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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下達命令

發布時間:2022-05-05 04:20:47

1. 大學生士官的政策規定

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工作規定(參動[2010]9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士官(以下簡稱招收士官)工作,提高士官隊伍整體素質,增強部隊戰鬥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招收士官,是指按規定招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其他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作為志願兵役制士兵到部隊服現役。
第三條招收士官工作應當按照建設信息化軍隊、打贏信息化戰爭對士官人才的需要,堅持保障重點、專業對口、充實基層、招用一致的原則,充分依託國民教育資源,為部隊招收高素質的士官人才。
第四條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教育部、公安部、衛生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應當按照職能分工,做好招收士官的相關工作。招收士官的具體工作由國防部徵兵辦公室承辦。
各軍區徵兵辦公室負責指導、協調和檢查監督本區域的招收士官工作。
縣級經上地方各級徵兵辦公室負責辦理本行政區域的招收士官工作。
第五條全軍年度招收士官的專業、數量需求,由總參謀部軍務部提出。部隊團級以上單位應當根據士官編配情況和實際需要,逐級上報招收士官的專業、數量需求。
第六條地方各級徵兵辦公室招收士官工作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列入徵兵工作經費予以保障。按照徵集義務兵的辦法執行,其中專業訓練經費按照總部下發的軍事訓練費學兵標准執行,納入相關事業經費保障。招收士官所需的差旅費,按照軍隊差旅費管理有關規定辦理結算報銷,其中運輸納入軍事運輸計劃的經費按軍運後付渠道辦理。
第二章招收的對象和條件
第七條招收對象所學或者從事的專業應當符合部隊需要,其中招收的變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其畢業高校對所學專業已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應當獲得國家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招收的其他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應當是從事生產、維修武器裝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並且在專業技術學校或者培訓機構接受本專業培訓滿2年,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獲得國家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第八條招收對象的政治、身體條件,按照徵集義務兵的有關規定執行。同等條件下,黨員、學生幹部、勞動模範、國家科技進步獎獲得者、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成就的優先招收。
第九條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應當未婚、不超過24周歲,其中女性不超過23周歲;其他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不超過28周歲。因部隊特殊情況需要放寬年齡的,在招收士官的當年另行確定。
第三章招收程序
第十條招收士官按照報名登記、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專業審定或者專業考核、簽訂協議、批准入伍、交接運輸的程序辦理。
第十一條招收對象應當本人申請,在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徵兵辦公室報名;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也可以在學校所在地縣(市、區)徵兵辦公室報名。
第十二條招收對象的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工作,按照徵集義務兵的辦法進行。
第十三條對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合格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縣級以上徵兵辦公室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或者高校進行專業審定,填寫《招收士官學歷專業審定表》(附件一);對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合格的其他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縣級以上徵兵辦公室和招收部隊應當共同組織進行專業考核,專業考核的內容和標准由招收部隊制定,由施考人員對招收對象的專業技術水平作出綜合評定,填寫《招收士官專業技術考核評定表》(附表二)。
第十四條對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專業審定或者專業考核合格者,縣級以上徵兵辦公室應當全面衡量,擇優批准服現役,簽訂《招收士官協議書》(附件三)。
第十五條縣(市、區)徵兵辦公室應當對招收士官名單進行不少於10天的社會公示。
第十六條被批准入伍的招收對象,由縣(市、區)徵兵辦公室負責辦理入伍手續,發給(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通知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注銷戶口。從高校招收入伍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所在地縣(市、區)徵兵辦公室發函(附件四)通告其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縣(市、區)徵兵界定入學前縣(市、區)徵兵辦公室收到通告函後,應當通知公安、民政等部門辦理招收怕戶口注銷、軍屬優待、退役安置事宜,並將回執傳真或發往學校所在地縣(市、區)徵兵辦公室。招收士官的家庭憑《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在當地享受軍屬待遇。
第十七條招收士官的交接,按照徵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由部隊派出接兵人員,於招收士官起運前到達接兵地區,負責將招收士官接回部隊。省(自治區、直轄市)徵兵辦公室應當選擇在招收士官相對集中的城市與部隊實施交接,交接時間在定兵後至起運前,具體時間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徵兵辦公室與大軍區級單位商定。
第十八條招收士官的運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徵兵辦公室於起運開始日的15天前,向駐鐵路軍事代表機構提報運輸計劃。同一日期、車站、車次出發,我欲乘行人數在80人或車廂定員60%以上的始發運輸,按軍事運輸計劃辦理;其它零星始發運輸按購票計劃辦理。中轉運輸,由接兵部隊派人於運輸中轉日的15天前,向中轉站所在的駐鐵路軍事代表機構提報,按購票計劃辦理。
第十九條招收士官檔案材料包括:《招收士官入伍批准書》、《招收士官政治審查表》、《招收士官體格檢查表》、《招收士官學歷專業審定表》或者《招收士官專業技術考核評定表》。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應當有學籍檔案材料,招收的其他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應當有工作期間的檔案材料。
第二十條《招收士官入伍批准書》、《招收士官政治審查表》、《招收士官體格檢查表》的式樣、印製和管理,參照徵集義務兵辦法執行。《招收士官學歷專業審定表》和《招收士官專業技術考核評定表》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徵兵辦公室自行印製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部隊專業技術復雜、培訓周期較長的士官,可以根據需要依託普通高等學校採取定向培養的方式招收,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四章檢疫復查與訓練使用
第二十二條招收的士官到達部隊後,應當進行檢疫和復查,不合格的退回原招收地,具體按照徵集義務兵的有關規定辦理。縣(市、區)徵兵辦公室和部隊應當及時查驗招收士官的學歷和職業資格,學歷和職業資格造假或者專業與招收計劃不符的,經部隊大軍區級單位批准,退回原徵集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徵兵辦公室,省(自治區、直轄市)徵兵辦公室經查情況屬實的,應當予以接收。因學歷、專業問題退兵的,期限不超過60天。學歷和職業資格造假的,在首次授予士官軍銜前仍可以退回。
第二十三條作退兵處理的招收士官,由縣(市、區)徵兵辦公室注銷其入伍手續,當地公安機關應當予以落戶。原是從高校招收入伍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高校應當接收其學籍檔案,按照其同屆畢業生的規定作出安排。招收的士官入伍前是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原單位應當准予復工、復職,補發其在部隊期間的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
第二十四條招收的士官入伍後,應當組織任職訓練,訓練納入部隊軍事訓練年度計劃,分入伍訓練、崗前專業訓練、崗位跟訓三個階段實施,每個階段的時間為2個月,其中入伍訓練由軍級以上單位統一集中組織,進行我軍的性質、宗旨、任務和光榮傳統教育,學習軍隊的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完成軍事共同科目訓練;崗前專業訓練由部隊團級以上單位統一集中組織,進行其在部隊所從事專業崗位的訓練;崗位跟訓由分隊組織,在其分配的專業崗位進行實踐性訓練。每個訓練階段結束後,承訓單位應當對招收的士官進行考核並作出鑒定,合格後方可上崗,考核鑒定歸入本人檔案。考核不合格的,應當進行補訓補考。
第二十五條招收士官的分配使用,由大軍區級單位執照保障重點、按編配備、專業對口、招用一致的原則,統一分配到旅(團)級部隊為主的專業技術崗位。對分配的士官,應當科學安排、合理使用,充分發揮其技術專長。
第五章任命與晉升
第二十六條招收士官的級別確定、軍銜授予和晉升,由所在部隊按照規定許可權下達命令。首次授銜的時間統一為當年全軍士官選取的時間。
第二十七條招收的士官首次授予,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年數計入服現役的時間,比照同年度部隊選取的士官下達命令;其中招收的其他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還應將其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計入服現役的時間,具體對照表見附件五。
第二十八條招收的士官應當至少服滿高一個軍銜級別的服役年限。特殊情況經本人申請和軍級以上單位批准,可以安排提前退出現役。未服滿規定的最低服現役年限,個人堅決要求退出現役經部隊勸說無效的,按義務兵作退伍處理。
第二十九條招收的士官在部隊服役期間表現優秀、並符合總政治部有關規定的可以直接選拔為軍官。
第六章待遇
第三十條招收的士官批准服現役後首次授予軍銜前,按義務兵新兵標准發放津貼。從下達士官命令的當月起,執行相應的士官工資標准。
第三十一條招收的士官首次授銜確定工資起點標准時,比同年度部隊選取的士官,全日制中專學歷的高定1個工資檔次,全日制大專和本科學歷的高定2個工資檔次,具體對照表見附件五。
第三十二條招收士官的被裝,入伍後由部隊按照新入伍士官被裝供應辦法和標准統一發放。
第三十三條招收的士官,符合士官退休、轉業或者復員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分別作退休、轉業或者復員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轉業條件,本人要求復員也可以作復員安置。符合轉業條件以轉業方式退出現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轉業條件以復員方式退出現役的,由入伍時常住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安置;其他以復員方式退出現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轉業或者復員方式退出現役的,由入伍時或者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接收。
第七章獎勵與處分
第三十四條對招收士官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上級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和軍隊有關部門應當給予獎勵。
負責招收士官工作的人員有下列行為的,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不執行招收計劃,或者工作粗疏、玩忽職守的;
(二)把關不嚴、降低標准條件,造成退兵或影響招收質量的;
(三)收受賄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中「大軍區級單位」是指各軍區、各軍兵種、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適用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自2009年X月X日起施行,其他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准。

2. 定向士官和直招士官有啥區別

定向士官和直招士官的區別是條件不同、待遇不同、學歷不同。

1、條件不同

定向培養直招士官的對象,從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中選拔,年齡不超過20周歲(截止當年8月31日)。培養對象大多為男性(女性較少),未婚,其政治、身體條件按照徵集義務兵的規定執行。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優秀學生幹部優先錄取。

2、待遇不同

培養對象畢業當年,按照《直招規定》的辦法,與其他直接從高校招收的士官一同下達士官命令。下達士官命令後執行現役士官的工資標准,享受現役士官的相關待遇。培養對象批准服現役後首次授予軍銜前的待遇,按照《直招規定》執行。

3、學歷不同

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學制3年,畢業後取得大專學歷。前2.5學年的全部課程由高校負責,部隊根據需要對接指導教學;後0.5學年為入伍實習期,由部隊負責,實習完成後由高校辦理畢業手續。

從事的崗位工作差別:

直招士官和定向培養士官他們之間還有一個明顯的差別,這個差別就體現在工作上。直招士官是軍隊通過對大學生的所學專業進行篩查,選擇他需要的人,而定向培養士官的話,則是說他直接選擇人,然後要求他去學習某些專業。

這個差別就在於直招士官,是你正好學了軍隊所需要的專業,而定向培養士官,則是你去專門學習軍隊所要求的專業定向培養士官不具有選擇性。

3. 預提指揮士官是什麼能留部隊嗎

也能留隊!也不完全能留隊!

4、在個別競爭劇烈的崗位以至會停止面試。

5、由團人力資源部門依據上級單位下發名額停止排序,報請團級單位主官批准留隊。

6、向所在連隊下達個人留隊命令。通常在老兵退伍3~10天內下達提升士官命令。

4. 定向培養士官怎樣分配

培養對象畢業當年,按照《直招規定》的辦法,與其他直接從高校招收的士官一同下達士官命令。下達士官命令後執行現役士官的工資標准,享受現役士官的相關待遇。培養對象批准服現役後首次授予軍銜前的待遇,按照《直招規定》執行。

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工作的未盡事宜,按照《直招規定》辦理。

定向培養直招士官試點學制3年,畢業後取得大專學歷:

前2.5學年的全部課程由高校負責,部隊根據需要對接指導教學;後0.5學年為入伍實習期,由部隊負責,實習完成後由高校辦理畢業手續。

(一)教學。

高校應單獨組建班次,每班不超過50人。定向培養人數較少的,日常管理訓練實施集中編班,專業學習實施分散插班。

招生開始前,由試點單位指定的訓練指導機構和高校簽訂聯合培養協議,根據部隊士官崗位實際提出培養需求,會同高校商定培養方案、設置專業課程,做好教學的有關准備工作;培養對象在高校學習期間,由部隊訓練指導機構對高校教學進行指導,促進教學與使用的對接。

(二)淘汰。

培養對象在校學習期間,因身體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學校根據情況調整到其他專業學習;因個人原因,無法完成在校學習,或者拒絕擔任士官經教育無效,以及違反校規校紀受處分,或者觸犯法律的,由所在學校按規定提交試點部隊、兵役機關和教育管理部門批准後,予以淘汰。

(三)畢業。

入伍實習合格的學生,按照高等職業學校有關規定和時間要求准予畢業,畢業時本人不返回學校,由學校直接辦理畢業相關手續。入伍實習期間無法勝任士官崗位的學生,退回原高校,由原高校按有關規定辦理畢業手續。

5. 那些大學畢業後可以考取士官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函授生、自考生、委培生和中專生)可以考取士官,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由接收部隊根據選取士官的批准許可權,按照以下規定下達士官任職命令,授予相應的士官軍銜並按規定的年限晉升。

1、應屆畢業的大專生或畢業後從事本專業工作不滿1年的,任命為下士並授予下士軍銜;滿1年、不滿4年的,任命為中士並授予中士軍銜;滿4年、不滿8年的,任命為上士並授予上士軍銜。

2、應屆畢業的本科生或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不滿3年的,任命為中士並授予中士軍銜;滿3年、不滿7年的,任命為上士並授予上士軍銜。

(5)士官下達命令擴展閱讀:

大學生士官是指部隊每年從應屆大學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招生專業有嚴格的限制,服役期限為服完入伍時的後一期。招收士官,經過4個月的培訓後,直接確定工資檔次。在4個月的培訓期間拿義務兵津貼費。

招收對象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網路教育、函授生、自考生、委培生和中專生),所學專業符合部隊專業需要,未婚,男性年齡不超過24周歲(截止當年7月31日,下同)、女性年齡不超過23周歲,女性招收專業僅限於臨床醫學、護理和通信技術;

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所在高校和所學專業已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應當取得國家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士官批准入伍的時間為7月底。6月30日前完成體檢、政審、專業審定、確定招收對象和簽定協議書。8月2日—10日組織交接運輸。

6. 轉業士官命令下達能否更改

對不起,那是不可能的了~
這個是層層上報,你的單位將上報到上級,知道上報到有發布命令的單位。
你這小小改一下,得多少部門從新向上級報,想想吧,你自己覺得能行不?

剛看到,命令已經下了…………沒可能了,你認為命令會從下? 絕對不可能,就算命令下錯了,也只能將錯就錯。看看命令最前面的紅色大字 寫的是什麼……

7. 網上報名直招士官的流程是什麼報名步驟也可以

直招士官主要針對的是在校大學生或者說是學分已修完,並拿到技能等級證書的學生。具體流程:

按照報名登記、體檢政審、專業審定、審批定兵、批准入伍、組織交接、自行報到的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登記。5月10日前,各縣(市、區)徵兵辦要在主要媒體、院校發布招收士官公告,明確報名具體事項。

5月15日前,開設士官招收報名登記站。登記時嚴格按照招收條件和《直招士官報名預征計劃表》所對應的專業進行登記,認真查驗報名對象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同步組織初檢初審。凡不符合招收條件答案,應當場告知本人。5月25日前,各縣(市、區)徵兵辦將直招士官報名人員花名冊上報市徵兵辦。

(二)體格檢查。6月10日前,市徵兵辦設置封閉式體檢站,嚴格按照徵兵體檢標准和程序步驟,組織報名預征對象體檢。體檢結束後。向省徵兵辦上報合格人員名單。

(三)專業審定。6月15日前,市徵兵辦將會同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以及學校進行學歷專業和職業資格審查,填寫《招收士官學歷專業審定表》。

(四)政治審查。6月20日前,市徵兵辦將體檢合格和專業審定符合要求的報名預征對象名單通知到所在縣(市、區),由縣級兵役機關合同公安部門組織政審。6月25日前,各縣(市、區)將體檢、政審和專業審定「三合格」人員名單上報市徵兵辦。

(五)審批定兵。6月30日前,根據省徵兵辦通報的預招對象專業復審情況,由市徵兵辦召開集體定兵會議,根據預招對象體檢、政審和專業審定情況,擇優確定招收對象,並與招收對象簽訂《招收士官協議書》,同時將招收對象花名冊報省徵兵辦。

(六)批准入伍。7月15日前,市徵兵辦將確定入伍的直招士官名單通知其戶口所在縣級徵兵辦,由縣級徵兵辦負責辦理入伍審批手續,發放《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並整理好招收對象的檔案材料(包括:《批准書》、《政治審查表》、《體格檢查表》、《學歷審定表》以及《入學登記表》、《學籍登記表》、《成績單》、《畢業登記表》等學生檔案材料)。

(七)組織交接。7月20日前,市徵兵辦將新招士官名單和整理好的檔案材料上交省徵兵辦,由省徵兵辦負責與招生部隊統一進行檔案材料交接。

(八)自行報到。市徵兵辦按照省徵兵辦通知要求,組織新招收官兵自行報到。出發前,市徵兵辦將給新招收士官填發《招收士官自行報到介紹信》,並根據其部隊去向組織新招收士官編組,明確臨時負責人,負責途中聯絡和安全管理工作;並向招收部隊通報自行報到的批次、人數、車次、到達時間、聯系人等相關事宜。

自行報到的差旅費,由部隊按照差旅費管理規定予以報銷。招收士官不按時報到答的,取消其入伍資格。

任命待遇

一、招收士官的任命

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由接收部隊根據選取士官的批准許可權,按照以下規定下達士官任職命令,授予相應的士官軍銜並按規定處年限晉升。

(一)應屆畢業的大專生或畢業後從事本專業工作不滿1年的,任命為第一期士官並授予下士軍銜;滿1年、不滿4年的,任命為第二期士官並授予中士軍銜;滿4年、不滿8年的,任命為第三期士官並授予上士軍銜。

(二)應屆畢業的本科生授予下士五檔,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不滿3年的,任命為第二期士官軍銜並授予中士軍銜;滿3年、不滿7年的,任命為第三期士官並授予上士軍銜。

二、招收士官應享受的待遇

(一)、經批準直接招收為士官的畢業生,由招收地區縣徵兵辦公室發給《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其家屬憑入伍通知書到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應招公民的戶口,並享受軍屬待遇。

(二)、招收的士官在入伍集訓期間,統一執行新入伍士兵的月津貼標准。下達士官任職命令的當月起,執行相應的士官工資標准。

以應屆畢業生應招入伍後首次任命為士官的軍銜級別工資檔次(下士二檔、中士一檔)為例,不同檔次工資待遇分別是:

1、下士二檔:每月軍銜級別工資570元、軍銜工資10元、職業性津貼160元、工作性津貼140元、生活性津貼320元、伙食補貼35元、生活補貼60元、住房公積金17元、住房補貼237.45元、伙食費270元(一類區一類灶,按每月30天計,扣交伙48元),共計1819.45元(不含地區和單位補貼、崗位津貼、降溫費、糧差、服裝費、保險等)。

2、中士一檔:每月軍銜級別工資700元、軍銜工資10元、職業性津貼180元、工作性津貼180元、生活性津貼180元、生活性補貼460元、伙食補貼35元、生活補貼150元、福利25元、房租補貼10元、住房公積金30元、住房補貼290.67元、伙食費270元(一類區一類灶,按每月30天計,扣交伙48元),共計2340.67元(不含地區和單位補貼、崗位津貼、降溫費、糧差、服裝費、保險等)。

下達士官任職命令,各部隊政策不同,級別不同。空軍,海軍不管學歷統一任命為一期。

8. 定向士官分配誰說了算

法律分析:培養對象畢業當年,按照《直招規定》的辦法,與其他直接從高校招收的士官一同下達士官命令。下達士官命令後執行現役士官的工資標准,享受現役士官的相關待遇。培養對象批准服現役後首次授予軍銜前的待遇,按照《直招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五條「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和其他有關條款的規定,制定本法。

9. 士官被下了退伍命令,沒有移交地方檔案在部隊。是不是軍人

軍人當然是軍人了,只是退伍而已,不會因為一些事情改變的,希望能幫到你,謝謝

10. 士官選拔的程序是怎樣的謝謝

1、凡經過中、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培訓合格的,具有相應專業的男性公民,政治合格,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28周歲均可報名應招。

2、基本條件是身高162cm以上,體重不超過標准體重的120%,其他同徵集義務兵的身體條件。士官首次選取前,必須經過相應的培訓,直接招收的士官,由各大單位統一組織入伍訓練,並根據任職需要進行相應的專業培訓;

2、初級士官晉升中級,中級士官晉升高級應根據崗位任職要求經過相應的升級培訓,培訓考核合格的方可作為選拔對象。

3、對未能納入培訓規劃的新裝備專業士官培訓,實行以軍隊院校和訓練機構培訓為主,工廠、科研單位和地方院校培訓為補充,接裝培訓與不定期輪訓相結合的培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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