免以及指揮行政等, 在其演變中還具有「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等功能」。現行《條例》對其用途及適用范圍的表述為「適用於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晉升銜級、嘉獎有關單位和人員。」雖然其用途及適用范圍還是比較寬, 但其「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等功能」去掉了, 其「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由「決定」取代。
(三) 公文文種用途及適用范圍演變中, 一些文種的用途及適用范圍基本上背離了原初的規定, 隨著社會發展而煥發新的生命。此類文種的代表是「通報」。其最初用途, 僅僅是「對於使各機關周知的事項」, 近乎「通知」的最初用途的表述, 但其比最初「通知」的表述還寬些, 它是「使各機關」, 而「通知」是「使特定機關或人員」。《條例》對其用途適用范圍表述為「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雖然同樣是具備傳達、告知的功能, 但 (下轉第9頁) (上接第6頁) 其實際用途, 與其原初用途比, 已是天壤了。
(四) 公文文種用途及適用范圍演變中, 一些文種的行文方向變化很大, 在演變中其行文方向逐漸趨於穩定, 日趨規范。行文方向演變較大的文種以「通知」「通報」和「函」為代表。從對1951年發布公文法規中「通知」和「通報」的行文方向分析看, 「通知」「通報」的行文方向都不確定, 一是「使特定機關和人員」, 一是「使各機關 (不分上行、平行、下行) 」, 呈泛化行文狀態。在演變中, 「通知」「通報」都逐漸確立為下行文。「函」的行文方向演變, 可謂一波三折, 走了彎路, 又回到原點。起初其行文方向就規范為平行文。1951年、1956年的公文法規對「函」用途及適用范圍就表述為「平行機關及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行文」。而1981、1987、1989的三部公文法規中, 對其行文方向都沒有明確的界定。「函」由平行文, 演變為多向泛化行文。1993以後的歷次公文法規, 「函」又恢復其「不相隸屬機關」的平行文的特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 (以下簡稱《決定》) 。《決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黨政機關處理公務活動重要工具的公文, 在推進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中, 無疑將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這是我們探析新中國成立以來公文文種演變的應有之義。
㈧ 領導指示和批示有什麼區別
1、首先,在兩者的含義方面,「指示」指的是對某件事情做出指定的表示,比較婉轉,可以是口頭上的指示,也可以是書面上的指示。而「批示」的指的是批改表示,語氣較嚴重,一般用於書面上較多。
2、其次,在使用者方面,「指示」可以用於長輩和較低級的領導級別,例如導師等。語氣婉轉,注重於對被指示者作出指導。而」批示「的語氣較嚴厲,一般是較高級的領導階層做出不可更改的命令時使用。
3、最後,在嚴重程度上,」指示「一詞帶有可以商量的意思,在執行某種政策時是一種大致的方向,是可以進行略微的修改的。而」批示「一詞代表一種絕對的威嚴,不容改變的意思,有一種批評改正的意思,代表事件已經到了比較嚴重的程度。
㈨ 接受上司指令的技巧有哪些
1.仔細聆聽領導的命令
一項工作在確定了大致的方向和目標之後,領導通常會指定專人來負責該項工作。如果領導明確指示你去完成某項工作,那你一定要用最簡潔有效的方式明白領導的意圖和工作的重點。此時你不妨利用傳統的5W2H的方法來快速記錄工作要點,即弄清楚該命令的時間(When)、地點(Where)、執行者(Who)、為了什麼目的(Why)、需要做什麼工作(What)、怎麼樣去做(How)、需要多少工作量(Howmany)。在領導下達完命令之後,立即將自己的記錄進行整理,再次簡明扼要地向領導復述一遍,看是否還有遺漏或者自己沒有領會清楚的地方,並請領導加以確認。如果領導對你關於目標的理解點頭認可了,那麼你就可以進入下一個環節。
2.與領導探討目標的可行性
領導在下達了命令之後,往往會關注下屬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他希望下屬能夠對該問題有一個大致的思路,以便在宏觀上把握工作的進展。所以,作為下屬,在接受命令之後,應該積極開動腦筋,對即將負責的工作有一個初步的認識,告訴領導你的初步解決方案,尤其是對於可能在工作中出現的困難要有充分的認識,對於在自己能力范圍之外的困難,應提請領導協調別的部門加以解決。
3.擬訂詳細的工作計劃
在明確工作目標並和領導就該工作的可行性進行討論之後,你應該盡快擬訂一份工作計劃,再次交給領導審批。在該工作計劃中,你應該詳細闡述你的行動方案與步驟,尤其是對你的工作時間進度要給出明確的時間表,以便於領導進行監控。
4.在工作進行中隨時向領導匯報
現在,你已經按照計劃開展工作了,那麼,你應該留意自己工作的進度是否和計劃書一致,無論是提前還是延遲了工期,你都應該及時向你的領導匯報,讓領導知道你現在在干什麼,取得了什麼成效,並及時聽取領導的意見和建議。
5.在工作完成後及時總結匯報
經過你和部門同事的共同努力,你們終於完成了一項工作,當大家都在興高采烈地歡慶成功之時,作為部門主管的你仍不應該有鬆懈的理由。你應該及時將此次工作進行總結匯報,總結成功的經驗和其中的不足之處,以便於在下一次的工作中改進提高。同時不要忘記在總結報告中提及領導的正確指導和下屬的辛勤工作。至此,一項工作的請示與匯報才算基本結束。
千萬不要忽視請示與匯報的作用,因為它是你和領導進行溝通的主要渠道。你應該把每一次的請示匯報工作都做得完美無缺,領導對你的信任和賞識也就會慢慢加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