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體戶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
個體戶的個人所得稅徵收有查賬徵收和定額核定徵收兩種方式:
個體工商業戶實行查賬徵收的,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體業主的工資不作為成本、費用扣除,但可以扣除生計費用每年42000元。
凡實行定期定額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按行業應稅所得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公式為:
年應納稅所得額=年銷售收入額×應稅所得率(由稅局定,各行業不一樣)
年應納稅額=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月應納稅額=年應納稅額/12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個體工商戶的收入包括: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營運收入、勞務服務收入、工程價款收入、財產出租或轉讓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
個體工商戶個稅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及損失-起征點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及損失包括: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所發生的各項直接支出和分配計入成本的間接費用以及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損失是指個體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支出。具體如下:
1、直接支出和分配計入成本的間接費用是指個體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備品配件、外購半成品、燃料、動力、包裝物等直接材料和發生的商品進價成本、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折舊費、修理費、水電費、差旅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低值易耗品等以及支付給生產經營從業人員的工資。
2、銷售費用是指個體戶在銷售產品、自製半成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委託代銷手續費、廣告費、展覽費、銷售服務費用以及其他銷售費用。
3、管理費用是指個體戶為管理和組織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勞動保險費、咨詢費、訴訟費、審計費、土地使用費、低值易耗品攤銷、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無法收回的賬款(壞賬損失)、業務招待費、繳納的稅金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4、財務費用是指個體戶為籌集生產經營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利息凈支出、匯兌凈損失、金融機構手續費以及籌資中的其他財務費用等。
5、個體戶的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和出售的凈損失,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上述各項直接支出、間接費用和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營業外支出准予扣除的項目和標准,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
⑵ 個體工商戶的個人所得稅是如何計算的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⑶ 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
(1)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個人家庭費用。難以分清的,40%視為生產經營費用准予扣除。
(2)個體工商戶業主的工資薪金支出,不得稅前扣除。可統一每年扣除6000元。
(3)個體工商戶向當地工會組織撥繳的工會經費、實際發生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分別在工資薪金總額2%0、1490、2.5%的標准內據實扣除。
(4)業主本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用和職工教育經費,以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為基數計算,按各自規定的限額比例內據實扣除。
(5)「三新」研發費用,以及研發而購置單台價值在10萬元以下的測試儀器、實驗性裝置的購置費可直接扣除;
(6)公益性捐贈,不超過其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據實扣除。(個稅通用)【提示】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和個體工商戶類似。注意以下特殊政策
(1)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包括與企業的生產經營費用混合在一起,難以劃分的),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2)投資者及其家庭生活與企業生產經營共用的固定資產,如難以劃分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準予在稅前扣除的折舊費用的數額或比例。
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的其他規定:(1)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
拓展資料:所得為人民幣以外貨幣的,按照辦理納稅申報或者扣繳申報的上一月最後一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年度終了後辦理匯算清繳的,對已經按月、按季或者按次預繳稅款的人民幣以外貨幣所得,不再重新折算;對應當補繳稅款的所得部分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最後一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規定:第七條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⑷ 個體戶怎麼交稅
通常情況下,個體工商戶的納稅一般可以使用以下的三種情況交稅:
1、查賬徵收的稅款;
2、定期定額徵收;
3、核定徵收。
對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實沒有建賬能力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通常會對其實行定期定額徵收;具有一定情形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實行核定徵收。
個體戶需要交以下三種稅: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徵增值稅;
2、附加費:個體戶一般涉及的附加費有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可以享受最高減征50%最新的優惠政策。30萬以下免徵增值稅和附加稅(稅局代開增值稅專票的除外);
3、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只用交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於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注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
本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范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第四條 個體工商戶以業主為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第五條 個體工商戶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收入和費用。本辦法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⑸ 個體戶納稅標準是多少
個體工商戶稅收標准分為查賬徵收和定額核定徵收:月收入5000元以下免徵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繳納2%;增值稅繳納3%;營業稅繳納5%。個體工商戶納稅是指個體工商戶應按照稅務部門的規定正確建立賬簿,准確進行核算。對賬證健全、核算準確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查賬徵收的稅款;對生產經營規模小又確無建賬能力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對其實行定期定額徵收;具有一定情形的個體工商戶,稅務部門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實行核定徵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⑹ 個體工商戶一般怎麼納稅
個體工商戶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取得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⑺ 個體工商戶怎麼交稅
個體工商戶交稅的方式如下:
1、核定徵收;
2、查賬徵收。
個體工商戶的核定徵收,核定徵收是稅務局根據各個體戶的營業性質,設定一個銷售額。一個年度結束後,核定徵收的個體工商戶不用到稅務局辦理匯總結算報稅。個體工商戶的查賬徵收,根據實際開票金額來計算增值稅。一個年度結束後,查賬徵收的個體工商戶要到稅務局辦理匯總結算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⑻ 個體經營戶需要繳納哪幾種稅
個體經營戶需要繳納稅種具體如下:
1、小型納稅人增值稅,徵收稅率為3%;
2、城市維護建設稅,一般在城區需要繳納7%,縣區需要繳納5%,縣區以外的需要繳納1%;
3、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要按照個體戶的當年的生產、經營所有收入,去除成本後的余額進行計算,稅率一般在2%左右。
個體工商戶納稅標准如下:
1、銷售商品的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的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3、還有就是繳納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徵。
核定徵收的稅務部門對個體工商戶一般都實行定期定額辦法執行,也就是按區域、地段、面積、設備等核定給你一個月應繳納稅款的額度。開具發票金額小於定額的,按定額繳納稅收,開具發票超過定額的,超過部分按規定補繳稅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稅率表附後;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三、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並按應納稅額減征百分之三十;
四、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徵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