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疫情期間拒不參加全員核酸檢測會列入嚴重失信行為黑名單嗎
應該會吧,因為疫情期間,全體人員都得配合核酸檢測,如果一旦列入嚴重失信黑名單,那可能對於以後你的出行以及你的信譽度都是有一定的危害的。
② 疫情期間拒不執行人民政府發布的命令的怎麼處罰
疫情防控期間拒不執行人民政府發布的命令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
疫情防控期間拒不執行人民政府發布的命令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③ 上海一男子違反防疫規定被行政處罰,這件事起到了怎樣的警示作用
據報道,上海浦東新區臨沂路,某一風控小區內一名男子,不僅擅自離開封控小區,並且還未佩戴口罩,經過群眾舉報後,防疫人員到達現場對該男子進行勸阻,但是經過防疫人員的多次勸阻之下,該男子還是沒有聽勸防疫人員的勸告,執意要不配戴口罩離開封控小區。該男子因為拒不聽從公安機關政府發布的決定、命令而被行政處罰。該男子在防疫人員勸阻的過程中,該男子還認為自己非常在理,對工作人員的態度更是不屑一顧的樣子。最終他因為自己的行為而受到了應有的懲罰!該男子受到了這樣的處罰,也給了一些類似於該男子有如此沖動想法的人們很好的警示,警告這類不知孰輕孰重的人們,怎樣做才是正確的選擇!
④ 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將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的法律責任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涉嫌構成 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是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行為。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法規定,不服從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布的決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採取的措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條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採取下列緊急措施並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二)停工、停業、停課;(三)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野生動物、家畜家禽;(五)封閉可能造成傳染病擴散的場所。
第四十五條 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根據傳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國務院有權在全國范圍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權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集人員或者調用儲備物資,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⑤ 單位和個人違反疫情防控措施依法應當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1、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在治癒前或者在排除傳染病嫌疑前,不得從事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活動;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2、有關單位和部門應當依法按照相關規定採取預防措施,積極消除已發現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隱患,避免發生嚴重突發事件,如果有關單位未按規定採取相關預防措施,導致發生突發事件的,有所在地人民政府進行停產停業,吊銷執業執照,處以罰款等等處罰。
《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四條 有關單位未按規定採取預防措施,導致發生嚴重突發事件的;或者未及時消除已發現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隱患,導致發生嚴重突發事件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或者營業執照,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該法第六十六、六十七、六十八條規定,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法規定,不服從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布的決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採取的措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處罰。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突發事件發生或者危害擴大,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該法第三十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攜帶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⑥ 疫情當前,不配合防疫人員工作的人觸犯了哪些法律法規
根據《北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期間,違反本市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決定、命令,不配合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採取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措施,構成違反公共安全管理的行為,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款。現在,為了防止疫情蔓延造成嚴重後果,防疫人員將對疑似症狀的患者採取隔離措施,切斷傳染源,防止他人感染。但也有人不知道為什麼不配合防疫人員的工作,甚至毆打,虐待防疫人員。對於這一違法行為,他們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⑦ 疫情防控期間不執行國家命令的怎麼處罰
疫情防控期間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情節輕微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⑧ 違反疫情防控的法律責任
違反疫情防控的涉嫌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在治癒前或者在排除傳染病嫌疑前,不得從事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活動。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切實保障個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個人應做到以下幾點:
1、堅持佩戴口罩。進出公共場所均應規范佩戴口罩;
2、主動接種疫苗。符合條件的人群盡早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構建全民免疫屏障;
3、做好健康監測。關注自身及家人健康情況,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不瞞報,及時就診;
4、做好個人衛生。勤洗手、常通風;
5、保持「一米線」。在公共場所自覺遵守防疫措施,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離;
6、飲食衛生。分餐飲食,使用公勺公筷;
7、配合社區防控措施。主動配合社區防疫人員核對信息、測量體溫、查驗健康碼、行程卡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不得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
衛生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因違法實施行政管理或者預防、控制措施,侵犯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