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入職不滿一個月的怎麼計算工資
一、你算得是對的,但也不值得因為109元和公司和公司發生不愉快,也不建議您通過仲裁的方式來拿回自己的109元,成本太高收益太低不劃算的。
入職不滿一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工資。
即:1、如果實施計件工資的,按實際工作量計算工資。
2、如果實施計時工資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標准/21.75天*實際工作天數。
二、工資演算法
1.單純的正演算法
當月出勤天數是包括了員工入職、在職時含的法定節假日。要是用單純的正演算法,你會發現如果這個月是23天,這個員工是新入職的,而且也真的工作滿了一個月,可能公司要付的工資會超過一個月的工資。雖然看起來公司有點吃虧,但肯定可以接受,在操作上也是可行的。
2.單純的反演算法
比如說這個月有23天,員工只入職了1天,缺勤22天,如果用反演算法就會出現員工工資為負的尷尬局面。在實際操作當中,有兩種解決方法:一種是直接給員工默認出勤為零,不給他算工資,也不讓他倒找錢;另一種是,一旦出現入職時間是1天或者2天的情況,就按照正演算法來算。所以說,可能就不是單純的反演算法了,它在條件適當的時候,會引用正演算法。
拓展資料
工資(Wages)是指僱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工資可以以時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計算。在中國,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於工資:(1)社會保險費;(2)勞動保護費;(3)福利費;(4)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5)計劃生育費用;(6)其他不屬於工資的費用。在政治經濟學中,工資本質上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工資是生產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數額的工資叫最低工資,工資也有稅前工資、稅後工資、獎勵工資等各種劃分。在政治經濟學中,資本本質上是勞動力的價值或價格。
(參考資料 網路 工資)
② 勞動法中關於月工資的核算方式
由於每個月的天數不同,在計算工資時候會用到出勤天數比例。
3月份總共31天,法定節假日0天,你應出勤26天,實際出勤21天,請假5天,周天不算。
單休的出勤天數比例=26/(應出勤天數+法定節假日)
3月份工資合理演算法(正算):1500/26*(21+0)*(26/(26+0))=1212
3月份工資合理演算法(反算):1500-1500/26*5*(26/(26+0))=1212
正算反算的結果一致,不存在不合理的地方。這是算的3月份的,三月份的特點是無法定節假日,如果你算10月份的工資,就會有5天的法定節假日,這5天是有工資拿的。
現在企業一般都會忽略出勤天數比例,採用反演算法來算工資,出勤天數比例都是小於等於1的,導致多扣了工資,很不合理。
③ 薪酬計算 反演算法 正演算法為什麼要取21.75的一半為中間臨界值
這個主要體現在工資計算中,詳見下面的規定: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勞動保障部發布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0]8號)同時廢止。
④ 第一個月的工資通常是怎麼算的,一般會有多少
第一個月的工資,看你當初談的時候,試用期的薪酬是多少,一個月總共上多少天班,而你上了多少天班。比如,一個月24天,而你上了10天而已,一般都是拿整個月的工資數除以24再乘以10。不過也要看你上班的公司是怎麼算工資的,有一些公司是算整個月30天的。
⑤ 國家計薪日為21.75,可本月實際上班22天,怎麼計算工資
答案是:月工資÷工作日數×員工實際出勤日=員工實際工資。(未考慮可能扣工資的情況)
例如:員工工資5000,本月工作日為20天,但是實際出勤19天,那麼他的工資為:
5000÷20×19=4750元
這個21.75天是通過一年365天減去104天的休息日(周六周日)除以12個月得出來的,即
(365-104)÷12=21.75天。但是每個月實際的工作日可能不一樣,如20天、21天、22天等。
因此,計算實際工資是應該:月工資÷工作日數×員工實際出勤日=員工實際工資。
拓展資料:
制度計薪日是指計算薪酬的有效天數。按現行勞動法規,每周兩天雙休不計入薪酬計算天數,法定節假日可計入薪酬計算天數。年計薪日為365-104(每周2天雙休)=261天,平均每月制度計薪日為21.75天。年工作日365-104(每周2天雙休)-11(國家法定節假日)=為250天,平均每月制度工作日為20.83天。
⑥ 月工資怎麼算才正確
目前針對固定月薪制工資計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種方法:
A:(固定月薪/應出勤天數)*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0.92*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C:固定月薪/20.92*實際出勤天數+固定月薪/20.92/8*1.5*平時加班工時+固定月薪/20.92/8*2*周末加班工時;
按照A方法:其工資為:600/23*19+600/20.92/8*1.5*21=608.58
按照B方法:其工資為:600-600/20.92*4+600/20.92/8*1.5*21=598.21
按照C方法:其工資為:600/20.92*19+600/20.92/8*1.5*21=657.86
可以看出同樣的一個案例如果採取不同的薪資計算方法其工資金額相關很大。
⑦ 沒有上滿滿勤,單位按反演算法給算工資合適嗎
怎麼算工資的都有哦,反算得扣的多。只要加班和扣出勤的演算法一致就算合理吧。如果加班另一種演算法,就不合理。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⑧ 工資怎麼算,月工資計算之痛 非常實用
正演算法:工資=月薪÷21.75×月計薪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反演算法:工資=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計薪天數=(月出勤天數 + 法定節假日天數)
出勤天數比例= 21.75÷(當月應出勤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
⑨ 工資演算法合不合理
合理的,社保什麼的是要自己承擔一部分的。另外,大家一般講的稅前工資,也就是公司給你發的工資你還要繳納一部分個人所得稅的。不過你這個不用考慮。
⑩ 上班的那個月一共有31天,我上班25天,公司給算工資用月工資除以31天再乘以上班天數25天合理嗎
通常情況下,這么計算是不合理的。具體還要考慮到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中如何規定的工作時間。
如果用人單位執行標准工時制,這么計算是絕對不合理的。
依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規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12個月=20.83天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個月=21.75天。
正確的演算法包括正算(出勤)和反算(缺勤)。
正演算法:工資=月薪÷21.75×月計薪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反演算法:工資=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數×(出勤天數比例)
月計薪天數=(月出勤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
出勤天數比例=21.75÷(當月應出勤天數+法定節假日天數)
如果用人單位執行的是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審批的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時,那麼除了法定節假日加班必須支付加班費外,其它休息日上班是合理的。那麼月工資按31天除就可能是合理的,具體還要看單位報批的工時制是如何規定的。