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行政命令與法律有什麼區別為什麼要區別
行政命令與法律屬於不同的概念,因此,需要對兩只進行區別。行政命令與法律之間有3點不同,相關介紹具體如下:
一、兩者的實質不同:
1、行政命令的實質:行政主體依法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意思表示。
2、法律的實質: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范體系。
二、兩者的分類不同:
1、行政命令的分類:包括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作為的命令,如命令納稅、命令外國人出境。另一類是要求相對人履行一定的不作為的命令,稱作為禁(止)令,如因修建馬路禁止通行,禁止攜帶危險品的旅客上車等。
2、法律的分類:法律可以劃分為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三、兩者的理解不同:
1、行政命令的理解:從實質上理解,行政命令是行政主體的一種強制性行為,只存在於行政處理行為之中,與行政監察、行政決定和行政強制執行相聯系,並且相互銜接。
2、法律的理解:法的本質就是統治階級實現階級統治的工具。具體地說,它是指國家按照統治階級的利益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行為規范的總和。
㈡ 行政命令具有哪些權利
行政命令是行政主體依法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意思表示。行政命令具有強制力,它包括兩類:一類是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作為的命令,如命令納稅、命令外國人出境。
另一類是要求相對人履行一定的不作為的命令,稱作為禁(止)令,如因修建馬路禁止通行,禁止攜帶危險品的旅客上車等。
理解從實質上理解,行政命令是行政主體的一種強制性行為,只存在於行政處理行為之中,與行政檢查、行政決定和行政強制執行相聯系,並且相互銜接。它的特徵是:①行政命令由有權發布命令的行政主體作出;②行政命令屬於行政主體的一種處理行為,表現為要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③行政命令是要相對人履行一定的義務,而不是賦予相對人一定的權利;④行政命令是為相對人設定的行為規則,屬於具體規則,表現在特定時間內對特定事或特定人所作的特定規范;⑤相對人違反行政命令,可以引起行政主體對它的制裁;⑥行政命令是依法或依職權作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命令還有一個特徵,即相對人不服行政命令時不能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只能通過申請途徑解決。這和行政決定不同,相對人如不服行政決定,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直至行政訴訟。(應區別抽象行政命令與具體行政命令)如果是不服行政決定,相對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直至行政訴訟。
㈢ 行政法上的行政命令,政府管制的概念是什麼特徵又是什麼
行政命令是行政主體依法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意思表示。行政命令具有強制力,它包括兩類:一類是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作為的命令,如命令納稅、命令外國人出境。
另一類是要求相對人履行一定的不作為的命令,稱作為禁(止)令,如因修建馬路禁止通行,禁止攜帶危險品的旅客上車等。
特徵
①行政命令由有權發布命令的行政主體作出;
②行政命令屬於行政主體的一種處理行為,表現為要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
③行政命令是要相對人履行一定的義務,而不是賦予相對人一定的權利;
④行政命令是為相對人設定的行為規則,屬於具體規則,表現在特定時間內對特定事或特定人所作的特定規范;
⑤相對人違反行政命令,可以引起行政主體對它的制裁;
⑥行政命令是依法或依職權作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命令還有一個特徵,即相對人不服行政命令時不能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只能通過申請途徑解決。這和行政決定不同,相對人如不服行政決定,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直至行政訴訟。(應區別抽象行政命令與具體行政命令)
政府管制又稱為政府規制(governmentalregulation)。管制,是政府幹預市場的活動總稱,關於管制的研究被視為經濟學的一個正式領域。管制經濟學最早是由美國著名的經濟學家斯蒂格勒開創的。
㈣ 行政命令與行政處罰的區別
法律分析:判定行政行為是行政處罰還是行政命令主要看兩點:其一為是否存在先行行為,行政處罰做出的前提必須是存在行政相對人的先行違法行為;其二為行為是處罰性還是僅僅是相對人的義務。行政處罰是行政相對人在違反法律規定,不履行義務的情況之下對其施以的處罰。而行政命令的做出並非行政相對人違反法規,而是基於行政管理的目標對相對人提出的作為或者不作為的要求,其本身並不存在處罰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五條 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第六條 實施行政處罰,糾正違法行為,應當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
㈤ 行政命令是否可以提起復議
法律分析:行政命令可以提起復議。行政機關作出行政命令是屬於具體的行政行為,當事人對行政命令有異議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根據《行政復議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法律依據:《行政復議法》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徵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㈥ 行政命令是法律文件嗎能舉個例子嗎,它和行政法規有什麼區別
行政命令不是法律文件,是行政主體依法要求相對人必須怎麼做或者不準做什麼的意思。行政命令具有強制力。如命令納稅、命令某一路段禁止通行等。行政法規是國務院為領導和管理國家各項行政工作,根據憲法和法律,並且按照《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的規定而制定的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類法規的總稱。二者之間的區別是,行政法規是行政命令的依據,行政命令是各級政府或部門將行政法規在具體管理活動中的運用實施和落實。
㈦ 行政命令的主要含義是什麼
行政命令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下達的,要求下一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或者要求行政相對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指令。例如國務院就有權根據憲法和法律,來依法發布決定和命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九條
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十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十條
國務院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負責本部門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務會議或者委員會會議、委務會議,討論決定本部門工作的重大問題。
各部、各委員會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許可權內,發布命令、指示和規章。
㈧ 行政命令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法律分析:可以。行政主體依法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意思表示。行政命令具有強制力,它包括兩類:一類是要求相對人進行一定作為的命令;另一類是要求相對人履行一定的不作為的命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㈨ 行政命令是具體行政行為嗎
法律分析:是,行政命令有具體的對象,有具體的內容要求。所以說是具體行政行為而非抽象行政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
第四條 行政強制的設定和實施,應當依照法定的許可權、范圍、條件和程序。
第九條 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三)扣押財物;(四)凍結存款、匯款;(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