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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材料經過編譯後能否出版

發布時間:2022-06-19 20:40:28

『壹』 網路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的內容解讀

2016年2月16日,記者就規定修訂頒布的背景、過程、修訂重點內容等采訪了總局政策法制司負責人。
1、出台背景
記者:2002年,原新聞出版總署與原信息產業部聯合頒布過《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多年來業界多次傳出這個規定要修訂的消息。這次新規定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負責人:2002年頒布的《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是原新聞出版總署依據國務院《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出版管理條例》制定的重要規章。《暫行規定》的頒布填補了當時網路出版管理工作缺乏法律依據的空白,為原新聞出版總署在依法履行網路出版監管職責、促進產業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暫行規定》至今實施已有十幾年,無論是網路出版業的發展還是中央對於網路管理的要求都有一些新情況、新要求,亟待通過修訂予以解決。具體而言,有三個方面的背景:
一是網路出版服務業快速發展,亟須加強引導和規范。2002年,《暫行規定》起草頒布時,全國各類經營性和非經營性網站總數不足10萬,從事網路出版活動的網站數量不多、形式較為單一。近年來,伴隨網路技術的迅猛發展,網路基礎條件顯著改善,網路應用日益普及,極大豐富網路信息服務內容,網路出版服務業快速發展。圖書、報刊等傳統出版物內容普遍實現網路化傳播的同時,網路文學、網路學術、網路地圖、網路游戲等原創網路出版蓬勃發展,網路出版形式不斷增多。網路出版服務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大量未經批準的非法網站和淫穢色情、有害信息等違禁內容,依法監管面臨更大挑戰,為進一步規范網路出版市場秩序,維護國家網路出版領域的文化安全,亟須完善有關法規和規章。
二是中央關於加強網路文化建設和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和國務院對於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相關職責要求,亟須納入規章之中。近年來,隨著網路服務業的快速發展,中央對於網路文化建設和管理不斷提出更高要求,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加強網路社會管理,推進網路依法規范有序運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加強互聯網領域立法,完善網路信息服務、網路安全保護、網路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依法規范網路行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是國家網路文化內容建設與管理的重要部門之一,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加強網路文化建設和管理的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互聯網管理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對總局開展網路出版服務管理的范圍、邊界等進行了劃分和調整。為貫徹中央精神和國務院職責要求,需要修訂《暫行規定》。
三是2011年修訂的《出版管理條例》就總局制定出台網路出版審批和管理辦法作出明確授權。2011年3月19日,國務院修訂了《出版管理條例》。新條例第七十三條明確提出「網路出版審批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條例的原則另行制定」。這一表述,為修訂《暫行規定》,制定出台新規定奠定了法律基礎、提出了明確要求。
綜上,無論是從產業發展實踐需要,還是從中央要求、法規授權等方面看,均需修訂《暫行規定》。
2、修訂過程
記者:新規定的修訂過程是怎樣的?
負責人:這個規定從最初醞釀修訂到出台,已逾十年的時間,可謂十年磨一劍。在《暫行規定》頒布兩三年的時候,原新聞出版總署就醞釀開展《暫行規定》的修訂工作,但進展確實比較緩慢。一方面,互聯網本身發展變化極為迅速,如何依法辦網、依法管網,管理部門需要深入細致地研究探索;另一方面,在政府層面,由於機構改革、上位法修訂等原因,總局的一些管理職能也在調整變化。
2011年3月,《出版管理條例》修訂頒布,進一步明確授權由國務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該條例的原則制定網路出版審批和管理辦法,《暫行規定》的修訂工作就顯得更為急迫。原新聞出版總署有關部門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數易其稿,形成了《網路出版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於2012年12月在國務院法制辦網站上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並徵求了國務院有關部門、各地方管理部門意見。規定修訂工作受到了各界的廣泛關注,收到了幾萬字的修改意見。意見來源除了有關政府管理部門、互聯網公司和涉外機構,還有若干律師、網民等個人意見。我們對各界意見進行了認真梳理、歸納和研究,按照嚴格依法、職責有據、有利於規范管理和有序發展的原則,反復研究論證,對許多意見予以吸收採納。
當然,即便如此,現在出台的規定也並非盡善盡美。比如,就網路出版服務行為的概念如何界定、網路出版許可的條件如何規范、網路出版的編輯責任制如何落實等問題,管理部門、業界、專家、網民可能會有不同的認識,我們認為這是正常的。網路管理是世界性的難題,面對這一新事物,管理部門還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完善。
3、主要內容
記者:新規定修訂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負責人:2002年的《暫行規定》共有5章30條,經修改後,草案共有7章61條。與《暫行規定》相比,草案整體結構做了較大調整,單列了《監督管理》一章,增加了《保障與獎勵》一章,其他各章內容也均做了較大幅度補充和完善。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釐清網路出版服務等概念表述,明確管理職責。網路管理涉及國務院多個部門的職責,新規定修訂主要以《出版管理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為上位法依據,嚴格按照國務院「三定」規定的授權進行概念表述和職責界定,避免職責交叉。新規定將「互聯網出版」改為「網路出版服務」,與相關法規、規章的表述方式相一致,也體現了網路出版產業的實際狀況要求,即其產品是以無形化服務形式出現的。同時,增加了「網路出版物」定義,採取概括加列舉的定義方式,規定「網路出版物是指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的,具有編輯、製作、加工等出版特徵的數字化作品」,並從四個角度對網路出版物進行了列舉式描述,將原創出版、集成出版、已出版作品的傳播等不同形式都納入其中。
二是科學設定網路出版服務許可的准入條件,規范與鼓勵並重。傳統出版單位編輯審核能力強,為體現國家鼓勵傳統出版單位加快與新媒體融合發展的政策,規定其從事網路出版業務僅需較少條件;其他單位進入網路出版服務領域則需更為嚴格的資質條件,如應達到8名以上編輯出版等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等條件。
在外資政策方面,由於網路出版屬於出版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新規定明確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單位不得從事網路出版服務。同時,明確網路出版服務單位與外資企業或境外組織及個人進行網路出版服務業務的項目合作,應當事前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
三是細化了網路出版服務的管理要求,增強可操作性。強調按照「誰登載、誰負責」「網上、網下相一致」的原則,進一步明確了網路出版服務單位的內容審核責任。此外,要求網路相關服務提供者在為網路出版服務提供者提供人工干預搜索排名、廣告、推廣等服務時,應當查驗服務對象的《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防止為未取得相關許可的非法網站提供相關服務。針對某些取得網路出版許可的公司以合作為名,在他人運營的網路出版平台上「一證多用」的情形,進一步嚴格許可證管理,規定「網路出版服務單位允許其他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以其名義提供網路出版服務」,屬於轉借、出租、出賣《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的行為。
四是強化事中事後監管要求,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新規定新增了《監督管理》一章,對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的監管職責做了細化規定,對年度核驗的實施機關、年度核驗的要求、程序、報送材料、結果的公開等事項做了具體規定。同時,新規定根據《出版管理條例》、現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規重新梳理、充實了法律責任條款,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總之,通過頒布《網路出版服務管理規定》,在規范服務行為、加強內容監管的基礎上,促進網路出版產業發展。

『貳』 申請互聯網出版許可證難度大嗎

你好,難度不大,新聞類資質是難度比較大的。網路出版,又稱互聯網出版,網路出版是指具有合法出版資格的出版機構,以互聯網為載體和流通渠道。根據《網路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網路出版物具有編輯、製作、加工等出版特徵。但是這個界限依然沒有分得很明確。像我們平時用到的網站得到、知乎日報、好奇心日報、無訟閱讀、在線讀物這種供游戲發行、文學原創網站、豆瓣閱讀等等還有目前比較火的小說、動漫網站等也都是需要辦理的,還有就是小程序上線和app上架都需要有這個資質的。
一、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辦理條件
1. 有確定的從事網路出版業務的網站域名、智能終端應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2. 有確定的網路出版服務范圍;
3. 有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所需的必要的技術設備,相關伺服器和存儲設備必須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4. 有確定的、不與其他出版單位相重復的,從事網路出版服務主體的名稱及章程;
5.
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在境內長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至少1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6.
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外,有適應網路出版服務范圍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可的出版及相關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專職編輯出版人員,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少於3名;
7. 有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所需的內容審校制度;
8. 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9.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適用企業
網路出版許可證主要是針對公司而言,這里的公司是指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網路出版物的企業,具體的業務分為四大方面:
1. 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內具有知識性、思想性的文字、圖片、地圖、游戲、動漫、音視頻物等原創數字化作品;
2. 與已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內容相一致的數字化作品;
3. 將上述作品通過選擇、編排、匯集等方式形成的網路文獻資料庫等數字化作品;
4.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定的其他類型的數字化作品。
三、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申請材料
1、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制發的《互聯網出版業務申請表》。
2、公司的執照副本
3、公司調檔章程
4、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是負責人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5、最少九名編輯證(中級5個,初級4個)和身份證復印件、九名上一年度培訓證明
6、租房合同以及房本
7、域名證書復印件。
8、CP證書
註:廣電總局會實地考察,辦公面積需要200平米以上,人員100以上。
申請地點:新聞出版總署
審批時限: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書面通知主辦者;批準的,頒發《互聯網出版許可證》。不批準的,說明理由。

『叄』 論文在知網網路首發後,怎樣獲取電子版出版證書

通過知網網路首發的學術論文可被認定為正式出版,作者可從知網下載或列印,作為正式發表的論文提交人事、科研管理等有關部門。除了能從知網下載列印學術論文,知網還為每一篇網路首發的論文提供出版證書,出版效力同已在紙刊發表的出版效力是一樣的。

因為通常情況下論文見刊才算發表。而論文見刊則就是要論文正式印刷在紙質期刊上,作者才可以收到樣刊作為評職稱材料上交。有很多論文發表作者提供的職稱材料當中,都明確要求論文見刊且有樣刊才能作為評職稱材料。

所以說論文要先在網路首發,網路見刊之後,論文正式印刷在紙質期刊上才可以使用。因為現如今也都是網上進行投稿,這樣也是對作者和雜志社來說都是最方便的方法。

(3)網路材料經過編譯後能否出版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論文需要提前一年發表,發表論文基本都要幾個月才見刊,而且各地區評職要求都不一樣,有的要求知網檢索、有的要求萬方檢索、有的要求維普檢索,有的不做要求,不做要求的提前半年安排就可以,但是有要求交檢索頁的必須提前1年安排,因為文章出刊後上網還需要3-6個月的周期。

盡量避免通過網站投稿,因為好多雜志社是沒有官網的,有官網的也要注意網站後面的官網認證標志,因為假網站太多,不要得不償失。其次真正的官網投稿人數比較多,審稿比較慢,可能3個月左右才會有消息。

『肆』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的介紹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的介紹


網路出版服務是指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網路出版物,從事網路出版服務,必須依 法經過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取得網路出版許可證(舊稱互聯網出版許可證)。

『伍』 CNKI中國知網中國學術期刊(網路版)「增強出版」的含義是什麼,使增強出版,不是優先出版

是在紙質版還沒出來之前,出版社已經把電子版提交給知網了,可以查詢的到,方便後來人研究借鑒使用,等紙質版出版後,就沒有「優先出版」這四個字了。。。我曾經投稿時遇到的情況就是這個樣子,希望能幫到你。

『陸』 什麼是網路出版

信息時代,出版業也在向網路邁進,網路出版已經形成比較成型的市場,從最初的萌芽狀態進入加速增長階段。

在一些發達國家,網路出版的發展速度相當驚人。德國網路出版的營業額以年均15%的速度增長;而在網路出版發展最早的美國,目前已有80%的出版社擁有自己的網站。2000年3月,美國暢銷書作家斯蒂芬·金
與西蒙舒斯特公司合作,在網上出版了一本短篇小說《騎彈飛行》,開創了網路出版史上嶄新的一頁。這本66頁的電子圖書,僅發行的頭兩天,就有50萬人次登陸並成功下載,點擊網站要求下載的讀者更多達200萬人次!這部小說的真正價值在於它完成了完全意義的網路出版實驗。

作為網路出版的基礎,互聯網在我國發展極為迅速。2005年1月19日發布的第15次中國互聯網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中國內地網民「在網上經常查詢的信息」是「新聞」,「尋找電子書籍」排在第五,佔36.7%;在「在網上哪些產品還不能滿足用戶需求」的調查中,排第一位的是「電子書刊」,佔39.8%。而目前中國網民數目最保守的估計也已經超過9400萬,按照36.7%的比例,應該存在近3500萬人的消費市場。因此,網路出版在中國的市場前景是相當光明的。

網路出版具有產品的數字化、流通的網路化、交易的電子化等特性,目前主要有在線閱讀、電子圖書(e-book)、按需印刷(POD)等形式。

網路出版是以互聯網為傳播平台,以數字化技術為基礎的出版過程,它同時也繼承發揚了傳統出版,尤其是電子出版中的長處,所以與傳統出版相比,網路出版具有快速、便捷、低定價、低成本、無需倉儲、無需運輸等優勢。在資源利用上,它不需要紙張、不需要油墨等,是一種純粹的環保、綠色產品。這些優點給網路出版的發展開拓了更廣闊的空間。

網路出版的種種優勢無疑強烈地敲打著出版單位的心,傳統出版社該如何應對網路出版的沖擊呢?

由於出版成本低,網路出版實際上是對出版社資源和利益的再分配,誰及早佔領了市場,誰就在網路出版領域樹立了自己的品牌。電子書出版的過程其實也是出版社在網上重塑形象的過程。出版社應積極實踐,努力成為網路出版的先行者,走在網路出版的前列。

出版社擁有廣泛的作者群,同時擁有已經出版的龐大的內容資料庫。因此,發展網路出版的最大優勢在於,可以低成本、便捷地獲得原始素材,這相當於降低了原材料成本。出版社的讀者涉及各行各業,有教育界、文藝界、普通人群等,具備一定的消費能力,同時不排斥新的閱讀方式。網路出版是傳統出版在網路上的延伸,讀者仍然需要採用閱讀的方式來消化電子內容,這與普通出版沒有不同,因此,擁有傳統出版業豐富經驗的人才,是從事網路出版的一大優勢。

出版社應建立自己的網站,推出每月新書、圖書介紹、網路購書以及市場圖書動態等品牌服務,以滿足廣大讀者的多方面需求,同時也是宣傳自己的一個途徑。

出版社要解決與著作權人的信息網路傳播權的問題以及完整保留出版物的電子排版文檔,使出版社在進入網路出版的過程中,沒有版權顧慮之憂,能夠順利地涉足網路出版,縮短進入網路出版的周期。

網路出版有別於傳統出版的重要特徵之一,是它必須有先進的技術平台作為支撐。越來越多的出版社開始採取自主出版的模式,採取技術提供商提供的出版工具自主開展網路出版業務。對於技術供應商的選擇,出版社應該注意:版權保護上是否保護出版社和作者的利益;商務模式是否保護各個環節參與者的利益;技術上是否有持續的研發能力,良好的品牌。

目前,在我國,雖然互聯網全面介入出版業還存在許多具體的困難,但是一些意識超前的出版社已經在網路出版或者電子商務上邁出了一大步。

『柒』 從素材網下載的圖片,做書籍的封面出版,涉及版權問題嗎

1、肯定涉及版權問題
2、最初的拍攝者不一定是現在的著作權人;可能已經授權他人享有權利了——比如攝影師把圖片版權賣給了圖像公司。
3、如果被發現,肯定會被追究的,攝影作品的案子賠償多則兩三萬,少則三五千,要具體看侵權的性質、影響。
昵圖網玩的是偷換概念的游戲。昵圖網並沒有那些圖片的著作權,更沒有權利授權、許可他人使用。你花錢購買的是昵圖網里圖片的「下載權」,下載以後,你可以依《著作權法》用於自己的欣賞、學習。
但是你購買的不是圖片的使用權,所以,不能用於商業用途,要想使用,須經過著作權人的許可,並支付報酬。

以下是昵圖網的版權聲明(就在昵圖網主頁最下面的一排裡面,你仔細看看),請注意最後一段:
版權聲明

昵圖網是個圖片共享平台,站內所有素材圖片由網友上傳而來,昵圖網不具備此類圖片的版權,使用上述圖片時請遵循相關法律法規。昵圖網作為網路服務提供者,對非法轉載,盜版行為的發生不具備充分的監控能力。但是當版權擁有者提出侵權指控並出示充分的版權證明材料時,昵圖網負有移除盜版和非法轉載作品以及停止繼續傳播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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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申請條件

從事互聯網出版業務,除符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以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確定的出版范圍;
二、有符合法律、法規的章程;
三、申請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單位有必要的編輯出版機構和專業人員;
四、有適應出版業務需要的資金、設備和場所;
五、符合全國互聯網出版機構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

『玖』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全攻略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所需材料:
一、房產證及有效期不少於一年的租賃合同復印件。
二、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制發的《互聯網出版業務申請表》(申請表見文章下方推擠)。
三、單位的概況。
四、申辦互聯網出版許可證單位的公司章程復印件及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說明。
五、已取得相關省級主管部門同意的前置審批文件或保證書。
六、技術和管理人員清單及不少於10人身份證、學歷/職稱復印件。
七、申請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的單位必須至少5名專業編輯人員(含2名或2名以上中級編輯)專業職稱證明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八、申辦單位最近兩年的驗資報告或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
溫馨提示:材料必須是真實有效的,切勿故意謊報,一旦發現謊報將在3年內無法申報辦理。

申報辦理互聯網許可證的基本條件:

一、有確定的出版范圍;
二、有符合法律、法規的章程;
三、申請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單位有必要的編輯出版機構和專業人員;
四、有適應出版業務需要的資金、設備和場所;
五、符合全國互聯網出版機構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

互聯網許可證申請辦理流程:

一、申請方向當地省級、直轄市、自治區新聞出版社新聞部門提出申請辦理;
二、新聞部門通過初審後會遞交到新聞出版總署;
三、新聞出版總署會把申請方的材料送到網路處,網路處進行申報材料登記,並對材料的可靠性和真實性進行逐一審核;
四、最終結果會由地方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告知申請方。
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書面通知主辦者;批準的,頒發《互聯網出版許可證》。不批準的,說明理由。

『拾』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和文網文的區別

這個是肯定有區別的,審批單位、申請流程、用途都是不一樣的。
文網文的申請:
1、申請書
2、設立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表;
3、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者營業執照和章程;
4、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簡歷;
5、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文件(如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6、工作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租賃辦公場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和出租方房屋產權證明復印件,自有場所需提供房產證復印件);
7、業務發展報告
8、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申請:
1、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制發的《互聯網出版業務申請表》。
2、單位的概況。
3、技術和管理人員清單及不少於10人身份證、學歷/職稱復印件。
4、申請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的單位必須至少5名專業編輯人員(含2名或2名以上中級編輯)專業職稱證明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5、房產證及有效期不少於一年的租賃合同復印件。
6、申辦單位最近兩年的驗資報告或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
7、申辦互聯網出版許可證單位的公司章程復印件及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說明。
8、已取得相關省級主管部門同意的前置審批文件或保證書。
申請地點:新聞出版總署
審批時限: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書面通知主辦者;批準的,頒發《互聯網出版許可證》。不批準的,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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