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麼區分禁止性規定和命令性規定
禁止性規定一般會有禁止......,不得......,
命令性規定一般會有應當......,應該......,必須......
㈡ 法律規范的分類有哪些
按照不同的標准,可以把法律規范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一、按照法律規范的行為模式的不同,可以分為授權性規范、義務性規范和禁止性規范
1、授權性規范
授權性規范,是規定人們可以為一定的行為或者不為一定的行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為一定的行為或者不為一定的行為的法律規范。
2、義務性規范
義務性規范,是規定人們必須積極作出一定行為的法律規范。
3、禁止性規范
禁止性規范,是規定禁止人們作出一定行為或者必須不為一定行為的法律規范。禁止性規范也可以說是一種義務性規范。禁止性規范與義務性規范的區別在於:義務性規范是設定作為義務,禁止性規范卻是設定不作為義務。
二、 按照法律規范強制性的程度,可以分為強制性規范和任意性規范
1、強制性規范
強制性規范,是指法律規范所確定的權利和義務十分明確、肯定,不允許有任何方式的變更或違反的法律規范。強制性規范表現為義務性規范和禁止性規范兩種形式,或者說義務性規范和禁止性規范絕大部分都屬於強制性規范。
2、任意性規范
任意性規范,是指法律規范允許法律關系的參加者在一定的范圍內可以自行確定其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規范。
三、按法律規范內容的確定性程度的不同,可以分為確定性規范、委任性規范和准用性規范
1、確定性規范
確定性規范,是指法律規范直接而明確地規定了行為規則的內容,適用時無須再援用其他的法律規范來補充或說明的法律規范。大多數法律規范是確定性規范。
2、委任性規范
委任性規范,是指法律規范沒有明確規定行為規則的內容,而是授權由某一專門機構加以規定的法律規范。
3、准用性規范
准用性規范,是沒有明確規定行為規則內容,但明確指出可以援引其他的規則是本規則的內容得以明確。
四、按照法律規范所調整的行為是否可能發生在該規則之前,可以分為調整性規范和構成性規范
1、調整性規范
調整性規范,是對已經存在的各種行為方式進行評價,並通過設定權利和義務來調整相關行為的法律規范。
2、構成性規范
構成性規范,是以規則的產生為基礎而導致某些行為方式的出現,並對其加以調整的法律規范。與調整性規范的不同,在構成性規范產生以前,該規則所涉及的行為不可能出現.

(2)該條規定屬於命令性規范擴展閱讀:
法律規范的時間效力,是指法律規范在什麼叫開始生效、在什麼時間終止生效以及對其生效前的行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
1.法律規范的生效時間
法律規范的生效時間通常有三種:從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法律本身規定了生效的具體時間;法律本身規定了其生效時間取決於其它法律的生效施行。
2.法律規范終止生效的時間
法律規范終止生效的時間通常有:
1.新的法律公布實施後,原有法律自然失去效力。
2.新的法律公布生效時,明文規定原有的同類法律廢止。
3.有的法律因已完成其歷史任務而自然失去效力。
4.法律本身明確規定生效期限,期限屆滿自行終止效力。
5.由有關機關頒發專門的決議、決定,宣布廢除某些法律,從宣布廢除之日起,該法即停止生效。法律規范終止生效還可分為明示廢止和默示廢止。
3.法律規范的溯及力
法律規范的溯及力,是指法律規范對其生效前發生的事件和行為是否適用。在一般情況下,法律不溯及既往,但也有一些例外。在刑法的適用上現代各國通常採取「從舊兼從輕」的原則。
㈢ 法理學上命令性規則與禁止性規則的區分標準是什麼
標準是該規則規定的是作為的義務還是不作為的義務,也就是,該規則規定的是義務人應當做什麼還是不能做什麼。舉個例子:如《民事訴訟法》第12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就是命令性規則。條文中出現禁止、不得等字眼的就是禁止性規則。
㈣ 什麼是授權性法律規范、命令性規范、禁止性規范
授權性法律規范是指授於公民、公職人員、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可以自行抉擇做或不做某種行為的法律規范。禁止性規范和命令性規范稱為義務性規范;把授權性規范稱為任意性規范。 授權性規范在法律條文中,多以「可以」、「有權」、「享有」、「具有」等詞來表達。
命令性規范又稱強制性規范,是指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十分明確,不允許人們以任何方式變更或違反的法律規范。命令性規范一般表現為前述的義務性規范和禁止性規范兩種形式。
禁止性規范通常稱為禁止性規定,是「命令當事人不得為一定行為之法律規定」,屬於「禁止當事人採用特定模式的強行性規范」。其中包含「取締規范」和「效力規范」。
㈤ 條列,規定,辦法,決定是屬於公文中的規范性文件嗎
您好:
前三個是屬於公文中的規范性文件,而決定是屬於指令性文件。
按公文的內在屬性分為:規范性公文(規定、條例、章程、辦法、細則等)、指令性公文(命令、指示、決定等)、指導性公文(批示、意見等)、知照性公文(通知、通報、公報、簡報等)、公布性公文(公告、通告、布告等)、商洽性公文(函等)、報請性公文(請示、報告等)、記錄性公文(會議紀要、大事記等)。
㈥ 命令性規范和禁止性規范,可合稱為
法律分析:1.命令性規范和禁止性規范,可合稱為義務性規范,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2.命令性規范又稱強制性規范,是指權利和義務的規定十分明確,不允許人們以任何方式變更或違反的法律規范。命令性規范一般表現為前述的義務性規范和禁止性規范兩種形式。3.禁止性規范通常稱為禁止性規定,是「命令當事人不得為一定行為之法律規定」,屬於「禁止當事人採用特定模式的強行性規范」。其中包含「取締規范」和「效力規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㈦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從法律規范的分類看來,該法條屬於什麼規范
強制性規范、確定性規范
㈧ 什麼叫命令性法律規定
對特定人規定必須履行一定特定義務的特別性規定。一般是國家工作人員。
㈨ 《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該規則屬於
該規則屬於命令式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規定: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9)該條規定屬於命令性規范擴展閱讀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二十九條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㈩ 命令性規則是怎麼樣的
規定人們必須作出某種行為的法律規范。由假定和制裁或處理兩因素構成。根據上述兩種組成可分為保護性規范和調整性規范兩種。
命令性規范,是指規定人們的積極義務,即人們必須或應當作出某種行為的規范,其在立法中的用語表達式為:「有……義務」、「須得……」、「應……」、「必須……」等。
禁止性規范,是指規定人們的消極義務(不作為義務),即禁止人們作出一定行為的規范,其在立法中的用語表達式為:「禁止……」、「不準……」、「不得……」、「嚴禁……」等。

更進一級的禁止性規則:
一是如果既禁止特定的行為模式,也禁止特定的行為後果,這時行為應該絕對無效;
二是如果法律僅僅是對特定的行為模式或者實現特定行為模式的方式加以禁止,但沒有規定相應的法律後果,這時就不能簡單地判決行為絕對無效,而是需要結合禁止性規范禁止的行為主體、客體與內容進行綜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