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沒領結婚證只辦酒席的婚姻受法律保護嗎
根據法律規定,沒領結婚證只辦酒席的婚姻一般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結婚需要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發給結婚證。需要的證件材料有:戶口薄、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第一款、第二款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❷ 沒領結婚證只辦酒席的婚姻受法律保護嗎
法律分析:不受法律保護。結婚必須要進行結婚登記,只辦理酒席不領證在法律上是不承認具有合法婚姻關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❸ 只辦了酒席沒有結婚證受法律保護嗎
法律分析:不受法律保護,只能算是事實婚姻或同居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不屬於夫妻關系,只屬於同居關系。男女雙方根據法律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法律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❹ 辦了酒席算合法夫妻嗎
法律分析:不算的,有了結婚證才算是夫妻,是對婚姻受到了法律效應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❺ 只辦酒席沒領證的婚姻法律承認嗎
法律不承認。
只有在民政局領取結婚證之後,法律上才承認。
此外,若是一直沒有領取結婚證,只能構成事實婚姻,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
所以為了孩子的戶口,上學這樣的問題,還是今早辦理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