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文件中的落款是什麼意思
落款的文字。
落款
讀音:[ luò kuǎn ]
引證:冰心 《三寄小讀者·寫信代序》:「底下的落款是一九八○年十月《兒童文學》敬祝。」
漢字筆畫:
近義詞:題名、題字
一、題名
釋義:寫上的姓名。
引證:郭沫若 《游西安》:「大雁塔下多題名碑記。古時候有所謂『雁塔題名』,凡新登科的人要在大雁塔下集體樹立題名碑。」
二、題字
釋義:寫上的字。
引證:魯迅 《書信集·致孟十還》:「《城與年》倒並不急……因為這不過為了圖上的題字而已。」
B. 命令的任免令
任免的國務院組成人員.
命令的結構包括標題、令號(或發文字型大小)、正文、落款。
命令標題的寫作通常有三種組成:第一種是標準的行政公文標題,即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組成。一種是省略發文事由的標題。還有一種是用發文機關及其負責人職務名稱與文種構成的標題。
命令正文的語言要乾脆果斷,體現「令行禁止」的特點。
命令的落款由發文機關名稱、簽署人姓名以及發文日期組成。
C. 命令(令)、決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復、意見、函、會議紀錄的寫作格式分別是什
1.命令的寫作格式 :
命令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領導人發布的帶有強制性、領導性、指揮性要求的公文文種。主要用於發布重要的行政法規和規章,採取重大的強制性的行政措施,任免、獎懲有關人員,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等。 從性質和內容上劃分,命令大體可分為:
①發布性命令。是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和國家領導人發布法律、法規或重大行政措施的指令性公文。發布性命令一般由發布性命令正文和發布性命令附件組成。附件為所發布的法律、法規或重大行政措施。
②行政令(指揮令)。主要用於國家行政機關及領導人頒布行政規章或重大行政措施。發布行政令的國家機關及其領導人必須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其職權的特殊的法定作者。除此之外,負有特殊使命的機構,經政府授權,也可適用此文種。
③任免令。主要是用於任命或免去(撤銷)機關、單位、組織有關人員職務的公文。
④嘉獎令。是國家行政機關嘉獎作出突出貢獻的機關領導、人員的公文。
2.指示的寫作格式 :
指示是上級領導機關對下級機關部署工作時經常使用的一種公文,它是領導機關闡明工作原理和基本要求的具有指導意義的文件。
從內容來講,指示與決議、決定有明顯的不同。對於特殊重大的方針、政策問題,對於重大的工作任務問題,就使用決議或決定;而對於貫徹方針、政策所作的工作部署,對下級機關闡明工作活動的指導原則,則使用指示。
常見的指示包括指示的因由,指示的內容,對下級執行指示提出的要求等內容。
3.公告的寫作格式
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法定事項。屬於公開宣布的告曉性公文,它與其它告曉一般事件的"通知"和用於表揚、批評和傳達重要情況的"通報"不同,它具有高度的庄嚴性和權威性。 公告分發布性公告、告知性公告、關涉國內外有關方面的公告。 公告包括標題、正文、簽署和日期等。
(1)標題
①發文機關加事由加文種。如《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關於宋慶齡副委員長病情的公告》;②發文機關名稱加文種,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告》;③事由加文種,前加"關於"; ④只寫"公告"。
(2)正文
直述公告緣由,宣布事項。內容必須是真正的要事,要高度概括;大多是消息性,一般不提出執行要求。
(3)簽署
寫明公告發布機關全稱。公告標題系發文機關名稱加文種的,也可不寫公告發布機關名稱。
(4)日期
公告的年月日一般標在簽署下一行。
4.決議的寫作格式
決議是經過會議討論通過,對某些重大事項、重大問題作出決策、並要求貫徹執行的公文文件。它體現了集體或集團的意志,具有無可辯駁的集體性,以及權威性、規范性。 決議由標題、通過日期、正文三部分組成。
(1)標題
由發文機關(或會議名稱)、事由、文種類型組成,也可由事由和文種組成。
通過日期一般寫在標題下,在小括弧內註明會議名稱及通過時間,也可只寫年月日。
(2)正文
正文因類型差異略有不同。公布性決議先寫通過決定的那次會議及其作出公布議案的簡單理由,次寫公布內容,最後寫注意事項及處理辦法。批准性決議先寫什麼會議審議了某個議案,依據什麼理由,決定批准否,再寫對被審議案的具體評價,最後以"指出"、"認為"之語引出號召。闡述性決議則先概述某一事實,然後加以理論分析,最後是評斷。
5.議案的寫作格式
議案是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時,所使用的公文。法定人數的人大代表及人大有關機構也可提出議案。
議案的開頭部份可簡明扼要地闡述提出議案的目的或原因,也可直截了當地提出需要審議的事項。
6.函的寫作格式
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准等。
公函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發文機關、日期等。
①標題
一般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或者事由、文種組成。一般發函為《關於**(事由)的函》;復函為《關於**(答復事項)的復函》。
②正文
一般包括三層:簡要介紹背景情況;商洽、詢問、答復的事項和問題;希望和要求,如:"務希研究承復",敬請大力支持為盼"等。
7.決定的寫作格式
決定是黨政機關及其他部門對某些重大問題或重要事項,經過一定會議討論研究表決通過後要求貫徹執行的文體。決定除會議作出外,也可以由領導機關制發。 決定一般由標題和日期、正文、結尾三個部分組成。
(1) 標題和日期
決定的標題要完整地寫出發文機關、決定事由和文種三項內容。在決定事由前一般以"關於"連結。決定的日期即會議通過或領導簽發此項決定的日期。它寫在標題之下,外用括弧。重大法規性的決定,還需註明通過該決定的機關、日期和生效日期。文末不再註明。
(2) 正文
決定的主體部分也就是正文。其篇幅長短,由內容多少決定。一個篇幅較長的決定,其內容通常包括兩層意思:一層是說明形勢和有關情況,作出決定的目的與意義;另一層是說明決定的具體事項,落實決定的政策、措施和要求等等。
篇幅較長的決定,正文在結構上可分為開頭、主體、結語三部分。
開頭。這一部分一般用一個自然段落,用"特決定如下"或"特做如下決定"與主體部分銜接。"開頭"主要用以說明目前形勢,分析或闡述做此決定的原因目的及意義。其語言要求簡潔、概括性強。
主體。表達決定的具體內容。因為它是下級機關、相關單位及所屬個人必須執行的准則,所以要求寫得明確、具體、詳盡。這一部分的表達方式常採用條文式寫法,在這些表現具體內容的"條"、"項"之間可以是明顯的並列關系,也可以是明顯的遞進關系,無論何種關系,都一定要形成完整、嚴謹、清晰的整體。主體部分也可用簡述式寫法,對所決定的事項作出直接公布。
結語。在這一部分中提出希望、號召和要求。
(3) 結尾
在決定的正文之後,可寫"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通常不寫成文日期和發文單位。見諸報刊時,可在文末署發文機關名。
8.通告的寫作格式
通告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通告由標題、正文、發文機關和日期等部分組成。
1、標題
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構成。
根據具體情況,也可使用發文機關加文種、事由加文種或只寫"通告"二字。
2、正文
由緣由和通告事項兩部分組成。緣由為發布通告的原因和根據,事項為須知和遵守的內容。用"特通告如下"轉承連接。通告事項是面對大眾的,應簡潔明了,敘述清楚,通俗易懂,便於掌握。結尾部分可提出要求、希望,並用"特此通告"作結。有時也可不寫,形式比較靈活。
3、署名和日期
正文後簽署發布通告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9.規定的寫作格式
規定是企業機關或部門對於某項工作或活動作出原則性的規范或約束的一種常用文體。規定是一種法規性文件,用以制定某項工作的實施細則或具體管理措施,屬於下行公文。 規定由標題、日期、主送單位、正文、發文單位幾部分構成。
(1) 標題
與大多數公文的標題寫法相同,由發文單位、事由和文種三部分組成。如《××市人民政府關於組織職工技術比賽的規定》。
(2) 發文日期
可以放在標題的下面,也可以臵於正文之後。經一定會議批準的重要規定,日期在標題之下;基層單位和機關制定的,日期寫在正文之後。
(3) 主送機關
普發性規定,通常不寫主送機關,而且常採取"通知"轉發的形式。如《中共××市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督促檢查、信息、文件處理工作三個暫行規定的通知》。 只在某些范圍內實行的規定,可以按一般文件的格式註明主送機關。
(4) 正文
正文一般分為開頭、主體、結語三部分。
開頭。規定是對某項工作的管理措施,可以是全面的,也可以是專項的。開頭部分總述制定本規定的目的、依據,有針對性,必要時也可敘述制定原因。
主體。通常採用條目式寫法,一項內容為一條,簡明、准確、具體。內容簡單的就直接寫出,不必分條,寫作時要靈活掌握。 結語。一般用"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或"本規定自××××年×月×日起施行"表述。除此之外,也可寫出該規定的解釋權所屬者。
(5) 發文單位
發文日期臵於標題之下的,正文後可不寫發文單位名稱;發文日期寫在正文之後,應註明發文單位名稱。
10.意見的寫作格式
意見是上級領導機關對下級機關部署工作,指導下級機關工作活動的原則、步驟和方法的一種文體。意見的指導性很強,有時是針對當時帶有普遍性的問題發布的,有時是針對局部性的問題而發布的,意見往往在特定的時間內發生效力。 意見的格式包括:
(1)標題。標題必須把發文機關、事由、文種寫清楚。
(2)發文時間。一般以定稿時間為准。
11.通報的寫作格式
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者情況。通報屬下行公文。 通報由標題、文號、密級、主送單位、正文、發文機關和日期組成。
(1)標題
由發文機關、事由、文種或事由、文種構成。 標題有兩種寫法:一是公文式標題;二是新聞式雙標題,多為正題加副題,也可是眉題加正題。如果內容有所專指,要寫明主送機關;普發性的通報則可不寫主送機關,或在正文中、發至范圍中註明。
(2)正文
包括原因、事項、處理意見、經驗教訓、要求及希望、號召等內容。 表彰性通報和批評性通報一般分為三部分:
①主要事實
表彰性通報突出主要的先進事跡,批評性通報要抓住主要錯誤事實。
②分析指出事例的教育意義
表彰性通報,有在闡述先進事跡的基礎上,提煉出主要經驗、意義和值得學習與發揚的精神。批評性通報要分析錯誤的性質、危害,產生的根源和責任,指出應吸取的主要教訓等。
③提出要求
情況通報有兩種形式:一種只對有關事實作客觀敘述;另一種還對有關情況加以分析說明,有時還針對具體問題提出應採取何種對策的指導性意見。
(3)尾部
由落款、發文范圍、抄送、附件等組成。
12.通知的寫作格式
通知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發布規章;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有關單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執行的事項;任免或聘用幹部。通知大多屬下行公文。
a.印發、批轉、轉發性通知的寫法
標題由發文機關、被印發、批轉、轉發的公文標題和文種組成,也可省去發文機關名稱。正文須把握三點:對印發、批轉、轉發的文件提出意見,表明態度,如"同意"、"原則同意"、"要認真貫徹執行"、"望遵照執行"、"參照執行"等;寫明所印發、批轉、轉發文件的目的和意義;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後寫明發文日期。
b.批示性通知的寫法
標題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組成,也可省去發文機關名稱。正文由緣由、內容包括要求等部分組成。緣由要簡潔明了,說理充分。內容要具體明確、條理清楚、詳略得當,充分體現指示性通知的政策性、權威性、原則性。要求要切實可行,便於受文單位具體操作。
c.知照性通知的寫法
這種通知使用廣泛,體式多樣,主要是根據通知的內容,交代清楚知照事項。
d.事務性通知的寫法
通常由發文緣由、具體任務、執行要求等組成。會議通知也屬事務性通知的一種,但寫法又與一般事務性通知有所不同。會議通知的內容一般應寫明召開會議的原因、目的、名稱,通知對象,會議的時間、地點,需准確的材料等。
e.任免、聘用通知的寫法
一般只寫決定任免、聘用的機關、依據,以及任免、聘用人員的具體職務即可。
13.會議紀要的寫作格式
會議紀要是在會議記錄的基礎上,對會議的主要內容及議定的事項,經過摘要整理的、需要貫徹執行或公布於報刊的具有紀實性和指導性的文件。
會議紀要根據適用范圍、內容和作用,分為兩種類型:
(1)工作會議紀要。
(2)協商交流性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由標題、日期、正文三部分組成。
(1) 標題
由會議名稱和文種組成。如《全國高校大學語文教學研討會紀要》。
(2) 文件日期
成文日期通常寫在標題之下,位臵居中,並用括弧括起。也可在文末右下角標明日期。
(3) 正文
正文可寫三部分,也可只寫前兩部分。
①在開頭部分應扼要地敘述會議概況。如會議的名稱、目的、時間、地點、人員、議程及主要收獲等。
②主體部分主要寫會議研究的問題、討論中的意見、作出的決定、提出的任務要求等。
一般有三種寫法:
一是概述法。即把會議上的發言內容、討論情況總結到一起,概述出來。這種寫法適用於小型會議。
二是發言記錄式寫法。按照會上發言順序,摘錄每個人發言的主要內容。此寫法主要用於座談會紀要。
三是歸納法。就是把會議中研究、討論的內容歸納成幾個問題來寫。適用於規模較大、內容復雜的會議。寫作時,可根據表達內容的需要,分條列項寫或擬小標題分部分、分層次寫。
總之,無論是哪種寫法,都要圍繞會議中心和目的選材、剪裁,突出重點。
③結尾的內容通常是提出希望、號召,要求有關單位認真貫徹會議精神。也可以在寫完主體部分後即全文結尾。
D. 應用文中的命令的具體格式應該是怎麼樣的
格式是 標題,正文,落款
E. 公文寫作中 落款和日期 規范的格式是什麼 謝謝
公文寫作中落款和日期應用阿拉伯數字編寫成文日期,如2018年11月20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邊空4個字,用3號仿宋體排印,發文單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一行和日期居中對齊。
公文必須註明發文日期,以表明公文從何時開始生效。發文日期位於公文的末尾、發文機關的下面並稍向右錯開。發文日期必須寫明發文日期的全稱,以免日後考察時間發生困難。發文日期一般以領導人簽發的日期為准。 一般以領導人最後簽發的日期為准,經會議討論通過的決議、決定等以會議通過的日期為准。
(5)命令中的落款擴展閱讀:
一、公文規范
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發文事由、公文種類三部分組成,稱為公文標題「三要素」。
1、主送機關
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發出的指示、通知、通報等公文,叫普發公文,凡下屬機關都是收文機關,也就是發文的主送機關;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報告或請示的公文,一般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報送另一機關,可採用抄報形式。主送機關一般寫在正文之前、標題之下、頂行寫。
在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排印,回行時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名稱之後用全形冒號。
2、正文
這是公文的主體,是敘述公文具體內容的,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正文內容要求准確地傳達發文機關的有關方針、政策精神,寫法力求簡明扼要,條理清楚,實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冗長雜亂。請示問題應當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數事。 文中的結構層次序數應准確掌握和使用。
3、發文機關
寫在正文的下面偏右處,又稱落款。發文機關一般要寫全稱。也可蓋印,不寫發文機關。機關印章蓋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間,作為發文機關對公文生效的憑證。
4、抄送單位
是指需要了解此公文內容的有關單位。一般均用上下兩條線隔開,抄送指除主送機關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內容(需要執行或知曉內容)的上級、下級和無隸屬關系的機關,應當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統稱。
抄送機關名稱標注在印製版記上方,主題詞下方,用橫線把主題詞和印製版記隔開,抄送機關名稱前加「抄送」2字用3號仿宋體字左邊空1字排字,後標全形冒號。抄送機關名稱之間用頓號或逗號隔開,末尾用句號。一行不夠用二行,二行與冒號後對齊。
5、文件版頭
正式公文都有版頭,應標明是機關的名稱。版頭以大紅套字印上「××××××(機關)文件」,下面應加一條紅線襯托。
6、公文編號
包括機關代字、年號、順序號。如:「國發〔1997〕5號」,代表的是國務院一九九七年第五號發文。「國發」表示國務院的代字,「〔1997〕」指的是年號,(要使用「〔〕」的方括弧),「5號」指的是發文的順序號。如果是幾個機關聯合發文,只需要註明主辦機關的發文編號。
編號的位置:凡有文件版頭的,放在標題的上方紅線與文頭下面的正中位置;無文件版頭的,放在標題下的右側方。編號的作用:在於統計發文數量,便於公文的管理和查找;在引用公文時,可以作為公文的代號使用。
7、簽發人
文頭部分寫上簽發人,即在版頭紅線右上方,編號的右下方,字體較編號稍小。格式為「簽發人:×××」。
8、機密等級
機密公文應根據機密程度劃分機密等級,分別註明「絕密」、「機密」、「秘密」等字樣。機密等級由發文機關根據公文內容所涉及的機密程度來劃定,並據此確定其送遞方式,以保證機密的安全。
密級的位置:通常定格標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機密公文還要按份數編上號碼,印在文件版頭的左上方,以便查對、清退。
9、緊急程度
這是指公文送達和辦理的時限要求,分為「特急」、「加急」。標明緊急程度是為了引起特別注意,以保證公文的時效,確保緊急工作問題的及時處理。緊急程度的標明,通常也是放在標題左上方的明顯處。
10、閱讀范圍
根據工作需要和機密程度,有些公文還要明確其發送和閱讀范圍,通常寫在發文日期之下,抄報抄送單位之上偏左的地方,並加上括弧。如:「(此件發至縣團級)」。行政性、事務性的非機密性公文,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的行文,都不需特別規定閱讀范圍。
11、附件
附件不是每份公文都有,它是根據需要作為正文的補充說明或參考材料的。附件,應當在發文機關之前,正文之後 ,註明附件的名稱和件數,不能只寫「附件如文」或只寫「附件×件」。
置於主件之後,另起一頁開始排印,與主件裝訂在一起。 公文如有附件,要在正文最後一行後空1行的左側空2個字,用3號仿宋體字排印「附件」2字後標全形冒號和附件名稱。如有2個以上附件,用阿拉伯數字依次標注序號。
十五、其他。
公文文字從左至可橫寫、橫排。擬寫、謄寫公文,應用鋼筆或毛筆,嚴禁使用圓珠筆和鉛筆。公文紙一般用16開,在左側裝訂。
12、印章
,均應加蓋發文機關的印章。除「會議紀要」和以電報形式發出的公文外印章距正文2mm―4mm居中壓成文日期。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採用下套方式,即僅以下弧線壓在成文日期上;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採用中套方式,即印章的中心線壓在成文日期上。
二、公文的分類
1、狹義公文
是指黨和國家行政機關各自正式規定的文種。(2012年新辦法)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決議。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二)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三)命令(令)。適用於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晉升銜級、嘉獎有關單位和人員。
(四)公報。適用於公布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項。
(五)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六)通告。適用於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七)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八)通知。適用於發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
(九)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
(十)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回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十一)請示。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復。適用於答復下級機關請示事項。
(十三)議案。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十四)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准和答復審批事項
(十五)紀要。適用於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
廣義公文
除上述法定文種外,還包括黨和國家機關常用的應用文,其大至總結、計劃,小至條據、便函,種類繁雜。一般說主要有綜合性工作總結、計劃(包括規劃、工作要點、安排、方案、設想等)、調查報告、簡報、專用書信、講話稿、訃告悼詞、規章制度(如章程、細則、制度、守則)等。
F. 是不是所有公文格式都是最後落款署名、日期都靠右,必須的
是的,通常都是偏右邊。
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發文事由、公文種類三部分組成,稱為公文標題「三要素」。
正文,這是公文的主體,是敘述公文具體內容的,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正文內容要求准確地傳達發文機關的有關方針、政策精神,寫法力求簡明扼要,條理清楚,實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冗長雜亂。請示問題應當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數事。 文中的結構層次序數應准確掌握和使用。
發文機關,寫在正文的下面偏右處,又稱落款。發文機關一般要寫全稱。也可蓋印,不寫發文機關。機關印章蓋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間,作為發文機關對公文生效的憑證。
公文必須註明發文日期,以表明公文從何時開始生效。發文日期位於公文的末尾、發文機關的下面並稍向右錯開。發文日期必須寫明發文日期的全稱,以免日後考察時間發生困難。
發文日期一般以領導人簽發的日期為准。 一般以領導人最後簽發的日期為准,經會議討論通過的決議、決定等以會議通過的日期為准。
應用阿拉伯數字編寫成文日期,如2013年7月9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邊空4個字,用3號仿宋體排印,發文單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一行和日期居中對齊。
(6)命令中的落款擴展閱讀:
信函式格式:
發文機關名稱上邊緣距上頁邊的距離為30mm,推薦用小標宋體字,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酌定;發文機關全稱下4mm處為一條武文線(上粗下細),距下頁邊20mm處為一條文武線(上細下粗),兩條線長均為170mm。
每行居中排28個字。發文機關名稱及雙線均印紅色。兩線之間各要素的標識方法從本標准相應要素說明。
命令格式:
命令標識由發文機關名稱加「命令」或「令」組成,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酌定。命令標識上邊緣距版心上邊緣20mm,下邊緣空2行居中標識標識令號;令號下空2行標識正文;正文下一行右空4字標識簽發人簽名章,簽名章左空2字標識簽發人職務。
聯合發布的命令或令的簽發人職務應標識全稱。在簽發人簽名章下一行右空2字標識成文時間。分送機關標識方法同抄送機關。其他要素從本標准相關要素說明。
會議紀要格式:
會議紀要標識由「×××××會議紀要」組成。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酌定。其他要素從本標准相關要素說明。
G. 公文落款如何寫
公文格式標准
公文格式分為眉首、主體、版記三部分。置於公文首頁紅色反線 (又稱隔橫線)以上的各要素統稱眉首;置於紅色反線 (不含紅色反線)以下至主題詞 (不含主題詞)之間的各要素統稱主體;置於主題詞以下的各要素統稱為版記。
一、眉首
一般由公文份數序號、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紅色反線等要素組成。
公文份數序號。用阿拉伯數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採用紅色號碼機套印。
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絕密、機密的公文應當標明份數序號。公文如需標識密級,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並且標識密級的兩字之間需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密級和保密期限,則兩項同用3號黑體字,並且密級在前,保密期限置後,密級和保密期限之間用★隔開。標注密級的同時應標注保密期限。期限不作標注的一般按保密期20年認定,如機密★3年、絕密★長期。
緊急程度。緊急程度分為 "特急"、"急件"兩種。如需標識緊急程度,用3號黑體字,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並且標識緊急程度的兩字之間需空1字;如需同時標識密級、保密期限和緊急程度,則密級和保密期限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緊急程度頂格標識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發文機關標識。發文機關標識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加"文件"組成,某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標識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不加 "文件"字樣,比如 「函」;「命令 (令)」、「會議紀要」除標識發文機關全稱或規范化簡稱外,還應加上文種。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一般為25mm;上報的公文,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80mm。"函"的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距上頁邊的距離為30mm。發文機關標識原則上應使用小標宋體字和紅色標識,字型大小以醒目美觀為原則由發文機關酌定,但一般應小於22mm×15mm。聯合行文時應使主辦機關名稱在前,"文件"二字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上下居中排列。
發文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序號組成。發文字型大小一般在發文機關標識下2行,用3號仿宋體標注並居中排布。"會議紀要"編號置於"會議紀要"標識之下、紅色反線之上正中間。聯合行文一般只標明主辦機關發文字型大小。機關代字一般可取機關名稱前一個或兩個字,但要注意與名稱相近的其他機關相區別。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字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弧 "〔〕"括住;序號不編虛位 (即1不編為001),不加 "第"字。
簽發人。上報的公文需標識簽發人姓名,簽發人姓名平行排列於發文字型大小右側。發文字型大小居左空1字,簽發人姓名居右空1字;"簽發人"用3號仿宋體字,"簽發人"後標全形冒號,冒號後用3號楷體字標識簽發人姓名。如果是聯合行文,則有多個簽發人,這時,主辦機關簽發人姓名置於第一行,其他簽發人姓名從第二行起在主辦機關簽發人姓名之下,按發文機關順序依次順排,下移紅色反線,並使發文字型大小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並使紅色反線與其距離為4mm。
紅色反線。一般標印在發文字型大小之下4mm處,其長度與版心等寬 (即156mm)。
二、主體
一般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成文時間、印章、附註等要素組成。
標題。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公文主題和文種組成;也可由發文機關、文種組成。公文標題中除法律、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使用標點符號。書寫批轉、轉發、印發或貫徹上級機關發出的公文的標題,應將事由寫清楚,而不能只寫原文發文字型大小。在公文處理實踐中,人們總結出約定俗成的固定用語,比如下發行政法規、規章的公文標題用 "發布",下發隸屬機關的公文標題用 "批轉",下發上級、同級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標題用 "轉
發"等。公文標題一般標識在紅色反線下空2行處,用2號小標宋字居中排布。如果字數偏多,需要分行排列,分行時注意不要把各行上下對齊排成等長,更不能將兩個字以上的詞拆開排在不同行的首尾。
主送機關。指公文的主要接受機關,應當使用全稱或規范化簡稱、統稱。如主送機關較多,則應按其性質、級別和有關規定或慣例依次排列,同性質或同級別的機關之間用頓號,不同性質或不同級別的機關之間用逗號。主送機關一般在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回行仍頂格,最後一個主送機關名稱後標全形冒號。向上級請示只寫一個主送機關;向下級部門機關發文,如果發送機關少,可將發送機關名稱全部寫上,發送機關多,可採用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等辦法概寫。
正文。是公文的主體部分。正文應置於主送機關下一行,用3號仿宋體,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頂格;數字、年份不能回行。引用公文應當先引標題,後引發文字型大小;引用外文應當註明其中文含義;日期應當寫明具體的年、月、日;必須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文內如果要使用非規范化簡稱,必須在首次使用全稱的同時註明簡稱,公文中的數字,除成文日期、成語、縮略語等外,一般使用阿拉伯數字。用數字表示多層次結構序數,其標識方法為:
第一層用 「一」、「二」、「三」……
第二層用 「(一)」、「(二)」、「(三)」……
第三層用 「1」、「2」、「3」……
第四層用 「(l)」、「(2)」、「(3)」……
附件。是正文的附屬部分,公文如有附件,應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的位置用3號仿宋字標識 "附件",後標全形冒號和名稱。附件名稱後不加標點符號。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附件,則應在附件名稱前標明序號,序號使用阿拉伯數字。如:附件:1. x x x x x x2.x x x x x
附件應在公文成文舊期之後,另起一頁與正文一起裝訂,並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頂格標識 "附件",有序號時還要標識序號,比如「附件1 」「附件2」等。如果附件與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應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頂格標識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並在其後標識附件(或帶序號)。
成文時間。以負責人簽發的時間為准。聯合行文以最後簽發機關負責人的簽發時間為准。公文成文時間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寫為"0",一般置於正方右下方,具體的上下位置依章來定,左右位置由字數來定。"
印章。公文除用 "令"發布行政法規、規章,按照法定程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的議案和少數函件用領導同志簽名章外,均應加蓋發文機關印章。聯合上報的公文由主辦機關加蓋印章;聯合下發的公文,發文機關都應加蓋印章。如需用別的印章代替時,應註明"代"字。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在落款處不署發文機關名稱,只標識成文時間並加蓋印章。成文日期右空4字。聯合行文需加蓋兩個印章時,應將成文時間拉開,左右各空7 字。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時,應採取調整行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必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採取標識 "此頁無正文"的方法解決。
附註。一般是對公文的發放范圍、使用時需注意的事項等情況的說明,比如「此件發至省、軍級」、「此件發至縣、團級」等。公文如有附註,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居左空2字加圓括弧標識在成文時間下一行。請示性公文應當在附註處註明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三、版記
版記一般由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份數、反線等要素組成。版記應置於公文的最後一頁。
主題詞。是反映公文主要內容的規范化名詞或名詞性片語,上行文應按照上級機關的要求標注主題詞。「主題詞」用3號黑體字,居左頂格標識,後標全形冒號。詞目用3號小標宋體字,詞目之間空1字。主題詞應先標反映公文內容的詞,後標反映公文種類的詞。一般情況下,一篇公文可標1-5個主題詞。主題詞之間不用標點分隔,而是彼此間隔一個字的距離。主題詞應置公文最後一頁的下半部,即成文時間的右下方以及抄送機關的左上側。
抄送機關。應根據公文內容、發文目的相隸屬關系嚴格控制,其排列順序一般為:上級機關單排一行,黨政機關、軍事機關、人民團體、民主黨派合排一行,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等合排一行,其他單位合排一行。公文如有抄送,則在""主題詞"下一行,左空1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抄送",後標全形冒號;抄送機關間用逗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後一個抄送機關後標句號。
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印發機關多數不以行文機關名稱出現,而只用機關辦公室名稱。印發機關位於抄送機關之下,佔1行位置,用3號仿宋體字。印發機關左空1字,印發時間右空1字。印發時間以公文付印的日期為准,用阿拉伯數字標識。
份數。置於印發時間之下,右空3字,用3號仿宋體字和阿拉伯數字標識。
反線。版記中主題詞、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時間等要素之下分別加一條反線,其寬度等同於版心。
公文的用紙格式
公文用紙採用GB/T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mm×297mm。當前很多單位用幅面為184mm×260mm的紙張,應改過來。張貼公文的大小,可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mm±1mm,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版心尺寸為:156mm×225mm(不含頁碼)
公文的印裝格式
公文的排版格式,正文用3號仿宋體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
公文的印刷要求是,雙面印刷。
公文的裝訂要求是,左側裝訂,不掉頁。騎馬訂或平訂的訂位為兩釘釘距釘眼距書心上下各四分之一處。平訂釘距與書脊間的距離為3mm~5mm
H. 政府部門的公文後面落款「專此函達」和「特此函達」有什麼區別
除了第一個字不一樣外,專此函達和特此函達沒有區別。
都屬於告知函;都表示尊敬專門製作這封信函來傳達這個消息。
告知函:專此函達;特此函達
詢問函:特呈函,盼予函復;
商洽函:可否,請予研究函復;
請求批准函:特呈函,請予批准函復。
政府是指國家進行統治和社會管理的機關,是國家表示意志、發布命令和處理事務的機關,實際上是國家代理組織和官吏的總稱。政府的概念一般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政府是指行使國家權利的所有機關,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 狹義的政府是指國家權力的執行機關,即國家行政機關。
I. 落款署名和日期的正確格式是什麼
如下:
1、公文中的落款日期應該使用阿拉伯數字編寫成為日期,比如編寫日期為2021年11月20日,發文日期必須在正文的下方空出2行,在右邊留出4個字的空隙,然後使用3號仿宋體進行排版列印,發文單位署名要在落款日期的正上方,然後居中對齊。
2、發文日期要位於公文的最後,在發文單位的下面稍微向右。發文日期一定要寫明日期的全稱,比如2021年11月20日,不可只寫為「11月20日」,以免在多年後無法考察具體時間。發文日期需要領導人簽發,一般是以領導人最後簽發的日期為准。
特定的公文格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信函試格式,發文機關名稱上邊緣需要距離上頁邊30mm,最好使用小標宋體字,字型大小根據發文機關的規定來選擇。
2、命令格式,命令格式需要發文機關名稱上加「領」或者「命令」,需要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具體字型大小看發文機關的規定。
3、會議紀要格式,需要標識由「xxx會議紀要」組成,使用紅色小標宋體字,字型大小由發文機關決定。
J. 公文有多個落款單位的格式排版
按職權類別蓋章,即主辦單位左邊,協辦單位右邊。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的規定,通用公文包括:
(一)命令(令)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
(二)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或者重大行動做出安排,獎懲有關單位及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10)命令中的落款擴展閱讀:
特點:
我國公文有統一性的特點,它的格式、種類、行文規則、辦理等都是全國統一的,一般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新的國家規范《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執行,此次修訂於2012年7月1日正式生效。
1、內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公文的具體內容和制定程序必須, 符合法律和有關規章的規定,否則無效。
2、形式和格式上的規范性。
3、公文語體的簡明性,觀點嚴謹、鮮明,文字朴實、莊重。
4、對機關工作的依賴性。機關工作是公文形成的基礎,公文是機關工作的專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